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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回应禁摩限电:拘50人不实,道路资源有限,不可能满足所有车辆

火烧 2016-04-06 00:00:00 时代观察 1025
深圳回应禁摩限电拘留50人不实,称道路资源有限无法满足所有车辆。交警局表示整治效果显著,未来将试点慢性交通,并推行电动车配额制。

  今年是深圳的“城市管理治理年”,“法治通城2016”行动是在道路交通领域的具体治理举措,“禁摩限电”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据深圳新闻网4月5日报道,“禁摩限电”实施以来,引发了社会各界的一些求证和质疑的声音。4月5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就一些媒体和民众关心的问题和一些求证质疑的声音做一个公开回应和解释,称道路资源非常稀缺,不可能满足所有车辆使用。

  深圳新闻网记者在提问环节第一个向深圳交警抛出了问题。就深圳近期拘留近九百人集中整治“禁摩限电”。对此,深圳交警局对集中治理效果是否符合预期?

  深圳交警局局长徐炜回答了记者提问。徐炜表示,就目前来看效益非常突出。地铁站口也没有出现大量聚集拉客的情况。

  4月5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就禁摩限电召开新闻通气会

  “拘留人员和查扣车辆相对集中,从长远看效果还是很显著的。”徐炜表示,现在拘留和扣车的情况已经有了明显下降。深圳已经没有更多的道路资源提供给电动三轮车。而三轮车不是唯一的送货方式,相关部门要研究更适合深圳运输的方式,合乎深圳发展的快递运输方式。

  徐炜强调,将来不排除在一些区域试点慢性交通,而慢性交通将以自行车和不超标的电动单车为主。

  在下发电单车配额方面,深圳交警未来将实行配额制,也就是说将根据企业的发送邮寄辆来分配配额。徐炜表示,目前下发的5千个配额是不够的,如果配额全下发也不利于深圳快递的健康发展。

  邮政管理局负责人蓝志华,交警局实施“禁摩限电”以来,快递行业的从业人员的情绪还是稳定的。就网传,有快递企业配送件从8万降到1万是不属实的。“我们在沟通对方企业才得知,快递件是从8万降了1万,而不是降到了1万。”

  深圳交警局指挥处处长刘晓定表示,目前深圳电动车违规上路乱象依旧存在,个别区域还较为严重,近一年还出现了电动(机动)三轮车明显增多的新情况,部分聚集区域三轮电动车的占比甚至高达10%以上。

  深圳交警在对交通事故数据进行了分析发现,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各类交通事故的人员伤亡率明显高于其他交通事故,危害性较高。其中,2015年深圳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共造成人员死亡114人,占总死亡人数431人的26.45%。2016年一季度,深圳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共造成人员死亡27人,占总死亡人数109人的24.77%,造成51人受伤,占总受伤人数211人的24.17%。在原特区外的部分区域此类情况更为突出,甚至5至6成的伤亡事故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三轮车。

  图为深圳交警收缴的海量摩托车、电动车

  据悉,此轮的“禁摩限电”为了达到更好的治理效果,交警局明确提出了对“四大源头”的治理,目前开展的是狠抓兜客拉客聚集源头和狠抓使用单位监管源头的治理工作,紧接着我们还将推进狠抓生产、销售及维修门店源头治理,狠抓城中村周边及限行区域等违法较多区域,对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车的,交警部门将紧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1-5倍罚款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将推进涉电事故连带追责的工作,超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将明确告知受害者权利义务,引导受害者向“超标”车生产、销售者索赔。在事故认定书注明,或者采用其他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受害者,依照《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可以将车辆的生产、销售者列为共同被告、依法索赔。

  【深圳交警回应质疑】

  关注到社会各界有一些求证和质疑的声音,深圳交警归纳、整理了一部分,在此向各位媒体做一个回应。

  (一)此次禁摩限电针对的非法从事拉客、违法违规驾驶机动三轮车上路,并非针对快递业。

  在此轮整治行动中,全市共查扣电动车17975辆。目前我们可能不完全的统计,各交警大队查扣的快递行业备案电动自行车共计29辆,占查处总数的0.16%,这部分车辆被查扣的原因均为涉及相应道路交通违法(如进入机动车道、逆向等);共查扣快递行业的电动三轮车33辆,这部分电动三轮车均属非法拼装、改装的电动三轮车。

  (二)查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我们的法定职责。主要包括:一是出台限行、禁行措施;二是对违规载人载物、违反禁行限行规定、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上路等,扣留车辆、处罚违法行为人等;三是对特殊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核发专用标志,准许其上路行驶;四是除交警外,必要时,市公安局可以组织其所属部门参与执法。

  (三)不断增加备案配额,统筹考虑行业需要。

  自2012年开始,深圳就对邮政、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备案制,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根据行业不同分为三种颜色),纳入管理,允许上路行驶、不限行。目前备案车辆达到4.3万辆,其中快递业近1.8万辆,占所有行业总数的41%,行业配额最多。

