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讳饰杂谈

火烧 2010-01-1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讳饰作为独特修辞格,分析其在不同情境下的作用,如因不雅、不忍、恐惧或禁忌而回避直说,通过隐晦表达增强接受度与效果,体现语言艺术的多样与灵活。

讳饰杂谈

廉 铮  

常见的修辞格,不论是比喻、比拟、借代、移用、夸张、反语,还是对偶、排比、顶针、反复,抑或是设问、反诘,其作用价值,都是为强化寓意、加强刺激力度,凸现情调,加深印象,以引注意。唯独讳饰另当别论。  

讳饰,乃因有所顾忌,不便直说,或不愿直说,而用旁的话语来回避、掩盖,或装饰、美化者也。其价值却在含混其辞、模糊概念、减弱刺激、缓和情调,以利接受,甚至可起忽悠之功效。孙悟空将茅房粪坑说成是五谷轮回所,忽悠得猪八戒不知是何等美妙的去所,哄得这位憨厚的师弟急不可待欣然前往欣赏。可见有的讳饰忽悠功效之大。  

不直说,源于顾忌;形形色色的顾忌,各有不同的缘由。老汉忽有所思,举几点闲话闲话。  

1,因不雅。  

例如,有知识讲文明的人,在大庭广座之中是不说“屙屎撒尿”的,尽管这是“正宗”的直白,但不雅。农村人多说“上茅房”,现代城里人则说“上洗手间”,这类讳饰指出了原概念表述所暗含的相关处所,大众化,人人明白,使用广泛。讳饰为“更衣”,明白的人就不多了。若酸不溜丢地说“出恭”,明白的人就更少了。此讳饰出自古时科举考场。考场学子要“屙屎撒尿”,须持一块一面写有“出恭”,另一面写有“入敬”的小牌子。本意是说出入要恭敬,学子竟以“出恭”来讳饰“屙屎撒尿”。 文人学士之戏言,非大众语,所传范围很窄,不久,自然也就进了语言“博物馆”,在现实中消亡了。  

2,因不忍。  

人“死”了,不说“死了”,而讳饰说“老了”、“走了”。小孩夭折,则说“打落了”、“走丢了”。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演说》则用“停止了思想”、“睡着了”、“永远睡着了”等讳饰语来说马克思的逝世。这是因敬仰之情而不忍直白那个“死”字。此类讳饰当注意语言环境,在公告社会的应用文里乱使用不得,只能用“死”的同义词语“去世”“逝世”等。有谁见过在讣告里写“某某老了”之语?没有。若不顾语言环境滥用,就会把死人说活,把活人说死。  

3,因恐惧。  

例如,不直白“蛇”、“老虎”,而讳饰说成“长虫”、“大虫”。这也只在某时期用用,长此以往使用下去,还是不行的,既在当时,正儿八经介绍知识,还得直白“蛇”、“老虎”。  

4,因当时当地不许。  

由于迷信习俗、礼法权势的禁忌而明令在某场合不许直言某词语,人们只得按规定,用其它词语替代。有专家称之为“禁忌语”。此名称仅指被“禁忌”,而不含“替代”之意,故老汉将它们归为“讳饰”格。曾用过的,如:用“吉房”代称“空房”,“通胜”代“通书”(“通书”,即黄历。“书”与“输”谐音,“胜”与“输”相对),“老屋”代“棺材”等等。李世民当皇帝老儿时,“民”就成了禁忌。柳宗元写《捕蛇者说》一文,末句按直白,本该用“民风”一词处,他就不敢用“民”字,只得用“人风”替代“民风”。民与官相对应,人与兽相对应,民风对官风,难道有人风对兽风一说乎?看来,受命讳饰还是蛮尴尬别扭的。因迷信、礼法禁忌而讳饰的现象,随文明教化的发展,渐渐减少,乃至消失,回归直白。  

