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哲6000多万年薪与合法合规
马明哲6000多万年薪与合法合规
xinmalie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总裁马明哲年薪6000多万的事情,在网络引起轩然大波,网民中置疑、反对声占绝大多数。置疑、反对主要是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例如云淡水暖写道:“6千6百万年薪是个什么概念呢……是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15942倍,2007年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马明哲的年收入是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787倍。北京市是全国职工人均收入最高的地区,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是39867元,马明哲的年收入是北京市职工人年均收入的1655倍。这样,马明哲一个人动辄拿了社会各阶层收入平均数的数千倍、上万倍”。即民众主要反对此事体现的社会不公。
但精英却为马明哲辩护。他们是从法规出发,从“依法办事”出发,讲解此事的合法性。《人民日报海外版》作了一篇报道,题为“6600万年薪背后的马明哲”,报道称,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接受采访时说:“关于年薪的争论是没有必要的。只要是合法、合规,并且得到大部分股东的同意,那么就无可厚非。华尔街的金融高管年薪上千万美元并不足为奇。”
郝演苏此话的确反映了我国向资本主义国际接轨的事实,即反映了接轨后中国和美国这些生产资料私有制占统治地位的国家的社会、法律现实。因此,我们应探究下马明哲们的高薪和其他经济、法律事实说明什么?此类事情对民众的教育是什么?这些事再次向民众说明,阶级社会中,不要抽象地看待法规文字是否公正,要把法规放在具体社会环境中来检验法规维护着谁的利益。即不是法律各种高深、或漂亮的词藻,而是社会实践,才是检验法规性质的标准。
而事实告诉我们,现在的法规视某些人年薪几千万,是“社会各阶层收入平均数的数千倍、上万倍”是“合法、合规”。现在的法规也视某些人的财富上百亿,是广大民众家庭财产的几万、几十万倍为“合法、合规”。 现在的法规视房地产商通过高房价而获取暴利是“合法、合规”,也视许多民众因为高房价住不起房、或住房即沦为房奴是“合法、合规”……。即现在的法规视贫富悬殊、严重的社会不公、资本的富足和劳动的悲惨这些社会现实都是“合法、合规”。
广大劳动人民创造的社会财富基本不用于广大劳动人民及子女的医疗保障(托词是国家财力不能保证广大劳动人民及子女的享受公费医疗,医疗只能主要靠民众个人解决),造成许多民众或他们子女不敢或不能医疗而死亡。但是,广大劳动人民创造的社会财富(如财政收入),却每年有近万亿供官员们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消费。 现在的法规视创造物质财富民众的凄惨,以及根本不创造物质财富的官员对物质财富的大肆挥霍为“合法、合规”。
现在的法规执行也体现着维护资产阶级利益。当资产阶级残酷剥削、压榨劳动人民时,没有警察来保护劳动人民;当劳动人民为反对资产阶级残酷剥削而罢工,为反对资产阶级压榨而抗议时,警察就“依法”出来“伺候”。
一句话,现在的法规,将广大劳动人民都认为不公正的、损害劳动人民利益而维护资产阶级利益(以及为资产阶级服务的那些官僚们的利益)的许多事情和行为,都视为“合法、合规”。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法律法规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阶级利益和意志的体现。因此,分析清哪个阶级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就知道我国法律法规是哪个阶级的阶级利益和意志的体现。而生产资料私有制己在号称“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我国占统治地位,即资产阶级已是我国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资产阶级通过他们豢养的精英以及收买的许多官员,制定了保护现存有利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法规(如物权法等)。一方面,现行法规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我国人剥削人的生产关系、产生这种关系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反映和表现,另一方面法规又维护和保护人剥削人的生产关系和生产资料私有制,要广大劳动人民承认这种生产关系和制度合法,承认这种生产关系和制度下产生的有利于资产阶级而不利于劳动人民的经济事实(如本文例举的马明哲们的高薪和其他经济事实)“合法、合规”,而不能反抗。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法规和司法实践是为资产阶级服务,欺压劳动人民的,但资产阶级法律理论冠冕堂皇,大谈“依法治国”、“司法公正”、“保护人权”等等,以欺骗劳动人民。恩格斯就此指出,资产阶级的政治法律实践与它的“法治国”“司法独立”等法律理论学说之间处于惊人的矛盾。资产阶级“自己欺骗自己,使用一套带有人为范畴的隐话,而每一个这样的范畴都是对现实的一种讽刺,他们胆战心惊地死死抓住这些空洞的抽象的概念,只是为了不承认生活和实践中的情形完全是另一回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97页)而精英们死抓住“合法、合规”,就是掩饰社会经济、政治、法律环境对劳动人民严重不公平的社会现实。而劳动人民则应明白,资产阶级对我们的剥削和压榨,则在法规保护下,“合法、合规”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