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宜州克扣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人均高达五百多
广西宜州财政局和人事局在规范津贴补贴中克扣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人均高达五百多元,违反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引发离退休人员上书维权,问题至今未解决。
广西宜州克扣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人均高达五百多
广西宜州市财政局人事局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中克扣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人均高达五百多元违反了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
国务院国发【1993】79号《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国发【2006】22号《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两文都明文规定已经办理退休的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的工资改革及其津贴补贴制度的改革,但是工资制度改革和津贴补贴规范以后,离休人同仍得倒同级在职人员所得100%,退休人员仍得同级在职人员所有一定比例增加自己的基本离退休金。这是党和国家给离退人员的政策规定,是任何个人无权更变的。
国务院国发【1993】79号文件关于整顿津贴的原则规定是合理的项目,除一部分纳入职级工资以外,其余部门保留下来,不合理的项目予以取消。要提高标准和增加新的项目必须履行申报手续。国发【2006】22号文件时继续惯彻79号文件的原则规定,也没有说在规范津补贴中要克扣原来已发放过合理的旧补贴。在国务院22号文下达之前,国家六部委已发有关严格执行纪律,不准乱增发津补贴的通知,通过这一整顿,我们保留下来的旧补贴都是合理的项目,现在已经被全部扣掉是不公平的。违反国务院国发79号文件关于整顿补贴的政策规定。宜州市财政局与人事局在这次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中,拒不执行国务院这一政策,他们利用这次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是上一级批下一级,层层出现执行时间在前,批准时间在后,形成了一个补齐与执行新标准的两个时间界限,宜州市的批准指标是2008年12月中旬,在这个时间之前所发的工资是实行规范前旧补贴标准(其中含有从90年代初就发放和2003年前的合法的旧补贴项目。)所以补齐时间是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在这个时间里,宜州市财政局和人事局利用规范后新的补贴标准,减去旧的补贴数,求出各级的补贴差数,使我们真正得到了我们应得的补贴数额,我们认为是正确的,体现了国务院的政策原则。
可是,倒2009年1月执行规范后新的补贴标准时,宜州市的财政人事部门应该根据各级职离退休人员所执行的新标准,加入各自规范前的2007年6月的实发离退费,因为2007年6月的离退休费已包含了旧的合法补贴,才不至于旧的补贴不被无故取消。宜州市财政局和人事局不准这样做,还说什么不减你的我去哪里要钱来补给你们,因此他们就将补齐的差额当作新的标准发给,实际上他们就是在我们身上进行“割肉补疮”的手法,从而造成了离退人员每人都被克扣基本离退金500多元,导致了2009年3月百余名离退人员签名上书市委和市人民政府,要求按照国务院规定纠正这一问题,遗憾是至今仍无人引起重视,如今这些签名上书的老人,已有10多人含恨离世,活着的老人都说“他们就是利用一拖再拖,置之不理,让我们个个气死后就自然解决这一问题。”
党和国家领导人一下再强调老干部是党和国家宝贵财富,宜州市财政局和人事局的倒行逆施行径,难道不受到良知的谴责。?!
广西宜州市公务员退休干部
2010年6月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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