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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中国在联合国的名称问题

火烧 2011-05-04 00:00:00 网友杂谈 1030
文章解析中国在联合国会议中使用'China'而非'PRC'的原因,指出根据《联合国宪章》中国仍被称作'中华民国',并探讨修改宪章的难度。同时提及俄罗斯名称历史,强调名称问题背后的复杂性。

本帖介绍一个被很多人忽略的问题,那就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名称问题。

在国际会议里,中国代表面前的牌子上通常都写着“PRC”,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英文“People's Rpublic of China”的首字母的简称。但是,只要是联合国或其下属机构主办的国际会议,中国代表面前的牌子就总是“China”。很多人大概都看到了这一点,但基本上对此熟视无睹。

为什么联合国主办的会议上,中国的名称不是“PRC”呢?

《联合国宪章》从1945年1945年6月26日、10月24日生效以来,一共进行了三次修正,但这三次修正都没有涉及第五章《安全理事会》。直到现在,《联合国宪章》的第五章《安全理事会(点击进入)》里仍然这样写道:“一、安全理事会以联合国十五会员国组织之。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因此,按照目前的《联合国宪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在安理会里的席位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是“中国”,而是仍然被称为“中华民国”。这就是联合国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面前放的是“China”而其他国际会议上则可以放“PRC”的缘故。

其实,俄罗斯也是如此,目前它在联合国的名称仍然还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英文全称“Union of Socialist Soviet Republics”,简称是“USSR”。为了避免尴尬,在联合国会议上,俄罗斯代表面前放的是“Russia”。

要改变这个状况,那就必须修改《联合国宪章》。但是,修改《联合国宪章》是相当麻烦的事。

首先,要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修改宪章的动议,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国支持,同时在安理会提出此动议并得到至少九个国家支持(常任理事国此时没有否决权),这才能确定对修改宪章的草案进行表决的时间和地点;然后,在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联合国大会举行全体会议,每个成员国都参与投票表决,必须得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国表决支持;最后,修改宪章的草案必须由包括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国的议会通过(只要“五常”有一个反对,这最后一步就不能完成),这才完成了修改宪章的程序。如果仅仅为中国修改名称而修改宪章,那多半是不可能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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