……  

由上述可见,讳饰修辞格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不被直白的那个表述某事物概念的词语,另一部分是替代它表述同一概念起掩饰、美化作用的词语。“讳饰”一词由“讳”、“饰”两个语素构成。“讳”者,因有所顾忌而不敢或不愿说也;“饰”者,掩饰、粉饰、美化也。依其语义,各表述一部分之名称刚合适。老汉姑且称讳饰格中隐而不现部分为“讳语”,替代而现的部分为“饰语”。非本老汉有创新欲望,以便继续闲话而已。  

   

根据语言实践,可得如下结论:  

1,饰语与相应的讳语在讳饰语境中是特殊的同义词语,指称的是同一事物概念,表述不同而已。因此,饰语使用不属概念更新,不属观念更新,而是一种语言表达技巧。  

2,饰语自身包含的语素所表达的常用义是清楚的,这是起掩饰、美化作用的基础。  

3,使用饰语必有其顾忌,或为取其表达价值与功效。  

4,饰语脱离讳饰格的特殊语境,一般就恢复了自身的常用义。但在社会强势集团不断向全社会推广下,运用日久,饰语就成了讳语的一般同义词语。  

   

当今社会,讳饰修辞格也为精英所青睐,且与时俱进,有所创新。现举几例闲话闲话。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包产到户”、“分田单干”。  

官方文件、正式会议、主流媒体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般干部在非正式场合与百姓一样,直白是“包产到户”或“分田单干”。湖南湘西州当年开完贯彻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九字政策会后,刚选为副州长的泸溪县县委书记周振岗就说:“要我分田单干,除非沅江水倒流。”可见他就是把九字短语与“包产到户”、“分田单干”两个四字短语看成是特殊的同义语。他因此,被新华社记者在《内参》上参了一本。周书记看到那份《内参》后没几天,因心脑血管病突发而去世,也就没有后续的故事了。  

两个四字短语与那个九字短语所表述的事物概念相同,都是说要倒退回历经几千年的小农经济状况。且四字短语使用在前,九字短语产生在后,九字短语的中心语是“责任制”,似乎与道路问题无关,好像只是落实管理中的责任问题,语势和缓,不如两个四字短语意思那么直露、鲜明,还有点难说清的味道,因而刺激小。根据上述特点,这就可看成是讳饰修辞格了。  

按用讳饰格规律,总是有个顾忌之故。有没有顾忌?什么顾忌?首创九字短语者们最清楚,笔者无知,不能妄猜。但老汉知道,毛主席指出“包产到户”是个“严重”的问题。在毛主席为首的共产党领导下,经过若干年社会主义教育,大多数中国人也已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包产到户”、“分田单干”必产生两极分化,这是条资本主义道路;合作化集体道路,才是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社会的发展不会是直线的,是曲折的,复辟与倒退时有发生,但那绝不代表人类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不管形势将人们引上(或逼上)了哪条路,这种从农村合作化二十余年实践中获得而深入人心的道理,是不会改变的。这些总该想想吧。若想过这些,就是有顾忌。  

若说有顾忌,又干得急急火火,大刀阔斧。实在是无顾忌。既有“不争论”之令封阻不同意见;又有按红手印分田单干的小岗村作标杆,将落后鼓捣成先锋,将倒退鼓捣成前进,将尾巴鼓捣成旗帜;还有“不换思想,就换人”的严厉措施,唬住了起“决定因素”作用的干部。忽喇喇,一时间,撤社(人民公社)设乡,在中国大陆农村再现了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少数坚挺走集体化道路的社、队,成了大海中的小岛。曾响彻祖国上空的“公社是棵常青藤,社员都是那藤上的瓜”的歌声停了。“常青藤”被连根拔了,“瓜”没依托了。“社员”回归自然称呼——村民——在经济活动中,犹如散沙般的村民。  

   

“下岗”与“失业”。  

“失业”是个老词儿,援用已久。“下岗”与“失业”同义,不知起于何时、何地、何人、何文,老汉在“特别是”年代以前没见如此用过。按老用法,岗者,岗哨、岗位也;上岗与下岗相对,本是军事用语,指军人按时上哨位执勤和离开哨位结束值勤这件事,后泛用于一般工作岗位、职位。上岗,指到某岗位或某职位开始上班;下岗,很少用,指离开某岗位或某职位不干这种工作了。离开某岗位或某职位,不一定就是失业。  

