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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的根本问题和正确方向

火烧 2005-03-26 00:00:00 思潮碰撞 1025
文章聚焦国企改革根本问题,强调公有资本建设的重要性,指出改革应以劳动者阶级专政为基础,建立资本公有制,实现社会财富回归人民,同时批判国企弊端,主张扬弃而非全盘否定。
本文着重提出了“公有资本”这一概念,在他看来,“公有资本”比形式上的“国有企业”更有实质意义。作者的文章是有的放矢的,目的是纠正前一阶段MBO存在的问题,阻止国有资产不合理地流向个人,而走一条由职业经理人来管理经营公有资本的道路。这比前一阶段那些一味鼓吹MBO私有化的学者理智了许多。实际上,作者在这篇文章里用大量的笔墨不是在为国企护短,而是对国企固有的社会弊端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但扬弃不等于完全否定,而是要保留国有企业有价值的内核。这才是一种全面看问题的办法。]

国企改革的根本问题和正确方向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曹兼善

2005年3月18日

内容提要:目前中国所有改革理论的焦点应在于能否建立公有资本,它将决定中国是走实现社会主义的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充分估计到中国改革可能有的两种发展道路,并且向劳动者阶级明确说明每一种可能性的条件和意义。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目的就是为了将社会财富交给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成为社会的主人。显然,在一个劳动者阶级专政的国家中,占优势而且不能不占优势的是公有经济。劳动者阶级掌握生产资料,就有最充分的可能把剩余价值统统“拿到手”。当我们开始国企改制的时候,应该给自己清楚地提出这些改制归根到底所要达到的目的,即建立资本公有制。因为资本公有制是目前这个历史阶段的内在必然要求,是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根本途径。国企改革的全部意义在于它摧毁了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限制和束缚。只有把劳动者阶级专政的国家同资本结合起来,才能架设从资本主义通往社会主义的桥梁。

三.国企所有者缺位问题

如果国企改制已经不可避免,那么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就是,为什么迄今为止,国企改制总是局限于政府官员和企业“管理层”而一直在理论和法律规定上享有国企所有权的广大人民群众,却成了“沉默的大多数”首先被剥夺了参与改制的资格?为什么普通大众的合法权益却得不到任何有效地保护呢?

我们知道,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中的地位,并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不取决于理论,不取决于任何法律规定。生产资料公有制指的是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者所有,但不是直接归劳动者个人所有,而是由组织起来的劳动者联合体——国家直接占有。对于任何一个劳动者来说,在进入生产过程之前,他并不拥有任何可供自己直接支配的生产资料,他所拥有的,是由政治权利所体现的一种抽象的所有权,在具体的和每一个个别的形态上,劳动者同生产资料依然是可以分离的。当这种交换发生在公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者之间时,仍然是雇佣关系,或者说,是“自己雇佣自己”的关系——其中前一个“自己”是指作为劳动者的联合体,后一个“自己”指劳动者个人。

私有制作为公有制的对立物,只是在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的地方才存在。所谓公有所有权的不明晰只是相对于私有而言,[28]因为公有制的任何一部分都不能以任何形式划归任何一个单个的个人所有,况且私有和公有都只是对按资本份额瓜分的剩余价值的所有,只不过私有资本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是明确归私人所有,而国有资本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则是归全体劳动者所有。

所以,政府(国家)并不是国企的最终所有者,这里的最终所有者是全体公众(人民)。政府是受公众委托来管理国有经济,作为最终所有者的代理人,政府的行为必须受公众的监督和处罚。

人民通过其选举的代表组成立法机构制定法律,执行法律并代表人民行使主权(行政权力)的是政府机构,它的最高领袖—总统或总理同样由人民选出。由此可见民主选举体现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同样,这一套民主程序也可以用来实现全体人民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人民通过其选举的代表制定有关国企的法律并行使监督管理权力,由此来体现自己是国企的所有者。因此,实现人民对国企所有权完全可以与实现人民民主合为一体。[29]

当然如何“民主选举”以实现人民对国家和国企的所有权,我们一直没有解决这方面的问题。由此导致国家和国企的所有者被虚置,被“架空”从而丧失权力,而不是主人只是管家的政府官员和管理层却掌握国家和国企的控制权,这就是国企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所在。

事实表明,作为国家和国企的最终所有者——公众(人民)如果不能对其代表(包括政府)行使选举权(或任免权、监督权),就不可能使他们面对公众的有效约束和监督。并且国企的各种经营信息必须及时向公众披露;在必要时可以查阅有关的财务记录,并有责任接受民众的质询,这样也就很难出现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虽然在理论和法律上,我们都承认民众是国家和国企的主人,但是事实上,民众对于他的代表(包括政府)没有任何民主选举的权利,结果造成国企所有者——民众对国企没有办法加以监督和制约,这就是国企所有者缺位的真正含义。

在这次国企改革大争论中,很多学者都谈到政府官员和经营者缺乏信托责任等问题。但是他们没有指明,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什么。实际上,这正是由于国家和国企所有者缺位(虚置)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当国企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亏损或资不抵债、因投资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时,没有任何政府官员或经营者对此承担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可以利用自己的直接控制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把公有产权转变为私有的方式和价格,并通过政府官员的“批准”使之合法化。

韩德强说如果我们的国有资产是无主资产,全国人大常委会干什么去了,国务院干什么去了,如果说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管好人民委托你们管的资产,就应该把它们统统撤销。在计划-极权体制和现在的专制体制下,普通民众是命运被决定的一群,他们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地保障,所谓的“监督”就更谈不上。“企业民主管理”无论就其内容还是形式,就其手段还是方法,从根本上说还是一句空话。这种由政府官员与企业管理层所推进的改革,并不代表广大群众的愿望与要求,只有掌握国企的权贵阶层才支持和认同这种经济政策、方针、模式。因而,MBO政策一直受到广大民众和社会舆论的反对和抵制。

