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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关系: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火烧 2010-08-2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生产关系与分配关系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提出四组基本关系并重新定义其地位与功能,强调分配关系为核心,旨在更准确解释经济现象与指导实践。

   论生产关系与分配关系之间的关系(49)  

   

听婵释禅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对”做为让人们即可以做好事,也可以做坏事的“上方宝剑”式的根本理论依据的冤家,长期以来,以其“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生产力的发展迟早要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这样一条不容置疑的“铁律”在统治和主导着信奉他的国家和人民,也一直成为人们进行“阶级斗争或是叫改革开放”之“政治斗争、经济斗争、思想文化斗争”或是叫“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思想文化体制改革”等争议讨论、困惑迷茫的焦点和热点的根本理论“瓶颈或是难题”。各利益集团根据自己的实际“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的需要,各取所需地把其“打份成”适合自己口味的“圣旨或是教义”。然后就或是强权式的,或是欺骗忽悠式,或是被打成另类的人们在旁边喊冤叫屈、不平不忿鼓噪式地各布各的“道”了。  

   

   

尽管这个“教义”不仅在一些地方具有不能自圆其说的局限性,而且也缺乏理论上的说服力,并充满了争议,但做为主流意识形态却从来都没有对其的“正确性和真理性”有任何怀疑,并且各方总是能从各自的利益出发,牵强附会、各取所需、绞尽脑汁地为其精心地“打扮”和耐心地“忽悠”着,以便使自己一方能够站在“道义”的制高点上发号施令。  

   

   

然而,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套已上升到哲学高度并高高在上的认知体系,必竟离人类赖以“衣食住行用”等的现实经济社会生活太遥远了,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经济社会现象时,其不仅总是显出力不从心的疲态,而且在解释经济现象时也会时不时地显现出其捉襟见肘和不能自圆其说的窘境。比如:那许多商品生产的组织形式、管理方式等问题,财富分配利益关系等问题,交换效率、交换方式和交易贸易关系等问题,居民消费能力和各种消费关系问题等等,仅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一对冤家”去单打独斗,不仅会独木难支,而且也难以更加“准确合理地解释”这纷繁复杂的所有经济社会现象。  

   

以下需要提示的是:“红字部分”是听婵释禅的主要理论观点和理念;“蓝字部分”是传统理论的主要观点和理念。其它字体为论证、实证部分。  

   

听婵释禅在《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是社会性质的决定力量(36)》一文中就把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一对”统治和主导人类经济社会生活发展方向,并高高在上于哲学范畴的“教义”拉回到现实的经济社会生活之中,并对其“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符合其概念内在机理和逻辑关系的调整。同时,依据“市场经济之商品或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循环和演变过程”的定义里的四个环节,根据各自所发挥和表现出来的“能量、能力和关系”,进一步演化、演变、衍生并分类为:一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二是分配力和分配关系;三是交换力和交换关系;四是消费力和消费关系等的“四组”最基本的推动“市场经济运行和调整其社会经济关系”的能力和关系。并根据“各对关系”的特性、特点和器量等给他们都“重新分配了工作”和给相关基本概念下了内涵和外延相对锁定的定义,明确了他们各自在“市场经济、或是叫经济、或是叫计划经济”运行里各自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也即其“地位和作用”: 一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龙头的地位和作用。 二是分配力和分配关系在市场经济中具有核心、命脉和灵魂的地位和作用。 三是交换力和交换关系在市场经济中具有互通有无、架构国家和世界经济一体化、文化一体化等的桥梁、纽带和支撑的地位和作用。 四是消费力和消费关系在市场经济中具有实现人类的生存、生活、享受,甚至是穷奢极侈等各层级消费档次的归宿点和落脚点的地位和作用。 而之所以对人类赖以“衣食住行用”等的“市场经济运行体”进行如此相对细致的分类,其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能更清晰明了、更恰当明确、更通透彻底、更有指向性地“准确合理地解释和正确有效地指导”市场经济运行实践。本论题就是在此基本理论的框架基础上,对“生产关系与分配关系”等之间的关系再做进一步的阐述,并通过反映事物内在机理的理论论证和实证过程,把以前许多“纲目性”的理论观点进行诠释、丰富和完善,以便使人们对这个“论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和认知。  

