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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活动的尴尬

火烧 2010-06-11 00:00:00 网友杂谈 1036
文章描述公益活动在紫荆山公园举办的尴尬场景,指出公众对公益活动的冷漠和参与度低,活动程序化缺乏热情,引发对公益现状的反思。

    今天上午,少有消闲的心情,来到紫荆山公园,看到中心广场在举办什么活动。一看标语,是河南5.19希望工程助学公益日宣传活动。但见舞台上各级领导层层站立,只一位在麦克风前发表演讲,台下是排列整齐的穿着以白色为主调的彩色制服的学生文艺队员,在周围分散着三三两两的游人观看,可公园的其它地方则是游人众多,坐着的、站着的、行着的,还有一帮一帮的男女人士在有组织的进行着体育锻炼项目。

     这一场景,使我不得不感叹大众对公益活动的麻木和冷漠。

     公益活动,即为公共利益的活动,却得不到公众的热心参与,只是任枯燥的活动程序机械地开展着,没有一点热火朝天的气氛,显得十分的尴尬。而这些活动的举办者则是在这种尴尬的境况下完成了计划中的活动程序:先是由主持人讲话……接着请某领导讲话……再……欢迎啊!……感谢啊!……之类的程序化的语言的极致表达,再穿插表演一些文艺节目。可不管舞台上怎样的煽情,参加的领导级别多么的高,却总是没有提起观众的兴致。

     活动的举办者或许会抱怨观众的素质太低,太没有助人为乐的精神,太没有同情心……总之,人心不古啊!

     而在记者与编导的精心制作下,报道时一定是另一种高尚、热烈的场面吧!这也应该是程序之一吧!

     为何会造成这种状况呢?全怪百姓素质低下吗?回答是肯定的——绝对不是。但具体是由哪些原因造成的,笔者在此并不想浪费脑力,只想把亲身经历的一件事叙述一下,或许读者能从中领会一点道理。

     2006年年底,笔者帮住一建筑公司追讨工程款,正好赶上由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安厅联合举办的清理工程款、民工工资的大接访活动(具体日期记不清了),也是在紫荆山公园广场。那天的场面太壮观了,由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十几位领导在台上就坐,公园的大屏幕上还滚动显示着省委徐光春书记的题词“劳动光荣”。投诉的群众有数千人,加上接访人员、服务人员、新闻采访人员、保卫人员,真是人山人海,轰轰烈烈。领导讲话的程序过后,大接访就开始了。投诉的群众挤挤拥拥、争先恐后地提交材料,其中一张接访的桌子都被挤倒了,可以想象,投诉者是怀着多么大的希望和多么迫切的、激动的心情啊!

     当天,省会各电视台全部播出了这次大接访活动。第二天,各家报纸又全部报道。

     过了几个月,请笔者帮忙的公司又找来了,称讨要工程款的事还没结果。笔者就陪着求助者一同到了河南省建设厅清欠办,向一个工作人员询问,想不到这位工作人员的回答简直能把人气死:“你们把材料交给谁,还去找谁?”

     天哪!大接访现场有多少人?每张桌子后边坐着的接访者可都是代表政府的接访人员啊!怎么几个月后得到的是这样的回答?让投诉者去找谁?接访时可没人这么说啊!

     写到这里,笔者又感到心疼,长吁短叹了一番,可又能怎样呢?

     每每看到、听到政绩的报道,可每每又同时看到、听到不同的情况和不同的声音。这也是笔者心情常常处于矛盾状态的缘由。

     回归到题目,笔者感到无法再写下去了。至于原因,还是请读者各自揣摩吧!

 

 

公民话语         

2009年5月19日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的电话是否应向社会公开

今年春节过后,  家住郑州市的一名上访多年的 七十多岁的 老太太 找到笔者,诉说她在好几年以前被 辖区派处所所长从车上推下摔伤 致残的遭遇,大概经过是:她儿子被派出所错误处罚,她为了替儿子喊冤,就找派出所长反映实情,可这位所长根本不耐烦听她说什么,准备上车离开。老太太见状先抢步上到车上,欲缠着所长把话说完,不料该所长勃然大怒,从车上拽着老太太一把推下,顿时摔在地下起不来了。

    后虽经抢救治疗,可老太太还是落下了高度伤残。和笔者见面时,她弯腰的程度大约有120度,多年来

就是如此,致使很多方面都无法自理。

    为此,老太太就走上了漫长的诉讼、上访之路,几经周折,此案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老太太为了能在省高院得到公正的结果,就到处打听省高院张立勇院长的电话号码。不错,打听到了,但必须支付1000元的信息费,不然免谈。老太太无奈就支付了这笔钱。

    对于此案的具体情况,笔者在此不想多说什么,只是为了得到高院院长的电话号码,申诉人就要花费1000元,真是匪夷所思,且不说以高院院长的电话号码卖钱的人是何身份,但就此现象所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不能不引起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导的重视啊!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为何当事人还愿意接受这样的行为?……是不是我们的司法机关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笔者只想,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电话号码是否应向大众公开?是不是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的电话都应该公开?是不是应该形成一个制度?既然中国的法院定名为人民法院,难道向广大人民公开领导的电话号码有什么不合适吗?

公民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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