要解决国企产权改革中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首先就是要落实公众是最终所有者或者说要真正实现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重大事务的权利。这显然与国家的整个政治经济体制有关,是一个敏感的问题,但我们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尽管在现在看来解决这个问题是会有一定难度的。[30]张维迎曾说过:“经理人好比一个家庭的保姆,但是我们发现如果有保姆在糟蹋这个家的时候,我首先要问主人去哪里了,为什么让保姆将家糟蹋成这样?为什么不雇用一个好的保姆?”[31]当我们的管理层和政府官员借MBO“国企改制”之机在暗箱操作瓜分国有资产的时候,国有资产的主人在哪里,为什么无法制止他们?为什么不能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为什么无可奈何?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问题的根源是真正的所有者不到位――政府部门充当“主人”并直接指派国企一把手,他们就算把企业搞“黄”了,也不需要为此负任何责任。当国企的一把手与政府部门事实上成为不受公众监督的“主人”的时候,国有资产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大量流失也就成为必然![32]

四.公有资本与私有资本。私有制的存在和扬弃,职业经理人

马克思认为G—W—G′这一运动即货币不断转化为资本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马克思的这一错误论断显示了他自己的历史局限性。因为19世纪的英国社会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私有的货币所有者同时是G—W—G′这一运动的有意识的承担者,所以,G—W—G′这一运动就必然表现为私有资本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马克思也和他的一切先驱者一样,没有能够超出他自己的时代所给予他的限制。同样,我们也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

关键在于货币G归谁所有,是在私人老板手里,还是在劳动者阶级手里,二者有本质的区别。在私人老板手里,G—W—G′这一运动的结果——剩余价值必然被私人老板无偿占有。在劳动者手里,G—W—G′这一运动的结果——剩余价值就属于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劳动者所有,G—W—G′这一运动也就必然表现为公有资本生产方式。

只是作为G—W—G′这一运动的有意识的承担者,货币所有者才成为资本家。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目的是谋求资本的无休止的增殖。[33]

在最初的私企里,资本所有者就是资本家(经营者),随着资本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规模越来越大,管理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需要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在社会化大生产中,随着分工、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的组织、管理工作日益专门化,资本所有者逐渐无力承担日益扩大、复杂的生产组织和管理工作,资本生产的发展最终将资本所有者自身排挤出生产过程。终于在20世纪初,一场孕育已久的“经理革命”开始爆发,资本家的职能不再由资本的所有者,而由职业经理人来承担。

G—W—G′这一运动的有意识的承担者不再是货币所有者而是雇佣的职员即职业经理人(如“总裁”、“董事长”、和时下很流行的“CEO”——首席执行官),于是,职业经理人就成为社会生产活动的直接组织者、管理者,而资本所有者则无所事事。现在,对于资本生产方式而言,私有制不再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而是成为多余。

这样,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通过它本身的内在的辩证法不可避免地否定它自己。[34]职业经理人制度一方面使生产更加合理化、社会化;另一方面,把私有化弄成荒谬的东西。[35]由于所有权与经营职能的分离,资本所有者,以前曾经是那么重要的社会生产当事人,现在却成了无用的累赘,这就为将来由劳动者阶级对其实行剥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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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首先,要改革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实行人民代表的竞选和职业化制度,让真正有能力维护公众利益的人成为人民的代表,同时,必须建立人民代表定期向公众报告工作的制度。第二,设立国有资本委员会,并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质询。大型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应由国有资本委员会公开招聘。第三,大型国有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像上市公司一样向全社会披露,保证全体公众的知情权。公众的利益和愿望必需由议会和政府来代表,只有它们才可以代表公众具体地行使国家和国有企业所有者的权力。

[31]一个家庭雇了保姆来管家,如果这个保姆偷家里东西,主人本应好好监督或者干脆解雇这个保姆以保护自己的财产。但有人竟建议主人要把自己的全部财产都送给保姆,其理由是,保姆偷东西是因为这些东西不归她所有,如果主人家的所有东西都给了保姆,那她就不会再偷东西了!——可见这理由之荒谬!!尽管如此,张维迎、周其仁之流仍然鼓吹国有企业应该私有化、MBO送给管理层。

[32]事实上,一些已经实施MBO的公司,收购价格基本上都低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如:粤美的净资产4.07元,两次收购价分别为2.95元和3.00元;深圳方大净资产3.45元,两次收购价分别为3.28元和3.08元;佛塑股份净资产3.18元,收购价2.96元;洞庭水殖净资产5.84元,收购价5.75元;特变电工的收购价格更是大大低于净资产。公司2002年中期净资产3.38元,向3家股东的收购价最高的3.10元,最低的居然只有1.24元。

[33] “南方周末:谈了这么多,我忽然发现你所有的谈话都在围绕着一个关键点展开,那就是资本或者说财富的增值。你真的认为这一点对你这么重要?刘永行:这是我生命中最大的价值。我是一个企业家,追求资本增值是我的本分。”(见2001年10月29日《南方周末》)。资本家具有追逐剩余价值的无限欲望,作为人格化的资本,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

[34] 这是私有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限度内所进行的自我扬弃。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文的结尾中说,所有权与经营职能的彻底分离,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灭亡的表现。因为这种所有权与资本家职能的彻底分离,表明资产阶级作为所有者完全丧失了管理经济的职能而成为多余的阶级。

[35] MBO或私有化就是如此:如果资本所有者能直接经营管理企业,那么,根本就不会有MBO;如果资本所有者没有能力经营管理,而由职业经理人承担这一职能(这是国内外大中型企业的普遍情况),那么MBO就根本没有必要。实际上,两权分离之所以成为现代企业的一大趋势,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所有者并不总是优秀的经营者,即使一个天才的企业家也没法保证他的后代还是一个优秀的经营者。这样才产生了职业经理人。以韦尔奇为例:如果两权能合一,就根本不会有天才经营大师韦尔奇。况且,即使让他MBO,那么他是否有一个和他一样天才的子女更是未知的问题。如果聪明的韦尔奇不让子女,而是让职业经理人管理,那么这和现在的所有者聘用职业经理人有什么区别?而且新的代理人是否也会来个MBO,从而把韦尔奇及其家族扫地出门呢?

