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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思远:从草场租赁制整合到草场联营制整合

火烧 2008-08-27 00:00:00 三农关注 1025
文章探讨草场租赁制整合与联营制整合的差异,提出合作牧场作为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的经济基础。分析草场整合对牧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影响,强调合作牧场在保护牧民权益中的重要性。

从草场租赁制整合到草场联营制整合

杨思远

   

内容提要:这是一篇调查报告。报告在对比巴音图嘎嘎查草场租赁制整合与联营制整合两种方式的基础上,提出发展合作牧场作为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的经济基础的主张。报告认为,继续坚持在家庭承包基础上,试图通过提供更多的农村公共产品以化解家庭牧场固有的矛盾则是徒劳的,草原上持续不断的草场整合实验已经将突破草场承包制提上了日程。

2007年夏天,调研组到内蒙古东乌旗巴音图嘎嘎查对草场整合进行调研时,只有租赁制整合,租赁制整合的结果仍然是家庭牧场,只不过牧场规模较单纯的家庭承包牧场为大。在对家庭牧场进行评论时,我们已经指出:“承包牧户向资本性质的家庭牧场转变已经通过草场整合开辟了道路。对于草原上基本经济关系的资本化应当如何看待,我们认为,资本化家庭牧场对小牧经济的改造是一种历史进步,使得牧区有可能循此完成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另一方面,我们又认为,草场整合中,家庭牧场只是其中的一种形式,合作牧场、股份牧场也都应该有进行试点探索的必要。合作牧场以其能够保护所有参加草场整合的牧民的权利,尤其应当予以重点扶持,当然,在目前条件下,走合作牧场的道路要比走家庭牧场的道路困难大,但随着草场整合的推进以及党和政府的刻意扶持,探索合作牧场的可能性不能说没有。”[①]2008年夏天,当我们又一次来到巴音图嘎嘎查时惊喜地发现,股份制牧场甚至合作牧场正在通过部分牧民自发的草场联营制整合进行实验,这立即引起我们极大兴趣。

一、草场整合的两种形式:租赁制和联营制

马克思曾经说过,具体越丰富的地方,抽象越深刻。当我们初步接触草场整合时,只有租赁制整合草场一种形式,具体不丰富的结果是抽象层次也很低。我们一直把草场整合和租赁制草场整合等同起来,尽管我们已经提出在租赁制草场整合形成资本式牧场之外,可以有股份制牧场和合作制牧场,但我们没有提出通过什么渠道的草场整合来建立股份制牧场和合作制牧场。

现在,由于巴音图嘎嘎查的牧民们的创造,草场整合的具体形式丰富起来,草场整合这个概念可以作更为深刻的抽象了。草场整合是一般,租赁制整合是一个特殊,联营制整合也是一个特殊,再也不能将草场租赁等同于草场整合了。通过租赁制草场整合建立的是资本制家庭牧场,通过联营制草场整合可以建立股份制牧场和合作制牧场,如果是资本联合建立的就是股份制牧场,如果是劳动联合建立的就是合作制牧场,如果既有资本联合又有劳动联合,所建立的就是股份合作制牧场。本章重点报告联营制草场整合在巴音图嘎嘎查的试点情况。

需要指出,目前租赁制和联营制两种草场整合在巴音图嘎嘎查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中同时存在,至2007年7月底,巴音图嘎嘎查176家牧户中,有83家参与了租赁制草场整合,形成22个资本制家庭牧场。至2008年7月底,我们接触到的通过联营制进行草场整合的只有以嘎查长浩·斯日古棱为首和以副嘎查长阿·革命为首的两例,涉及9户牧民,其中,初具规模的是前者。嘎查长浩·斯日古棱在介绍情况时指出,由于各种形式草场整合都刚刚开始,很难说哪种更为成功,从道特镇和东乌旗政府来说,支持多种形式的探索。

尽管如此,到2007年底只有租赁制草场整合,到了2008年春天才开始出现联营制草场整合,这种时间上的先后还是说明了两种草场整合之间的实践价值取向不同。对于租赁制草场整合来说,它要解决的问题是针对草场承包而来的;对于联营制草场整合来说,它要解决的问题却是针对租赁制草场整合本身而来的。

无论租赁制草场整合还是联营制草场整合,一个很明显的动机是扩大草场经营规模。家庭承包后,各牧户草场经营面积很有限,多数家庭牧场不过数千亩,最多的为万亩,少的甚至只有一千多亩。更为严重的是,承包期限很长,这中间牧民家庭人口增加,特别是男孩较多的家庭(蒙古族计划生育政策较宽松),独立门户后在大家庭内部的草场进一步分割使家庭牧场微型化。有限的草场、增加的牲畜、定居、固定草场放牧和持续干旱,使草场迅速退化;定居后,拉建维修铁丝网、打井、建固定住房、建羊棚牛圈、购置摩托车汽车、耗油价格上涨、风力发电和风光互补投资、购买拖拉机打草机、购买牧草和饲料等等使家庭牧场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经营效益下降,亏损严重。这一切都是草场承包后家庭牧场规模的狭小和固定牧场放牧造成的,草场整合旨在突破这个限制。

由于家庭承包是目前农村政策的核心,在国家整体经济政治形势未有根本改变的情势下,草场家庭承包也不可能有大的变化,因而在承认家庭承包基础上的租赁制草场整合必然成为首选形式。实际上,早在2006年,巴音图嘎嘎查被确立为全国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试点以前,这种形式的草场整合已经在牧民中自发进行着,试点开始后盟旗政府则给予有力支持,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租赁制整合由于没有根本突破家庭承包的限制,其作用充其量是减缓解了家庭牧场的固有矛盾,却不能根除它。不独如此,租赁制草场整合在某些方面甚至激化了原有矛盾,而且还带来新的矛盾,这样,联营制草场整合就自然出台了。

租赁制草场整合与联营制草场整合都涉及草场、牲畜、基础设施和劳动力四个方面,被当地牧民称为“四大整合”。这是它们的共同点,但是在四大整合的具体做法及其后果上,租赁制草场整合与联营制草场整合是有根本区别的。总的来看,租赁制草场整合维持了家庭牧场的基础不变,通过扩大牧场规模尽可能化解其消极面;而联营制草场整合则触及家庭牧场根基,虽然也扩大牧场规模,但大牧场的性质不再是家庭的,而是股份制或合作制的。