   

  

一、对传统“生产力的定义及其三要素”理论中过于夸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干劲、责任心”等因素就对“生产关系”的组织形式进行改变未免有些小题大作了  

   

传统教科书中关于“生产力”的定义:是指生产过程中人对自然的关系,它是人类用以影响和改造自然界,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生产力的三要素:一是劳动者。二是劳动资料。三是劳动对象。从理论上讲,这是没有太多异议的“定义和三要素”。其无非就是指:具有一定劳动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使用商品生产的工具和手段等的“劳动资料”,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制造,“生产”出人类赖以“衣食住行用”等的生存生活的“商品、产品或是叫财富”的能力,或者说是形成的“商品生产的效率、效益和效果”的力度。 比如:就拿机械化、规模化、科技化的“粮食种植”来说吧,其就是具有较高种植粮食作物的育种、使用化肥农药等知识和技能,具有使用先进联合播种、收割大机器设备等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使用“良种、化肥、农药和大型种粮机械设备等的“劳动资料”;针对土壤肥沃和广阔土地面积等这个“劳动对象”进行粮食作物的种植。由于“科学技术”在推动粮食种植之“良种、化肥、农药、粮食种植、收割大型机械设备等方面立下了汗马功劳,由此所产生的强大粮食“生产力”,或是叫形成的强大“粮食这种商品的生产能力”,或是叫形成的强大粮食这种商品生产高效率、高效益和高效果,也就与以往的粮食“生产力”不能同日而语了。  

   

而传统粮食种植的那些没有多少种植粮食的知识和技能,从不知良种、化肥、农药、种粮大机器设备等为何物,就更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加上只是使用传统的“犁杖、镐头、锄头、镰刀”等粮食生产的简单工具和设备的“劳动资料”,并针对贫瘠且有限的土地这个“劳动对象”,由此所产生的“很弱小”的粮食“生产力”,或是叫产生很弱小的“粮食这种商品的生产能力”,或是叫产生很弱小的粮食这种商品生产的低效率、低效益和低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而以上这两种状况,由于“生产力”三要素的不同表现状况,所形成的“粮食生产能力,也即生产力”是有天壤之别的的。而“劳动者”这种要素中的所谓“积极性、干劲、责任心”等因素,对“前者”的“生产力”的影响必竟是微不足道的,只要相应的组织体的有效“组织管理、规划计划、调节调控、监督约束”到位,特别是利益分配关系处理得公平合理,再加上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弘扬”等因素的影响和作用,其在一个什么组织形式、规模和所有制形式的组织体里,其“生产力”又能有多大的差别呢?而我们之所以要非要搞“分田单干”,并再次恢复到封建社会的“家企合一”的粮食这种商品生产的组织形式之中去,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出在“劳动者”这个要素的所谓“积极性、干劲、责任心”等因素上。这也是我们要改变较大规模且可以普惠更多人的“集体经济”的“政企合一”组织形式这种互助合作的“生产关系”组织形式、规模等的根本原因吧。  

   

其实,无论在小规模的“家企合一”的家庭组织体里,还是在较大规模的“政企合一”的“集体经济”组织体里进行商品生产活动,只要是具有了高知识技能的“劳动者”、使用了先进的商品生产工具和手段等的“劳动资料”、又有了相应丰富广泛的“劳动对象”,都是可以产生很强大的“生产力”的。而“家企合一”的这种“化整为零”的“商品生产组织形式也即生产关系”,对于通过采用现代商品生产手段和工具地实现规模化、机械化、科技化等来大幅度提高“生产力”,也即大幅度提高商品生产的效率、效益和效果方面,是缺乏“组织形式理论”依据的。  

   