[36]欧洲各国的国有企业比例相当高,像法国雷诺、德国大众都是国有企业。德、法、英、意四国联合拥有的空中客车,甚至是超国有企业。如果按照公(国)有制没人负责、效率低下的理论,空客应该是效率最低的公司,但事实上空客已经成为与波音并驾齐驱的巨头。所以,这些国有企业与否有足够的效率并不取决于它们是私有还是公有,而是取决于能否建立公有资本大生产,而这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事实上完全可以做到。所以,传统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建立资本生产后效率是不会低于私营企业的,新加坡、法国和德国的国有大企业就是最好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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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公有制和私有制并无天生的好坏之分,它的存在的必然性是由它是否适应特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来决定的。因此,判断所有制的好坏,不在于它姓“社”还是姓“资”,而在于它是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无论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其具体实现形式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生变化,都必然要选择最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那种生产方式。我们坚持公有制并不是因为它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而是因为有利于或者说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并以此证明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所以,从根本上说,公有制的出现是资本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生产力发展水平还远没有达到全面实行公有制度高度,但是很显然,现阶段生产资料的集中和生产的社会化已达到的一定发展程度为公有制的实现奠定了基础,当然它的具体形式和实施范围取决于当前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水平。

一般说来,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一定的所有制关系,但从生产力的具体表现来看,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产业领域,生产力发展水平往往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就是生产力具体存在的不平衡性。并且生产力的发展也是循序渐进的,因而,就同一个社会来说,生产力的发展表现出较大的层次性,这就要求有不同性质的所有制与其相适应。所以,私有制与公有制可以在同一社会的不同产业领域以各自适当的形式存在。正因为如此,在一定条件下,公有制和私有制可以互相转化,在落后的小生产领域,私有制必将取代公有制,在生产力发达的社会化大生产领域,情形则相反。认识这一点,不仅有助于我们正确对待公有制和私有制,正确对待现实中的所有制的变化,而且有助于我们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目的出发,自觉地推动传统国企改革,选择适合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所要求的所有制形式。从西方资本主义几百年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随着资本生产的发展,私有制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具体形态,从长远的角度看,这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37]

现在,作为G—W—G′这一运动的有意识的承担者,职业经理人成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本家,但同时职业经理人也是自由劳动力,只不过与一般劳动力的社会生产职能不同。既是资本家又是无产者,“矛盾”,然而却又是事实。

现在,对于公有资本而言问题就是:谁是G—W—G′这一运动的有意识的承担者即谁来作为人格化的公有资本执行职能。私有资本追求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这在资本家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因此,要建立国有资本,关键就在于资本家应该是职业经理人(他应以企业的利润、企业的积累和企业的发展为最高目标[38]),而不是什么党政干部、什么政企领导,他必须执行资本家的职能。国有资本委员会需要做的只是让有经营管理能力的人承担这一职能,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购买职业经理人时要以其经营管理能力为标准(企业的利润水平完全可以反映这一点),[39]二是如果发现其他更有能力的人选,必须能够适时地进行替换。我们的职业经理人和任何劳动力的卖者一样对他所提供的劳动力这个商品负责,如果他不想被其他经理人所排挤,他就必须提供一定质量的经营管理劳动。[40]三是经理人员要有足够的管理权,以发挥他们的经营才能,政府无权直接干预其具体的投资决策和生产决策,如果政府企图指导职业经理人应如何为国有资本谋求最大限度的利润,那不仅是自寻烦恼的去注意最不需要注意的事情,并且必定是无用或有害的。

作为国有资本的资本家——职业经理人同样是出卖劳动力的无产者,只不过他执行的是资本家的社会职能。因此,他的目的是谋求国有资本的无休止的增殖,也就是说,国有资本生产目的不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需要,不是为了消费和使用价值,而是剩余价值!另外,他的工资收入要高(相对于一般劳动力而言),要体现他们自身的劳动力价值。[41]在这一点上,我们要向西方资本主义大企业学习,他们的资本家即使年薪千万也只是自身的劳动力价值的体现。[42]

职业经理人的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必须经过长期的复杂的教育学习和工作实践积累相应的经验,才能获得从事经营管理所需的复杂的知识和高超的技能,所以,再生产这种劳动力需要耗费更多的劳动,因而它具有较高的价值,也就是说,在劳动市场上,它应当获取较高的报酬。

当然,这种高级的复杂的脑力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也比一般劳动力要高得多。所以,这种劳动能力的价值必须支付给职业经理人并表现为极高的工资,这样就给职业经理人的发展提供了刺激。毫无疑问,在这种激励机制下普通的工人仍有可能经过一定的学习培训和工作实践掌握经营管理能力,从而上升为职业经理人。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是对抗的,在公有资本生产方式下,尽管工人不能直接占有自己的劳动产品,但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还是归工人阶级自己所有。所以,公有资本和工人阶级对立的结果却是公有资本和工人阶级的统一。

1.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产品属于私有资本,而不属于工人;在公有资本生产方式下,产品属于公有资本,并最终属于工人阶级自己所有。

2.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剩余价值成为私人老板的合法财产,它从来不属于工人;而在公有资本生产方式下,剩余价值却属于工人阶级自己。

3.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社会财富越来越多地成为那些能不断地占有工人剩余劳动的私有资本家的财产。私有资本积累的更多,就能更多地积累。在公有资本生产方式下,社会财富越来越多地成为工人阶级自己的财产,公有资本积累的越多,同样能越多地积累。

资本的公有化使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关系彻底改变,在这里,剥削和压迫将与它们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资本主义私有制一起消亡。

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剩余价值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资本扩大再生产的基础,所以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自己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是用来更快地积累公有资本。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对剩余价值的追求以及资本的积累和有机构成的提高代表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要求,而生产力的发展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又满足了不断增长的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因此,公有资本同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尽管它与劳动者的局部利益之间存在着矛盾。作为剩余劳动的占有者,公有资本在效率方面,远远超过了一切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生产体制。资本无偿占有剩余劳动的方式,同以前的计划经济相比,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更有利于为新的社会形态的建立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43]

我们知道,资本生产不是绝对的生产方式,它只是一种历史的和物质生产条件的某个有限的发展时期相适应的生产方式。资本的历史任务是并且仅仅是把社会劳动生产力加以全面的发展,在没有彻底发挥出自己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以前,资本生产是不可能灭亡的。发展社会生产力是资本的历史任务,也只有资本才能创造出消灭资本自身的物质手段。