二、草场租赁整合的特点与问题

草场租赁整合是通过一个牧户依法、自愿、有偿地将自己的草场租赁给另一户以扩大家庭牧场规模的整合方式。在草场租赁中,出租草场的牧户可以称为被整合户,租入草场的牧户可以称为整合户。整合户和被整合户之间通过自愿原则签定租赁协议,流转草场使用权。租赁协议内容一般包括:被整合户出租草场的面积和出租期限;整合户租入草场后维护草场生态的义务;整合户与被整合户之间的租金数量以及租金支付方式等。

在巴音图嘎嘎查,通过租赁制实现草场整合的情况较为普遍。我们调查的牧户中,图布沁就于2007年将4100亩草场出租给了伊·阿拉哈,期限是三年;2007年阿拉坦·格日勒以每亩2.5元的租金价格出租5500亩草场给希·朝鲁;吉雅图的父母将草场9000多亩出租给他们的叔叔扎木萨;德力格尔家的2760亩草场2002年租给一位名叫宝贝儿的牧民,租期三年,三年共得租金1000元,2005—2007年又出租给呼和其格家,两年得租金7000元,2008年5月,她又把草场租给了金兰,租期两年,租金还是7000元。调研中我们发现,出租草场的被整合户往往是无畜或少畜户,如吉雅图的父母就因为没有牲畜,而图布沁和阿拉坦·格日勒有少量牲畜;有的是缺乏劳动力,如德力格尔;还有的是外出打工收入颇丰,不愿经营草场。但一般被整合户往往是经济条件不好的贫穷户,而整合户往往是家中劳动力有富余,牲畜较多,草场不够放牧,善于经营管理牧场的富裕户。

被整合户在租赁期内出租草场的使用权,但他没有失去草场承包中获得的草场使用权,因此,租赁制没有草场承包。但是,租赁草场造成使用权被分割,30年的草场承包期使用权始终归承包户,可以称为承包期使用权;租赁流转的是30年中的某一时段,可以称为租赁期使用权。毫无疑问,承包期使用权≧租赁期使用权。租赁期使用权归整合户;承包期使用权总是归被整合户。如德力格尔2760亩草场承包期使用权是1984年获得的,2002—2005年租赁期使用权归宝贝儿,2005—2007年租赁期使用权归呼和其格,2008—2010年租赁期使用权归金兰。

租赁制整合草场较草场承包有许多优点:它扩大了家庭牧场的规模,使整合户可以划区轮牧,还可以设立专门的打草场,从而有利于草场生态保护。如伊·阿拉哈在2007年通过租入图布沁4100亩和自己哥哥家9600亩草场,使自己原有的家庭牧场从7400亩扩大到21000亩,不仅实现了划区轮牧,而且设立了专门的打草场。家庭牧场牲畜的增加不仅增强了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也降低了经营成本,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了牧民的收入。草场整合还使无畜户和少畜户的草场得到利用,获得了收入。如少畜户图布沁从伊·阿拉哈家得到草场出租租金每年约10000元,阿拉坦·格日勒2007年获得出租草场收入13750元,无畜户德力格尔家、吉雅图父母家都获得了不等的租金收入。

但是,租赁制整合草场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无论从草场生态保护、牧场经营效益和缩小两极分化来说,这种形式的草场整合的作用都是有限的。

租赁制不仅不否定家庭承包,毋宁说是以肯定家庭承包为前提。这表现在,被整合户在将草场出租给整合户后,并没有失去对草场的承包期使用权,出租租金的存在恰恰是对这种承包期使用权的报酬。由于被整合户保留了对草场的使用权,其草场同整合户的草场连成一片时,不是确定这更大面积的草场他们各占多少份额,不是不管各户草场在什么位置,而是继续按照整合前划定的固定范围明确各户草场使用权。当租赁期满,被整合户可以再将原草场转租另外一户,根据东乌期的规定,不管如何转租,一般必须租给草场周遍的牧户,能够使整合后的草场集中连片。由于保留各户草场固定位置,整合户的牲畜放牧自然倾向于更多利用租来的草场,而让自家草场得到休牧和保护;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整合户草场牧草长势比被整合户要好,而打草场一般要求牧草长得高一些,所以多数整合牧场的打草场都设在整合户原有草场上,这并不奇怪。租赁制整合草场在过度利用被整合户草场的同时,又过度保护整合户的草场。租赁期短会加剧这种对被整合户草场的过度放牧行为,结果是,租赁制草场整合在保护了整合户草场生态的同时破坏了被整合户的草场生态。租赁制草场整合延续的时间越长,这种对被整合户草场的破坏也就越严重。按照租赁关系的本质来说,以及按照租赁契约来说,整合户都有维护被整合户草场生态完好的责任,问题是,草场作为租赁物不同于其他物品,出租者没法准确说出完好生态草场的标准,更无法监督使用情况,何况草场生态的变化还有自然作用,整合户完全可以将被整合户的生态退化归咎于气候因素。总之,租赁制整合草场对生态的破坏,被整合户草场比整合户严重,长期后果比短期后果严重。

租赁制草场整合中,牲畜整合是通过被整合户牲畜的出售、寄养和带养三种方式来解决的。出售是被整合户将自己的牲畜全部出卖,失去牲畜;寄养是被整合户牲畜寄存在亲戚或者别人家放养,带养是被整合户在出租草场后自己到别的牧户家当羊倌时将所余不多的牲畜带到牧主家草场放养。出售已经使被整合户完全失去牲畜,即使将来草场出租期届满收回,由于没有了基础母畜,仍然难以恢复自家的牧场经营。至于寄养和带养,牲畜所有权虽然仍属于被整合户,但由于数量少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加之暂时失去草场使用权,不可能利用别人的草场来扩大自己牲畜规模。总之,这数量有限的牲畜,无论寄养在亲戚或是带养在牧主家,最后消失几乎是可以肯定的。

租赁制草场整合还不能有效降低牧场经营的成本。由于出租草场的牧户继续保留对草场的承包期使用权,作为这种使用权标志的铁丝网就不能随着草场的整合被拆除,可是修建和每年维修铁丝网的费用是很高的。据专门为牧民修建铁丝网的吉雅图介绍,拥有万亩草场的牧户,需要花费5—6万元在铁丝网上。购买铁丝网每200米一捆,细铁丝网每捆200—300元,质量好的粗铁丝网每捆400—500元。贫穷的牧户一般购买细铁丝网,但往往因为铁丝细,用2—3年就必须更换;而经济条件好的牧户,购买粗铁丝网可以用10—12年,综合算起来,使用贵的粗铁丝网是划算的。铁丝网修建不仅一次性投资巨大,而且需要常年性维修投入,包括每年新购铁丝网费用和按照每捆70—80元支付的维修工钱。既然草场已经整合,铁丝网应当拆除,但囿于租赁制关系同一牧场上继续修建维修单纯表明使用权的铁丝网,实属浪费,这种制度性费用打进经营性费用,无疑摊厚了固定成本。

