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性的共产主义”是胜利的条件也是产生腐败的原因
“地域性的共产主义”是胜利的条件也是产生腐败的原因
傅晨光
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所发生的社会主义革命都是国家范围内发生的,革命以后所建立的社会主义也不可避免地具有传统的“国家形式”。这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还仅仅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初级阶段和过渡形式,与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这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可以向世界社会主义发展,但也可能产生腐败现象,甚至出现资本主义复辟。马克思从一开始就对于这种社会主义可能产生腐败甚至发生资本主义复辟提出了警告。
“地域性的共产主义”之所以会发生腐败现象,是由于它自身存在的矛盾决定的。研究“地域性的共产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不是要否定这种形式的共产主义,而是要找到产生腐败的原因,从而克服腐败,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巩固社会主义,直到社会主义的世界性胜利。
1、“地域性的共产主义”的存在是社会主义发生的一个过渡阶段暂时的形式,它的发生不可避免,而且也是社会主义取得全面胜利的必经的阶段和形式,但是,这种形式的共产主义也有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条件,也有发生资产阶级的生活作风和各种腐败现象的可能,直到产生资产阶级的政治路线,最终发生资本主义复辟的可能。
“地域性的共产主义”这个概念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首先提出的。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上可以主要指历史上通过自然发生、或者通过农民起义建立的独立于当时主流社会的原始共产主义,但广义上也没有排除资本主义时代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建立的但仍处于资本主义外部世界包围的社会主义。因此,这个概念从广义上适用于20世纪以来在国家范围内发生和以国家形式存在的社会主义。
《德意志意识形态》属于马克思的早期著作,就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将“狭隘地域性的共产主义”与“世界历史性的共产主义”这个概念相对立。从一开始,他就预言,这种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如果成为现实,也必然包含着它深刻的内在矛盾性,这种矛盾性,马克思将它概括为这样几个方面:第一、这种共产主义“依然处于家庭的、笼罩着迷信气氛的‘境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0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出版);第二、如果共产主义还没有发展到“世界历史性的”阶段,那么这种共产主义就还是狭隘的,就有可能“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就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也就是说,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9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出版);第三、这种共产主义的存在如果还是以外部资本主义存在和发展为条件,资本主义“交往的任何扩大都会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0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出版)。这些,都说明了“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存在所包含的矛盾性。
当共产主义还是处于“狭隘地域性的”存在而不是“世界历史性的”存在的时候,这种共产主义,实行了无产阶级专政,废除了私有制,与传统的资本主义有了根本区别,不仅具有了向“世界历史性的”共产主义发展的基础,而且成为了社会主义继续革命难得的大后方;但是,这种存在,毕竟还是一个包含着巨大矛盾的存在,它也具有产生资本主义生产和生活的条件,因而具有资本主义复辟的可能,因为这个基础本身还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残余,存在与外部资本主义“交往”的历史必然性。
具体来说,这个基础,它在形式上还是“国家”的,而“国家”必然是以等级制为存在方式的,这样,等级差别,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特权等各种与资本主义社会没有多少区别的东西还大量存,并且不能在一夜之间根除,这样,“资本主义复辟”就不仅仅是资本主义的外部世界对于政权的颠覆,而是它本身从资本主义社会胞胎中就带来了因素。也就是说,“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外部帝国主义的进攻与“和平演变”还仅仅是一种形式,这种存在的共产主义自身也有向资本主义发展的诱因,在一定条件下,决定着这个政权是向社会主义前进还是向资本主义旧社会倒退的,就在于这个政权本身思想和组织上的社会主义力量与资本主义力量的对比,一旦出现修正主义路线的统治,不用帝国主义的外部侵略和武装进攻,它本身就有自动演变的可能。
2、无论是前苏联,还是其他社会主义国家都发生了资本主义腐败现象,资本主义外部世界的存在是这些现象产生的土壤,但社会主义“地域性的存在”也是资本主义因素死灰复燃的重要根源。