公有资本的发展将为实现社会主义提供最强大的物质基础和最可靠的保证。只有矛盾的发展和为矛盾的解决创造条件才是唯一现实的道路,资本公有制并没有解决资本的内在矛盾,相反它把资本生产推进到顶点并创造最终消灭资本的物质手段和条件。资本生产的发展过程就是资本走向消亡的历史过程。这个历史过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随着资本生产方式的发展,资本家成了资本的化身。资本家只是作为资本的人格化才受到尊敬。作为G—W—G′这一运动的有意识的承担者,资本家是整个社会生产的主动轮。资本生产的发展使资本有不断增长的必要,资本家迫切追求利润和积累资本的事实,在资本家的主观目的上得到反映,这完全不是人类的固有倾向或本能,这种欲望是从他在一个特定社会生产组织形式即资本生产方式中的特殊地位产生的。

把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重新转化为资本,为积累而生产这个公式表达了资本家的历史使命。就历史而言,工人阶级的使命是生产剩余价值,而资本家的职能则是把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也就是说,实际从事生产的资本家承担积累的历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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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范恒山也作过类似的论述,详见《所有制的改革:理论与方案》第321-322页。

[38] 海信集团董事长周厚健就认为:“企业的本质是什么?其实,还是那句老话: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其他的仅仅是手段而已。……我认为,企业经营是以产品作为一条主线来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其基本宗旨就是开发更好的产品、生产更好的产品,以便开拓市场……获得更高的利润。”(见《南风窗》2001年第5期)。

[39] “在一种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企业之间的竞争会形成一种平均利润或平均成本。而根据企业的实际利润水平或成本水平,与这种平均利润或平均成本进行比较,即可以使企业经营状况的信息得到充分反映。换句话说,在存在由充分竞争产生的平均利润率的情况下,每个企业的利润水平包容了关于企业经营好坏的充分信息。因此,在存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利润率可以作为考核和监督企业经营的一种充分信息指标。”(摘自《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与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林毅夫、蔡昉、李周著)。在另外一篇文章中林毅夫明确指出:“只要把单个企业的利润率水平和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水平加以比较,就可对该企业经理的经营能力和努力程度做出准确的判断。”(摘自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发展战略研究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回顾与展望》)。现在,国有资本委员会只须通过平均利润率这一为社会唯一承认的衡量标准就可以准确、恰当地评估出一个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业绩,当然,前提是国有资本实行自由竞争,否则无法形成一个可作为有效评价标准的平均利润率。

[40]竞争使职业经理人不能不尽最大努力。想尽一切办法扩大生产、更新设备、提高工艺水平和加强管理。竞争也决定了职业经理人积极进取、拼命向前,否则就会被排挤。

[41] 广州劳动管理协会正式公布了广州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关注的广州2001—2002年度外资企业薪酬调查,结果显示,2001年广州外企总经理的平均年薪为39.9万元,其中,最低年薪为20.6万元,最高年薪达154.7万元。(见2002年3月3日《南方日报》)。

[42] 在365家主要的美国公司,总经理的平均薪金和奖金增加了39%,达到了1996年的230万美元的平均水平。但假如把经理层选择持股所得到的收益和其他报酬也算在内,经理层的平均所得增加了54%,达到了580万美元。在美国,总经理和工人之间的薪金差别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加。在1965年,总经理的平均薪金在工人的44倍左右,今天,总经理的平均薪金在工人的209倍左右(Business Week, April 21, 1997)。(摘自《中国与世界》1998年5月号)。

[43]政治经济学把生产力的发展看成是增加社会财富的唯一手段,而把劳动生产力的尽可能快的发展看成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实际上,这也就是资本生产的基础。资本生产无非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这种发展,虽然在开始时要靠牺牲多数的个人,甚至靠牺牲整个阶级,但最终会克服这种对抗,而同每个个人的发展相一致。因此,社会的发展总是要靠牺牲个体的利益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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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目前的国企改革和私有化

怎样搞活国企,这并不是时至今日才提出的新问题,早在中国经济改革由农村进入城市之初,这一问题就已非常尖锐地摆在人们面前。现在,国企要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已经刻不容缓,并且它还是整个改革的关键,可为什么总是解决不了?

这是因为拥有货币、生活资料、机器以及其他生产资料,而没有雇佣工人即自由劳动力,还不能使国企成为国有资本。不相应地把国企的职工转化为自由劳动力,成为自己的劳动力的主人,不相应地把国企转化为资本,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机器和先进科学技术的大规模使用等等,都是不可能的。而这恰恰是国企改革的关键,也是国企改革的“突破口”。绕开这个根本问题去进行种种改革,肯定是徒劳无功的。

我国国企改革开始于七十年代末,由于国企所有者缺位(虚置),名义上的“主人”——全体劳动者事实上对国企毫无权利,而作为国企所有者的代表——政府官员(管理层),手中持有对国有资产的支配权力,却不受监管不用承担责任。因而,国有资产即积全国人民几十年血汗而成的剩余价值的流失是不可避免的。从那时开始,中国就打开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闸门,开始了国企的私有化。

自从七十年代末以来,中国国企改革已经通过“渐进”方式走过了几个阶段:1978年至1983年,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力图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1983年至1986年,“利改税”,着力明确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开始改变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推动企业走向市场。1987年至1993年,国家颁布《企业法》,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明确企业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促使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接着国家颁布《国企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划分政府与企业的权限,推动企业转换机制,政府转变职能,进而推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7年以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

为什么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中国作出了这么多努力,经过20年多年却一直没有取得重大的突破?原因就在于大家都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国企职工并没有同国企即生产资料相分离,国企仍然是国企。即便是改造成股份制和建立所谓的“现代企业制度”,国企职工(包括厂长经理们)其实还是和生产资料直接相结合。正因为如此,资本生产始终建立不起来。可以说,中国国企的改革,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建立资本公有制,就无法取得决定性的成功,这也是今天国有企业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

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将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概括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十六个字。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把企业的所有权和同国有资产经营权划分开。一些国企的经营者总是琢磨着如何从国有资产中拿出一部分来作为“经营者产权”。按持“经营者产权”论者的说法,仿佛亏损连年的国企只要划出一部分作为“经营者产权”,重新进行股份制改制,企业马上就能扭亏为盈,资产就能快速增值。相比之下,西方大企业总裁几乎没有一个是本企业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所以,国企目前的改制有私有化的倾向。部分政企领导伙同有关的私人老板在国企改制中为了少出资就能做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在帐面上使国有资产缩水,达到其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更有甚者直接以所谓的“零资产”形式把国企送掉。[44]