水井也是草场承包后各户为解决人畜饮水需要而打的,租赁整合草场后,多数水井因为派不上用场而被废弃。这从事后表明,家庭草场承包时打井存在浪费,仅仅因为草场包到户,各户为了方便才打井,并没有按照全嘎查草场经营的需要有计划地安排打井。这也说明,计划经济是能够节省生产费用的,而各自为政的分散牧户行为会造成极大浪费。一般整合户都打有水井,被整合户打井的也不少,最近十年草场干旱,井打的更多。租赁整合如果发生在被整合户尚未打井,或者只打有大口井,花费不多,或者整合后水井仍能派上用场,则整合效益较高,否则较低。水井在整合后如果有用,其效用将会在草场出租较高租金价格中得到体现;如果被废弃,则全部投资由被整合户一方承担,承包制带来的打井浪费在租赁制草场整合中显现出来。

住房投资在草场整合中也有较大浪费。住房投资比铁丝网和水井投资更大,因而浪费也更大。定居以前,牧民住蒙古包,可以随季节草场轮牧而迁移,实际是流动住房。草场承包后,牧民定居下来,无论是土坯房或是砖瓦房,都失去了毡房的可搬迁性。当被整合户草场出租后,他失去了租赁期草场使用权,在草原上成为多余的人。随着被整合户进城打工经商或者到另一户牧场当羊倌,他要么在城镇重新建房租房,要么在受雇户牧场住蒙古包,而他自己修建的住房因为不能迁移只好闲置在草原上,成为一种浪费。调查中,我们发现许多牧民在草原上和在道特淖尔镇都有住房,大概游牧民族由于历史上搬迁频繁早已习惯了有多处住处的缘故,他们一旦离开草原总是很自然地选择废弃住房的做法。实际上,牧民以户为单位分散居住,这就注定了固定住房被废弃的命运,从反面回答了可移动毡房的合理性。草场出租后,只要牧民离开草场总是废弃住房;许多生态移民住宅也是这样被废弃的,在东乌旗和道特淖尔镇,我们都能看到人去屋空杂草滋蔓的成片住宅。

租赁制草场整合不仅在草场和基础设施整合中产生负面效应,在劳动力整合中同样存在负面效应。草场承包到牧户在经济上有两个意义:一是牧民获得了草场使用权,一是牧民获得了自身劳动力所有权;加上较承包草场略早一些的牲畜分到户,牧民有了经营家庭牧场的三大条件:草场、牲畜和劳力。在草场租赁整合中,出租草场尽管没有使被整合牧户失去草场承包期使用权,但失去了租赁期使用权。我们说过,出租草场往往是那些无畜少畜的牧户,这些户本身已经没有多少牲畜。对于被整合户来说,出租草场、失去牲畜使家庭牧场是维持不下去了,这就使牧民劳动力同生产资料(草场和牲畜)分离,雇佣劳动的供应方逐步形成。另一方面,整合户家庭牧场的扩大产生了对劳动力的需要,雇佣劳动的需求方开始形成。直接生产条件同劳动的分离是雇佣关系产生的前提,租赁制草场整合恰恰创造了这个前提。因此,租赁制草场整合是通过雇佣劳动方式整合劳动力作为重要内容的,而这必然加剧牧民之间的两极分化。2007年我们在考察草场整合时就说:“草场整合是草场承包后牧民贫富分化的结果,也是牧民进一步加速贫富分化的转折点。”[②]

租赁制草场整合的诸多缺陷,不是源于整合草场的方向,而是草场整合的方式。租赁制不否定草场的家庭承包,但又使自给性的个体小牧经济搀进许多外部关系,这才引发新的矛盾。由于认识到租赁制草场整合的这些不足,探索草场整合的新形式就成为必然。

三、联营制整合草场:浩·斯日古棱嘎查长的试验

2008年5月末,也就是接羔基本结束时,巴音图嘎嘎查长兼嘎查书记浩·斯日古棱联合另外6户牧民实行联营制草场整合试验。当我们前去调研时,试验才进行两个月,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改革的尝试为时太短,但显示出的方向值得重视。

嘎查长告诉我们,之所以要实行联合经营草场,就是要解决租赁制整合草场带来的对被整合户草场的过度放牧问题。他说:“在租赁制当中,草场租入户把租金支付给租出户后,要怎样放牧就怎样放牧,这怎么能不破坏草场呢?联合经营就避免了租赁制的这个弊病。”对于牧民来说,草场是命根子,牲畜没有了尚可恢复,但草场一旦退化和荒漠化,就会危及牧民的生存。有头脑的牧民,考虑问题总是从草场生态保护出发。

联营制整合草场就是牧民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定协议,规定参加联合的各户之间的经济关系以实现各户草场和牲畜联合统一经营,建立联合牧场的一种草场整合方式。这种草场整合方式同租赁制相同的地方在于都是牧民自愿行为,不是外部的一种强迫。因此,只有在大家看到联合的利益时才会产生,在联合利益不明显时就会消失。我们把参加联营制草场整合的所有牧户称为参联户,把最初动议联合,并且在联合牧场经营中发挥核心和领导作用的牧户称为联营领导户。联营领导户与一般参联户在权利上是完全平等的,只是联营整合草场涉及许多户之间的关系,客观上需要有一个利益关系协调者;同时,联合牧场内部的分工、经营与管理也需要一个组织者,这也是联营领导户存在的原因。凡是大规模的联合与协作,都需要一个统一的指挥。和集体经济时代不同的是,这个联营领导户不是上级党和政府派来的,而是参联户自愿选择的有能力且值得信任的牧民。在我们接触到的两例联营制草场整合中,斯日古棱是所在联合牧场的联营领导户;阿·革命是他所在联合牧场的联营领导户。

