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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公安局如此处理人命案太荒唐!

火烧 2011-05-14 00:00:00 网友时评 1033
新疆鄯善一青年神秘失踪后死亡,家属多年追问真相无果,公安机关处理方式引发争议,死者母亲崔素兰奔波十余年仍未知实情,案件疑点重重。

新疆:鄯善公安局如此处理人命案太荒唐!

导读:一名风华正茂的青年,在新疆吐哈油田鄯善指挥部做合同工,于1995年3月份神秘失踪,之后死尸被发现,家属却在数月后才得知。围绕此案中的尸体埋葬地、死亡证明、死亡时间、死亡真相等问题,死者的母亲数千里往返奔波十几年,至今却还是一无所知。这中间涉及的一些人和公安机关的解释,也是矛盾纷纷,各方都难以自圆其说……

按照正常的写作方式,应先把案情简介向读者介绍一下,可此案怪就怪在无法按正常顺序来叙述。故笔者只有按照死者的母亲崔素兰诉说的时间顺序来表述。

           儿子死亡3年后,母亲才知道

崔素兰,女,1951年3月18日生,汉族,身份证上的住址是河南省滑县慈周寨乡慈三村,离异,现居住在西安市。她的大儿子叫刘信超,1973年5月6日生,原籍同母亲相同,1994年户口转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

1993年10月份,崔素兰委托儿子的本家叔叔刘存普为儿子刘信超找工作。刘存普就把刘信超送到新疆鄯善县吐哈油田指挥部,找到在油田指挥部劳资处工作的本家弟弟刘彦智,请刘彦智为刘信超帮忙安排工作。刘彦智很热情,就把刘信超安排在单位第五食堂做工。刘存普交代刘彦智:“信超年龄小,在这里全靠你了,他的工资别随便给他,你就替他保管吧!”刘彦智满口应承。安顿下来之后,刘存普就回到了西安。刘信超工作后每月坚持给母亲写封家信。

从1995年3月份开始,母亲崔素兰收不到儿子刘信超写的信,十分挂念。同年6月份,刘彦智到西安看望姑姑,崔素兰找到他,询问儿子刘信超的情况,刘彦智告诉崔素兰说刘信超到父亲那里了。崔素兰问道:“到他爸那里咋不给我说一声?”刘彦智回答:“怎么……怎么……回事……”回答不出一个所以然。崔素兰再问,刘彦智就跑到姑姑家另一间房子里把门关上,从里面反锁,不让崔素兰进门。

1995年10月份,崔素兰就委托刘存普到儿子工作的地方问问咋回事。刘存普找到刘彦智询问,刘彦智告诉刘存普,刘信超已死亡。并把鄯善县公安局出具的死亡证明、埋葬费收据和一些书信、纸条等遗物交给了刘存普。

刘存普回到西安(也在西安居住),看到崔素兰重病缠身,没有告诉她实情,刘彦智给的东西也自己保存下来。

崔素兰身体慢慢好转,到了1998年5月份,逼问刘存普,到底儿子刘信超是咋回事?这时刘存普才说出实情——刘信超已死亡,同时拿出了刘彦智给的东西。可惜,崔素兰不识字,刘存普也只是认几个。

        崔素兰第一次找儿子 

1998年5月份,崔素兰得知儿子已死亡的消息后,立即通知在乌鲁木齐工作的前夫——儿子刘信超的父亲刘勤章,同到鄯善吐哈油田找儿子。

刘信超的父亲刘勤章在哈密市吐哈油田总部,找到刘彦智,问儿子咋回事。刘彦智告诉刘勤章刘信超和别人到外地做生意去了,其他啥也不说。

在鄯善县吐哈油田指挥部,崔素兰和刘勤章会合,同到的还有刘存普及几个亲戚。

崔素兰等人先找到刘信超的主管领导,食堂的主管路华强师傅。路师傅一听是为刘信超死亡的事找他,当场吓得软瘫在地,全身颤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找到儿子同宿舍的同事,一个姓徐的和一个姓任的年轻人,他俩都说,1995年3月17日下午2点10分左右,他俩从外面到宿舍,发现刘信超正在打行李。就问:“小刘,你干啥去?”刘信超答:“到乌鲁木齐我爸那里。”接着又说,“你俩先坐,我去我玉生叔(刘彦智家乡用的名字)那里把钱要来,今晚上我就走了。”等到第二天,也没见刘信超回宿舍拿行李。以后才听说刘信超死了。

崔素兰又问二人:“你们当时咋想的?”两人答:“可能有啥事出不来水吧!”

