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法院
最近,《人民法院报》在头版头条刊登了《看潍坊法院如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文。推广潍坊的法院学好法、用好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被誉为“潍坊模式”,成为全国法院学习的样板。
文章中的耀眼人物是潍坊市奎文区法院的院长李建文。
下面用事实说话,看看这个样板法院到底怎样!
1、中央政法委今年三月督查该法院执法犯法。
2、一起医患纠纷案审理中,一审中因多次执法犯法被三换审判长,创下了世界之最!
3、八年后重审,医患纠纷案本应实行“举证倒置”原则。该院实行“举证责任分摊”。
4、本来潍坊市医学会已发现被告潍坊市肿瘤医院的病历是改动的,导致不能做医疗事故鉴定。八年后的今天重审中故意违反《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规定,强行做司法鉴定。
5、面对中央政法委的督查,李建文院长口出狂言“明年我就到点了,你爱去哪告去哪告,我谁也不怕!”
6、李院长不但会在报纸上作秀,还会在报纸上造假,混淆视听。本来该法院八年前一审判决书中指出:“被告应提交射频热疗治疗仪的治疗记录,而被告以种种理由不能向本院提交。”报纸上变成了“医院方无法提供射频热疗的原始记录。”报纸上称“听取各方面意见,使审判更加阳光公正。”事实是怎样的呢?我去问李院长为什么不准当事人参加研讨会,李院长回答“当事人不能参加,当事人来了专家就不来了!”
7、该法院的判决书也能造假。受害人明明是2000年做的手术,判决书改成2001年。这个法院还有点真事吗?
8、该法院连续两年有四名法官被捕。
9、潍坊市奎文区法院院长李建文数年如一日,乘坐豪华别克旅行车,每天往返于潍坊市和寿光市上下班。每年上下班的费用相当于四、五个民工辛苦一年的工资。法院早上八点半上班,他九点以后到。确实给法院干警带了个好头!
大家看完后感觉这个样板法院如何?
潍坊市自来水公司 宋乐义
2010.10.10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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