因此说,中国农村从可以实现规模化、机械化、科技化种植,并可以普惠更多人的“政企合一”的综合性大企业组织形式,倒退到很难实行规模化、机械化、科技化种植,并会产生贫富两极分化的“家企合一”的小型企业组织形式,不仅违背了社会大生产可以产生高效率、高效益和高效果的商品生产规律性,而且仅仅因为要调动“生产力”中“劳动者”的“积极性、干劲、责任心”等这种因素所实行的商品组织形式的倒退,在许多方面也就未免有些太小题大做了。  

   

不过,在利用体力和采用手工、简单生产工具等的商品生产企业、商品交换企业、商品消费企业里,“劳动者”的“积极性、干劲、责任心”等还是起很重要的积极作用的。如果这种类型的企业在“管理监督方式方法、法度和政治思想、公共道德”等方面上不能取得明显成效,那么采用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私有制”形式,还是符合人性的“自私自利”的天性的,并也能有效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干劲和责任心”的。而对于现代化的大机器、大生产线等的“机器一响,黄金万两”的现代化大中型企业,无论是采用“公有制”,还是采用“私有制”,对“生产力”的影响都是微不足道的。也正是由于中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极其不平衡,也才由“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干劲、责任心”等所分野出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组合形式。而那种对完全不影响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状况的可以适用“公有制”的企业,还硬性的改制,则就有点别有用心了。而这个“所有制”,正是本论题关于“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这两家,将要讨论“由谁家所拥有”的重大而关键的问题。  

   

也即“生产力及其三要素”是没有阶级性和归属性的。不管是好人坏人、雇主雇佣工人,还是私有制、公有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等里的“劳动者们”,只要使用了相应的商品生产工具和手段,并作用在丰富广泛的“生产对象”上,都是会产生大致差不了多少的“生产力或是叫商品生产能力”的。而其所生产的商品,无论是谁,只要有相对应的“钱、物或是叫财富”,都是可以通过交换获得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去进行消费的。只有这个“钱、财富或是叫分配”,才是有阶级性和归属性的,谁的就是谁的,决没有白吃的午餐。这是没有什么可异议的地方。  

    

由此,听婵释禅对“生产力”下的定义:就是指在市场经济之商品生产过程中人类进行商品生产的知识技能、手段工具、方式方法、效率效益效果和资源等因素综合效应所形成的能力。并认可先哲们提出的“生产力包括三个要素:一是商品生产者、商品生产组织体。二生产资料。 三是生产对象”的论断。这里需要提示的是,之所以把“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改成了特称的“生产者、生产资料、生产对象”,是因为还有“分配者、交换者、消费者,分配资料、交换资料、消费资料,分配对象、交换对象、消费对象”等也是“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等的内容,这样分门别类的特称,也是为了使以后的论述不笼统、不含糊其辞。同时,还要通过增加“商品生产组织体”来扩大其外延。这主要是为区分、周延和分类论证的方便。  

   

但这里必须注重的是:“科学技术”不仅在“提高生产者知识和技能等素质、推动商品生产手段和工具的进步、对生产对象的发现和改造”等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重要推动作用,而且在“提高分配者、交换者、消费者知识和技能等素质、推动商品或是财富分配、交换、消费手段和工具的进步、对分配对象、交换对象、消费对象的发现和改造”等方面更是起到了举足轻重的重要推动作用。这就是“听婵释禅”常说的那种无与伦比的“科技主义文化”的丰功伟绩。而新中国建立六十多年来,不管中国其它方面有多大改变,但在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方面始终是坚定不移的,不过有时抛开“以人为本”这个人类生存生活的根本,走极端的“唯生产力论或是GDP论”也是挺能折腾的。  

   

而那种把“政企合一”并可以进行大规模商品生产和交换等的组织形式,倒退为“家企合一”并只能进行小规模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组织形式,则是对“听婵释禅”常说的丰富而厚重的中西方“管理主义文化”优秀成果的忽视和歧路指引。也即把某些因为没有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监督法度措施和公共道德教育等,而使企业等组织体和其成员中出现了出工不出力的懒惰涣散,缺乏干劲、积极性和责任心等现象的责任,推给了所谓的“所有制或是叫产权”上,实在是“自私自利者们”的别有用心了。  