再问儿子和他们的工资是多少,他俩都说是每月500元。

再继续问,就什么也不愿说了。

找到油田公安处,值班人员回答没人报过案。又说如是死在油田大院里,归他们管。死在大院外面,就归鄯善县公安局管。当时公安处的人还说,这么大的事,没接到报案,应该严查,就给县局打电话,可放下电话却说,县局处理过了,我们不管了,要找就到上面找吧!

一行人又找到鄯善县公安局,全局上下都说没人报过案,不知道此事。崔素兰就拿着签有郑晓东名字的并有鄯善县公安局台头但没盖公章的一份死亡证明给蒋局长看。蒋局长接过简单一看,随手交给旁边的一位领导去查查(这位领导崔素兰记不清楚姓啥)。这位领导把着民警上班的楼梯口,拿着这份死亡证明,一个一个的问上班的民警,轮到郑晓东,他才承认是他出具的。刘信超的尸体也是他埋葬的。说是刘彦智让他埋的。埋葬费收据也是他写的。

崔素兰要求检验尸体,局长开口就答应了,命令郑晓东开车拉着崔素兰等人指认埋葬地。下车后,郑晓东拿着一把铁锹,东掘一下,西掘一下,就是找不到。崔素兰问他自己埋的咋能找不到,他回答:“我一年要埋七八个、十来个无主死尸,哪能记得清呢?”崔素兰再催一句,他就找个地方掘一下,之后就用铁锹把顶着下巴站着。崔素兰再催,就再掘一下,如此连续就这么一个动作。结果还是没找到。

 

 

至此,崔素兰一直认为郑晓东是一名刑警。

崔素兰一行又找到公安局,要求传刘彦智到公安局说清楚。蒋局长安排查问的那位领导安排给刘彦智打电话进行录音,录音机都摆放好了,可郑晓东过来了,到办公室给领导一说,就把录音机撤掉了。

一个警察把门关上,让崔素兰几人出来站在门外面,几个警察就在里面商量。崔素兰听到那位领导说:“这个事情这么大,能拉到吗?”

这位领导之后告诉崔素兰:“给我的材料(死亡证明、埋葬费收据,刘信超的所谓遗书等复印件)我都保存着,你们啥时候来要,就随时给你们。”可是,因为崔素兰不知道这位领导姓啥,再去也没见到过这位领导。

崔素兰拿着郑晓东给的刘信超的所谓遗书,说这些字不是儿子刘信超写的,儿子的笔迹根本不是这样,并提供了儿子的家信。郑晓东就让崔素兰把死亡证明和所有材料都交给他,他说既然有异议就做鉴定吧!就这样,这份很重要的证据“死亡证明”被郑收回。

崔素兰认为郑晓东作为一名刑警,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不应该私自把人就埋了。把人埋哪里也不应该指认不出来。就找到公安局纪检委向王书记反映。可王书记却也一直不予处理。

                  2005年崔素兰到鄯善县公安局

2005年5月份,崔素兰和刘存普又来到鄯善县公安局,要求见刘彦智,公安局领导答应安排。

崔素兰等人按照公安局约定的时间,又来到公安局。刚进公安局大门,一位姓马的警官向其他警官喊道:“她们来了!”

二人直接见到二把手于局长,问:“刘彦智来了没有?”于答:“还没来到,在路上呢!”还说,“这个事件一定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说完,让二人在办公室门外等。

等了不大一会儿,于带二人到郑晓东的办公室,说:“刘彦智来了,在这屋说话吧!”说完,于就出去了,并且把门关上。

这时二人才发现,郑晓东和刘彦智都在。

崔素兰问刘彦智:“这么大的事,为何不通知我?”

