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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西南旱灾地区捐款看法

火烧 2010-04-0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指出西南旱灾是长期干旱的开始,批评政府忽视农村水利建设,呼吁改革而非依赖捐款。强调赈灾应是政府责任,质疑捐款效率与监管,呼吁合理分配资源。

我认为西南旱灾,只是一个开始。根据美国国防部气候报告(GBN报告)及国内在野的很多学者的研究,我国南方很有可能要经历一个持续10左右的干旱期。这个不是全国人民捐款可以解决的。  

我认为西南旱灾的根本问题,虽在天灾,更在人祸。是因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当局不重视农村的水利建设——特别是小水利、灌溉设施的建设。很多到灾区的记者反馈,当地现在赖以维持生计的蓄水设施,还是大跃进时期修建的。  

如果当局继续醉心于虚假的城镇化,而不加大对全国——不仅是灾区——农村的基础建设投入,靠全国人民捐款,要想改变我们这个东方古国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无疑是扬汤止沸而非釜底抽薪。  

我认为,不能形成一个惯例,那就是遇到天灾,就应该全民捐款。汶川大地震时期,全国人民已经做出了气壮山河的义举。没有必要永远地每次地承担这项道德义务。说到底,赈灾是当局的责任。这个不用说什么先进性,自人类形成国家以来,就是如此。不信的人,可以看看2000多年前,孟子和梁惠王的对话。如果一个大国,一遇到灾害,就必须通过人民捐款的方式解决问题。人们有理由怀疑,这个国家执政者的能力。  

人民是纳税者。在我国,税赋如个人所得税更是不合理地更多地落在中下层收入者身上,我们没有理由额外承担道德税。  

我怀疑捐款的利用率,怀疑它的监管体制。汶川大地震时期,我捐过一笔不大不小的款。当时考虑到我家乡江苏省负责援建的乃是绵竹,而我的父亲是小学教员。我指定捐款的目的,在于资助绵竹的小学重建。这个也是某会和人民的约定。他们明文说,北京筹集的捐款,主要用于援建什邡;但有特殊指定的从捐款者的指定。到2009年,我电话询问该款项的使用情况,他们表示款项太小不能核查。大家还能放心将自己的善心托付给他们吗?  

联想到1991年华东大水,当时也是全国捐款。但我家5口人只分到了一包方便面。可见官办捐款的效果更主要在政治:变当局的责任,为人民的功课。  

我国是个穷国,但当局却是富裕的。改革开放三十年来,GDP增加了81倍,当局财政收入增加了53倍,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增加了45倍弱,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只增加了41倍弱。(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9)可见当局有钱,根本不必人民捐款。如果将上海世博会预算的1%用来赈灾,看看会是怎样一番效果。  

最后,如果你要捐款的话,请想一下,捐款的组织者与你是鱼水关系呢?还是鼠猫关系。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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