改开初,始闻下岗,总觉与失业还是有区别的,搞社会主义嘛,总要努力让“壮有所用”,有个劳动端饭碗的地方,按建国后形成的不能让工人失业的观念,猜想大概较短时间内会再上岗罢。时间一长,闻得多了,也就明白了:下岗就是失业。可见,用下岗替代失业。刺激小,利于被接受,甚至诌几条下岗的伟大意义,还可忽悠人。有一个小品,王宏饰自行车厂下岗工人,说了这样一句台词:“我不下岗谁下岗!”看,表演得多豪迈,多壮烈!老汉想,不用饰语,若直白“失业”,此话就是“我不失业谁失业!”。这哪里是失业工人的话?分明是脑子进水的人的话!活在世上的青、壮年得有个业啊!失业对劳动者来说是件倒楣的事,不幸的事,哪能还气冲牛斗呢?若改改人称,让新贵暴发户对下岗工人说:“你不下岗谁下岗!”这就较真实了,反映了新贵的得意嘴脸。  

“下岗”替代“失业”,充分发挥了讳饰这种修辞格的功效!  

但人们似乎不满这一讳饰,近见一些文章将下岗与失业并举,用“下岗失业......”这样的句式,饰语、讳语都出现,打破讳语不出现的常规。这是创新,还是叠床架屋的语病?还是不满这种讳饰,主张将下岗、失业依旧当成两个意义不同的词儿?或者已经是“同义相修饰”了?现在还拿不准儿。  

也难怪人们拿不准儿,资改派精英用语的确有特色,为掩盖搞私有化、复辟资本主义的实质,回避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进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而产生的术语和表达习惯,遇“私”就用“民”来替代,例如:  

“民营企业”,实质上指的就是“私营企业”。老百姓习惯讲“私营”、“国营”、“公私合营”。公、私在此指的是所有制。用“民营”就回避了“私营”,回避了标明所有制的字眼儿。术语上回避“私”字,行动上就大稿“私有化”,所谓“只做不说”是也。“民”是与“官”相对举的,难道现在中国有个“官营”的习惯说法吗?  

同样,“国退民进”的口号,亦是回避“私”字,“国退民进”是起掩饰作用的饰语,它相应的讳语是“公退私进”,要变公有制为私有制!现实不就是这样吗?他们已经得手,人们已看到公有制失去了主体地位,这是最大的忧患!  

“非公有制经济”的说法,更是回避“私”的典型。“公”、“私”这对概念,是不存在中间概念的,非公即私,非私即公,“非公有制经济”不就是“私有制经济”吗?硬要用个“公”字再冠个“非”字干什么?真应了“解裤子放屁——多费事”的俗语。不过,多费事不是白费事,赖在共产党党内的走资派会说,他只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没喊“私有化”三个字。  

“民营企业家”,听起来当是指有渊博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的专家,其实是指拥有资本、占有生产资料、握有经营管理权、握有产品处置权,剥削劳动剩余价值的人。具有同样属性的人,改开前,叫资本家,在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一直称为资本家。在经历过社会主义改造的中国,“资本家”的名声毕竟不好,改开后,资改派称之为“民营企业家”。如同将“妓女”叫成“小姐”,玷污了“小姐”称谓一样,这种名实不符的叫法,玷污了“企业家”的称谓。  

资该派精英如此这般的讳饰新语举不胜举,不断有新讳饰用语出现。厉以宁不是又有创新嘛,他说,中国穷人不叫穷人,应叫“待富者”。多高明啊!扭曲事实,为“私有化”造成的、并日以拉大的两极分化唱赞歌,何其毒也!厉以宁又多一项发明专利了!  

据说,英国剧作家品特指出过一种事实:语言常被商人和政客系统地用来遮掩、扭曲事实以混淆视听、误人心智。——此言得矣!遗憾的是:他不知中国当今的无良学者有过之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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