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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奸》《十过》的针砭(2)

火烧 2010-09-18 00:00:00 中华文化 1025
文章分析《孔子家语》中少正卯的五条大恶罪名,对比苏洵《辨奸论》对王安石的指控,探讨模糊与攻心判断在历史人物定罪中的应用,强调‘礼’的标准与历史反思。

在《孔子家语》第二篇《始诛》里,孔子给少正卯定为“大恶”的理由,共计五条:  

   

一曰心逆而险,  

二曰行辟而坚,  

三曰言伪而辩,  

四曰记丑而博,  

五曰顺非而泽  

   

孔子说,“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全犯了,所以必诛,孔子早就把他看在眼里,执政才七天,就把他办了。

   

且不说孔子的办事效率之高,孔子给少正卯定下“大恶”之罪的理由,也许还成了后来“君子”给“小人”定罪的重要参考,乃至只要按这意思去说,总不会错。比如,苏洵的著名的《辨奸论》里的“今有人”,指的是王安石,认为王安石将是像历史上王衍、卢杞那样“误天下苍生”、使得“吾子孙无遗类矣”的大奸大恶之人,其揭露王安石的几句话,正是孔子给少正卯定罪的一种翻版,对应如下:  

   

口诵孔老之言,身履夷齐之行,(言伪而辨,心逆而险)  

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行辟而坚,顺非而泽)  

相与造作语言,私立名字,以为颜渊孟轲复出,(记丑而博,心逆而险)  

阴贼险狠,与人异趣。(心逆而险,行辟而坚)  

   

这些理由,都不具体,据说当时王安石尚未执政,苏洵看王安石不顺眼,作此文以暗指其人,结果事实证明王安石确实是乱国的大奸。这样说来,这就是一面之词了。从北宋末年朝争之激烈、朝廷言论之自由看,此文写在王安石执政的或前或后,并且在士大夫中间传开,都是可能的。令人发生感想的是,何以这些“罪名”,竟与孔子给少正卯的定罪很相似?  

模糊判断,攻心判断,大约是炼成这种罪名的方法。模糊判断,就是无须具体罪状,凭着言行的大体,作出根本性判断,认为很本质很深刻。攻心判断,就是拨开外部事实,直指内在心机,捉出其深心的阴暗的东西。这两种判断,带着很大主观性,但又确实有一个认识对象的存在,这些罪名也是一种认识的结果。此外,这种判断,有一个标准,就是“礼”的标准。  

这个“礼”的标准的存在,也许就是苏洵不约而同于孔子的原因。  

人之常情是“面垢而不忘洗,衣垢而不忘浣”,这应当在“礼”的范围内,但王安石平时却是邋蹋不拘:“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这是很不符合“礼”的要求的。打开《礼记》,其中所立“礼”的规矩很多,所谓“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很不得了的,随手就能翻到几条,比如,“敛髪毋卷,毋箕,寝毋伏,冠毋免,劳毋袒,暑毋褰裳。侍坐于长者,履不上于堂。解履不敢当阶,就履跪而举之,屏于侧……”有一些是符合生理卫生的,有很多是繁琐的,有很多是体现严格的等级制的。孔子的这句话很有名:“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但苏洵对王安石的不满,并且认为能看透王安石是一个大奸,当然不仅是依据这些小节,而是依据王安石的政治主张,对王安石准备“变法”的一套极不赞成,这极不赞成,最终一定都可以归结到“礼”上去,所以那才是义正辞严的,也才能有朝一日实行“君子之诛”。  

这番感想,是因为韩非子《八奸》里的这八条,跟孔子诛少正卯的五条,跟苏洵“诛”王安石的几条,显得不太一样。这八条,条条具体,条条都是陈述当时的现实,并且也应该是国人个个心中所有,只是笔下所无的。韩非子重在描述,只给予一个总的概括,叫做“八奸”,判断这八种行为危害国家。  

少正卯到底做了些什么,我们不知道;但苏洵给王安石列的罪状,可以说,都是似是而非,捉摸不定的:  

“口诵孔老之言,身履夷齐之行”,当时一个士大夫难道不当如此吗?士大夫能这样有何不好呢?你怎么能断定他这样是不真诚的呢?  

“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什么叫“好名之士”,什么叫“不得志之人”?你苏洵不也千里迢迢,从四川到朝廷求功名来了吗?你好名不好名?你不想得志么?你凭什么这样说别人?  

“相与造作语言,私立名字,以为颜渊孟轲复出”,这是说王安石和他的追随者们正在提出他们的政见和主张。这为什么就叫做“造作语言,私立名字”?他们没有在朝廷上提出自己主张的权利么?至于“以为颜渊孟轲复出”,简直就是后来“莫须有”的先声夺人。  

最后一句“阴贼险狠,与人异趣”,更不具体,而且,“与人异趣”也能成为罪名么?  

从这个角度看,苏洵此文,确实写于王安石正在跃跃欲试的执政之前,因为这时候要罗列具体罪名是很困难的,等到王安石变法实行了一阵,利弊呈现,具体的东西就有了,那时候罪名就能具体些了。所以,苏洵只不过站在某一种利益的立场上,凭着方向性的预感(“见微而知著,月晕而风,础润而雨”),以及所产生的反感,对王安石发出诛心之语的咒骂而已,这就是模糊判断加攻心判断。因此,孔子给少正卯定的“五条”,条条是“诛心之语”,它不用一一罗列具体罪状,而只要从或多或少乃至捕风捉影的“罪行”上升到这个高度上,就能置其死地,进而十分具体地消灭其生命,还要在朝廷上暴尸三日。要说“心学”,也早就从这里开始了。  

据“新世纪万有文库”的《孔子家语》之《出版说明》说,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两次汉墓出土文物证明,《孔子家语》不是伪书,而是在汉初就存在原型了,《孔子家语》实与《论语》同源,系孔门弟子各记所闻,选择一部分辑为《论语》,其余部分则集录为《孔子家语》。  

《孔子家语》记载孔子下令诛杀齐国侏儒,是作为孔子的大仁大勇,作为“君子之道”来记载与赞颂的,然而今日看来,却令人感到大异其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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