      

二、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生产关系的定义及其三要素”的缺陷和局限性  

   

传统理论关于“生产关系”的定义是指: “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人们之间的关系”。生产关系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指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关系,所有制划分为:公有制和私有制等。二是劳动者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 三是产品的分配形式。  

   

为了讨论的方便,听婵释禅也把给“生产关系”下的定义和包括的三个方面先罗列出来,以方便对传统的“定义和三要素”进行讨论和批驳。所谓“生产关系:就是指人类在市场经济之商品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的互助合作的社会协作关系”。并认为“生产关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生产者、商品生产的组织形式。二是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和商品生产组织体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 三是对生产者、商品生产的管理方式方法和法度”。  

   

从传统理论对“生产关系的定义及其三要素”的认知上看,其缺陷和局限性有:  

一是传统理论在“定义”中仅用“人们之间的关系”来笼统概括复杂的商品生产互助合作的社会协作关系。只提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回避了劳动者与政府、企业、家庭等各层级组织的“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 回避了政府、企业、家庭等各层级组织的“组织与组织”之间关系。这显然是一种给概念下定义时的逻辑上“不周延”的缺陷和局限性。因为既然是谈“生产关系”,那么与商品生产过程有关的所有“社会关系”都是要包括进去的。  

   

二是传统的“生产关系”理论,对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纷繁复杂的“商品的生产关系、社会财富分配关系、商品的交换关系、商品的消费关系”等也是挂一漏万的。不仅把相对简单的商品“生产关系”弄复杂化了,而且还抢了纷繁复杂的“分配关系”的饭碗并进行了力不从心的越俎代庖;不仅对现代商品生产已不在话下的“过剩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更为纷繁复杂的“以交换为纲”的“交换力和交换关系”之商品的价格、质量、数量、品种、安全等所形成的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关系等的“交换、交易、贸易”重要因素不闻不问,而且还把“消费力和消费关系”这种人类全部市场经济活动的最终落脚点、归宿和最终目的给抛到了“爪哇国”里了。这即是一种不符合“生产关系”特定身份和器量的牵强附会的承载过重并缺乏了其概念的含盖性和周延性。也具有不能“准确合理地解释”各种经济现象并“正确有效地指导”市场经济运行实践的缺失、缺陷和局限性。  

   

三是从传统理论关于“生产关系”的第一方面所说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也即公有制和私有制”上看。这种所谓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实质上就是代表着一种“商品或是社会财富”的分配取向或是流向。“私有制”必然通过“按资分配”等分配方式使社会财富的“大头”向资本家手里流淌;“公有制”必然通过“按公权力分配和按劳分配”等分配方式使社会财富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相对公平合理的分配。 “公有制和私有制”只表明谁占有了“生产资料”或是叫“产权”,也即谁占有了“资本、资金、资产或是资源”等,其“剩余价值或是叫利润”就会向谁倾斜和流淌,其并不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商品生产或是交换”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方式方法等。所以说,把“分配关系”所应该具有的“所有制形式”要素,放在“生产关系”这里就很有些牵强附会和驴唇不对马嘴了。  

   

四是从传统理论关于“生产关系”的第三方面的“产品的分配形式”上看。其也是指“商品或是社会财富”之“按劳分配、按资分配、按公权力分配、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分配”等的最基本的四种分配形式。由此来说,其是把“分配关系”所包括的方面给喧宾夺主了。而把“生产关系”中的本职工作之“对生产者、商品生产的组织形式;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和商品生产组织体在商品生产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对生产者、商品生产的管理方式方法和法度”等内容给丢弃了。而这些“内容或要素”也才是“生产关系”应该干的活。也即把“生产关系”这个通过政府、企业、家庭等组织体对“生产者、商品生产”活动进行“组织管理、规划计划、调节调控、监督约束”等的没有“归属性或是叫阶级性”的组织管理活动,硬给弄成“有归属性或是阶级性”了。更具体一点讲,就是不管是公有制企业,还是私有制企业,在商品生产过程中,劳动者通过“下级服从上级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都是要组织形成商品生产分工合作的社会化大生产的社会互助协作关系的。  