浩·斯日古棱领导的联合牧场,涉及联营的有7户,草场总面积34790亩,小牲畜(绵羊、山羊)总数2470只,大牲畜(牛、马)240头。表6.1中,胡·阿迪亚、胡·伊德木、胡·朝鲁门和浩·斯日古棱是四兄弟,其中,胡·阿迪亚是大哥,浩·斯日古棱排行老二,小弟是胡·朝鲁门。2004年巴音图嘎嘎查对1984年各牧户承包的草场进行调整时,浩·斯日古棱四兄弟分得草场15000亩,兄弟分立门户后,牲畜分开了,但草场没有细分,在表6.1中,以“—”表示四兄弟共同拥有15000亩的草场。

表6.1:斯日古棱领导的联合牧场

姓  名

参联户草场面积(亩)

绵羊与山羊(只)

牛与马(头)

浩·斯日古棱

15000

800

120

胡·阿迪亚

60

0

胡·伊德木

400

50

胡·朝鲁门

300

10

明阿图

4610

400

20

苏·萨仁格日勒

11040

500

40

萨·包音德勒格尔

4140

10

0

合计

34790

2470

240

7户拥有的草场是连成片的,位于巴音图嘎嘎查西南方向,距离道特淖尔镇20余里。浩·斯日古棱是2001年开始代理嘎查长,后连任两届民选嘎查长,2008年3月开始兼任嘎查书记。胡·伊德木隔户租了4140亩草场,自2008年开始为期3年,隔户租赁草场很不方便,如果距离近,允许牲畜借道,如果隔户距离远,牲畜需要用车运过去放牧。从表6.1中可以看出,苏·萨仁格日勒家的牧场规模已经不小了,草场万亩以上,牲畜540头(只),之所以愿意参加联营,主要是因为他家经营牧场的劳动力严重不足;他有主持婚庆的能力,有出租车,经常外出,无力经营牧场,所以愿意参加联合牧场经营。明阿图擅长绘画和雕刻,其兴趣不在牧场经营上,希望参加联合让自己腾出精力来从事喜欢做的事情。萨·包音德勒格尔是个贫困户,今年39岁了,但不会经营牧场,牲畜也所余无几。

最早提出联合经营动议的是嘎查长浩·斯日古棱,他召集大家开会商议,又争取到道特淖尔镇的支持,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7户达成如下三条口头协议:(1)参联户各家草场上放牧的天数已经确定;(2)到牲畜出栏时,联合体按照统一的价格销售,参联户的牲畜各有标记,销售后收入归各户所有;(3)从联合草场中划分出15%作为春牧场、打草场,具体范围已经确定。

依据上述协议,7户牧民实现了联营制草场整合,它包括草场、基础设施、牲畜和劳动力四大整合。如果剔除试验因素,联营制草场整合不同于租赁制。

在草场整合上,7户草场连片经营,由于刚开始试验,各参联户依然保留对联营前自家固定草场的承包期使用权,因而标志这种使用权的铁丝网暂时也不能拆除;但是,如果联营试验成功,各参联户将不再保留对固定草场的承包期使用权,而是将草场作价,作为投资股份加入联合牧场。这样一来,由于参联前各户草场面积大小不同,如果按照同一价格作价,则投资股份是不等的。这种不等的股权来自各参联户原有草场承包期使用权,只是过去保留的是对固定的某一块草场的使用权,联营后则对联合牧场只保留在总草场中的一定股份,而不再拘泥于究竟是哪一块草场。这种联营本质上是资本股份联营,但其生态意义已经超过了租赁制草场整合。因为,在联营牧场经营中,如果一旦各参联户将自己草场折成股份,分配按照股份多少进行,即使某一参联户原有的草场被过度放牧,损害的不仅是他一户,而是所有的参联户。正是考虑到这一点,联合牧场不会对某一参联户牧场进行过度放牧,而是要对联营后全部草场作统一安排,确定各户草场放牧天数, 这显然摆脱了租赁制草场整合对被整合户草场过度放牧,对整合户草场过度保护的弊病。

各参联户在面对联合牧场时,只保留股份所有权,而不保留对某一块特定草场的承包期使用权,但是整个联营牧场的草场却仍然是由各户通过承包草场的联合产生的,联营制草场整合仍然建立在牧户家庭草场承包基础上。如果外部环境有大变化,如否定家庭草场承包,或者不允许草场联营,联合牧场很快就会垮掉。如果撇开外部变化不谈,单从联合牧场内部来看,如果联营制试验不成功,各户很有可能撤出联合体,致联合牧场解体。正是考虑到这一点,目前各参联户仍然十分关注对自家原有草场的保护,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标志各参联户承包期所有权的铁丝网不能拆除,二是联合牧场的牲畜在某参联户牧场上放牧的天数必须得到该户认可,并达成协议。所以,口头协议中的第一条,即各参联户草场放牧天数的确定,一方面要看成是联合牧场统一经营需要的产物,另一方面又要视作联合牧场归根结底不过是源自各户承包草场的产物。可以想见,如果外部允许承包草场使用权永久归各牧户,而联合牧场只是根据各参联户的股份分配收益,那各户之间实在没有就各家草场放牧天数达成协议之必要。

牲畜整合与草场整合同等重要。联合牧场现有牲畜中,羊2470只,牛马240头,其中马不超过100匹。各参联户的绵羊和山羊在整合后分成两群来放牧,牛马一起则单独放牧。由于目前处于联营试验阶段,各户牲畜由于膘情不同,2008年联营协议规定,各户羔羊出栏后收益仍归各户所有,因此,联营初期各户的大小牲畜都有不同的标记。但是,既然通过联营实现整合,随着牲畜一块放养的时间不断延长,各参联户牲畜的膘情肯定会趋于一致。因此,到2009年以后,根据浩·斯日古棱嘎查长的设想,取消各户对特定畜群的所有权,代之以各户按照一定比例拥有联合牧场全部牲畜是必然的结果。到那时,牲畜整合将进入实质性阶段,各参联户将自己的牲畜作价参股,就像草场作价参股一样。各参联户的收益分配,按照草场和牲畜统一作价后的总股份来分配。

