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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

火烧 2006-01-25 00:00:00 思潮碰撞 1026
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进行市场打压,如拒绝许可、价格歧视等行为,影响中国经济安全。需警惕其滥用知识产权手段,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市场竞争的有力工具,成为发达国家在中国争夺市场、谋求更大利润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正在成为跨国公司打压我国企业的重要竞争手段。

                           知识产权行使不当便成滥用

    知识产权不仅存在保护的问题,而且也存在权利行使正当与否的问题;在保护合法的知识产权的同时必须规制知识产权的滥用。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和日益融入国际市场,中国越来越成为跨国公司角逐的战场,伴随着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利用知识产权优势加强其竞争地位的过程,各种涉嫌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也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来了。
    其典型表现为以下类型:
    拒绝许可。即知识产权人利用自己对知识产权所拥有的专有权,拒绝授予其竞争对手合理的使用许可,从向排除其他人的竞争,以巩固和加强自己的垄断地位的行为。
    搭售行为。搭售是将两种或两种以上产品捆绑成一种产品进行销售,以致购买者为得到其所想要的产品就必须购买其他产品的行为。
    价格歧视。价格歧视也称为歧视性定价,指企业在提供或接受产品或服务时,对不同的客户实行与成本无关的价格上的差别待遇。
    例如,当年 Windows 98在中国大陆市场零售价为1980元,在美国合800多元人民币,在日本合并 600~1200元人民币;Office2000测试版在中国标价200元左右,在国外为免费赠送。据保守估计,中国消费者因为微软公司的差别价格一年就要多支出10亿元。
    掠夺性定价。掠夺性定价在中国往往称为低价倾销,它是价格歧视的一种,是《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一种重要的和典型的表现形式。
    美国诺顿杀毒软件在我国市场的每套价格是280元。这家公司为了迅速占有市场,曾采用的促销手段是用户只要用其他公司任何品牌的杀毒软件,另加 59元就可换取最新的诺顿软件产品,对国内众多的杀毒软件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过高定价。这里所称的过高定价,是指企业在正常竞争条件下所不可能获得的远远超出公平标准的价格,也就是以企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为前提的垄断性高价。
    例如在美国微软垄断案中,联邦地区法院杰克逊法官认定,微软在制定Windows98升级版的价格时感到自己有很大的决断权,本来对Windows98升级版收取49美元就足以有利可图,但该产品的价格从来没有低于89美元。

                     滥用“合法垄断性” 把穷国挡在创新之外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来讲,是国家规定的一种合法垄断,它有利于创新企业回收研发成本。但随着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的结合,对科技基础研究条件要求的不断提高,创新就越来越成为穷国难以跨越的门槛,即使模仿跟踪都成为了越来越难的事情。
    跨国公司不仅在世界范围内投资布点建立有形的产品市场,还通过垄断发展中国家的无形产品市场来推行其全球扩张战略。国内市场被挤占,而技术又游离于国门之外,这对一国的经济安全来说是非常可怕的。
    从专利占有方面说,发达国家严格管制和封锁高新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据统计,世界最大的569家企业(基本上属于发达国家所有),只有10.6%把技术创新放在国外,虽然在国外也搞研发,但基本上是适应产品本地化的“二次创新”,其核心技术基本上还是保留在本国公司的本部。
    另外,发达国家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也给模仿者和新的进入者制造了难以跨越的障碍,尤其扼制了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空间。
    从1980年到1990年,美国专利授予数量增加了近五成。许多专家认为那不是天才的灵感增强或为鼓励创新,而是为了抵挡来自竞争者压力所必须采取的保护措施。微软创办人比尔•盖茨在1991年写了一份机密备忘录给内部,指出“假如人们了解到专利是如此容易取得,而将大多数被发明的理念马上拿去取得专利,工业将会完全停滞。”

                  跨国公司超强知识产权地位危及中国经济安全

    目前,全球跨国公司的总数已达6.3万,跨国公司产值占全球总产值25%,跨国公司的贸易额占国际贸易的60%,技术贸易占60%~70%。在世界专利和许可费用的跨国流动中,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占总收入的98%。跨国公司由于其规模大,投入多,其所生产和获得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数量的绝对值是其他类型的企业难以企及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其控制和垄断市场的有力法律武器。
    我国企业现阶段主要依靠低成本优势在非专利保护性的低档市场与国外大企业争夺市场份额;或采取得到国外大公司专利授权,赚取加工费。这种竞争方式在起步阶段我国企业拥有很大优势,长此以往将处于被动地位。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能源、交通、网络等敏感技术领域已经使用了不少国外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这些技术和产品的专利权仍掌握在国外公司手中,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很可能会中断这些技术与产品的供应或许可,这将可能对我国的国家安全产生影响。“

 (《环球视野》摘自2006年第1期《环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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