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巨蠹立啥“大志”?
国企巨蠹立啥“大志”?
据新华网12月22日报道,近日,北京三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观超因贪污公款2629万余元、挪用公款400万元,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该案最大的看点不是王观超贪污了多少钱,而是他在10年前就立下了侵吞国资的大志。重庆检方发现,在王观超的一个笔记本上发现他在2001年写的一段话:“多成立几家公司,用公款在里面玩,赚了归自己,亏损由国家承担,大家都是这么做的。”
人应该树立什么志向?诸葛亮说得好:“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古人尚且如此,现代共产党人的境界应该比其更高一点,对吧?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王观超,却树立了与之背道而驰的志向,一直将侵吞国有资产当作自己的最大追求。
为了顺利实现这个志向,王观超刻苦钻研财务会计知识,并聘请退休的司法人员当公司“法律顾问”;用搬家公司搬走关键账目,藏到难以发现的城郊;不住自己的房子,而在对面租住,专门观察自家动静……这些特别的举动都出自王观超。办案检察官说:“他是将侵吞国有资产当作一门‘事业’来做。”
将侵吞国有资产当作一门‘事业’来做,肯定就不会将党的根本宗旨记在心上,就不会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放在心上,就不会将“俭为百幸之根,奢为万祸之源”挂在心上,更不会将“贪污和浪费是极大地犯罪”刻在心上。联想到改革开放以来众多贪官的先后落马,他们哪一个不是王观超这类的人呢?
一般人在分析其犯罪原因时,大都认为他们之落马,是由于他们道德缺失,信仰沦丧。其实,笼统地说他们“道德缺失,信仰沦丧”,既不全面,也不十分准确。他们有的是“道德”,“化公为私”就是“道德”;有的是“信仰”,“实现私欲”就是“信仰”。建立在这种“道德”和“信仰”基础之上的志向,尽管不被广大民众所认同,所接受,但却被众多官员所陶醉,所实践。王观超“大家都是这么做的”这句话,充分证明了我的这个观点。
我现在想说的是,国企巨蠹王观超立下这样的“大志”,折射了理想信念特色教育的全面失败!
谁会为之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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