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君:什么是网络右派的改革方案
什么是网络右派的改革方案
摘要: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似乎掉入了体制性陷阱,诸多体制性的改革似乎并没有明确、统一的目标,更谈不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确立,在很多人的言论中似乎中国的改革才刚刚开始!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而言,网络左派的改革方案无疑是明确的;网络激进右派的改革方案我们也是明确的;但我们并不清楚网络右派的主流对于中国市场经济的改革究竟持什么样的方案。
关键词:网络左派,网络右派,新自由主义,改革方案
作者:张建君,中共甘肃省委党校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通信地址:中国人民大学品园4#124室 [北京 100872] ,TEL:010-62516474,E-mail:[email protected]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确立,但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生产力发展仍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这是形成和产生当前许多社会问题和矛盾的根本原因;也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攻坚环节[1]。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中的这段话表面上看起来很通俗,但仔细分析其实却存在一些重大理论判断。关键就在于“体制性障碍”的表述,一方面说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确立,另一方面说“生产力发展仍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使人搞不清楚这些“体制性障碍”是因为经济体制不完善呢,还是因为经济体制外的东西束缚了市场经济的改革呢?再加上“这是形成和产生当前许多社会问题和矛盾的根本原因”,这就说明目前市场经济改革中的一切问题和矛盾都是因为这些“体制性障碍”所产生的。无论这些“体制性障碍”是经济体制、还是政治体制,都将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环节,而是市场经济改革的“攻坚环节”,也就是真正的改革目标。那么,这些“体制性障碍”究竟是什么呢?
对于上述问题,国内理论界在有限的范围内存在一定的争论。“郎咸平旋风”和刘国光经济学讲话无疑是其中最主要的声音,这中间网络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网络上,左派和右派成了持不同改革主张和立场的派别名词。简单归类,主张法治社会和宪政制度来进行体制攻坚者被称为“网络右派”;主张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反对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化”改革原则及其逻辑的被称为“网络左派”。
前者认为“市场化”改革原则不能动摇,后者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在“郎咸平旋风”问题上,网络右派是“郎咸平旋风”的反对者,网络左派是“郎咸平旋风”的支持者;在刘国光事件中,网络右派是刘国光的反对者,网络左派是刘国光的支持者。上述划分不一定科学但符合网络实际。通过网络左派与网络右派的激烈争论,使我们对于上述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
一、改革的实践成就与理论困惑
目前,世界范围内有近四十个国家已经承认了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但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似乎掉入了体制性陷阱,诸多体制性的改革似乎并没有明确、统一的目标,更谈不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确立,在很多人的言论中似乎中国的改革才刚刚开始!这是个非常奇怪的现象。一方面,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成就卓著,中国经济自1978年以来27年保持9.4%的增长率,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近2万亿美元,占世界经济总量的比重由1978年的1%提高到4%,农村贫困人口由2.5亿人减少到2600万人;[2]另一方面,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被认为是不彻底,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束缚市场经济效率发挥的体制性障碍。没有彻底改革经济已经这样有效率,按照一般的思路试想一下,如果束缚市场经济效率发挥的体制障碍能够克服,那么中国的经济增长将达到多少,怎么也是百分之十几吧!这极端的鼓舞了人们的改革热情。
