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论”补
“猫论”补
邓小平有个“猫论”,就是:“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当时,这个“猫论”的提出,遭到许多人的不理解甚至反对。其实,针对给“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那样的极“左”思想拨乱反正,“猫论”无疑是正确的。中国经济的大发展就是这个“猫论”给无数好“猫”壮胆实现的。不过,“猫论”似乎还有一些不完善之处,而且并不是在任何时候提出都是完全对的。因为一方面对抓鼠猫应拷问动机、方法、范围、分配等等,一方面还应对猫进行细分。
猫分四种:只抓老鼠不偷鱼吃的;既抓老鼠又偷鱼吃的;只偷鱼吃不抓老鼠的;不抓老鼠也不偷鱼吃的。
第一种,只抓老鼠不偷鱼吃的。有吗?俗话说得好,“哪有猫不吃腥的?”不过这话说绝了。怎么没有?比如理想猫、机器猫。理想化了,神都能成,岂在鱼腥乎?机器嘛,设计成只捕鼠不吃鱼不就得了。人,如共产主义理想化了的革命先烈,还有周恩来,焦裕禄等。因此,只抓老鼠不偷鱼一类,不是没有,只是有也不多,且只存在于非常时期、特定条件下,是非常态猫。这种猫无疑是好猫,这种人无疑是超人。将之对应“猫论”,是没问题的。至于抓多少鼠,只是好的程度罢了。
第二种,既抓老鼠又偷鱼吃的。这种猫多啊,普通猫、厉害猫,具备猫性的都是的。不过,“猫论”之所以要补,理由之一就在于此。是啊,对抓多少鼠,偷多少鱼,这样有关量的问题怎能回避?一个人对社会贡献少,索取多如何称得上好猫?像一些贪官,业绩平平,贪起来就是几百、几千万,难道不应判成害猫?这是能抓老鼠的猫中有坏猫。相反,一个人对社会贡献特别大,同时也捞一点的不但应当算好猫,甚至是最好的猫。为什么呢?这不仅因为只抓老鼠不偷鱼的猫太少,还因为那些不偷鱼的猫抓鼠不多,够不上最好的猫。这就像品德好,竭力为人民,也能为人民造点福,但不懂经济工作的领导。另一种情况,往往是这样:一个人很快把一方经济搞上去了,实属能人,可谓厉害。但因同时的一点经济问题被抓。对这个人,老百姓会为他打抱不平,说:“他捞点算什么,宁愿让他捞点”。甚至过后好多年都会怀念他。是啊,我们的政策是不是有问题?对特别会抓老鼠的猫,为什么不喂饱鱼?其辛苦,其功劳,难道不应奖励到位?法律会不会也有问题?难道功过不可相抵?我看,是对邓小平“猫论”理解不够啊!怎么能把最会抓老鼠的猫冤枉为坏猫呢?
第三种,只偷鱼吃不抓老鼠的。“猫论”似乎没解决这类猫的好坏问题,所以也要补充说明。社会上有这么一种人,他自己不创造价值,但善于占有他人劳动,他们本就是坏猫。只是现实中只有被抓的才判为坏猫,未被抓的会以假象示人,被认定为好猫。当然,用发展眼光看,也有一些黑恶势力、小偷、强盗、造假、贪污、诈骗犯等,在进行完原始积累后改走正道,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确实变成为好猫了。这是坏猫变成好猫。
第四种,不抓老鼠不偷鱼吃的。这种猫确实懒的可以,猫类中恐怕只有宠物猫。然而,人类中却不乏其人,如那些吃着国家俸禄不干实事之人,虽然平庸,却不曾被人们认定为坏猫。“猫论”也没反证,断其为坏猫。其实,这种猫与只偷鱼不抓老鼠的猫是一样的,只不过,他们偷鱼被合法化了。人们对这种猫不深恶痛绝是不对的。显然,这里“猫论”也要补,要反兜一句:所有不抓老鼠的猫都不是好猫。
人们总觉得邓小平说抓到老鼠就是好猫有是非问题、道德问题、法律问题甚至阶级性问题。这,恐怕苛刻了。“猫论”有特定条件、内涵,功能解决的是做不做真功的问题,她与“发展是硬道理”一脉相承,也是实践作为真理标准的通俗形象版本。
江 胜 平
2010年4月2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