刘彦智不吭声。看问急了,就说道:“你告吧!十几年了,你有钱吗?能告赢我吗?”

说这些话时,还摇头晃脑,来回走动,悻悻然不服气的样子。接着又说:“我已经来公安局3天了,吃住都在公安局。”

提起死者的工资,按每月500元来计算,应该领取在一万元以上,这在1995年是一个很大的金额。可刘彦智却说每月是300元。崔素兰质问:“怎么人家都是500元,就给信超一人发300元?”刘彦智不吭声。

之后,崔素兰每次找郑晓东,郑都让找刘彦智。而每次过去找刘彦智,郑晓东总是开着车先到,和刘彦智一块儿等着;

于局长把这事交给郑晓东之后,也不再管了。

崔素兰再次要求看看儿子的尸体,郑说以前找不到,现在都建房子占了,更找不到了。

崔素兰要求郑晓东归还死亡证明,郑回答找不到了。

崔说找不到应该出个文字东西吧!

郑晓东就和刘彦智商量着在崔面前写了一份《刘信超死亡案件情况说明》,写好递给崔素兰。崔素兰要求盖公章,郑就跑到别的办公室,从另一名民警手里抢夺过公章盖上了。崔素兰因不识字,写的啥都不知道。回家后,找人念给她听,才知道写的是什么。

刘信超是1995年2月份失踪的;

1996年6月份发现的尸体;

地址是吐哈石油指挥部录测井公司院外南隔壁一公里处;

报案人是一名乞丐;

属自然死亡;

在埋葬处做了标记;

还称1998年2月份,刘信超的弟弟到埋葬地看过,没提出任何要求;

崔素兰要求开棺验尸,因为已经开发,未找到尸体。

这次郑晓东自称他的职务是位法医。

            疑问重重

 一、刘信超的失踪时间为何各方说法不一致?

二、发现刘信超死亡为何不通知家属?

三、不通知家属可以埋葬吗?

四、刑警个人或是法医可以随意埋葬人吗?

五、刑警或法医个人可以出具不盖公章的死亡证明吗?

六、刘彦智称两家公安局都报了案,为何两家公安局却都称不知道?

七、于局长和刘彦智对于刘彦智何时到公安局的时间为何不一致?

八、蒋局长安排的那位领导为何说出那样的话?为何主动说帮崔保存证据?

九、正准备录音,为何郑一来就停止?

十、为何郑出具的遗书和死者的笔迹不一致?

十一、郑为何收回死亡证明书?

十二、死者的尸体埋葬处既然做了标记,为何找不到?找不到为何还带着崔素兰去找?2005年为何又说已开发建设没法找?

十三、公安机关勘察现场为何没有拍下照片?

十四、死者刘信超的主管上级路华强为何行为反常,一句话都说不出?

十五、刘信超的弟弟到埋葬现场根本没有表态,为何编造他没有任何异议的谎言?

十六、刘彦智对刘勤章和对崔素兰所说的刘信超的去向为何不一致?

          信访经历

带着这些疑问,崔素兰开始了漫长的信访之路。

到过吐鲁番地区公安局信访科,吐鲁番地区公安局任局长还曾在死亡证明上做过批示;

到过自治区公安厅信访处,上级领导开始都表现的义愤填膺,一定要严查。

可是到头来却总是出个信访答复意见书,和鄯善县公安局的意见如出一辙。

2006年吐鲁番地区公安局的答复意见书上,还写上了对刘信超遗书是本人所写的笔迹鉴定的结论。

总之,作为死者母亲的崔素兰对于这些答复都不满意,认为儿子刘信超的死亡真相还是不清不楚,她还是无法接受。

          2011年5月份崔素兰再到鄯善县

5月10日上午,风尘仆仆的崔素兰和刘存普又找到吐哈油田指挥部小车队的办公室,因为此时的刘彦智已调到这里工作。一位领导告诉崔素兰刘彦智下去检查工作了,和刘彦智联系后约定下午见面。

