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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压制下的私欲

火烧 2011-04-0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道德在压制官员私欲中的局限性,指出需结合法律约束,反思政府官员行为与道德缺失问题。强调道德与法律双轨并行的重要性。

道德压制下的私欲  

走进每个政府机关单位的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用毛体所书写的“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宣传口号,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政府官员履行职业职责的精神动力,是衡量职业行为是非善恶的标准。  

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仅仅只用道德去限制政府官员的私欲,显得是多么的苍白无力。为了满足无限制的欲望,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可以不考虑,可以藐视良心,人权,法律,而不必在乎由此所带来的后果。以至于在当今这个所谓的高度文明的社会出现了政府强制拆迁,百姓自焚;上访百姓被关精神病院;车轮底下的钱会云等等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现象。政府官员的座右铭由“为人民服务”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这时我们仍然满怀期望的想用道德去挽回官员们的良知,是否显得有些可笑。面对高额的房价,温总理提出“你们(房地产商)的身上也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我们不禁要反思,我们的政府官员是否也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为人民服务的政府都做不到,我们还能抱期望于本身就以利益为目的的企业家?  

不可否认,由于几千年官僚主义思想根深蒂固,要立刻从根本上改变这种观念是极为困难的,何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欲,只是在不同的环境中私欲,私欲可能膨胀,也可能被压制。在过去两千多年漫长而结构相对“和谐稳定”的封建社会中,这种“和谐稳定”是在孔孟思想影响下的、封建礼教束缚下的“和谐稳定”,因为这种“和谐稳定”不是建立在民主、科学、法制、人权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封建礼教基础上的。在这种环境中官员们变得呆板、保守、愚忠。当今社会我们不仅要用道德这个软件来引导官员,更要用法律这个硬件来限制他们无限膨胀的私欲,道德与法律是道双轨,缺一不可,只有这样 我们的国家才能走的更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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