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失败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出现的各种腐败现象,不仅证明了马克思所提出的共产主义的“狭隘地域性存在”与“世界历史性存在”的矛盾性理论的深刻,对于我们如何克服“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出现的腐败现象、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时期,无论是国家形式,还是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与资本主义没有多少区别。
就国家形式来说,在苏联时期,针对赫鲁晓夫以后的苏联社会形式,毛泽东就直接指出苏联是“社会帝国主义”,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已经明确地指出,根据巴黎公社失败的经验证明:“工人应当打碎的已不是旧社会的那个比较不完整的政府权力形式,而是具有最后、最完备形式的这一权利本身,就是帝国。公社就是帝国的直接对立物。”(《法兰西内战》第191页,人民出版社1961年出版)这也就是说,从巴黎公社的经验,马克思已经看到,就是公社起义取得了胜利,但是公社如果不是建立公社的“权利形式”,而是“帝国”形式,那么,就仍然具有资本主义的性质因素,不用外部资本主义势力的干预就是这样。苏联在列宁去世以后,基本上放弃了对于马克思的关于巴黎公社经验的论断的理解,实际上已经走上了重建“帝国”的道路而不是马克思所指引的“公社”的道路,社会特权、各级官僚机构的出现和取得合法地位,社会各阶层,包括共产党员、各级干部的生活和作风,与资本主义社会没有什么区别。
在文化大革命的后期,毛泽东更加重视认识中国社会实际存在的资本主义的问题。他已经清楚地看到,就是在社会主义的名义下,人们的社会生活、各级机关、包括一部分共产党员的思想和生活作风等,实际上大量存在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因素。1974年下半年,毛泽东先后两次就中国还存在资本主义社会因素作过谈话。一次是10月20日在会见丹麦首相保罗·哈特林时说过:“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第413页,人民出版社出版)同年12月,在听取四届人大筹备工作汇报后,毛泽东又一次就中国社会内部实际存在的资本主义又作了谈话。他说:“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无产阶级中,机关工作人员中,都有发生资产阶级生活作风的。”根据这些,毛泽东提出了:要“对资产阶级专政”(《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第413、414页,人民出版社出版)
这些,都说明,以国家形式发生和存在的社会主义之所以产生各种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等,不仅与资本主义的外部存在有关,与社会主义的“地域性存在”也有直接的关系。社会主义要取得全面胜利,一刻也不能满足于这种“地域性的存在”,而是必须不断革命。
3、在苏联时期,很多教科书都说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是认为共产主义革命从一开始就是“世界性”的,从来没有设想过社会主义可以首先在一个国家发生和取得胜利的可能;一个或少数几个国家发生社会主义革命是列宁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但是,苏联教科书对于列宁的思想肯定,虽然在世界范围内宣传了列宁的社会主义革命思想的正确性,实际上导致了对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革命基本原理的否定,产生了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正确性和完备性的怀疑,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也就是说,按照苏联时期的理解,似乎马克思是这样一个思想家:他在有的时候、有的著作中还有“错误”。苏联教科书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在马克思的早期著作中,他确实认为,共产主义的发生只能是“世界性”的,而没有直接地、很明确地提到过社会主义革命可以在一个或少数几个国家发生和取得胜利。例如,《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样说道:“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立即’同时发生的行动才可能是经验的。”在同一部著作中,马克思还说道:“共产主义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0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出版)。从这些论述,似乎可以证明,马克思没有说过共产主义革命在一个或少数几个国家发生并取得胜利,是列宁对于马克思的思想的“发展”。苏联对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原理的理解就是这样的。
但是,马克思这一“同时发生”的理论,根本不是由于他的理论有什么矛盾,不是由于马克思的理论有时还不能说明现实的问题。马克思这里说的“同时发生”是从共产主义的最终胜利、共产主义的完成形态来说的,他完全没有排除共产主义可以先在某一个或几个国家发生的可能,他提出的“地域性的共产主义”这个概念,其实就说明他并没有说社会主义不能首先在一个或少数几个国家和地区内发生。而且,《共产党宣言》中还明确地这样说过:“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首先是一国范围内的斗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出版)虽然这句话主要是说共产主义革命发生时,每一个国家内的共产主义者首先要同本国资产阶级进行斗争,但是,这句话至少也包含了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革命有一个“国家”或“地域性性”范围内发生和存在的阶段,这个“地域性”,可能是一个国家,也可能是几个国家。这说明马克思的共产主义革命就有“星星之火,可以燎燃”的思想,而不认为共产主义革命是可以一蹴而就、一夜就完成的。