下午刘彦智如约来到崔素兰居住的宾馆。

崔素兰说:“颜智,我这次来不是和你吵架的,你就把详细情况说说,让我听听。”

刘彦智答:“这样就好说啊!以前见面都是把矛头对着我,好像是我把侄子(刘信超)害了一样。”

这样,在和平的气氛中,刘彦智说了以下的情况:

一、信超失踪和发现死亡的时间记不清楚了;

二、刘信超失踪后的第二天9点,他就分别向油田公安局和鄯善县公安局报了案;油田公安局来了2名警察;

三、他总以为刘信超是到他爸那里了,所以也没上心;因为1994年刘信超去过他爸那里一次,也没和他打招呼;在信超失踪第4天,给姑姑打了个电话;

四、失踪了5个月,我才让把他住的房间收拾了,总以为他还会回来;

五、听说信超谈个女朋友,很郁闷。写的遗书上有表述。遗书被郑晓东收走了,以后给我一份,我给刘存普的应该有;

六、信超性格很内向,从不出门。临失踪头一天见他,气色很好。问他谈女朋友了吗?他答没有。

七、发现尸体时,距失踪整一年了,是一个经常在戈壁滩转悠的乞丐发现的,并报了案。公安从信超身上搜出一封信,才看到有我的地址,就给我打电话。我看到尸体呈S型,头发有一尺多长(解释说人死后头发还长),尸体躺在一个小流水沟旁,在指挥部南面录井工程处南面墙外,又200米左右。穿的一件蓝色西服是我给他的,下面的裤子看不清楚,鞋子也认识,从这些方面确认就是信超。

八、当时油田公安没有尸检技术,就打电话请鄯善县公安过来。来了2-3个人。带头的是刑侦科长郑晓东。尸检结果出来了,没刀伤、没服毒现象,确认为意外自然死亡。有死亡证明。应该有照片,鉴定的人不会没有照片;

九、公安和我商量,咋处理,我说就埋吧。我就在尸体附近十几米处点了个地方,公安就埋了。收了300元的费用,我垫的,有收据,交给刘存普了。还有死亡证明、遗书等,一块交给他的。埋的时候,公安怕我难受,让我离开后才埋。

十、以后刘存普和信英来了,就把信超身上留下的400元钱交给刘存普了。

十一、第二年,就是处理完这事后,我要求物业公司赔偿,上了三次会议讨论,最后说是信超自己走出指挥部外面出的事,死在大院外面的,不是在干活时出的事,所以管不着;

十二、93年接收的信超,安排在物业公司食堂上班。干了2年多出的事;

十三、郑晓东原是刑侦科长,现在是副局长;

十四、信超工资每月400元,都是他自己领的,我没保管。中间花过他1200元为他办户口;

说完这些,刘彦智带着崔素兰指认埋葬的地方。这个地方已建成车队大院,里面有房子,说房子那片儿就是。和郑晓东指认的地方不一样,相差几百米;

                                         这块地下,是否真是被埋葬过崔素兰的儿子刘信超?

5月11日上午,崔素兰又到鄯善县公安局,找到郑晓东。刚见面,郑晓东竟然说不认识崔素兰。接着说道:“你们不是到处告我吗?啥都交给纪检委了,我啥都不知道。”崔素兰说:“我啥都不再问你,你把给我们开的那份死亡证明还给我就行。”郑说:“我没见过,那是给你们的,我咋能有?”崔说:“这事你能不承认吗?你让我们在白云宾馆等你,你到了之后告诉我们你要做鉴定,要我把材料都给你,我就给你了。你还说白云宾馆是你开的,咋不承认了?”郑说:“我咋能开个什么白云宾馆?别找我了,这些死亡证明等材料全部交给纪检委王书记了,你们去找他吧!”说这些话时从座位上站起来,威风凛凛,怒目而视,好像仇人一样。崔无奈,就过去找王书记。

找到纪检委王书记,倒很热情。但都是先说不认识,几分钟后就想起来了。王书记说:“为你们的事,让我到公安厅跑了好几趟啊!”崔用感激的语气说:“王书记头发都白了。”王书记也表现出无限感慨的神情说道:“都像你们一样,我的头发会更白啊!”