为什么各参联户牲畜膘情趋于一致后取消对特定畜群的所有权而只拥有联合牧场总畜群一定股份,是牲畜整合的实质性阶段呢?将各参联户牲畜放在一块放养还仅仅是牲畜整合的初级阶段?这触及草场联合经营的本质,联营的目光不仅是要投向更好地保护草场,还要投向能够增强各参联户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草场承包后,单个牧户家庭基础母畜如果没有达到150—200只羊,要维持简单再生产是很困难的,任何一场旱灾雪灾都有可能使基础母畜丧失殆尽。按照这个观点,参联户中的胡·阿迪亚的60只羊和萨·包音德勒格尔的10只羊,已经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也就是说不能在原有规模上,而只能在不断缩小的规模上进行再生产。实际情况是,萨·包音德勒格尔在参联之前已经陷于贫困了,萨·包音德勒格尔的今天也是胡·阿迪亚的明天。参加联营后,如果少畜户的牲畜同多畜户的牲畜实现了实质性整合,则大大加强了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同样,牲畜实质性整合还大大增强了牧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胡·阿迪亚和萨·包音德勒格尔的那么一点牲畜,如果独立经营只能亏本;现在联合经营,其牲畜虽然少,但作为联合牧场总股本的一部分仍然可以赢利,这是规模经营的本质决定的。在租赁制草场整合中,少畜的被整合户牲畜在寄养和带养两种方式中都不能避免在单纯的家庭承包中必然走向牲畜消失的命运;有比较才有鉴别,联营制草场整合显然在牲畜整合上优于租赁制草场整合。

基础设施整合是草场整合的基础和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联合草场是集中连片的,铁丝网按说应当能够取消,这不仅有利于联合草场的有计划统筹安排使用,而且可以节省巨大的铁丝网拉建和维修费用。但是,有如下几种理由使铁丝网不能立即和完全拆除:(1)联营制草场整合尚处于试验初期,能否成功难以断定,各参联户都倾向于保留铁丝网,以备一旦退出联营较为自如;(2)目前没有确定联营的时间有多长,如果是三年五载,将来散伙时还是需要重新确定各户草场的,正常情况下应当是各户收回原有的草场;但如果联营制长期进行下去,草场作价入股,各户只是按一定股份拥有联合牧场的草场股份,至于当初各参联户固有的草场位置已无保留价值,那么联合牧场内部保留铁丝网就会失去意义。(3)在联合牧场周遍保留铁丝网是必然的,如果联合牧场的参联户继续增加,则周遍铁丝网会不断向外扩展;除非草原上所有牧户都参加同一个大牧场,否则草原上的铁丝网不可能完全拆除。(4)在联合牧场内部,为了划出春草场和打草场,用铁丝网进行封围仍是必要的,但这时的铁丝网已经不是各参联户草场使用权的象征,而是联合牧场统一经营权的象征了。总结起来,联营制草场整合如果取得成功,将有利于减少铁丝网拉建和维修成本。

水井是牧场经营的重要基础设施。草场承包以前,牧民逐水草而居,主要靠河水和淖尔等地表水满足人畜饮水需要。草场承包后,牧民定居下来,作为不可移动的水井随着旱情的严重才越打越多。目前,巴音图嘎嘎查的水井主要包括三种:一是大口井,直径约1.5米,井深从3米到7—8米不等,靠吊桶和辘轳取水,一般耗资数千元;二是手压井,井深十多米,靠手工加压提水,一般耗资数万元;三是机井,井深数十米至百米以上,靠电动抽水机提水,耗资在7—8万元,甚至10万元以上。浩·斯日古棱领导的联合牧场在联营前有5口大口井,2007年干旱少雨,5口井全部用上了,2008年是巴音图嘎嘎查雨水丰沛,为十年来所罕见,旱情为之一扫,5口大井基本上没有派上用场。草场实行联营制整合时,各参联户的水井都可以统一使用,联合牧场没有就水井问题专门达成协议。事实上,草场承包后所打的井多有浪费,按照联合牧场现有不到35000亩草场和不足3000头(只)牲畜来说,有2口井足够了,浪费3口井。2007年所谓都派上用场,并不是充分利用。联营制草场整合对于新的基础设施建设是非常有利的,一方面联营制大大增强了牧场的经济实力,提高了基础设施使用效率;另一方面,盟旗政府对于草场整合在项目上予以支持。联合牧场如果建设新的基础设施,其项目费用各参联户负担的比例是不同的,在联营期间归整个牧场使用,如果联合体解散也不会发生纠纷,只有出资多的牧户才能保留这些项目。据浩·斯日古棱介绍,他领导的联合牧场准备投资打机井,这个项目会得到政府支持。

联合牧场的各种牧业机械整合以及新购置的机器设备,其利用率会提高。这是因为牧场规模扩大,各种机器可以得到更为充分的使用。在这方面,联营制和租赁制都有同样的效果,所不同的是,在租赁制中,主要由整合户来承担草场整合后机器设备投资,而联营制中则由各参联户共同承担。

住房和牲畜棚圈,在联营制草场整合中和附着于草场上的其他基础设施一样,如果为整合后牧场所继续使用,则原则上可以作价入股,如果不能使用,基本上被废弃。

劳动力整合是草场整合的一项重要内容。与租赁制中劳动力通过雇佣关系实现整合不同,联营制牧场内部各参联户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他们之间是劳动合作关系,可以发挥各自特长。浩·斯日古棱长期担任嘎查长,有很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因此在联营后自然成为领导户,协调内部和外部各种关系;苏·萨仁格日勒可以投入更多精力主持婚庆和开出租车;明阿图则可尽情从事他所喜爱的绘画与雕刻;而胡·阿迪亚、浩·斯日古棱、胡·伊德木和胡·朝鲁门兄弟四人则轮流为联合牧场放牧牲畜。他们之间不是雇佣关系。这种分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产生了劳动力剩余,苏·萨仁格日勒、明阿图、萨·包音德勒格尔3户实际已经进城,这个事实从外观上看似乎是他们进城才产生联营的需要和劳动力剩余,而真实关系应当是他们通过联营造成劳动生产率提高才使自己真正成为剩余劳动力,使进城务工经商的身份稳定下来,使自己能够全心发挥特长。