我们只要分析围绕国企改革的斗争,就可以知道,所有的资产者及其代表都主张走私有化的道路。[45] “国企应退出一般竞争性经济领域”这个口号最真实、最彻底地表现了私有化或者说消灭公有制的要求,而劳动者阶级及其代表——政治经济学家则主张走资本公有制的道路。

目前我国的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公有制企业迅速减少,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正在丧失,私有经济成份占社会经济的比重已接近50%。由于目前为止还没有权威的统计公布,所以无法形成准确的概念,但从一些统计数字推断,这一比重肯定已离50%的临界点不远了。目前部分省市,私有经济已经取得主体地位,并且私有经济成份正以几倍于公有经济的速度快速增长,照这一趋势,如不加快推进传统国企的改革,用不了几年的时间,私有经济成份就会成为我国经济的主体。这样下去,量变必然引起质变,我国经济基础的质的变化必将引起上层建筑包括政权和意识形态的质变,从而使整个社会的性质发生根本的变化。[46]

90年代的一本畅销书,《第三只眼睛看中国》,曾有这么一段话,“从社会政治的角度进行分析,在中国,谁抓住了大中型企业的领导权,谁就抓住了中国的命脉和印把子,这就如同军阀时代必须抓牢一支重要装备的主力部队一样。” 国家提出要对国企实行“抓大放小”,[47]我们知道小生产必然被淘汰,所以,关键在于如何抓大,如何抓住国有资本生产这个关键环节。资本离不开竞争,国有资本也一样。某些人大肆鼓吹“国企应退出一般竞争性经济领域”,并认为公有制不适合市场竞争,其实质是要消灭公有制。

“国家统计局课题组”就提出了国企“必须”从146个行业“撤离”的具体行动方案。他们的共同论点是:国有经济效率低、亏损面大,不如私营经济。这是只看现象不问本质,我们要客观地加以分析,国企之所以出现经济效益下降,亏损面大的问题,其原因不在于所有制,而是根源于生产方式。所以,决不能走“国退民进”、“一卖了之”的私有化道路。

目前,国企改革问题是关系到国家政治的根本问题,是一个最复杂最难弄清的问题,也是被庸俗经济学家们弄得最混乱的问题,因为它比其他任何问题(除了政治经济学的基本问题即剩余价值问题)更加牵涉到劳动者阶级的利益。任何想认真弄清它的人,都必须再三研究,从各个方面思考,才能了解得明白透彻。在目前改革到了关键时刻,国企改革问题就具有最大的意义,可以说,它已经成为最迫切的问题,成为当前一切政治问题和一切经济争论的焦点。

值得注意和警惕的是,在讨论国企改革问题时,总有那么一些人把所有制说成“无关紧要”,“只是手段”。实际上,所有制既是目的又是手段,这种手段的运用,就是物质财富的生产和再生产同时又是生产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所以,历来的社会变革都争夺这个手段。把所有制说成只是手段和无关紧要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把所有制看成无关紧要。相反,所有声称所有制无关紧要的人,毫无例外地都把改革的目标集中指向所有制,认为改变公有制是改革的“实质”和“全部问题的关键”。所谓无关紧要,其真实意图就是要人们放弃公有制。

目前的事实是:在许多国企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的股份制、[48]股份合作制、兼并、租赁、拍卖、转让等产权制度改革中,私有化,即将国家和集体财产转化为私人资产这种事情已经非常普遍。[49]现在,不少地方出卖国企成风,甚至半卖半送,[50]明卖实送,无偿量化给个人,或者以改制为名、行私有化之实,即使广大职工愤怒反对也无济于事。有的地方领导干部公然发表施政纲要,提出:着力构建“一个主体”(非公有制经济)。有的地方甚至下指标,提任务,定时限,要求国企、乡镇集体企业全部改制。[51]虽然中国至今仍然把“私有化”列为禁忌词汇,可实际上在“产权明晰”、“国资退出”的名义下无论怎样化公为私都可以。应当说,私有化不仅仅是停留在理论上的思潮,在不少地方已经化为实际行动。[52]

某港商只实缴资本1000万元就占华宝60%的股份,并全面接管了拥有18亿人民币净资产(未含无形资产)的华宝公司。尽管1993年11月它才接管华宝,可是一个月后就按华宝全年利润的60%分走8400万元红利。1994年由于其经营不善,利润下降,但它仍按60%股权分红1560万元。两次合计,它从华宝的分红所得即近亿元。[53]

[编者按:中国的改革让人们看到了事物的两难之处,当人们满怀希望按着一个美好的方面进行时,却发现这一条道路也充满着丑恶!这就使中国的改革陷入了极度矛盾的状态。人们看到了极端自由民主化的问题,又看到了完全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这是目前中国在政治和经济方面面临的两大尴尬。]

“粤美的”起源于1968年,属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1992年,改组为股份公司,并更名为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年代初,美的年销收入才2亿元,到2000底,已经超过105亿元。美的私有化起步于1999年,开始的做法是在量化净资产的基础上,拿出一定比例折成股份,分给经营者。2000年12月,美的控股与美托投资签订协议,“美的控股”将所持“粤美的”7243.0331万股法人股以3.00元/股转让给“美托投资”(而粤美的每股净资产为4.07元),收购金额为2.17亿元。转让后,“美托投资”成为粤美的第一大股东,而这个公司是由粤美的高层管理人员控股,其中董事长何享健一人就占25%的股份。

“深圳方大”的改制亦是如此。2001年6月“深圳方大”第一大股东“方大经发”将其所持的4890万股法人股转让给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3.28元/股,2001年6月和9月,“方大经发”分两次又将1110万股、4711.2万股“深圳方大”法人股转让“深圳邦林”和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分别为3.55元/股、3.08元/股,转让的总金额约为3.45亿元。这些转让完成后,“深圳邦林”和“深圳时利和”分别成为“深圳方大”第一、二大股东。这两家公司的股东均为“深圳方大”的高管人员,其中“深圳方大”的法人代表熊建明在“深圳邦林”持股85%,他占有“深圳方大”25.6%的股份,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大股东。

以目前深圳、广州地区高管人员普遍年薪20万元计算,以何享健和熊建明为主的高管人员的累计年薪与分别高达2.17亿元和3.45亿元的收购金额相差太远!至于“宇通客车”的改制,请一起参见《新财富》2002年1月号第55~60页。宇通客车在实施MBO也就是所谓的管理层收购时虚减国有资产13500万元,低价收购,以达到瓜分、鲸吞巨额国有资产的目的。[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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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国有企业私有化有明私有化与暗私有化两种。“零出售”、“双买断”是明私有化。“零出售”是白送;“双买断”是变相白送。这两种形式国有企业私有化最严重。暗私有化,最明显的是评估中低估与非经营资产扣除两项。非经营资产扣除中问题更多,有一些国有企业的资产经过七折八扣,“资产”往往就所剩无几,大都几乎成为“零资产”了。即使还剩下一小部分,依法应用现金购买,现金应收归国有。可是实际上付现金者少,大都用贷款形式分几年偿付,贷款和利息则用国有企业的利润分红补上。这实际上等于用本来属于国家所有由国有企业职工创造的剩余价值来“购买”国有企业!

