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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巴东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邓玉娇

火烧 2009-06-07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邓玉娇因故意伤害案被起诉,案件涉及防卫过当与自首情节。相关法律条文与案件进展引发广泛关注,本文提供案件最新动态与法律解读。

湖北巴东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邓玉娇

http://news.163.com/09/0607/02/5B633RDV00011229.html

核心提示:巴东县检察院目前已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


病床上的邓玉娇


邓贵大生前留影

重庆晚报6月7日报道 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事件”又有新进展。巴东县检察院目前已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

6月5日下午,邓玉娇两位来自湖北的辩护律师收到巴东县法院依法送达的起诉书。检察机关认为邓玉娇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名词解释: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 陶然

《有一种防卫叫做过当》

 
如果这是人的天堂
为何铁壁铜墙
囚禁所有真相
真理永远隔着一扇铁窗
天空失去了太阳
云朵上写满了忧伤
渴望一双翅膀
放手让你飞翔
你的美丽不该瞬间绽放
凋谢成冰冷时光
自由如果变成了童话
我愿为你选择奔走天涯
正义如果变成了流沙
痛快哭吧...........
有一种防卫叫做过当
再也不做沉默羔羊
我的愤怒若让你热血激荡
那就放声歌唱
有一种防卫叫做过当
做人不怕遍体鳞伤
我的坚强若让你感到慌张
就别掩饰真相
卸下伪装
(来源于“巴东吧”)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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