  针对近期快递行业协会的诉求,落实增加了5000辆备案电动自行车的配额,后续会充分考虑行业、企业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协调增加配额。

  (四)关于使用电动三轮车的问题。

  由于对电动三轮车至今还没有国家标准,因此现在的电动(机动)三轮车均属非法生产,也无法取得牌照,更不能上路行驶。因此也同样不能用于送快递。由于无法上牌、未购买保险、纳入管理,一旦发生事故,赔偿、医治费用等问题不但会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伤害,也会给使用人、快递企业造成困扰,得不偿失。

  据了解,多数快递企业不允许员工违规违法使用三轮车;但少部分企业要求员工“带车入职”、约定出了事故全部由员工负责赔偿等,加剧隐患风险。

  (五)网传“50名快递员被拘留、800余辆快递车辆被查扣”夸大事实。

  据快递行业协会汇总统计,从3月21日至今被拘留的快递企业人员19人,经核实,共有16人有系统记录,均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三轮车上路行驶”;拘留期限3-10日不等,至4月4日,已有12人返回岗位。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主要是因为在执法过程中,可能由于快递员在送货结束后,民警未能很好地区分出快递员工造成的。接到行业协会反映后,我们立即下发了通知,进行部署、核查,要求工作中仔细甄别身份,在过渡期内对快递从业人员无证驾驶三轮车暂不拘留,但有其它违法(如冲红灯、逆行等)照常执法、依法处罚;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快递业协会,要求企业教育员工按规定着装,遵守交通规则,不冲红灯、不逆行等。

  针对网上流传的快递行业被查扣800多辆电动车的情况,我们近几日也已会同邮政部门和行业协会进行核查,从目前情况看无法核实该信息。据我们初步统计,仅有62辆,均是存在相应违法行为被查扣。

  (六)关于网传深圳快递出行离职潮的问题

  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与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进行了联系沟通,行业协会目前无法提供较准确数字,估计大致有1000名左右的快递员离职,主要集中在部分使用违规电动三轮车为主要运输工具的中小快递企业,离职率达10%至20%不等;大型快递公司和大的配送点波动不大。据协会反映,快递员本身就是流动性较高的职业,目前离职率虽然比平时高一些,但并不影响行业正常运行。

  (七)特殊行业电动车备案制度介绍

  1.哪些行业属于可申请电动车备案的特殊行业?

  2012年先后召开了两次会议研究特殊行业范畴,最终明确从事我市报刊投递(含快递)、运送燃气和桶装饮用水及鲜奶,以及涉及市政设施抢修的行业可申请备案,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纳入特殊行业实施备案管理。

  2.特殊行业申请备案的具体办法及流程。

  一是申请行业必须在特殊行业范畴内;

  二是由行业协会向市交警局申请特行业备案车辆的配额数量。具体为由协会上报本行业需求量,根据需求,交警安排人员到各协会、企业、配送点及门店等进行实地调研,根据实地调研情况制定出各行业的配额;

  三是各行业协会根据批准的配额,安排下属企业到所行驶的辖区交警大队实施备案;

  四是辖区交警大队对企业备案车辆的合法来源、国家标准及车辆保险等进行检验;

  五是备案车辆检验合格后,按要求喷涂车身颜色及备案号码即可投入使用,使用时备案车辆必须人车对应,上路行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驾驶人应当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件。备案过程交警未收取任何费用。

  【以下为部分答问实录】

  

  【新闻链接】

  深圳为啥要这么干?

  3月21日,深圳再次掀起“禁摩限电”风暴,主要向超标电动自行车开刀。

  在这次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严打活动中,收缴的大量电单车、三轮车堆成了“电单车坟场”。拘留800多人,甚至包括多名快递小哥,如此轰轰烈烈,一下子引爆了社会舆论。

  那么,深圳“禁摩限电”的逻辑在哪里?

  今天@深圳交警发布消息进行了说明。然而,这三个理由似乎都不是那么充足。

  理由一:深圳道路设计现状

  在今天下午的发布会上,深圳交警方面表示:“由于深圳一般道路没有设置专用非机动车道,日常多会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违法率较高,逆行、冲红灯等行为时有可见。”

  “路是人走出来的”,城市道路的设计应该适应市民的出行需求,而非削足适履。早在2009年,凤凰网自由谈就提出“给电动车划条专用车道的时候到了!”

  看来,这个理由值得商榷。

  理由二:暂无行标,无法上牌

  深圳交警表示:“电动(机动车)三轮车的生产,没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目前的上路行驶的电动(机动)三轮车均属非法拼装、改装机动车,无法取得牌照,不得上路行驶。”

  在发布会上,深圳交警方面补充:“(目前大量使用的三轮车)这些车连我们邮政部门推荐的行业标准都达不到。”

  电动三轮车邮政标准

  而交警查扣超标电动车,所依据的是1999年的标准。沿用此标准(40公斤以下、时速20公里以下),造成了部分电动车一“出生”就不被国家标准承认。

  一位电动车生产厂商的技术人员说,20公里以内的电动自行车已经不符合消费者需求了。在今天的发布会上交警方面也承认“但是我们现在看到的电动车几乎无一例外全部超标。”