[45] 魏杰提出:“国有制经济改革应该是四个字,即:一租、二卖、三变、四改。我看不能只强调改革,而且还要强调租、卖、变。”“所谓变,就是指那些租不了、卖不掉、也改不好的国有制经济,通过产权变更,而使其非国有化”。他还主张,在实行一租、二卖、三变、四改的同时,“应该继续大力发展非国有制经济,在批地、银行贷款等方面为非国有制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时机”。(魏杰《经济改革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载1994年2月22日《经济日报》)。

[46]《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与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一文的作者奇玉就指出:从经济基础的角度讲,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由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决定和保证的,绝不是由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决定和保证的,更不可能由非公有制经济来决定和保证。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过程中,如果我们不能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不采取有力举措,危险至少有以下两种:一是没有坚持住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使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体地位,在中国社会形成一个阵容庞大的资产阶级;二是随着私营经济的不断壮大和公有制经济的相应萎缩,党的队伍中越来越多的人同私人资本形成千丝万缕的、更直接更现实的物质利益联系,甚至有的党员变成私营企业主或一些私营企业主加入到党的队伍中来。由于这些“共产党人”的作用,使我们党逐渐演变为仅仅贴着共产党的标签、而实际上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政治集团。(摘自《学习研究参考》1995年第12期)。

[47] 一个国家的少数大企业就可以集中全社会的多数资产,并支配主要经济部门,主导一国的经济。就我国的情况来看,1994年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共 46.52万个,其中大型和中型企业只分别占1% 和3%,但仅大企业的固定资产就占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的52%,加上中型企业就占70%(《中国统计年鉴(1995)》中国统计出版社1995年版,第388、389页)。我国500户国有工业大企业虽然只占整个国有工业企业总数的0.7%,但资产总额占37%,销售税金占46%,利润总额占63%(见1997年12月20日吴邦国在全国经贸工作会议闭幕大会上的讲话)。只要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公有资本仍然可以占优势,国民经济主要部门和基础产业以及其他主导产业的所有制性质不变,公有制就依然是主体。

[48]  就拿所谓的“股份制改造”来说,看看深圳原野就够了。这个公司从国有资产占控制地位到最后只占1.4%的不参予优先股的荒唐演变,不仅在中国,即便在世界范围内都堪称私有化史上的神话。从这个意义上说,“股份制改造”确实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提供的一顿“免费午餐”。近来某些人士极力鼓吹的“诸城模式”,其核心是用所谓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由企业主要领导人占大股,控制企业的所有权。通过瓜分国有资产,股份制改造后的国有企业成了私营企业。

[49] 2002年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报告显示,有25.7%的被调查的私营企业是由国有和集体“改制”而来。在这些企业中,以东部地区的所占的比重最大,为45.6%;“改制”前是国有企业的占25.3%,是乡镇集体企业的占74。7%;有60.6%的企业主是原来企业的负责人,在苏南有93%的乡镇集体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在通过公有制企业改制而产生的私营企业主中,中共党员所占的比例高达50.66%(摘自《中华工商时报》2003年2月26日)。

[50] “在近两三年国有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时,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就更为普遍和公开化了。湖南长沙市政府规定出卖国有企业时,国家只保留20%股份,买者如果一次付款,就可以‘优惠’40%,其实质就是只需半价即可买走国有企业。制定这种规则的理由是如果现在不卖掉,将来就更不会有人买了,其实许多私营企业经营也很困难,每年要有7%以上私企倒闭,怎么从来就没有听说过私企也想早早地半价卖给别人呢?”(摘自《现阶段中国私营企业主研究》戴建中著,载《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5期)。

[51]江苏江阴市在1996年年终(12月30日)提出“明年(1997年)9月底前完成乡镇企业转制”,这绝非绝无仅有。吴县市也在1996年提出“加快推进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由点到面、整体推进”,“花一年或稍长一段时间,完成乡企产权改革”。而且改制中要一步到位地“鼓励企业经营层持大股,在经营层中又鼓励企业法人代表持大股”。与这种要在一年内乃至九个月内彻底私有化的“乡企转制”相比,国企改革更惊人:1999年11月30日,长沙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通过产权转让,“置换”企业的国有性质。按1999年期末会计报表,湖南湘江涂料集团有限公司(湘江涂料)剔除土地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后的帐面净资产超过一亿元,然而在“界定产权”、“剔除不良资产”后,湘江涂料被核定进入改制的优良资产为7000多万元,其中国有资产仅核定为1500多万元。这么一“界定”,80%的国有资产便从“国有”帐上消失并转入“内部人”尤其是拿大头的老板手中,再经“优惠”赎买,余下的20%国有资产比率又缩水成了6%,连同上交财政的赎买金,共为12%。亦即88%的国有资产“在10天左右时间里”都被大笔一挥鲸吞掉了。试想如果这四家企业是私营企业,资产者会在10天之内便把88%的产权让予别人,仅仅因为他们作为雇员干得还不错?如果这些企业是“界定”者自己的公司,他们还会这样“界定”吗?(见《世纪之交中国的经济转轨、社会公正与民主化问题》秦晖著)。

