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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民与法民

火烧 2008-10-07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围绕德民与法民的争论,探讨民主与法制在社会中的作用,强调道德建设的重要性,指出法律应服务于工农大众,而非权力阶层,呼吁以毛泽东思想为核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德民与法民  

   

以下,我想写的一点话语,是缘于我与儿子的一段争执。  

在谈到当今社会各种弊端的原因时,我说:“最主要的原因是丢掉了毛泽东思想,从而造成了整个国民道德品质的下滑”。儿子说:“不对,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加强民主与法制”。瞧,这是多么的针锋相对!  

说到这里,我突然觉得本文的题目起的太大,真怕一时难以说清。没有退路,既然立了题目,那就尽力说吧。  

稍有历史常识的人很容易明白:民主的范围,从来都是取决于权力者的倾向的。当权力倾向于工农劳苦大众的时候,即明确地告诉少数人不要乱说乱动;当权力倾向于主流精英的时候,工农劳苦大众就只佩作弱势群体,并明确告知其不要争论。  

稍有历史常识的人,也都很容易弄明白:在历史的长河中,法,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为权力者服务的。朱元璋为了遏制贪污腐败,曾经立了剥皮之法,并没有改变明朝因腐败而亡的命运;与毛泽东时代相比,蒋家王朝的法律还少吗?但却败在了比他弱小千万倍的共产党手下;毛泽东时代简单到只有一部宪法、一部婚姻法和一句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却被联合国公认为世界上少有的政风清廉的国家。由此可见,政风的清廉、社会的治理,与法律的多少基本无关,而只是与法律的服务对象直接相关。当法律的服务对象是以工农为主体的广大劳动群众的时候,才可能会出现绝大多数人满意的社会,否则,就必然是弊病无穷。  

本文还想着力说明一点,那就是德与法的关系。  

德重于法?还是法重于德?这应该是一个社会是否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众所周知,德是用来约束社会上所有人的,而法只是用来治裁极少数违法者的。若要真正维护我们所处社会的祥和安定,那就必须要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当一个社会的道德以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为重的时候,这个社会必是人人争相奉献的社会,在这种情况下、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即是没有法律,也不会产生有毒奶粉、血汗工厂和黑砖厂的。由此可见,重视思想品德,要比重视民主与法制重要的多。由此可见,德重于法的社会,要比法重于德的社会文明进步的多。  

这里还需着重指出的是:几千年来的中国,从来就不缺乏对德育的重视!然而可惜的是,横行了几千年,至今依然被重视的德育,却是必须服从权力的孔孟之道,而绝非服从于以工农为主体的广大劳动人民利益的毛泽东思想。这在毛泽东所开创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里,岂非咄咄怪事?  

至此,以德育民重要,还是以法束民重要?应该用什么样的思想来育民?老汉我只能说出这些浅显的观点,敬请 诸 君批评指正。  

   

   

秦川牛  

200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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