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没有公有制的禁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没有公有制的禁区?
提出这个问题来,似乎相当荒唐。但在市场教的潜意识中,必然以为自从推动国有资本不断收缩,进而退出了竞争性行业后,这一新的市场领域,就显然带有市场化和私有化的不可逆性,也就不再存在公有制的准入问题,否则就有市场化和私有化的倒退之嫌。这种潜在逻辑,是否属于“或有禁区”呢?
假如不再对此进行深入探讨,则市场教们很可能要将公有制的“或有禁区”,视为改革流程的缺省项加以默认,但难免还会引起争论。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本上不能排斥公有制的平等竞争,理论上无法确立公有制经济的“禁区”概念。人们都很清楚,公有制经济最终能否在竞争性领域凤凰涅槃,是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在全球经济危机面前,私有经济面临困境了,需要政府救助。部分私有企业显然不能轻易倒下,而人民政府同时遇到一个难题,究竞是放贷好、还是注资好?目前能够采取的措施主要限于财税松绑,假如确是注资好,那就出现私有企业能不能国有化的现实问题?假如不能,理由何在?是不是产生了国有资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新的准入问题?想必市场教们对此只能缄默不语,因为他们无言以对。
事实上,我国外向型私有企业(民营经济),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大都经受不起所谓全球化自由经济的大风大浪。许多私有企业尽管借助全民利益补偿个人的特殊机制,依靠出口退税和优惠贷款,采取内外价格倒挂的商品经营方式,却仍然面临生存危机。由此带来的失业问题、分配问题、劳保问题、福利问题等,很难得到妥善解决,而业主又往往采取卷款潜逃等消极对策,这就必然要求一切形式的政府介入——包括预警后的国有化。
在重大危机面前,进行国有化改制,让产业工人当家作主,往往是解决根本问题的最有效手段,既有利于统筹兼顾地总揽经济全局,也有利于以人为本地推动产业转型。历史从来不会在更高螺旋更远波段上简单重复,从新的起点、按新的方式、用新的机制,对经营不善、难以为继的部分私有企业进行国有化改制,尽管是市场教的晴天霹雳,却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我完善的正确方向。而在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实践中,公有制经济决无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