[52] 见《二十世纪末中国的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卞悟著。

[53] 见陶国峰的调研报告,载《改革》1996年第1期。

[54] 更为惊人的是鄂尔多斯集团的MBO。有人算了一笔账,管理层总共是用了(国家的)9.45亿元买下了集团30多亿元的净资产。可以打这么一个比方,我要买下一个装着钱的钱包,而结账时我恰恰要用这个钱包里的钱来支付,因为我买下了我当然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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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企产权改革中的国资大量流失让人触目惊心。郎咸平揭示出格林柯尔进军国企中的使用的“七种武器”即是明证。国企管理层先做亏公司,做小净资产,然后以相当低廉的价格实现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如果政府不同意,则继续扩大账面亏损再以更低的价格侵吞。一旦MBO完成,高管人员再通过调账等方式使隐藏的利润合法地出现,从而实现年底大量现金分红以缓解管理层融资带来的巨大的财务压力。

仍以宇通客车为例,公司推出所谓的管理层收购以来,1997年10派6元,1998年10派5元,2000年也是10派6元。公司管理层通过上海宇通所持3304.13万股,仅2001年度就能分得现金红利1982.48万元。

在今日的中国,暴富的最佳捷径就是巧妙地将国有资产转化为私人财产,许多在几年内突然成为百万、千万、亿万富翁的人,都是以国有资产中饱私囊。据报道,一位深圳的“大款”曾这样“泄露”过致富的“天机”,即“把国有资产变成自己口袋里的钱”,“国家的钱实在太多,没有谁数得清楚,也没有谁能看守得天衣无缝;而且,实际上许多看守国有资产的人都不反对把国家的钱放进我们腰包,我只取大海之一粟,足矣”。

我国的国有资产是在建国以来,亿万人民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积累起来的,它是实现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是全体劳动者共同的“家底”,而不是哪一个人的私有财产。实行私有化,将人民群众共同所有的财产转变为少数个人所有,就是对人民群众的“剥夺”。

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目的就是为了将社会财富交给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成为社会的主人。显然,在一个劳动者阶级专政的国家中,占优势而且不能不占优势的是公有经济。劳动者阶级掌握生产资料,就有最充分的可能把剩余价值统统“拿到手”。目前中国所有的改革理论的焦点就在于能否建立公有资本,它将决定中国是走实现社会主义的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充分估计到中国改革可能有的两种发展道路,并且向劳动者阶级明确说明每一种可能性的条件和意义。

当我们开始国企改制的时候,应该给自己清楚地提出这些改制归根到底所要达到的目的,即建立资本公有制。因为资本公有制是目前这个历史阶段的内在必然要求,是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根本途径。国企改革的全部意义在于它摧毁了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限制和束缚。只有把劳动者阶级专政的国家同资本结合起来,才能架设从资本主义通往社会主义的桥梁。

六.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质

国企改革这么多年,并且有很多经济学家[55]研究过,却没有人能弄明白国企改革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改革本身并不复杂,关键是这些人热衷于西方经济学,抓不住改革的本质。只有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才能做到这一点,这个最锋利的手术刀却没有人能很好的用来对国企改革进行彻底的解剖。

在某些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社会制度的演进过程有可能超越某个发展阶段,但是,资本生产的发展阶段是不可逾越的,因为资本生产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即使在公有制的条件下,也不可以跨越这一历史阶段。

“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56]

也就是说。只有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发展到甚至对于我们现在的条件来说也是很高的阶段,才有可能把生产提高到这样的水平,以致使得资本的消灭成为真正的进步。而这只有在实现它的实际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才能成为可能,才能成为历史的必然性。

马克思指出:“从历史上看,这种颠倒是靠牺牲多数来强制地制造财富本身,即创造无限的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必经之点,只有这种无限的社会劳动生产力才能构成自由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57]历史清楚地表明,即便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也还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生产的程度,这种生产方式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发展潜力,到目前为止它还没有创造出作为“自由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的“无限的社会劳动生产力”[58]

目前国企的劳动者是从属或依附于生产资料并直接与之相结合,[59]因而,资本生产的起码基础还不具备,也就是说,生产资料还没有独立化为资本而同劳动者相对立。旧的经济体制严重阻碍传统国企向公有资本这种与它对立的、唯一公有的资本形式即公有制的唯一实现形式[60]的转化。

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质就是把劳动者同生产资料分离,成为自由劳动力。国企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分开将是国有资本生产方式的起点,也是目前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

在林毅夫看来,国企难题是由政策性负担造成的。只要这种情形存在,不管什么样的公司治理,不管什么样的改革都不会有效。林毅夫认为,“尽管国企剥离了政策性负担也不一定会经营好,就像没有政策性负担的私企也不一定就能经营好一样,但如果国企改革不把政策性负担剥离掉,任何改革都无效,包括私有化在内”。“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剥离企业的政策性负担。”那么我倒想问一句,剥离企业的政策性负担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林毅夫教授偏爱反复援引的法国、德国和新加坡的国企正是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典型。有很多的统计分析表明,这些国企的效率并不比同行业、同等规模的私企差。但是在这里有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就是新加坡的国企并不是中国的国有“企业”,它是建立在资本生产的基础上,即劳动者是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自由劳动力——也就是说是以和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劳动为基础的公有制。

而这恰恰是国企二十年改革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根本原因,是传统国企改革的症结所在。正是由于劳动者隶属并依赖于生产资料依赖于政府,从而政府必须对国企和职工进行保护和补贴。如果不把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分开,不管这些国企怎么改,都必须由政府继续给与各种明的或暗的保护与补贴。一旦资本生产建立起来,国企管理起来就会非常容易。新加坡有五百多家国企,只有三家控股公司管理,每家10多个人。

法国、德国和新加坡的的国企及其职业经理人制度是建立在资本生产即雇佣劳动的基础上的。对于这些企业来说,冗员该下岗,职工养老有社会保障体系,[61]总之是绝对不会有所谓的“战略性负担或社会性负担”。所以,只有建立资本生产即把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分开才能剥离国企的政策性负担。一旦剥离了政策性负担,企业经营的好坏就是厂长经理自己的责任,他们的升迁或者去留就由他们的经营业绩来决定,而不再取决于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从而国家也就不再提供保护补贴或者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这样政企才能真正的分开,企业才能完全独立自主。

郎咸平认为私有化并不是解决国企的灵丹妙药的看法是正确的,但他认为解决国企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同样是没有找到问题的真正症结所在。郎曾说:“职业经理人制度并不是我发明的,全世界都是这么做,为什么其他国家都做得好,中国就做不好?”是的,中国就是做不好!!因为全世界其他国家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是建立在资本生产的基础上的,而中国传统的国企恰恰不是“企业”不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而是以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生产资料直接相结合的劳动为基础的生产,没有这个基础,什么“职业经理人的制度”什么“现代企业制度”统统都是空中楼阁!