因此,找准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体制性障碍”就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头戏。那么,什么是制约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体制性障碍”呢?有人明确说就是政治体制,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最重要的就是法治社会和宪政制度。我们很奇怪一个没有法治社会和宪政制度保护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竟然比苏联建立了法治社会和宪政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取得了更好的改革成绩,这怎么可能呢?没有法治社会和宪政制度就取得了这样的改革成绩,有了法治社会和宪政制度,我们的经济改革还不要放出卫星来!这简直太令人兴奋了,我们强烈的要求解决制约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体制性障碍”,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似乎进入了改革沉迷或者癫狂状态。因此,只要有问题,责任肯定在政府。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出现了最为悖论的“市场化”逻辑,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成绩在市场,像有人所谓的“中国经济能够走到今天完全是受市场之赐”;[3]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失误在政府,像有人所谓的“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的关键在体制改革”,体制的最重要障碍其实就是政府。“难转的最重要障碍有三个:“首先是因为各级政府仍然保持着对重要经济资源的配置权利。其次,我国是以GDP的增长作为各级政府政绩的标志。最后,由于我国税收主要来源于增值税,这使得各级政府非常关注产值的增长,因为政府的收入是跟产值增长息息相关。”[4]
我们不仅要问,中国的改革究竟要怎样改,改到什么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却又面临的诸多体制性障碍究竟是与市场有关、还是与效率有关、还是与市场化目标有关?改革的绩效表明这与市场、效率关系并不密切,那么这似乎只与市场化目标有关。法治社会和宪政制度是哈耶克为思想基础的新自由主义者所确立的美国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范式,法治社会和宪政制度这无疑是改革中国政府体制出路,这个改革表面上是克服体制性障碍,其实质上不过是改革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宪政结构而已。但哈耶克的宪政制度完全是多党竞选制度,哈耶克的法治社会是彻底否定社会主义社会法律体系的社会。那么,这场与市场、与效率无关的改革攻坚,究竟什么是网络右派所不断叫嚣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完整方案,改革的攻坚究竟要改什么?
二、政府经济职能的界定与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舆论
政府体制的改革是网络右派所主张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攻坚环节和进一步改革重点。区别于网络左派对于社会收入分配严重不公、社会两极分化加剧、城市下岗职工及农民工权益严重受到侵犯等社会问题的强烈意见;右派则以“政府失灵”作为突破口,一方面大谈网络左派反改革,另一方面把上述社会问题都归结为政府体制改革滞后所造成的社会结果。对此,我们首先必须指出“政府失灵”是个夸张的说法,连续27年9.4%的经济增长率是不可能在一个“政府失灵”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取得的。其次,我们要明确的指出,经济职能是任何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这个职能不仅仅表现在政府对于市场秩序的确定和进行有效的市场监管、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国家经济安全的保障、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而且表现在政府通过直接掌握事关国计民生、国家命脉的资源和产业为全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就是美国这样一个号称最自由市场经济、民主政府的国家,也是不断扩展其政府职能。为了实现其企业和产业利益,不惜借助各种手段对其他国家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横加干涉和限制,实际上发挥着超国家范围的全球经济管理和经济秩序确立的政府经济职能。网络右派显然对此是视而不见,甚至当作经济全球化所必须的全球治理需要而加以鼓吹。因此,沿着上述的思路我们必须重新明确政府的经济职能。
在西方经济学中,政府的经济职能往往被狭隘的界定在:(1)制定市场规则和进行市场监管;(2)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3)建立社会保障体系。除此之外,一切经济生活似乎都于国家无关,其实这是完全错误的看法。因为,在开放经济生活中,政府经济职能至少还有以下方面:(1)国家经济安全的保障,基本是由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实力所确定,而且以国家安全产业的强大为前提;(2)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好坏,基本上取决于政府通过直接掌握事关国计民生、国家命脉的资源和产业,为全社会提供最低成本的基础性经济职能之强弱;而这些行业和产业的市场化发展所带来的只有社会发展成本的上升和政府主导国家经济生活能力的下降,是导致政府失灵的根本原因。(3)国家利率和汇率政策的调控基础是强大的国家财税体制支持,美联储主席话语的权威不是来自于市场经济基础上利率所产生的力量,而是来自美国政府强大的全球利率和汇率干预能力。人民币是否升值是中国政府的经济问题,但美国政府却可以指手画脚并达到其实际要求,这就是美国政府经济职能国际化的典型表现。我国的网络右派却在妄谈什么限制政府的经济职能。甚至把政府追求经济增长也当作是单纯的利益驱动,如果看一下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为发展阿肯色州经济所采取的具体行动,他们会认为克林顿不是民主美国经济上无所作为的甩手掌柜的,而是中国共产党为发展地区经济呕心沥血的省长、市长!
