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全会首倡“善治”之我见
文章围绕五中全会提出的善治理念展开,分析其在社会治理中的意义,结合国内外公共管理理论,探讨善治与民主、德治、悦治等历史资源的联系,强调善治对改善民生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性。
刚刚过去的五中全会在社会治理理念上提出了“善治”的说法,这引来了学界和媒体界的广泛关注,前天《华商报》还专列版面,邀请西安部分高校的有关学者就“善政”理念发表议论。窃以为,“善治”就其概念所指讲,主要指一种良性的社会治理状态 。兹就这一问题发表刍见,以就教于广大网友 。
首先,善治概念的提出,回应了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国际公共管理发展理路的一个重大变化。即在四十年前,各国公共管理在回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后现代性转向的过程中,大都开始了超越古典管理理论问世以来就一直尾大不掉,而且愈来愈严重的‘物本“倾向,并且在超越中向前现代社会管理中本来就有的“以人为本”的善性诉求的回归。而这就是新公共管理学阶段。新公共管理学有一个基本倾向,这就是对暴力因素的疏离和对公民社会权利价值诉求的接纳。在此氛围下,人们的理论探讨开始了彰显行政伦理和公共管理价值研究的努力。在这种努力中,公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公务人员所在组织的组织伦理建构、组织伦理所依托的体制,尤其是政体制度价值和哲学基础的建构,以及如何让公务人员更具有公民精神等问题,就成了公共管理学的热门话题。在这一情势下,政府形象首先被要求必须是善的,而其中的工作人员则被要求必须是好的。其基本价值操守就是要远离暴戾和霸道,并且必须把公民社会权利价值和民生性的世俗幸福价值的伸张作为自己为政一方的权力基础。为此,彼得圣洁在《学习型组织》一书中提出了改造和重建公务人员的心智结构的善治任务。即政府体制的打造必须首先指向人心。政府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学习改造自己的经济理性人格,使之从冷酷无情和斤斤计较向富有爱心和社会关切精神方面转变。胡锦涛同志前几年提出“新新三民主义”(相对于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笔者把胡锦涛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寄、利为民所谋”称之为新新三民主义)和温家宝同志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用心做事”可视为国内呼应这种世界大势的先声之鸣。
其次,善治概念的提出也是对我国历史上本来就有的公共管理价值资源和历史基因中的民主性精华的重新肯定。诚如毛主席所说,中国传统文化中既有民主性的精华,也有封建性的糟粕。而儒家的民本主义治理理路就蕴含着许多民主性的精华。在我国社会治理理念中,儒家的仁政思想和德治理念一直被我们津津乐道。这点我们过去讲的较多。但是,岂不知儒家除了上述观点外,还有一个被我们一直忽视的社会治理价值资源,这就是弥足珍贵的悦治思想。在被称为万经之首的儒家经典《周易》一书中,反映儒家悦治理念的就是兑卦卦象中反映出的哲理。兑卦的自然现象是“泽”。我在《毛泽东英名之兑卦意象在人世间的实现和异化》一文中,对兑卦中所折射出的治理理路做了较为详尽的说明。我认为,兑卦中的孚兑和和兑,由于分别彰显了社会治理中的诚信原则和公关关系中的正义理路,所以就是兑卦悦治理路的两个正态表现,而且这种正态表现在上个世纪的五六十年代是实现了的。而兑卦中的来兑和商兑由于彰显了“高兴来自于外部”和“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获得”,这就有了许多负面的特点。据此,我认为,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善治理路,也就是为了在纠拨前一阶段的失误所造成的弊端中向过去历史上 曾经出现过的悦治局面的回归。诚然,黄纪苏先生提出的人民的得乐园的局面,的确曾经发生在掀三山求解放后的上个世纪的五六十年代 。可是,由于前些年的改革失误以及由此造成的对广大草根的伤害,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得乐园在有些地方和部门几近变成了人民的失乐园,西安市著名律师赵东民同志为下岗工人维权而身陷囹圄,以及由此造成的赵东民妻子身患红斑狼疮不幸去世,以及由赵东民所代表的身后几百个弱势个体及家庭的心情沮丧和人生失意,可以视为“中国不高兴”的最新版。所以,可以把五中全会提出的善治概念看成是重再建人民复乐园的一个政治信号。