只是,马克思从一开始就教导共产主义者,不论是在一个国家或少数几个国家发生的共产主义革命,这个革命还仅仅是“地域性”的存在,如果误将这一存在当作是已经完成了的共产主义来理解,而不继续革命,那将大错而特错,资本主义就将卷土重来,“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
4、“地域性的共产主义”这个概念的提出,标明了马克思主义既是革命的理想主义,也是革命的现实主义,标明了马克思的“不断革命论”与托洛茨基的“不断革命论”有本质上的不同。
托洛茨基将马克思提出的“共产主义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的思想进行绝对化的理解和发挥,形成了托洛茨基的“不断革命论”。从表面上看,这个理论似乎比斯大林对于社会主义的理解还要正确一些,因此,在十月革命以后,虽然对于苏联的理论和实践有各种批评,但托洛茨基的“不断革命论”从一开始就成为苏联社会主义存在最重大的理论威胁。
但是,由于苏联理论界对于马克思的著作的理解始终不全面,虽然能够划清马克思主义的“不断革命论”与托洛茨基的“不断革命论”在政治上的界限,但是,始终不能划清托洛茨基的“不断革命论”与马克思的“不断革命论”的理论界限。这个问题,只要能够稍微加深对于马克思的原著的理解,是能够获得解决的。
托洛茨基从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已经是世界历史性的存在这个思想前提出发,从而绝对否定“一国社会主义”的存在,因此也绝对否定社会主义“国家阶段”的存在;他完全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既是崇高的理想主义,又是伟大的现实主义,不能理解马克思关于革命具有不同的阶段性的思想。“国家”最终将要成为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是事实,但马克思已经明确地说到,社会主义的发生的第一个政治前提就是资产阶级“国家”,社会主义者首先是要将这个国家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并加以改造,使之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脱离国家阶段和国家形式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的胜利,只能是对于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性的共产主义”思想的机械搬用,而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思想,这种机械搬用,无异于使社会主义的理想和目标成为空中楼阁,要么只能堕入革命的等待主义,要么就会成为革命的取消主义,两者都不是马克思主义的。
但反过来说,在社会主义国家建设问题上,斯大林确实也有理论错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的胜利,既不能脱离国家形式和国家阶段,也不能以此作为最终目标,认为有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存在,社会主义就可以高枕无忧,就能够自动地、自发地迈向共产主义了。斯大林以后的赫鲁晓夫等人就已有明显表现的“社会主义已经完成”的思想,对于世界革命的懈怠,对于外部资本主义的警惕的丧失,对于社会内部资产阶级专政的放松等等,都是这种思想的反映;这种思想,也是苏联社会主义修正主义、“社会帝国主义”产生的重要的思想根源。
5、社会主义从本质和最终目标上说,是世界性的,因为社会主义是对于资本主义的革命,而资本主义已经是世界性的存在了。但是,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虽然“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4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出版),“国家”也还是资本主义存在的政治形式,是资产阶级手中实行阶级压迫的重要工具。因此,马克思主义从一开始就不否定社会主义革命可以首先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内发生。20世纪初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和中国以及其他东方国家发生的社会主义革命,也证明了社会主义能够首先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取得胜利。
“地域性的共产主义”是共产主义存在和发展的必经阶段,这种形式的共产主义具有了向共产主义的完成形态发展的基础(废除私有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等),但外部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内部资本主义的残余,使这种形态的共产主义也有资本主义死灰复燃的可能,修正主义路线和修正主义集团的产生,是这种资本主义因素死灰复燃的集中表现。因此,复辟与反复辟的斗争,必然是“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存在的一个基本状态。已经取得了初步胜利的“地域性的共产主义”需要进行不间断的、坚韧不拔的斗争,才能确保这种形式的共产主义取得最终胜利,从这个思想出发,毛泽东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的理论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真理。(201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