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淡经济学之佃农理论 (修订)
我要说的主要是马歇尔那些新古典经济学家的传统佃农理论,顺带的说下张五常的《佃农理论》。张五常已经证明传统佃农理论是错的,他认为传统佃农理论使用的“税收-对等方法造成混乱的主要根源之一,是佃农的边际收益曲线。虽然它看上去很重要,但在没有约束的私人产权的条件下,对于决策来说,它只不过是虚幻的。”“这种分析引出的假说忽视了几个问题。......,这些学者没有详细说明他们赖以建立其假说的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商务印书馆汉译版,商务真是越来越差劲,排版错误好几处。)我同意佃农的边际收益曲线是虚幻的,但是其错误的根源和“没有约束的私人产权的条件”或者“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其实没什么任何的关系。
传统佃农理论认为,在均衡点(对应佃农劳动t1),佃农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在0到t1的范围内,佃农的边际收益曲线下的面积,就是佃农的劳动总收入:你会发现佃农在向地主出售劳动时实现了完全的价格歧视。大家知道,只有你是垄断者时,才可能实行价格歧视,榨取消费者剩余(这里地主是劳动力的消费者)。而在一般经济学教材中,举比较接近完全竞争的例子多半会抬出农业,现在佃农却成了垄断者?所以,税收-对等方法纯是一个技术错误,其根源就在于它违背了新古典的边际价格理论。或者说,马歇尔他们在讨论农业这一很接近完全竞争行业的一般均衡时,却发神经地给了分成的佃农可以实行完全价格歧视的垄断者地位:“佃农的边际收益曲线是虚幻的”,就是这个意思,而不是张五常说的那样。马歇尔他们说分成租佃没有效率,那其实就是在说垄断没有效率了。
按照《佃农理论》序言,张五常说他的佃农理论完全是从产权、合约、竞争三个原则理论推论出来的(有网友则归纳为:阿尔钦的产权理论,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马歇尔的完全竞争下的一般均衡理论)。再结合开头引用的那些话,我认为张五常的《佃农理论》给人们制造了一个更大的幻象:私人产权与合约是多么的重要,如果考虑不周,马歇尔这些大师都难免出错。
但是,马歇尔他们的错误,与其说是对私人产权、合约的约束考虑不周,毋宁说是他们发了神经。根本的问题恰恰出在了,马歇尔自己的完全竞争下的一般均衡理论部分。我不知道,张五常是没有看明白这一点,还是看明白了而没说出来。如果挑明了这一点,《佃农理论》会是什么样子呢?我的感觉是张五常对私人产权与合约的强调太刻意了。不过,现在这个样子的《佃农理论》,却是与他一贯主张私产化最相得益彰的。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意思了,这是不好的,就此打住。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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