再次,这一概念的提出,也是党中央毅然决然要剔除掉前一阶段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所表现出来的恶政毒瘤的一种努力。儒家鉴于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稀缺、生产力尚不发达的既有国情,提出了殷忧均安、淡化贫寡的社会治理观念。在此逻辑基础上,儒家一直倡导与民休息的仁政理念和庶民、富民、教民的民生为重、社稷次之和君为轻的善治思想。并且一直把横征暴敛看成是引发社会地震和不可持续性发展的罪魁祸首。孔夫子甚至发出了“苛政猛于虎也”的发飙之言。可是,受政绩渴求、声望渴求、面子文化冲动和GDP拜物教作祟下的“发展主义”的影响,我们许多地方的官员却把自己的形象搞成了“虎狼之辈”,有一句话叫“生龙活虎”,然则在社会正义不张、社会价值缺如、治理思路非人道化的暴戾倾向愈来愈明显的情势下,人们必然会问,在官场里还有人吗?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我的另一篇博文,题目是“人是怎样从官场消失的”。事实上,在社会管理的中间层次和一些基层的地方或部门,我们的“官人”在上述价值元素缺位中,已经把一方或一门的中中观性或微观性社会治理搞成了恶政。比如吃拿卡要、比如野蛮拆迁、比如破坏环境、比如借口“维稳”而对上访人员围追堵截,等等。所以,现在提出善政,也表明了党中央要和上述现象彻底决裂的决心。
最后,说到底,提出善政概念,也是完善社会和谐建构思路的需要。记得建设和谐社会概念刚一提出的时候,就有人写文章,说建构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原则:即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二要坚持政府负责;三要坚持社会协同;四要坚持公民参与。粗粗一看,似乎也没有什么错,然则细细考量,则发现问题多多。我们在这里要弱弱地问一下,和谐社会的建构以谁为主体?因为上述表述无形之中给人造成一个错觉,好像只要党和政府和谐了,这个社会就和谐了,只要党和政府的工作人员舒服了,社会也就舒服了。事实上,“大权在握,犹如泰山”,“权力就是责任”,“高处不胜寒”等等的警策之论并不被有些官人当回事。在监督机制滞后和民主法治尚不健全的大气候下,许多人依然对“当官发财”的古训深信不疑。因为现实中的活样板就是最好的教材:即便因作奸犯科而锒铛入狱,比如说陈良宇,也可以活得很好;即便被“周老虎事件”所扰,比如说朱巨龙,也可以策划设计一下后半生,享享福。甚至本来不是官人,但只要接近权力中心,身处国字号的垄断组织,比如说金融机构等等,甚至中层每一年的巨额收入也会徒令广大的草根自叹弗如。在思路欠缺完善的情势下,作为社会主体的广大公民,则由于只能在和谐社会建构中当配角,所以在“共享”的盛宴中老上不了席面。所以,这里存在一个主体认定问题。即建构和共享和谐社会的主体究竟是谁?我们认为一句话,这就是公民社会。就是组成公民社会的每一个现实的个人。所以,千方百计地满足每一个公民追求人生幸福的现实需要和利益,以便在推动社会进步中使每一个人都能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使每一个人活得都有尊严、有价值、扬眉吐气且心情舒畅,才是判断社会是否和谐的最终价值尺度。为此,就要把“社会协同”提升为“以社会为主体”,把“公民参与”变为“以公民主导”。否则,不明确建构和谐社会的主体,在权力一大“毒霸”下,就很容易把社会和谐变成权力和谐。现在,动不动就搞”八公山上草木皆兵”的局面,就是社会和谐几成权力和谐的新证明。为了完善上述新偏差,党中央提出的善政概念,就显得很是及时和必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