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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中共中央应当树立了一个核心

火烧 2016-02-0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指出台湾民主现状充满乱象,政党恶斗导致社会动荡,批评两党制民主模式不适应台湾水土,强调应建立适合本地的民主制度。

陈中华:中共中央应当树立了一个核心


    1986年,中国台湾地区民进党成立的时候,有些西方媒体欢呼,中国台湾地区台湾从此开启了“两党政治”的新时代。2000年,民进党上台,台湾和西方一些媒体更是高唱台湾进入了“政党轮替”的新时代。但三十年来,特别是民进党上台的八年,台湾民主展现给世人的是一幅怎样的图画呢?

    概括地说,这幅图画就是:中国台湾地区群龙无首,政党恶斗,族群撕裂,乱象丛生,弊案连连,经济停滞,生活滑坡,正气不彰,邪气横行,社会动荡,民怨沸腾。在这幅图画里,政客呼风唤雨,设陷阱搞暗算,你咬我我咬你,抹黑对手不择手段;“立法院”内攻击对骂、肢体冲撞成了家常便饭;执政党抛开执政责任,无视经济,冷漠民生,意识形态挂帅,一切围绕选举转;陈水扁身为台湾地区最高领导人,带头挑动族群斗争,一次又一次的“台独”言行把两岸危机推向危险的边缘,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诚信丧尽,寡廉鲜耻,前有靠两颗神秘子弹上台的疑团,后有面对百万“红衫军”民意和检方贪污指控而拒不下台的丑剧,如今在台湾已身败名裂,威信扫地;整个台湾,地无分东西南北,人无分男女老幼,都被卷入无休无止党派争斗的漩涡之中,社会处于被严重扭曲的状态。

    有人辩解说,中国台湾地区目前的状态是“民主的阵痛”,也有人称“这是民主的常态”。但愿这是“阵痛”,不过许多人确信,这种痛决不是短期的“阵痛”,而是绵绵无期的“长痛”。至于说这是“民主的常态”,更是让人害怕,如果真是“常态”,那么这种民主除了给社会带来动乱、破坏、倒退以外,还能带来什么呢?

    民主,是现代社会的共同追求;政党政治也是当今世界普遍现实。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民主,要不要政党政治,而是要什么样的民主,要什么样的政党政治。世界上没有抽象的最好的民主政治。最好的民主政治,就是具体的、适合本国或本地区社会实际的民主政治。

    “桔生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两党民主制在发达的、社会各方面比较成熟的欧美国家,可能运转得比较顺畅。但这不意味着在社会环境和文化传统有很大不同的东方,可以照搬。这已为许多实例所证明。台湾照搬过来的两党制民主(2000年后虽然出现了几个党并存,但分蓝绿两大阵营,仍可视为两党制民主模式),表面上看与西方国家的政党政治没有太大区别,其实以上列举的台湾政坛上的种种乱象说明,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变味变质的,换句话说两党制民主模式显然不服目前台湾的水土。

    中国台湾地区在上个世纪60年代以前,虽然有点现代工业,但基本上是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农业社会,现在的台湾人的父辈、祖父辈大多是农民。另外,台湾虽然地域不广,民族单一,但由于在过去400年中不同时期、不同原因从大陆迁移过去的居民,其地域分布特点却极其明显,再加上不幸的历史,不同族群的心理感受是有差异的。台湾社会成分结构的这种特点,极易产生宗派主义、山头主义和帮派主义。

    如果中国台湾地区当局和各政党用族群和谐的思想来引导社会,同文同种的各个族群本来不难和睦相处,历史的创伤也不难抚平。不幸的是,民进党为了搞“台独”,在上台前,特别是上台后大力宣扬和操弄“本省人”、“外省人”,“台湾人”、“中国人”,“本土政权”、“外来政权”这套蛊惑把戏,制造了族群严重对立。由族群对立而产生帮派主义,由帮派主义为特征的政党,实际上是“帮会政党”。“帮会政党”从党员到整个组织,奉行的哲学就是“忠者恒忠,反者恒反”,不要理性,不讲是非。这是两党民主在台湾不能顺畅运转的第一个障碍。

    第二个障碍是国家和民族认同上的根本分歧。现在执政的民进党不承认一个中国原则,陈水扁甚至不承认自己是中国人,他们这几年又是“制宪公投”、又是“去中国化”,企图制造“法理台独”,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而在野的国亲两党,则承认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分裂,主张维持现状,维持台海和平。这种分歧和对立已远远超越执政理念和国计民生等问题上的政策分歧,是根本不可调和的分歧,何况它还直接牵涉到对岸中国大陆和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核心利益问题。这是世界上任何国家和地区两党制民主都不曾有过的难题。只要这个难题一天不解决,台湾的民主永远走不上正轨。

    违背“中道”、“以和为贵”、“求同存异”、“协商一致”等中国人奉行的哲学思想和处事之道,是以各执一端的对立主义为特点的两党制民主在台湾运作不畅的第三个障碍。台湾是个中国人的社会,人民的绝大多数并不心悦诚服接受凡事“票决”的处理方式,因为那种形式上民主,实际上是以压制一部分人的意志、剥夺一部分人的民主权利为代价的。今天的台湾,在两党无法坐下来理性商讨问题的政治氛围下,用这种方式处理问题愈多,积累的矛盾也愈多。

    台湾的舆论生态也不利于正常的民主运行。台湾发达的传媒业在影响人们思想和行为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但这种作用多半是误导的、负面的。由于各传媒在尖锐的政党对立的社会中很难不受政党的影响,它们常常表现明显的政治倾向性,在很多问题上很难做到公正、客观。有些媒体更是赤裸裸地充当政党的工具和打手,捕风捉影,传播谣言,无中生有,恶意中伤,颠倒黑白,混淆视听,不断制造震撼焦点和舆论风暴,对政治敌手狂轰滥炸,使普通民众真假难辨,是非难分。由于受到政党(特别是执政党)保护,那些故意制造混乱的媒体,从来受不到真正有效的法律追究。这种不健康的舆论怎能推动健康的民主政治呢?