联营制草场整合后,放牧方式发生的巨大变化,联合牧场恢复采行草场承包以前的游牧生产方式。但是,既然历史走过了草场承包这一步,完全回到承包前的游牧方式是不可能的,联合牧场目前还保留了各参联户对自家草场的使用权,因此在口头协议中确定了各户草场放牧天数,这是草场承包前的游牧方式所没有的。从无草场使用权的游牧到有草场使用权的游牧,反映的经济关系已然不同,这种不同即使到草场作价入股各参联户草场上的铁丝网拆除后依然保持。不过,经济关系尽管不同,但游牧方式的重新确立,对于保护岌岌可危的草原生态意义十分重大,游牧方式迄今为止是保护草原生态最为适宜的生产方式。这不是说,牧民应当永远停留在古老的游牧方式时代,游牧方式的进步不是定居,而是在游牧方式旁边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如联营制整合后的苏·萨仁格日勒、明阿图、萨·包音德勒格尔3户进城所显示的道路;至于游牧方式本身也可以用现代工业成果进行改造,如移动电话的普及、摩托车和汽车之取代马匹和骆驼,总之是适应游动特点的工业文明成果都可以运用,这样看来,砖瓦房取代毡房就不是游牧方式进步的方向,铁丝网也不是。铁丝网和砖瓦房所代表的是定居农业民族的文明成果,不是处于同等文明水平的游牧民族进步的方向。

联营制草场整合扩大了牲畜规模,消除了小牧经济的局限,为技术进步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2008年刚刚进行联营制整合产生的联合牧场就租用阿·革命家的种公羊进行品种改良。阿·革命是巴音图嘎副嘎查长,他家的牧场主要经营种畜,包括种公羊和种马。阿·革命从小就在父亲熏陶下对优良种畜有特殊的鉴别能力,2007年3月开始将全嘎查的种公羊按照每只50元的代养费用集中到自己牧场放养,同时按照每只300元的价格向各牧场提供种公羊服务。阿·革命对种畜的培育、放牧、管理和鉴别有专业技术,在旗、镇政府支持下为打造乌珠穆沁肥尾羊原产地品牌提供种畜基地。一只种公羊可匹配37—38只母羊,如果家庭牧场达不到最低规模,租入种公羊就会形成浪费;联合牧场显然具有巨大优势,为品种改良和优良品种低成本推广奠定了基础。品种改良提高了牲畜品质,浩·斯日古棱说:“过去我们卖的是好的大羊,现在反过来了,出卖的是好的羔羊。”牧民把基础母羊称为大羊,大羊价格高,过去急等用钱,总是挑选好的大羊出售,使基础母畜质量下降,不利于再生产;现在改良品种后,出售的都是当年产的优质羔羊。

统一销售是联营制草场整合的重要内容。草场承包后,各户分散面对变化莫测的市场,许多不善经营,不了解市场行情的牧户承担不了市场风险而陷于亏损。联合牧场在秋季牲畜出栏时按照统一价格统一销售,能够提高各户市场竞争力,争取到更好的交易条件和出售价格。

联营制草场整合的收益分配是决定这一整合方式成败的关键因素。2008年是联营制试验期,收益分配带有浓厚的草场承包制特点。牧场和牲畜都未作价入股,只是各户草场按协议规定放牧天数,牲畜重新组群后统一放牧,秋季出栏时统一销售。各户牲畜保留各家记号,由于膘情不同,统一出售各户牲畜所得收益仍归各户所有,但要扣除一部分收益归放牧户,标准是每个月给每群牲畜的每个放牧人1000元。之所以要扣除一部分归放牧户,是因为联营制草场整合后,非放牧户离开草场进城工作的收益不参与联合牧场统一分配,所以专门承担放牧的参联户应当得到替别户放牧多劳动的额外劳动报酬。

如果联营制草场整合延续下去,牲畜膘情逐步趋于一致,统一销售后的收益不再按照各户牲畜来分配,那么分配比例如何确定呢?浩·斯日古棱谈到了他的两种设想,一种是按照投资方式,一种是按照租赁方式。投资方式就是将参联户草场和牲畜统一作价入股,按股分配收益,每股分红量不同。租赁制是联合牧场中的放牧户将其他参联户的牲畜租入放养,卖羔羊时放牧户得20%或30%收益,其余各户按联营时草场和牲畜数量分配。

四、从资本联营到劳动联合

联营制草场整合从联合的性质上看既包括资本联合,也包括劳动联合,具有双重性质,是股份合作制。从联营制试验初期来看,其中资本联合的色彩更重一些。

资本联合主要表现在草场和牲畜都作价入股,也就是联合牧场中各参联户在经济上不是完全平等的,各户拥有的股份不同,联合牧场就是一个大股份公司,各参联户是它的股东,各股东拥有的股份不等。表现在分配上更加明显,牲畜出栏后,销售收益按各户股份分配,股份越多,分红越多,属于典型的按资分配性质。

劳动联合主要表现在参联户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各参联户是平等的,牧场内部的分工与协作由大家集体商议,联合牧场就像一个合作牧场,每户牧民都是它的社员。表现在分配上是多劳多得,进城工作的收益归进城户所有,放牧户得到的收益除股份分红外,还有劳动报酬。这里,劳动合作和按劳分配关系非常脆弱。首先,进城户的工作就不属于联合牧场的内部分工,其收益不纳入联合牧场统一分配范围;其次,放牧户的劳动量如何测定,报酬标准如何决定,都很不明确,在理论上也难以得到阐明;最后,放牧户与非放牧户之间,放牧户之间也很难断定就是按劳分配关系,加之放牧户四兄弟之间的血缘关系,情况更为复杂。

由于巴音图嘎嘎查联营制草场整合刚刚开始试验,2008年各参联户尚未将草场和牲畜折合成股份,故难以对联营制草场整合后的股权结构进行分析。试验成功主要看牲畜膘情、草场恢复状况、经营成本是否下降、劳动效率是否提高和统一销售是否有利可图。假设试验成功,根据浩·斯日古棱的设想,按投资方式进行联合,再假设草场按每亩3元的价格,羊按每只300元的价格,牛马按每头1000元的价格作价,则各参联户的股本结构如表6.2:

表6.2:斯日古棱领导的联合牧场的股本结构(元)

姓 名

草场作价

牲畜作价

各户总投资

各户占股比例(%)

