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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叫板垄断行业维权岂止27元价值?

火烧 2011-04-21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讲述法官阳玲面对垄断行业强制消费问题,决定依法维权,呼吁用户关注自身权益,推动公益诉讼,促进规范经营环境。

法官叫板垄断行业维权岂止27元价值?  

          

                                           · 唐 行 ·

   

   法官,作为司法机关的一员,应属强势的社会成员。但是,在法官阳玲自己被移动营运商、SP营运商侵权时,虽其法律意识提醒她应依法维权,也积极行动起来,但真的要跨进诉讼大门时,她犹豫了。她犹豫的不是胜败,而是自己的身份特殊,怕影响了所在法院与审理案件法院之间的关系,还有外来的干预压力等因素,都可能导致诉讼夭折或不欢而散。由此可见,法官阳玲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显得很弱势而无助。而要是她的行动迈进诉讼,那么,她叫板垄断行业的勇气、带头依法维权的意识,对这个转型中的社会来说,确实具有普法、守法、公正司法(执法)标杆意义。

   

   有关手机用户被SP营运商强制消费的投诉,只要上网一搜索,虽不是铺天盖地,但总能找到不少。其实,不光是作为法官的阳玲,包括笔者在内的许多手机用户,也曾有过被强制消费短信服务的遭遇。通信管理部门一直在监管,缘何这样的事情屡禁不止?

   

  是因移动营运商太强势,许多手机用户怕麻烦而选择默认。一些用户法律意识淡薄,且每月被强制消费的数额不大,更重要的是,若要诉讼维权,付出远比获赔的多,谁愿做得不偿失的事情?同时,用户与具有垄断性质的移动营运商以及SP营运商博弈,实力悬殊巨大,用户很难胜诉。法学专家徐昕教授曾与重庆联通叫板,就体会了的败诉的悲哀,作为法学家,难以抗衡垄断行业。作为法官的阳玲,如因27块钱而去较真,不论胜诉,可能都会招致非议。

   

不过,正是许多用户的妥协,才助长了一些SP营运商与移动营运商联手,对手机用户进行强加消费的胆量。若再不说“不”,长此以往,这种违规行为将继续蔓延。因此,徐昕也好,阳玲也罢,其实维护的不是个人的权利,而是所有手机用户的权利。这种公益性的诉讼,不仅警告营运商要守法经营,主管部门要依法作为,而且唤醒、带动更多用户制止侵权,最终形成一种规范有序的经营、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各个成员之间的和谐。

   

还有,法官不仅须带头守法、普法、公正司法,还应做依法维权的表率。在司法不公的声讨中,阳玲的举动,不是滥用公权,而是用法治去解决。不得不说,这是法治的进步表现,这是法官守法、依法维权的典范。不仅值得司法同行学习,也值得行政机关、企业、公民跟进。 

   

  27元,对一个普通市民来说,无足轻重,对阳玲而言,也无足挂齿。但是,27元背后,隐藏着一种藐视法律的眼神。但若大家都模范守法,营运商成了品牌,广大消费者享受高品质服务,更重要的是,普法、守法、公正执法(司法)已成常态,那么,法治进程必将提速,我们这个社会将规范有序……或许,法官维权最重要的标杆意义就在于此。

  附新闻稿

   

重庆一法官称手机被强制消费却从未收到服务性短信

               拟起诉不图索赔 只求处罚违规营运商并停止侵权

   

   如果被强制扣费却接受了相应的服务,虽然有委屈,但还有等价交换的自我安慰。然而,我市法官阳玲(化名)称,手机被平白无故地扣费,却从来没有收到过相应的服务性短信。她说,好比在街上碰到一个摊贩,强行要求她消费,但拿到钱后却不给商品。为此,她已委托了律师,拟起诉移动和SP营运商、市通信管理局,不图索赔,而是要求查处营运商的违规行为,为预防更多的手机用户受到侵权。

                   数月间被无故7次扣费共27元

   

    2010年12月5日 ,阳玲发现手机被扣了6元梦网信息费,在与同事议论时,徐先生(法官)建议追查一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整天忙得不可开交,哪有时间去查,阳玲就委托徐先生处理。结果,一查询,徐先生发现,从当年的2月到11月,阳玲手机分别被扣梦网信息费共7次、27元,最多的是6月份,被扣去10元。

   

徐先生说,2010年2月,阳玲购买了深圳欧博信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手机。经回忆,当月,阳玲手机收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重庆公司)发来的一条短信,称被扣信息费1元。阳玲看到后,以为是诈骗信息,且不过1块钱,就没在意。之后,公务繁忙的阳玲也没注意类似提示。没想到陆续被扣费,而阳玲居然一点也不知情,于是,她决定一定要查实并讨个说法。

   

                  “你说深圳讯鸿不违规,何不出示点播记录?”