   

五是传统说法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同生产社会化的矛盾,是一切资本主义社会所固有的、对抗性的、也是不可克服的矛盾”。对于这种说法,从现实的市场经济运行实践经验上看,就针对“生产关系”来说,是不能成立的伪命题。 “富士康”是运用“泰勒制”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的纯种私有制“代工”式的现代化、规模化、科技化并由成千上万管理科技人员和工人组成的“社会化大生产”的电子类联合性商品生产企业。如果要是不涉及到其中的“资本占有所形成的利益分配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的实质问题,那么这个大型私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私人占有”,是并没有影响其“生产的社会化”的,其商品生产的高效率、高效益和高效果也是有目共睹的。至少其在“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同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并不是象某些人想象的那样“是固有的、对抗性的、也是不可克服的矛盾”。  

   

 现在整个世界的绝大多数企业,特别是遍布第三产业的大中型“流通和消费企业”,包括那些世界五百强企业,其生产资料又有几家不是被私人或是私人集团所占有,可又有谁见过几家不是“规模化、现代化、科技化等的“社会化大生产”的现代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的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集团呢?资本家“需要的”是私有资本所产生的“按资分配”的剩余价值,其并不反对规模化、现代化、科技化的“社会化大生产”的现代化企业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也只有企业采用了“社会化大生产”的现代化企业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才能为资本家的“私人资本”带来更多的“按资分配”剩余价值或是叫高利润。  

   

 只有把“资本主义”这个概念所代表的“以按资分配和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分配”为主的所有制分配方式引入其中,才表现了“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社会财富需要公平正义、平等民主、公正合理分配之间所固有的、对抗性的、也是不可克服的矛盾”。可这“活”又是“生产关系”的实际“内涵和外延”所承载不了的。这实际上应该是具有“阶级性或是归属性”的“分配关系”所干的“活”。  

   

也就是说,传统认知体系里的“生产关系”,就是这样一个对纷繁复杂的经济社会现象说不清、道不明的“定义和其三个要素”等的模棱两可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论存在,其也确实用这种模糊不清的“概念定义和三要素”等的理论存在“忽悠”了人们好几个世纪,这实在是对人类思想创造力的最大讽刺。先哲们在当时那种“短缺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出这种概括和总结,是与当时市场经济运行实践情况比较相符合的,也是没什么可值得报怨的地方,可几个世纪以来的后人们,面对发展了的“市场经济”出现的欣欣向荣的、丰富多彩的新情况、新问题,却还是那样一如既往、乐此不疲地照本宣科、不求进取地搞“终极”教条主义,这就实在有点说不过去了吧!  

   

综上,如果从听婵释禅给“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赋予的崭新含义后的意义上讲,去谈那个所谓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生产力的发展迟早要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的问题,也才有点意思了。也即“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会引起代表一定“生产者、商品生产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以及不同商品生产者和组织体在商品生产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的变化和变革,是可能的。当然,也会成为推动市场经济之“分配、交换、消费”环节的变化和变革的“基础”力量,但却不是‘决定“力量。  

   

   

三、对听婵释禅关于“生产关系”三要素创新理论的诠释  

   

一是从创新的“生产关系”第一要素的“对生产者、商品生产的组织形式”的方面上看。比如:“家企合一”的生产者、商品生产的组织形式;“政企合一”的生产者、商品生产的组织形式;以各类资金、资产、资本等入股形成的“股份合作制”的生产者、商品生产的组织形式”等,都是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固的“商品生产组织体”或是叫企业。虽然在这里“生产资料由谁占有”对形成这种“商品生产组织体”占有重要地位,但在对“整体事物”进行分类研究的两个方面之一的“生产者、商品生产组织形式”来说,“股份合作制”就是根据各个“出资人”出资的多少而形成“董事长、董事会”等的商品生产、交换的组织管理形式的。这种组织形式,其“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成分就更浓厚了一些。  