浩·斯日古棱

45000

360000

405000

37.3

胡·阿迪亚

18000

18000

1.7

胡·伊德木

170000

170000

15.7

胡·朝鲁门

100000

100000

9.2

明阿图

13830

140000

153830

14.2

苏·萨仁格日勒

33120

190000

223120

20.6

萨·包音德勒格尔

12420

3000

15420

1.4

合计

104370

981000

1085370

100

草场价格是按照近年草场租赁价格取高限得到的,牲畜价格是按照近三年来所调查牧户出售牲畜市场价格的平均数设定的。股本结构的计算中有几个因素必须说明:(1)草场和牲畜价格,这是作价基础。每年价格都在变化,如2008年由于粮食价格和肉类价格上涨,牲畜价格较2007年上涨幅度很大。草场作价的价格能否采用草场租赁价格是可以考虑的,草场实际价格是租金除以利息率。如果按照草场实际价格计算,少畜户占股比例会上升一些。现在按照草场租赁价格计算,对多畜户是有利的。(2)各参联户投资中不包括水井、牲畜棚圈、铁丝网等草场附着物投资,而这些投资虽然不会全部,但肯定有一部分会计算进去,现在难以确定。(3)表6.2所使用的牲畜头数是按照2008年接羔后的头数计算的,2009年肯定会有变化。(4)浩·斯日古棱四兄弟的草场作价在表中都计算到他本人的投资中,其他三兄弟的投资中只包括牲畜作价。

各参联户的占股比例差距很大,最高是浩·斯日古棱,占股比例达到37.3%,当然,这部分归因于我们把他兄弟四人的草场作价只计算到他头上的缘故,如果剔除这个因素,按照兄弟四人平均分配草场45000元,则他的草场作价投资只有11250元,总投资为371250元,占股比例34.2%,仍属于最高。其他三兄弟占股比每人可提高1个百分点,大哥胡·阿迪亚占股比例调整后也只有2.8%。萨·包音德勒格尔只占1.4%,是最低的,最高占比与最低占比相差24倍以上。如果收益分配完全按照如此悬殊的股本比例进行,显然难以消除草原上已经存在的贫富分化。社会主义的本质最终要消灭两极分化,但只依靠资本联合是实现不了这个目标的,也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新牧区。

不过,浩·斯日古棱领导的联营制草场整合的目标不单纯是资本联合,还包括劳动联合,分配中也有按劳分配的部分,只是按劳分配的范围和力度极为有限。从范围上看,联营的7户中,除浩·斯日古棱兄弟四人留在牧场上轮流放牧外,其余三户已经进城,进城三户的收益并不纳入按劳分配的范围,相反,进城三户则每年按股从联合牧场中分红;牧场收益中也只有约20—30%按劳分配,大部分用于股份分红。从力度上讲,一个劳动日的价值是多大虽然难以确定,但肯定高不了,因为股份分红已经占去了三分之二以上到五分之四的总收益;另外,进城户和放牧户之间的分配不是按照劳动这一个标准进行的,即使进城户收益是劳动报酬,它与放牧户的按劳分配遵循的也不是统一的劳动分配标准,何况目前放牧户内部劳动分配标准并没有确定。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主要由于联营制试验时间短和规模小,长期的和嘎查规模的实验就必然提出和解决这些问题。

到此为止我们可以对浩·斯日古棱嘎查长领导的7户牧民联营制草场整合作出如下估量:

(1)从保护草场生态出发,联营制草场整合具有较租赁制草场整合更多的优越性,它避免了租赁制中被整合户草场被过度放牧和整合户草场被过度保护的现象,短期内各户草场确定放牧天数有利于参联户草场全面合理利用和生态恢复;长期如能实现草场作价入股,不再确立各户对固有草场的使用权,游牧方式更为稳定,则对扭转草场退化和荒漠化将起到关键作用。

(2)联营制草场整合有利于提高牧场经济效益,增加牧民收益。联合牧场通过牲畜整合可以增强各参联户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顺利实现再生产;联合牧场可以减少以致最终取消铁丝网拉建维修巨额费用,减少打井投资,节省棚圈建设费用,提高运输机械和打草机械的利用率,减少饲料购买等能够降低牧场成本;联合牧场统一销售和统一价格,能够提高牧户整体市场竞争力,改善贸易条件,增加牧场收入。

(3)联营制草场整合可以实现劳动力合理分工协作,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牧场剩余劳动力向非牧业和城市转移;与租赁制草场整合相比,联营制还有利于抑制雇佣劳动关系的发展,鼓励和谐合作劳动关系的形成。

(4)联营制草场整合中的联合经营主要是指资本联合经营,草场和牲畜都作为资本投入联合牧场,除此以外,联营制草场整合中也包含劳动联合的因素,只是资本联合的因素远大于劳动联合;同租赁制会加剧草原两极分化相比,联营制草场整合不会扩大贫富分化,如果劳动联合的因素不断加强,还会逐步缩小以致根除两极分化。

五、合作牧场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新牧区经济

草场整合的性质决定了整合后的牧场的性质。草场和牲畜归集体所有形成集体牧场;草场家庭承包形成的就是家庭牧场;租赁制草场整合打破了以单个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牧场,产生了资本式大牧场;联营制草场整合形成联合牧场,如果联合是通过资本实现的,则形成股份制牧场;如果联合是通过劳动实现的,则形成合作牧场;如果联合既包括股份联合又包括劳动联合,则形成股份合作牧场。

不同性质的牧场对于草场生态保护,对于牧民抵抗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维持再生产的能力,对于牲畜品种改良,对于牧场经济效益以及牧民之间的贫富分化具有不同的作用,探索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道路,必须认真研究不同性质牧场的作用及其合理的结构。

集体牧场规模大,实行游牧生产,有利于保护草场生态;草场和牲畜都归集体所有,不承认牧民个人对草场和牲畜的所有权,牧民是集体的社员,个人缺乏生产积极性,但集体力量具有很强的抵御自然和社会风险的能力;集体牧场可以大规模改良品种,提高牲畜品质和产量;集体牧场能够根据生产大队的整体需要统一使用草场,最大限度地节省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但需要有一个坚强的领导班子;集体牧场内部实行合理分工,发挥各自特长,既可以发展牧业,还可以发展手工业和商业;按工分分配不可能导致两极分化,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和贫困家庭可以享受集体提供的五保户福利待遇。

草场承包后的家庭牧场,是一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牧经济,是农区政策搬到牧区造成的,不符合草原牧业发展的实际。小规模家庭牧场不能实行游牧或轮牧的需要,对于草场的破坏极大;家庭牧场经济实力弱,抵御不了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经常处于规模缩小的再生产境地;不利于牲畜品种改良,技术推广的成本和风险都极高;草场使用权归家庭导致铁丝网拉建和维修高昂费用为这种牧场所特有,固定草场放牧和定居造成过度打井,修筑固定房屋和牲畜棚圈,以昂贵的摩托汽车及其维修、耗油等取代马匹和骆驼,导致经营成本居高不下,家庭牧场效益低下;各户之间由于草场、牲畜、灾害等客观原因和人口、疾病、经营能力等主观原因不同,造成牧民之间贫富分化严重。

