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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死刑的不二法门

火烧 2011-04-19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探讨废除死刑与尊重人性的关系,指出真正尊重人性是减少犯罪,实现无刑社会。强调法治文明应追求无死刑状态,而非简单对应死刑存废。

死刑的存废是当今中国的热点议题之一。

   

资本主义国家以尊重人性和保证司法公正为幌子,通过对刑事犯罪人的宽宥,和繁琐、复杂、漫长、昂贵的司法程序保持社会上一定程度的犯罪率,以维持资本主义国家暴力机器以相当规模存在的合理性,从而达到控制整个社会的目的。这是资本主义政治的潜规则。

如果真的尊重人性的话,那么受害人的人性和广大无辜群众的人性就不该获得尊重吗?如果真的尊重人性的话,那么人性最可宝贵的是什么?是生命吗?但有比生命更宝贵的,就是自由。不是有“不自由,毋宁死”的西方名言吗?漫长而没有自由的刑期,毫无希望的生命,难道不是对人性的折磨吗?是不是,一枪了断,反而更人性了呢?所以废除死刑是尊重人性的论调,本身就是似是而非的。

真正尊重人性的是没有人犯死罪。即使刑法上有一千条、一万条死刑罪名。假设有朝一日,通过我们全社会的不懈努力。你发现,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依照法律,没有人被判处死刑。就是有期徒刑,也很少有人被判处。你会发现,在政府机关中,编制最少的是警察部门,仅有少量的交通警察和消防警察。户籍管理也早交给民政部门了,因为大家发现,警察管户籍对治安工作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很少有人违法犯罪了。反而发现户籍由民政部门负责,更有利于民政部门的工作。

历史上唐朝,曾经有那么一个时期。全国最高司法上诉机关——大理寺的署衙里杂草丛生,竟有一人多高。已经好几年没有一例死刑案件了,大理寺的官员无所事事,就很少到署衙来工作。满朝官员无不欢喜。这就是中国人向往的法治文明所达到的最高境界——刑期于无刑。

死刑的存废与否,和是否尊重人性没有简单的对应关系。没有人犯罪才是真正的讲人性,才是真正的法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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