   

而“政企合一”的商品生产组织形式,更多的是由代表国家和集体行使公权力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做为“出资人”(如村级政府出资的是土地、山林等),从而必然要由政府主导并任命或是选举形成“经理制、或是叫厂长制、或是叫队长、村长制”的商品生产组织管理形式。这种“政企合一”的组织体,因为会把“资本”的全部利润通过“按公权力分配和按劳分配”方式都分配给其相应组织体的全体成员和用于扩大再生产等,因此就更具有“公有制”的浓厚色彩了。  

   

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央企”、“省企”、“市企”、“县企”、“乡企”、“村企”和“队或组企”。这些不同级别类型的“政企合一”的商品生产组织体或是叫“利益共同体”,都具有“公有制”的性质和特点,区别只在于他们所能“普惠”的社会成员的“多少”是有很大区别的。中央国有企业形成的利润和税收“普惠”于全国人民。比如:国家通过财政拨款,“按公权力分配”所建立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公益和粮食等农副产品、水电路气暖公交通信等的“生活必需品”的免费和补助的“社会公共福利保障共享制度体系”,就是普惠于全体中国人民的。而对于一个具有“公有制”性质和特点的“政企合一”并以种植粮食等农副产品为主业的农村综合性企业的“生产队”来说,干好了也只是“生产队”那个范围的社员们受益比较多。但其必竟是比“家企合一”的家庭组织形式能普惠于更多的社会成员。  

   

二是从创新的“生产关系”第二要素的“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和商品生产组织体在商品生产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的方面上看。 “不同的商品生产者与商品生产组织体”在商品生产过程中也必然要有“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等的不同地位,以及劳动者与劳动者,劳动者与管理者等之间的互相分工合作、配合协作的相互关系。也即即使是被剥削,你也得在商品生产过程中进行工序、操作等的分工、互助、协作和配合,这也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  

   

三是从创新的“生产关系”第三要素的“对生产者、商品生产的管理方式方法和法度”的方面上看。东西方社会里的泰勒制管理方式、信息化网络管理方式、矩阵式管理方式,承包责任制等,同时还有“企业与企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家庭、企业与家庭、或是政府、企业、家庭等多组织体”的配套互助合作等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企业进行“商品生产”的管理形式都是属于形成了“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等之间的“互助合作的生产协作关系”的表现形式。而其商品生产采用怎样的“节约资源、低成本、生产线、机械化、制动化、信息化和商品之质量、品种、安全、数量”等的生产方式、方法、手段和法度等,则对企业的竞争力等有重要影响和作用的。  

   

而“生产关系”的这三个方面,也是企业生存与发展过程中特别重视的方面,否则传统概念的一个“生产关系”,就只是管管“分配”的事,其它方面岂不成了“大不管”了吗?这种创新理论把“生产关系”恢复到反映其内在机理和所能管辖范围的内涵和外延中来的过程,是对其的一种理性回归和复原。使其不再是“抽象对抽象地空喊口号”式的政治硬棍地到处横扫乱打了。特别是把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所进行的“组织管理、规划计划、调节调控、监督约束”的非程序性活动,通过由大政府、企业本身等建立健全所形成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和公共道德”等(简称:法度),就为这种生产关系的“组织形式、地位和相互关系、管理方式”等进行了程序化、规范化和强制化了。  

   

这里之所以采用把“生产者、商品生产的组织形式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通过分别划归“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的对整体事物划分为两个不同方面的分类研究方法,就是为了让人们更清晰明确地了解事物的内在机理,并针对整体事物的“不同方面”出现的问题采取更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应对措施。至于对于那些以“商品交换、消费、分配”为“主业”的商品流通企业、商品消费企业、财富分配企业、政府等,其运行运作机理也与此类“商品生产企业”大同小异的。  

   

   

四、恢复“分配力和分配关系”的本来面目  

   