租赁制草场整合不否定家庭牧场,但以资本为纽带,以租赁为形式实现家庭牧场重组,建立起资本式大牧场。资本式大牧场由于规模扩大,可以实行游牧生产,对于草场生态保护有利,但由于没有否定草场使用权归不同牧户,被整合户草场过度放牧与整合户草场过度保护同时存在;资本式牧场的经济实力大于家庭牧场,能够增强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也有进行牲畜改良的动机和实力;但它消除不了家庭牧场固有的高昂经营成本,在重大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面前,仍陷于亏损;以雇佣关系为基础的资本式牧场,一方面是草原上的两极分化的结果,另一方面又会加剧两极分化。

股份牧场是通过资本联营制草场整合形成的,规模可以很大,有利于恢复游牧生产方式和对草原生态的保护,尤其将草场作价入股,废除各户对固定草场的使用权而代之对联合牧场的股份所有权,有更好的生态效益;股份牧场有利于分散各户风险,有利于牲畜品种改良;股份牧场能够部分消除家庭牧场特有的固定成本,降低牧场经营费用,提高经济效益;股份牧场不排除内部存在雇佣关系,按股分红也会导致两极分化。

股份合作牧场兼具股份牧场和合作牧场双重性质,随着资本联合或劳动联合在牧场中占有的地位不同,股份合作牧场显示出从股份牧场到合作牧场过渡的不同形式。股份合作牧场在收益分配上采取部分按股分红,部分按劳分配的办法,在保护草场,改良牲畜品质,提高牧场经济效益和克服两极分化上也都具有股份牧场与合作牧场双重性质。

合作牧场作为草场和牲畜归牧民个人所有基础上的公共占有,实现了劳动联合和按劳分配,是继历史上集体牧场之后的社会主义新型牧场。同集体牧场将草场和牲畜的所有权集中到生产大队不同,合作牧场的草场和牲畜所有权归牧民个人;同家庭牧场的草场使用权和牲畜归家庭所有和占有不同,合作牧场的草场和牲畜的占有权归合作组织,建立马克思意义上的“在土地和依靠劳动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同股份牧场的不同股东拥有不同股份相区别,合作牧场的牧民拥有相同股份的草场和牲畜;同资本式牧场存在雇佣关系和按资分配不同,合作牧场存在劳动合作即协作,因而只实行按劳分配。合作牧场规模足以恢复游牧生产方式,保护草原生态,实现草场永续利用;合作牧场内部实行分工协作,牧民自己掌握自己命运,发挥自己特长,不仅发展合作制牧业,且发展合作制工业和商业;合作牧场可以大规模改良草场和牲畜,实现牧业技术低成本推广;合作牧场因为否定了雇佣劳动关系,能够有效抑制以致最终克服牧民之间的两极分化。

在牧区经济发展史上,集体牧场曾经占据过主导地位,并且基本上排除了其他牧场的存在,但是由于集体牧场的集权性质,所有权力掌握在生产大队的几个干部手中,不利于调动广大牧民生产积极性;也正因为权力集中在个人手中,干部说变,集体牧场也就解散了。没有经过广大牧民的协商就解散集体牧场,这件事本身就说明,集体牧场已经不是集体的,而是少数人说了算。

集体牧场解体后,家庭牧场代之而起。家庭牧场从制度上为游牧民族转变为定居民族提供了制度条件,但游牧生产方式迄今作为保护草原的最为适宜的方式开始退出草原,从而加剧了草场退化、牲畜品质下降和严重的两极分化,这为随后的各种草场整合试验,力图恢复游牧生产方式预留历史了前提。

租赁制草场整合到联营制草场整合,资本联合制草场整合到劳动联合制草场整合,这些探索在某种意义上正是为了克服照搬农区的家庭承包带来的恶果,这主要包括草场退化和两极分化。绝大多数牧民考虑最多的还是保护草场,巴音图嘎嘎查如此,其他嘎查也是这样。如崇尚游牧的“白音”大划区轮牧协会是道特淖尔镇白音宝力格嘎查10户牧民自发组建的大划区轮牧协会。该协会成立以来以恢复草原生态为宗旨,崇尚游牧,在10个牧户的12万亩草场上进行冷暖两季大划区轮牧,由于管理措施妥当,在生态保护与集约化生产方面取得重大收获。可见,恢复游牧生产方式以保护草场是牧民们普遍的呼声。问题是租赁制草场整合在保护草场上是功过参半,虽然有限度地恢复游牧,但仍不利于被整合户草场生态保护。浩·斯日古棱领导的联营制草场整合如能坚持下去并扩大开来,建立股份合作牧场,对于草场保护是历史性贡献。

除了考虑草原生态保护外,消除家庭牧场导致的贫富分化和资本式牧场加剧的两极分化,则必须仰赖合作牧场。如果坚持在家庭承包基础上,试图通过提供更多的农村公共产品以化解家庭牧场固有的矛盾是徒劳的。联营制草场整合作为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试验,需要从资本联合发展到劳动联合,但是,需要不等于可能。合作牧场的建立需要许多条件,包括:更为宽松的社会主义新牧区试点环境,坚强的合作组织领导,牧民对草场和牲畜的平等所有权,更大规模的牧场经营和超过牧业范围的联合经营,按劳分配比例的提高,以及按劳分配实现形式的成功探索。创造这些条件,是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的核心目标。

家庭承包在农区的适应能力显然较牧区强,牧区的草场承包起步晚于农区,而探索走出草场承包误区的各种尝试却早于农区。这显示了一条发展规律:事物总是在薄弱环节首先取得突破。德国的宗教改革、俄国的十月革命如此,中国的家庭承包也不例外。牧区作为家庭承包的薄弱环节,大面积的、多种形式的、持续的草场整合试验已经形成巨涨落,可望在不久的将来首先实现这一制度性突破。



[①] 杨思远、刘建利、乌日陶克套胡:《从草场承包到草场整合——巴音图嘎嘎查草场使用权流转调查报告》,《民族经济》第三辑,第166页,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

[②] 杨思远、刘建利、乌日陶克套胡:《从草场承包到草场整合——巴音图嘎嘎查草场使用权流转调查报告》,《民族经济》第三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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