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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英雄少年高考问题的思考

火烧 2014-06-1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高考以才为标准,德不作为选拔依据,分析当前治道缺陷与民众对德的呼声,主张以法治国,强调法治与教育公平,反对以德择人,支持英雄补考入学。

  目下高考以择才为主旨,所考各科目皆以“才”为标准,未曾有“德”的权量,之所以有由英雄少年之事引发的将“德”字变成选拔标准之一的强烈呼声,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治道存在缺陷,而非择才之术(高考)本身引发的。

  当下我国依然是人治为主,而人治最大的缺陷便是寄托于主事者有“德”而能自觉履行义务做好事。其具体反映便是民众期盼明君贤臣的出现,如果有“包青天”,则可以造福一方,如果出现赵高,则举国不宁。民众无法自择,法律无法约束,只能听天由命。当下正是群众强烈期盼“包青天”出现的时候,故而选才以“德”的呼声特别高,这正表明由于治道缺陷导致了民众内心的脆弱。

  如果以法治国则不会有这种呼声。法治讲究“循名责实,考行论迹”,以可见之行迹作为治理之依据,论行不论心。故而法治者,使贤不肖如黑白可辨,使法有立决之依据,而主事者不得以言语外貌惑人。如此,不论其心如何,其行迹合不合于治道,都是显而易见的,显而易见则处理起来就简单,民众思想就能够统一。且法治认理不认人,无论何人犯法都将受到所犯法律的制裁。法律至明,则民众有所适从,法律至严,则民众无需等待圣贤特别照顾。如此,则民众可以自立,而无须待人而后可立,当其时今日所呼吁的德便普遍隐含在了治道中,是为大德不德,这样的社会还会有人呼吁“德”的评判吗?

  以德择人,以德治国,听起来很不错,而实现起来根本不可能。因为人心似海,不可窥透。孔子曰:“凡人心险于山川,难知于天。天犹有春秋冬夏、旦暮之期,人者厚貌深情,故有貌愿而益,有长若不肖,有顺懁而达,有坚而缦,有缓而焊。” 《长短经》有言:汉光武,聪听之主也,谬于庞萌;曹孟德,知人之哲也,弊于张邈。可见德与不德,难衡量也,以上诸贤尚且有误,何况常人?近来德的呼声不过是内心脆弱恐惧而引起的呐喊而已,于治道实在站不住脚。如果拿“德”作为选拔人才的依据,则评判权又归于了选拔负责人的个人意志之上了,在如今关系网错综复杂的中国,这样做无疑是使高考形式本身仅存的些许公平也消失了。且一生之中能碰到可以见义勇为的机会有几次,如何能断定其他考生没有见义勇为的潜力?这样的选拔标准对于其他考生公平吗?故以德为标准选拔人才,必导致各种争论和乱象。

  现在的“让英雄免试入学”的呼吁表象上不过是出于鼓励见义勇为,然而就是这个表象也是不能成立的。法家提出治国不过刑赏,赏就是激励,但是赏也需有当,不能滥赏,赏功有加官、晋爵、财货、土地。若无治理之功而赏以官位,便是滥赏,因为国家公器,不可以施小恩,否则便有秦昭王赏郑安平之功而丧秦师,秦始皇任赵高以枢密而乱秦国之祸。高考是通过考试确定考生才具的形式,如果可以不通过考试便越过这个阶梯进入大学,必然失大学因材而教而主旨,搞乱整个国家教育制度。因此我赞成教育部的决定,让英雄补考以入学。而地方政府可以通过隆重表彰,助学金奖励嘉奖英雄,这也能激励人心。况且我国“人心冰冷”岂是小小激赏就能激活起来的?不剔除儒家人治糟粕,重立法家强势文化,不剔除以文乱法之乱象,重立尚武守法之精神,一切激赏都无益于事,不信你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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