   

   一般而言,手机用户若想消费SP营运商的某项短信服务,必须先进行点播,移动营运商再发送SP营运商的服务内容、价格等信息,在用户发送指令确认后,用户这才自愿完成了某短信服务项目点播。但是,徐先生称,阳玲从未点播过任何短信服务项目。于是,徐先生向市通信管理局投诉,向移动重庆公司反映。

   

   到重庆一查,徐先生说,造成上述扣费的,有上海赛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赛娱)、深圳创世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创世)、深圳讯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深圳讯鸿)这三家SP营运商。而这三家SP营运商的任何短信服务项目,阳玲均未点播,也未曾接受他们的短信服务,属特别严重的违规强制消费行为。

   

   可是,移动重庆公司不这样认为。徐先生说,交涉之初,该公司只承认深圳创世违规,然而,上海赛娱和深圳讯鸿却找阳玲和解,遭到阳玲拒绝。阳玲执意要求市通信管理局查处以上违规行为,但至今未能如愿。后来,移动重庆公司承认上海赛娱确实违规,但认为深圳讯鸿不存在违规。

   

“你说深圳讯鸿没违规,何不拿出点播记录?”徐先生要求移动重庆公司提供阳玲点播深圳讯鸿短信项目的记录,却至今没有得到。

   

               通信管理局:已出调解意见书  移动公司:已惩罚SP营运商

   

  对阳玲强烈要求处罚移动营运商和SP营运商的要求,市通信管理局表示,该局先后接到阳玲的两次投诉,均已调查核实并进行了回复,还按有关规定向阳玲出具了调解意见书。记者问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被告知,已安排相关部门处理,若要了解,可到该局网站查询。徐先生对此不满,他说,阳玲需要的不是调解,而是依法对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然而,至今没有任何处罚的答复。记者打开市通信管理局网站,并未查到有关处罚上述营运商的信息。

   

  移动重庆公司的宋先生承认有违规收费,不过只认10多元的短信费。他说,去年12月中旬和今年1月,阳玲到市通信管理局投诉过。该公司接到指示后,12月底就进行取证,检测阳玲的手机发现,有一个短信服务项目系“手机内置”造成,立即对上海赛娱的扣费给予双陪返还。深圳创世的短信点播已很久了(虽不能甄别点播与否),但仍给予双倍返还。而深圳讯鸿的短信服务,宋先生认为,那是阳玲正常点播的,有上、下行短信可证实,不存在违规,故未双倍返还。至于阳玲提出索要对SP营运商处理的有关书面资料等要求,宋先生表示,不能满足。对于违规的SP营运商,宋先生称,他们已按考核机制惩罚。

  徐先生说,手机营运商对SP营运商的所谓的惩罚,他表示怀疑,最重要的是,这不是消费者期望的惩罚方式。

   

                        公益与外来压力的较量

   

  “我在网上一搜索,就发现了许多有关上海赛娱、深圳创世的投诉帖子,虽然深圳讯鸿不多,但也有,于是就确信还有很多手机用户也有阳玲类似的遭遇,但很少有人诉讼。”徐先生说,阳玲担忧,若继续放任侵权,更多的人将受害,于是想到诉讼,但阳玲也有犹豫。

   

因她想要告的市通信管理局属行政机关,移动公司属垄断企业,都是很强势的单位,一旦诉讼,怕影响她所在法院与受理诉讼法院之间的关系,更主要的是担心一些干预的压力。徐先生说,其实,胜败并不重要,阳玲的目的是移动和SP营运商对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制裁,并要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所以,她执意要较真下去。

                 

   

 提示:短信服务收费标准及点播程序    

    1、竞猜、包月、订阅类、广播电视互动节目等短信息服务业务,实行叠加收费:短信通信费+信息费。信息费也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信息服务经营者自行确定。

2、用户在使用这类短信前,信息服务经营者必须事先告知用户收费标准;包月、订阅类短信,信息服务经营者还应事先向用户请求确认,且请求确认消息中必须包括收费标准,若用户未经进行确认反馈,视为用户撤消服务。

   

   

 如何处理短信服务收费异议?

   

1、用户对于代理收取的费用(如:信息费等)产生异议并拒绝交付,代理方又无法当场提供证据证明其收费无差错的,可先收取该部分争议费用外的其他费用,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被代理方,代理双方依据代理收费协议中约定的相关原则和处理程序及时与用户协商解决相关争议;有争议的代理收取的费用需待争议解决后方可向用户收取,在此之前代理双方都不得强行向用户收取该部分费用。已付费用户对与代收费用产生异议时,代理双方在15日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收费无差错的,代理方应先行向用户做暂退费处理。

   

2、用户可以向电信企业进行咨询,了解具体收费情况,并直接进行投诉。目前六大基础电信企业的客服电话为,中国电信:10000,中国网通:10060,中国移动:1860,中国联通:10010,中国卫通:10070,中国铁通:10050。用户拨打本网的当地客服电话是不收费的,拨打其他企业或者本网的外地客服电话需要支付相应的通话费。用户也可登陆其公司网站进行咨询和投诉。

   

3、用户如果对电信企业的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也可以向通信主管部门设立的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进行申诉,重庆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023)12300;也可以登陆其网站进行网上申诉和咨询(www.cqc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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