  2009年,国家公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消费者手中的大多数电动自行车,摇身一变就成了电动摩托车,只有过了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几道大关后,才能合法上路。

  一经透露,这一标准立刻引发了广泛热议。如果标准通过,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按现有1.2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计算,近亿人出行将受到影响。

  更受质疑的是,这个标准出台实现并无征兆,据技监从业人员观察,标准制定过程既没有设置对自行车企业和消费者的意见征询环节,也没有通过必要的听证,更谈不上与国际“接轨”——美国的电动车速标准为32公里/小时,欧盟的标准是25公里/小时,可在这个标准中却“减速”至20公里/小时。

  一片嘘声之下,这一标准暂缓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文表示:“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经研究决定,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在接下来的7年中,并没有更实际的标准问世。这样来看,责任并不在电动车的保有者。

  理由三:事故多发,隐患重

  根据深圳方面公布的数据,去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50宗,同比下降3.5%,死亡431人,同比下降6.1%,但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41人,同比上升27.66%。

  出于减少事故的考虑限制电动车,这是最难以反驳的理由,能够挽救生命的政策当然值得尊重。

  但正如交警通报指出:“部分(电动车)驾驶人漠视交通规则,随意冲红灯、变换车道甚至逆行,造成交通秩序混乱,易引发交通事故。由于无法上牌、未购买保险、纳入管理,一旦发生事故,赔偿、医治费用不但会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伤害,也会给使用人、快递企业造成困扰,得不偿失。”

  原因整理的这么清楚,按照正常逻辑,下一步应该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

  但深圳市选择了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案。3月21日,深圳出台了这个“史上最严”的禁摩限电细则,区别于以往时间短,区域小的限制措施,这次禁摩限电持续时间长达100天(3月起到6月底),整治范围则包括全市,重点区域为地铁口、公交站点、口岸、商业繁华等区域聚集区。并且,重点区域兜客揽客,一律行政拘留。自4月1日起,对违规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行政拘留。

  轰轰烈烈的行动取得了效果。官方提供的数据显示,开展整顿行动10天以来,各单位共查扣电动车17975辆、拘留874人(拘留无证670人、非法拉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196人、暴力抗法8人)、采集非法拉客人员771人次。

  对于拘留874人,深圳交警进行回应。

  图为快递小哥被拘留

  大规模的拘留和查扣引发了诸多不满。微博网友评论:“上班都要迟到了公交又不到骑单车又太远让我们这些骑电动车也遵守交法的人怎么破,乱闯红灯飞来飞去的大多是拉客的好吗条条路路都这么堵你以为我真的想开车啊”

  至今,深圳“禁摩限电”仍是舆论热点,过渡期后的官方的动作值得关注。

  “禁摩限电”的大趋势:哪些地方禁?效果咋样?

  深圳市运动式“禁摩限电”,并非全国唯一。

  鲍君恩曾在“中国人民为什么选择电动车”一文中介绍道,摩托车由于价格低、速度快,利于出行,1980年代中期后迅速成为中国城市重要代步工具。由于气候原因,南方摩托车普及率更高,盛极时,城市大街小巷都是摩托车。

  但摩托车造成造成交通拥堵、非法营运、危险系数较高、影响市容市貌、导致飞车抢劫,成为城市一大问题。

  1985年起,北京开始禁摩,此后各大城市相继效仿,2002年杭州禁摩,2004年广州禁摩,到2015年8月,中国已有185个城市加入禁摩阵营。

  你可能注意到,这一政策取得了一些效果。比如摩托车在城市逐渐被边缘化。

  但在这样的背景下,电动车作为替代品进入中国,为了规避限制,这种以蓄电池作为能源,具有两个车轮的交通工具被称为电动自行车。很快,这种兼具摩托车速度和自行车身份的两轮车急速发展,根据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陆金龙的数据,目前全国有2亿电动车用户。

  然而,摩托车的问题依然在电动车身上存在。

  随着电动车乱象逐步浮现,新一轮的限制随即展开。除了深圳的“禁摩限电”之外,沈阳、上海等地都尝试了电动车禁驶政策;沈阳市在2013年禁止未登记的电动车在三环路以内行驶。广州近期出台的限电规定则包括了“禁售、禁油、禁行、禁营运、禁停”等措施;而在昨天上午,北京也出台规定,十条主要大街4月11日起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对于2亿辆(甚至更多)电动车,延续限制的逻辑似乎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在“史上最严”整治活动中,深圳也开了一个口子,为特殊行业(邮政、快递)留下了一定的电动车配额,但个人的出行需求仍未直接提及。

  记者会中,深圳交警表示在部分区域准许电动车通行。至于区域判定及电动车标准,并未提供更多信息。

  早在2014年,就有深圳市民表示,“在公交等基础建设尚未完善的情况下推行‘禁摩限电’,根本就不可能实现。这样的规定只会导致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违法者,大家也很无奈。”

  (凤凰聚焦作者 边驿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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