话归正传,崔就向他要那份死亡证明书。王书记却反问:“你们要那个干啥?”崔答:“我们的人死了,不能啥也没有吧!连个死亡证明都不给吗?”王说:“这东西不应该在我这里的,如果我这里有,也是归到档案室了。”接着很热情地主动联系档案室帮崔素兰查询。到了下午一点,王书记下班了,让崔到档案室直接去问。崔找到帮忙查档的两位警官那里,被告知查不到。值班的那位领导还说,只要出警了,对于非正常死亡事件,我们都很正规的,拍照、测量、记录等活动都有卷宗的。对于崔素兰说的案件,这位领导也表示非常奇怪。

        增加的疑点

一、刘彦智口口声声对于刘信超的失踪在两家公安局报了案,可两家公安局为何当初都不承认?

二、发现死尸的为何是个乞丐,是不是说是乞丐就无从可查了?

三、对于刘信超的工资的数额为何说法不一?

四、刘彦智称刘信超失踪的第4天打电话告诉她姑姑了,她姑姑为何不告诉刘存普?这么大的事打一次电话就算交差了吗?不应该多打几次吗?

五、为何刘彦智和郑晓东两人指认的埋葬地点不一致?他俩可是一个点的地方,一个亲自埋的啊!

六、公安机关勘验现场,进行拍照、测量、记录、制作卷宗,这可是常识问题,却为何什么都没有呢?

七、刘彦智到底替刘信超保管工资了没有?如果是刘信超自己领取的,近两年的工资去向在哪里?

八、郑晓东警官或法医,为何收回死亡证明?按照常理,死者家属如果丢失了,请求补办一个也在情理之中啊!却为何一直在这个问题上躲避、推脱?

九、公安局纪检委经手过的案件就不制作档案吗?王书记自己说为此案到自治区公安厅跑了好几趟,可是这中间都没有任何资料吗?

以上这些疑问,没有一项可以说得通、理得顺的,甚至到最后卷宗都没有了。是否被人销毁了呢?如果不是,对这些反常的情况应该怎样解释呢?这根本就是无法自圆其说的何等的荒唐的做法啊!法律的性质本来是十分严肃和庄重的,到了鄯善公安局这里却成了儿戏。

法医个人可以出具不用加盖公章的死亡证明,甚至于可以单独处理这么大的人命案;亲自埋葬尸体却又找不到,这些问题无一不是都可以引发合理的怀疑,是真的找不到,还是不愿意找到?或者是怕死者家属发现什么真相?

1998年崔素兰到两家公安局都一一询问过,两家均称没有接到报案,可在以后的信访答复意见中,却又明明写着办案程序如何如何正当。然而,说的再好,事实在面前摆放着,勘验现场作的记录呢?卷宗呢?档案室为何都查不到呢?这不是自欺欺人是什么?

          请  求

崔素兰今年已60岁,且身体单薄,为儿子的死亡真相而不停的奔走呼号,只是因为她不识字而就可以糊弄她吗?从西安、河南到戈壁深处的吐哈油田,数千里往返无数次何止几万里?难道一个母亲的最基本的要求——查明真相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吗?为何在应该享受的公民最基本的知情权也会被人隐瞒,到底想掩盖些什么呢?

但是,不管要求查明真相的道路有多么艰难、坎坷,可是作为母亲对儿子这个天底下最难割舍的亲情来说,崔素兰是不会停止她的脚步的。得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得不到一个公正的说法,得不到法律的最基本的保障,崔素兰将会死不瞑目。

为此,强烈呼吁并恳请各级领导、广大媒体给予高度关注和帮助,为查明这个十几年前的人命案的真相,带来一些希望的曙光!

崔素兰电话:15094099135

刘存普电话:15094088937  

2011年5月13日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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