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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搞多党轮流执政 不搞联邦制和私有化

火烧 2011-03-24 00:00:00 网友时评 1032
文章强调中国坚持不搞多党轮流执政、联邦制和私有化,推动红色浪潮回归,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

包容天地按语:  委员长提出的"五不搞",是"两个决不"(决不搞西化决不改旗易帜)的具体化.是中国:“红色浪潮的回归”的又一体现.

中国“红色浪潮的回归”表现在:1,红歌唱红祖国大地并走出了国门,充分表达了民意民情,民众呼唤毛泽东,呼唤社会主义精神的回归,期望社会主义信心重现.2,当前的"转变发展方式",是向社会主义回归的转变而不是向资本主义转变;向公平正义转变而不是向弱肉强食转变。3,随着“两个决不”----决不搞西化决不改旗易帜的落实,西方“普世价值”的批判,必然导致红色浪潮在哲学上的回归。4,薄熙来勇敢地举起了红旗,在重庆实践着红色政权的回归.5,委员长的"五不搞",保障了红色浪潮在法律体系上的回归.

"红色浪潮的回归"有极其深远的意义.标志着解决红色政权得而复失的世界难题的新时代开始了.是马克思主义在苏东波全军覆没后面临解决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如何继续革命永保红色政权不变质不变色的世界难题.只有马列毛主义才能完成这历史使命的.

[吴邦国]: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围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先后召开了三次座谈会,回顾形成历程,畅谈重大意义,总结基本经验,分析形势任务。各方面一致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也是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唯一正确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最重要的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涉及国家根本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动摇。动摇了,不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无从谈起,已经取得的发展成果也会失去,甚至国家可能陷入内乱的深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从中国国情出发,郑重表明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夯实了立国兴邦、长治久安的法律根基,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确保国家一切权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确保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确保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和各民族大团结,确保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发展道路,确保国家永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奋勇前进。(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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