    这四个障碍中又以第二个障碍更重要、更带根本性,它影响着其它三个障碍的强弱程度。只要这四个障碍存在,台湾的民主只能是失败的民主。不管哪个政党上台,台湾的乱像都将继续,执政党和在野党的日子都不会好过,老百姓的日子更不会好过。

    就中国大陆地区而言,和台湾有不同的政治制度但有同样的困扰。目前,在一些国家经济政治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上,一些党员干部政府官员其觉悟与普通百姓的觉悟相比,都显得格格不入,令人叹息。之所以出现屡屡违规和对抗中央政策,与一些地方官员在政治上追求假大空和为个人和班子政绩铺路有关。其他不可告人的某些相关利益因素也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值得全党干部和全体政府官员认真查找和及时纠偏。最最重要的那就是,中央要树立了一个核心!

    我认为;中共需要一个主席,集体领导会导致权威的流失,从而也是中央政府权威的流失。中国现在的情况在很多方面体现出传统的“统而不治”的特点,包括中央和地方之间、国家和社会之间、政府和人民之间等等。“统而不治”必然会导致危机的。集体领导体制下会导致的集体不负责任的结果.同一层级的领导人互相制约,自己不做事情,也不让他人做事情,结果是谁也做不了事情,谁也不负责任。

    我建议中共设立主席职务加强中央的权威,中国领导人要集权才有权威,有了权威才能使令出中南海,现在中国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政令不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不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使中央的决策得不到实行,解决不了这个根本问题,中央的方针政策再好也是没用的。全国政协委员杨志福曾当面向总理温家宝念出了一段近些年流传的民间顺口溜──“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国务院下文件,一层一层往下念,念完文件进饭店,文件根本不兑现。”他认为,夸张的顺口溜反映的虽然不是主流,但问题也的确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

    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习近平总书记集权,让习近平总书记任中国的全国人大委员长,让他拥有立法权及有监督一府二院的执政执法权。使中国的最高权力真正归属全国人大。中国决不能再搞集体领导了,集体领导往往给人认为反正什么都是集体决定的,无所谓,出了事互相推诿,无人负责,无法追究责任,集体领导还导致政权无权威,造成政令不畅。

    中国有些留洋的知识分子之知与行均不着边际,他们总是走极端,要打倒了君主,想搞民主,搞到最后就变成了无主。心中无主,国中就无主,一个主权领土完整却无主,民主的路径其实就在君主制之中。无论是国君作主,还是君子作主,一定要有个主子。剩下的事情,不过是让这个主子不要脱离民意束缚。毛泽东知道这个道理,所以搞了一点个人崇拜。邓小平也知道这个道理,于是树立了一个核心。集权未必就不好。中国之大,必须要有一个大权独揽的国家领导人。建议中国共产党设立主席职务并坦任中国全国人大委员长,领导人民选官立法,实行有君主的民主。也就是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地方分权会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不会出现藩镇割据,中国的政治体制和党的政权会更加稳固,这是与我们国家的国情是相适应的。

    另外;中央不要干吃力不讨好的事,管的事很多,从部委省市一直管到县镇乡村,很累也管不过来,出了贪官还受民怨。地方官可以交给当地人民举选管理,中共应该领导人民有序举选官员[君主的民主],实行党主制,中央集权,把地方权力分开,把执政权撑握好,把地方行政权交给各党派和无党派有序去竞争,地方官由党领导人民举选,中共不会失去执政权的。各级行政司法候选官员可以由各党派和无党派组成去竞选。这样做与党政分开一样,官员干好了是中共的功劳,干不好了与中共无关,因是人民自已选的,人民不会怨中共的,人民不会怨中共,中共就能长期执政。众所周知,一个人的命运决定权在谁手里他必定要为谁服务,官员也是一样,是由人民选举的官员必然会全心全意大公无私地为人民服务 ,道理很简单,你不为命运决定者服务,你的命运就得重新选择。这样一来,官员自然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也就不存在人民对党不满了,人民对党没有不满了,中共就能长期执政,这样对国家和人民及共产党都有好处。

    1,在党的领导下,实行由人民举选全国人大代表。
    
    2,在党的领导下,实行由人民制定法律法规条例。
    
    3,在党的领导下,实行由人民举选行政司法官员。
    
    4,村长在村委党委书记领导下,由全村人民推选。
    
    5,镇长在镇委书记领导下由村委书记和村长推选。
    
    6,区长在区委书记领导下由镇委书记和缜长推选。
    
    7,市长在市委书记领导下由区委书记和区长推选。
    
    8,国务院的总理在党的领导下,由市委书记推选。

    9,最高法院和检察院的院长由全国人大代表推选。

    10,国家主席人大委员长由中共中央主席直接担任。

    各级党委书记直接担任各级人大主任,撤消省县乡只设市区镇村,由原省级官员组成立国家巡查局到各地巡查监督市区镇村官员,并设立国家流动法庭,可以直接审判市区镇乡村案件,撤消政协,归并人大。这是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地方分权会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不会出现藩镇割据, 中国的国家和党的政权会更加稳固,这也是与我们中国的国情是相适应的。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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