那么,那些把政府体制作为“体制性障碍”主张进行体制改革“攻坚”的网络右派,究竟要攻坚政府体制的什么内容。但各级政府仍然保持着对重要经济资源的配置权利恐怕主要就是指以中央所属的181家国有企业为代表的事关国计民生的产业和行业。现在,对于这些国有企业存在两大指责,第一就是行业腐败。这一方面是领导人权利过重,借助市场经济淡化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和党组织民主监督的必然结果,这通过法律和制度就完全可以防止和避免;另一方面源自半调子市场化改革舆论的诱导,特别是由此形成的私有化预期加强的结果;这如果没有国家对于这些企业未来发展方向的明确法律限定,就永远也无法避免。第二就是没有效率。在有些人大讲这些国有企业没有效率的同时,人们淡忘了的事实是:这些企业其实大多数属于公益性的行业、也就是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的行业;其次就是属于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特别是微利行业。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提供的廉价服务和基础性国民经济生活成本,才有了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可能。但现在非常不幸的是,我们先是以“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引导这些企业的价值倾向,次则以利润最大化的市场原则要求他们的经营行为,这就注定了我们不是站在客观的立场上评价他们的地位和贡献,而是用无原则的“市场化”标准要求他们,这难道仅仅是为了实现这些行业私有化改革的借口吗?如果这样,那么全社会成员都要做好水、电、油、运涨价的准备,如果在完全“市场化”的标准下,恐怕社会的大多数人真要变成赤贫阶级了,医疗的“市场化”改革使人们看不起了病,教育的“市场化”改革使人们上不起了学,这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恐怕就要让老百姓没办法生活了!
三、“体制性障碍”改革的攻坚环节与新自由主义的政府改革方案
因此,在这样强烈的“政府体制”改革预期中,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其实已经突破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但现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声音似乎与国有企业本身并没有太大关系,因为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已经下降到17.6%[5],比一些资本主义国家还要低。那么,这种以“因为各级政府仍然保持着对重要经济资源的配置权利”为进一步改革要求的真实目标究竟是什么呢?也许有人说的是对的,“我们正承受着市场与政府‘双重失灵’给我们带来的危害”,“关于这一问题,我思考了足够长的时间之后得到的结论是:治理者的合法性,在目前中国社会所处的状态内,最终依赖于大众对他们的治理者是否足够智慧所达成的共识。”[6] 因此,从目前的理论争论来看,政府体制的改革无疑是“体制性障碍”改革的攻坚环节。但政府体制改革的目标究竟是与市场有关、还是与效率有关、还是与“市场化”目标有关?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已经可以很清楚地得出结论,还是只与“市场化”目标有关。那么,这种改革的真实倾向究竟是什么,这必须从新自由主义的政府体制改革方案中获得有益的消息。
新自由主义的政府体制改革方案主要有以下内容。首先,在大政府和小政府的一般争论上,主张小政府(按照哈耶克的说法就是“有限政府”),管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把政府彻底逐出经济领域。其次,哈耶克国家或者政府作用观点的关键就是一个建立法治政府,一个以法为核心和灵魂的政府(建立一个罗尔斯、诺齐克等所谓的公平、正义的法治政府)。再次,哈耶克指出实现法治政府的途径就是宪政国家。最后,抛弃国家主权,接受某种有效的国际性法律秩序。这就是哈耶克及其新自由主义的政府体制改革逻辑。新自由主义所谓的宪政原则就是一部确定的宪法和一个有限的政府[7]。值得我们特别指出的是,我国市场经济改革中市场和国家(政府)的作用之争论一直是按照哈耶克的思想在发展。关于政府和市场的争论中,政府永远是市场的罪人。一切因为“市场化”改革方案所带来的负面效果注定要由政府来承担,无论政府表现的多么清廉和亲民,“市场”无错政府有过,因为前者是抽象的而后者是具体的。新自由主义的“法治政府”和我国理论界所理解的“依法行政”并不是一回事,但国民对于“依法行政”所赋予的理想化程度使“法治政府”的概念迅速被人们接受,包括官方和学界。当新自由主义改革所带来的矛盾和冲突再也无法调和时,他们就会指出:问题不在于“市场化”而在于“法治政府”的缺乏,如何解决?那就是重新立宪,走宪政国家的道路。
有了新自由主义政府改革的方案,我们不仅要问网络右派,什么是你们的政府改革方案?在网络争论和现实问题的探讨中,经常有人讲:能拿出改革方案的还是右派,左派只会批评,对于改革,左派根本就没招。事实是这样的吗?