郎咸平还认为:国企与民营企业相比,效率并不低,甚至更高。是的,或许法国、德国和新加坡的国企的效率要比同样的私企高,但是改革前二十年和改革后二十年的历史已经不容置疑地证明中国传统国有“企业”的效率是远远低于私营企业。

有些人企图把传统公有制(计划经济)理想化,闭眼不看消灭一切阻碍资本生产发展的旧制度的日益迫切的必要性,妄图替劳动者阶级寻找其他出路,这是空想。这种空想的反动性在于:它企图恢复旧的计划经济社会,重新把现代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硬塞到已被突破而且必然要被突破的旧的传统公有制的框子里去;它主张把这个社会倒退到以极权统治为常规的状态中去,要劳动者阶级重温“主人”的旧梦。这种做法违背了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不但使劳动群众的生活状况极端恶化,而且丝毫也不能保证他们不受新的压迫。

在传统公有制中,劳动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并没有实现,名义上是公有制,实际上劳动人民对生产资料如何使用,生产成果如何分配根本无权过问。这些人一味重弹“工人是国有企业主人”的老调,借以掩盖他们对计划经济认识的全部错误。只要想到以前计划-极权体制所造成的种种恶果,就可以确信资本生产的进步性,因为它彻底破坏了旧的经济形态和生活方式以及它们长期以来停滞不前和奴役的状态。

直至目前,国企职工实际上仍然隶属于或者说依附于国企,而这正是现在国企改革的关键,这就是我们必须用全力抓住的环节,抓住这个环节才能顺利解决当前的国企改制问题。总而言之,一定要把国有企业职工同生产资料分开,[62]一切国有企业都不能按照它们原来的样子接受下来,而是按照他们在每一场合怎样最有利于资本公有制的实现历史地创造出来。

必须承认,国有企业当前的发展是缓慢的,并且不能不是缓慢的,因为没有一种企业还残存着这么多的旧体制。这些旧体制阻碍了资本生产的建立,从而使国有企业的状况无限制地恶化。目前国有企业的改良是一条拖延时日的,迟迟不前的,使国有企业的腐烂部分慢慢坏死而引起万般痛苦的道路,由于这一部分的腐烂而首先感到痛苦和感到最大痛苦的是国有企业职工。而资本公有制的道路则是迅速开刀,使国有企业职工受到的痛苦最小的道路,是直接切除腐烂部分的道路。国有企业改革将是旧公有制无比复杂而痛苦的死亡过程和新的社会生产即公有资本生产的建立和发展过程。

一旦国企职工成为自由劳动力,所谓的“企业办社会”、“冗员过多”[63]、“大锅饭”等体制问题都将迎刃而解。所以必须果断地解决这个隐藏在传统国企诸多表象背后的本质问题,否则国企改革没有任何成功的希望。

我们应当公开揭露传统经济体制中的一切弊病,无情地加以抨击,从而根治这些弊病。每一个愿意深思熟虑的人都知道,不能用一些漂亮动听的话来逃避那有时令人过分痛苦的现实,要有勇气正视现实,要充分地认清国企改革所面临的一系列紧迫的重大的的社会历史问题,对过去的经济制度的错误必须有深刻的认识。

总之,传统国企的改革已经不可逆转,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不可逆转,而且,在它面前只有两条路可以走,或者是私有化即资本主义,或者是公有资本。

最后,我用郎咸平的一句话来结束本文:“我希望我的言论能够改变国家的改革方向。如果我失败的话,这不是我个人的失败,这是我们国家的失败”。

[55]这些人热衷于论证各种经济政策,热衷于流行的却最庸俗的新名词,却没有什么认真的科学的研究,为出书为成名随意使用时髦的新概念,把注意力全放在对现象描述和政策论证上,无暇顾及或没有能力阐明现象的内在本质,满足于把自己的思维停留在较低的层次。

[56]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

[5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第49页。

[58] 《社会资本论》张彤玉著,第124页。

[59] 在计划经济社会,个人隶属于“国家”这个共同体,没有任何权利(包括公共事务中的民主权利),这使得个人完全屈服于“国家”的专制,除了唯命是从之外别无选择。只有到了“我们现在的社会”,个人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从而摆脱共同体的附属物这样一种地位。我们这几十年的改革过程,就是劳动者逐渐摆脱人身依附的过程,也就是人摆脱对共同体的依附成为独立的个人从而得到完全的充分的公民权利这样一个过程。摆脱这种历史状态的进程是社会的民主化过程,同时也是走向市民社会的历史进程,用马克思话讲,这就是从共同体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实现“人的独立性”的民主革命。

[60] 所有制和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谁所有,而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则使指生产方式即如何进行生产。同一种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不同的所有制也可以采用同一种实现形式。因此,要判断经济制度,仅仅依靠所有制是不行的,必须进一步把握其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必然的实现形式。

[61]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不健全,许多下岗失业工人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出现了绝对贫困的现象。所以,我们迫切需要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失业保险制度,为失业的贫困工人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缓解由此带来的社会矛盾。

[62] 和马克思一样,我也认为科学上的毫无顾忌就是真正的诚实。传统国有企业职工和生产资料的强制分离,对于部分普通工人而言劳动报酬会下降,尤其对于没有一定劳动技能的职工而言这意味着下岗失业,意味着这部分职工的生活状况会陷于贫困;但同时,部分拥有一定劳动技能的职工和一些高技能的劳动者他们的工资则明显上涨甚至是大幅度提高!那些认为改制必然带来原国有企业职工待遇的绝对下降的看法是错误的。尽管国企改革最初将裁减部分职工(可能上千万),但是,经过一定的发展时期,经过或长或短的“过渡时期”,最终是增加而不是减少工人;尽管个别国企使用的工人人数绝对地减少,但是,随着国有资本的积累,它所吸收的工人的人数比当初被他们裁减的工人的人数多得多。

[63] 据劳动人事部门估计,全国国有企业的富余人员至少有2000多万,也有人估计为2500-3000万,按每人每年平均开支10000元计算(含工资、奖金、住房、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这批富余人员至少耗费了2000多亿元本属于国有企业的剩余价值。而全国国有工业企业的利润总和也不过才20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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