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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醉驾与贪官

火烧 2011-05-14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探讨醉驾与贪官的法律后果,强调法律的威慑力和不可侵犯性,提醒人们遵守法律,避免因小聪明而自食其果。
 首先说明咱这也是糊联系,还有一个什么词叫什么疯牛马的,急不急什么的,但绝不是挣不上美毛而着急的那种急。从5月1日开始醉驾伤人要判刑了,这是因为中国大陆的汽车迅猛增长,会有驾驶员喝酒后开车,往往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所以必须加大交通管理的力度,这才有了醉驾入刑的新法条。但是总会有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结果在查住时,让他吹气,常常是丑态百出,但是怎样的抗争都无济于事,最后是后悔晚矣。

     再来说说贪官,党的政策三令五申,也曾严惩不贷,但是还会有贪官出现,这是因为人的私欲造成的结果,多年受党的教育,初始为了名誉地位,还能严于律己,当官当到一定大时,有人就会把一切抛置脑后,开始贪污了,给自己带来的是贪污得手时的无限风光,和被抓起来时的后悔不及。

    这里要说的是,《法》、就在那里,而人有两个选择,一,守法,二,犯法。醉驾与贪官有一个共同点,叫做犯法。当然,醉驾肯定有漏网的,但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早晚要查到你,这就像贪官的心理,查到算你的,查不到算我的,这个时候小聪明占了上风,“哪就那么巧,一个人的秘密,一百个人也查不到。”就是这小聪明害了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一旦被查到,没有什么好商量的,必定依法受到严惩,其实,一切都是他自己走的,怪不得别人,自己酿出的苦酒自己喝,自己种出的苦果自己吃,在这个时刻就非常明确的显示出了,因果有报,丝毫不爽了。

    所以,法不是可以侵犯的,不要向国家机器挑衅,叫板,犯法时容易,被法办时就后悔了,喝酒别开车,当官别贪污,否则,国家法律的利剑就会降临你的头上。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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