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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监督:网络版“大字报”和群众张贴版“大字报”的对比

火烧 2012-01-17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对比分析网络版与传统版大字报在官员监督中的优缺点,探讨其传播效率、法律依据及纠错效果,突出两种监督方式的差异与实际影响。

  当今科技技术革命,引起互联网的飞速普及和发展,也为群众监督社会公职人员提供了硬件和软件支持,网络各种论坛上的网络版“大字报”方兴未艾,与1975年宪法中规定的群众张贴版“大字报”相比,试将二者的效力对比如下:

                  网络版“大字报”:优点————1、书写速度快,费效比高;2、传播极快,范围极广。  

                                缺点————1、必须经过网管审查,容易遭到封杀;2、被官员买通和勾结网站删帖;3、由于缺少法律依据和实名制,书写着自律意识不够甚至不排除造谣诬陷;4、由于网络传播受到年龄和文化程度的限制,“墙外开花墙内不香”,难于及时有效的传播到当事人周边利益相关人群,顶多造成马后炮式的监督效果。

         总体评价:以百分比算,效力大约在百分之十以下。

                 原群众张贴版“大字报”:优点——1、一般都是实名制(也有部分别匿名);2、有宪法与政策的法律依据,群众理直气壮;3、检举揭发都张贴在领导干部单位和生活区域,大家利益相关,男女老少都可围观阅读,容易引起共鸣,不存在“不明真相的群众”,监督效力极高。4、纠错效果高,一般情况下,领导本人会及时解释和澄清与改正,党委也会督促和责成干部及时说明情况。

                                      缺点——1、书写成本较高;2、只针对事件当事人工作和生活环境,传播范围极其有限。3、也有故意造谣诬蔑的情况发生。

           总体评价:以百分比算,效力大概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注解:中国共产革命党取得政权后,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为了防止历史“周期律”的发生,保护红色中国不改变颜色,经过历次整风运动和群众运动的探索和创造,确立了群众监督各级党员干部工作和生活的群众张贴版“大字报”制度,并将其写入1975年宪法。“但是1982年X力主取消了这个制度”(原中央书记处书记 邓力群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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