四、改革底线与网络右派的改革方案
要认识网络左派的改革方案,必须把网络左派做进一步的限定。网络左派的主流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他们并不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并且长期以来为国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摇旗呐喊,他们反对的是“私有化、新自由主义化”的“市场化”改革;尽管其中有个别的激进左派仍然坚持计划经济体制,但这显然是没有前途、也不符合历史潮流的观点,因此并不像网络右派所渲染的左派就是改革的反对者或者“市场经济”的反对者。就网络左派所抨击网络右派的主要观点来看,主要集中在:(1)市场经济改革要不要国有企业为主体(即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2)市场经济改革是不是完全的私有化(即坚持社会主义制度);(3)市场经济改革要不要一切都市场化(即包括医疗、教育、公共事业等等领域);(4)对待共同富裕与两极分化的态度(即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等问题。网络左派在对于网络右派的不断批评中越来越接近我国市场经济改革之初所确立的基本改革原则,这些基本改革的原则就是网络左派的改革方案,择要简约概括如下几点:(1)市场经济改革的目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不要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2)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主要体现在国有经济占据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3)改革不能走苏联那样的私有化道路,亡党亡国;(4)改革不能导致社会的两极分化,必须坚持共同富裕的目标。
网络右派也必须做进一步的限定,网络右派的主流曾经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但他们现在已经耻于这样称呼自己或者被别人这样称呼。他们实际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中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并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并且长期以来为国家富强和发展孜孜以求,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完全赞同“私有化市场经济”的改革取向,这是网络右派的主流;但其中有少数的激进右派却信奉新自由主义“市场化”改革方案,甚至在他们看来,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和苏联的激进式改革是殊途同归,因此他们所鼓吹的“市场化”改革完全就是新自由主义的改革方案,这显然是危害国家安全、丧失民族国家利益的错误、反动的观点。事实上,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不难看清楚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中,网络左派所坚持和捍卫的这些改革的底线有些已经被突破,有些正在突破。因此,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而言,网络左派的改革方案无疑是明确的;网络激进右派的改革方案我们也是明确的;但我们并不清楚网络右派的主流对于中国市场经济的改革究竟持什么样的方案。
因此,通过网络左派和网络右派的激烈争论,我们越来越有一种不明确的改革方向和与市场、与效率无关的改革惯性,改革似乎陷入了“体制性陷阱”,成为了一种不能医治的慢性病。这就像网络右派的改革方案,有改革的明确要求但没有改革的明确方案,有的只是“体制性陷阱”!
注释:
[1]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2]温家宝.中国的和平发展与东亚的机遇[N].人民日报,2005-12-13
[3]易宪容.目前许多问题并非市场之过[N].新京报2005-12-8.B02版“经济评论”
[4]吴敬琏.经济增长方式难转,吴敬琏直陈三大障碍.人民网,2005-11-29
[5]卫兴华.应重视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公平问题[J].高校理论战线,2005(12)
[6]汪丁丁.食品安全、严刑峻法与哲学王[J].IT经理世界,2005.10.20
[7]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下).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该书又被译做《自由宪章》.Friedrich A. Von Hayek, 1960: 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 London and Chic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