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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到底啥为主?

火烧 2010-03-0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质疑两会代表是否真正代表人民,提出宪法执行不力、社会主义制度被侵蚀等问题,呼吁两会代表关注宪法尊严与人民权益,引发对国家权力与公民关系的反思。

   

请问:到底啥为主?  

   

由于我在参加工作的37年中,前10多年是搞科研的,后20多年是搞技术教育工作的,所以,对于政界的事情,我当然应该是个门外汉。但是,在青壮年时期,因为时代的关系,还是学过一点政治的。比如说,宪法就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只要宪法乱了套,则国家便不可能不乱套。再比如说,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就是我国的最高权力的具体表现,而最高权力的具体表现之优劣,最终应该是体现在宪法的贯彻程度上。这两点,我记得似乎就是这样的。  

然而,很久以来,我总觉得我们的国家在这两点上似乎是存在着一些问题,按理,作为公民,我早就应该将自己的想法向人大代表反映,但却苦于找不到人大代表,故只好在网上发表了一些意见,没想到也似泥牛入海,并且,我还在人民网和新华网上留意了今年两会代表们的一些提案,发现并没有两会代表们明确地提过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于是,我便鼓足勇气在此与两会代表们说说我所感觉到的这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我国宪法  

我国宪法总纲的第一条与笫六条分别这样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可是,当数以亿计的工人与农民工都成了用出卖劳动力作为谋生手段的会说话的劳动工具的时候,你能说这宪法总纲的第一条还起作用么?当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已经基本上被私有制给取代了的时候,当剥削与压迫已经泛滥了的时候,当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也已经被事实上的“按资本的多少、按官职的大小分配的原则”给取代了的时候,你能说这宪法总纲的第六条还在起作用么?宪法总纲上的这两条,难道不是最能保障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最根本最核心的内容么?如今它们都不管用了,这是不是说明我们的宪法已经被人践踏了呢?是哪些人践踏了我们的宪法呢?这与近些年不断发生的群体事件有没有关系呢?  

二、关于全国人大代表  

如上所说,“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就是我国的最高权力的具体表现,而最高权力的具体表现之优劣,最终应该是体现在宪法的贯彻程度上”。 这似乎就是说,我国的两会代表们最为根本的职责是监督宪法的贯彻程度的。  

然而,在宪法的贯彻上所存在的上述问题,已经发生了不至三年五载了吧?可我们年年都在高度隆重地开两会,尤其是这个体现最高权力的全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但却一直都没有看到提出捍卫宪法尊严的议案,故而,我在此请问两会代表:年年开两会,到底啥为主?你们到底代表谁?莫非中国的人民越来越喜欢上了剥削了压迫?  

当然,我这样的问话方式也可能太冒失了些,但是请能谅解,因为我所看到的主流议案,一些年来并未明确地提到过这两个问题。  

   

   

秦川牛  

2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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