一是分配力的定义和三要素。所谓分配力:就指是人类在市场经济之社会财富分配过程中创造和分配社会财富的能量、水平、多少、手段、方式、流向、实行公平正义、平等民主、公正合理分配的力度和社会效益效果等因素综合效应所形成的能力。分配力包括三个要素:一是政府、企业、家庭等各层级组织对社会财富的分配力度。二是社会财富。三是分配对象。为了让人们加深对“分配力”的理解和认识,就以2010年泛滥成灾于全国各地的大洪水做为例子吧。一是做为组织社会财富分配的“政府、企业、家庭”等各层级组织的“分配力”的第一个要素,通过强大的“组织管理力、规划计划力、调节调控力、监督约束力”,把各种“商品或是叫财富”汇集到各灾区。 二是之所以领导们在视察灾情时对战胜洪灾那样有信心,是因为其所领导的国家里有着充足丰富的“商品量或是叫财富量”这第二个“分配力”的要素供其支配。 三是把这些汇集到各灾区的“商品或是叫财富”分配给“灾民”这第三个“分配对象”要素。由此,这种“有强大协同能力的组织体对社会财富的迅速高效组织力和分配力,整个社会里有可供支配的充足丰富的商品量或是财富量,特定的财富分配对象”,也就形成了“强大充足、迅速高效和分配相对公平合理的“分配力”。其它类型的“分配力”的描述也不过如此。  

二是分配关系的定义和三要素。所谓分配关系:就是人类在市场经济之社会财富创造和分配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利益分配社会关系。分配关系包括三个要素:一是所有制分配形式和按公权力分配两大分配格局。也即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 二是不同社会人和社会利益集团在社会财富分配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 三是分配方式。其中,社会财富分配方式可划分为:按劳分配、按公权力分配、按资分配和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分配等四种最基本的分配方式。比如: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公有制”的政府、企业和家庭等的组织体,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等之间是平等互助、和谐共存共处、当家作主的地位和相互关系,“按劳分配和按公权力分配”主导和统领绝大多数社会财富的分配,“按资分配和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分配”处于极为次要的地位;而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私有制”的(资本)家天下政府、私有企业等的组织体,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等之间是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掠夺与被掠夺的不平等、不互助、不和谐、资本家和官僚地主等当家作主的地位和相互关系,“按资分配和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分配”主导和统领绝大多数社会财富的分配,“按劳分配和按公权力分配”则处于极为次要的地位。由此也就解读和诠释了“分配关系和其三要素”的内涵和外延所包罗的大概含义。其实,这方面的解读和诠释在以前的文章里可以说是比比皆是。  由此,也就推演出了“分配力决定分配关系,分配关系对分配力具有反作用,分配力和分配关系的矛盾运动,才是推动社会性质、社会形态变革的决定力量”等的分配理论原理。  

   

           

 五、“交换力和交换关系”和“消费力和消费关系”的定义和内涵  

   

为了给人们一种“理论体系”完整性和连贯性的感觉,在此只概要介绍一下“交换力和交换关系”和“消费力和消费关系”的定义和内涵,限于篇幅本论题暂不做深入讨论。  

   

一是交换力的定义和三个要素。所谓交换力:就是指在市场经济之商品交换过程中人类进行商品交换交易贸易的能量、水平、手段、方式、多少,流畅、效果、效益、效率和运用商品之价格、质量、数量、品种、安全等属性参与市场竞争等因素综合效应所形成的能力。  交换力包括三个要素:一是商品交易者、商品交易组织体。二是交换资料。如:飞机场高速路港口商场和飞机轮船汽车信用卡等的交换设施和交换工具。三是交换对象。如:各种商品和服务。    

   

二是交换关系的定义和三个要素。所谓交换关系:就是指在市场经济之商品交换过程中通过价格、竞争、交易、贸易、流通、供求等要素所结成的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等之间的社会交换贸易关系。交换关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交易者、商品交易的组织形式。二是不同的商品交易者和组织体在交换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 三是商品交换的管理方式方法和渠道等。由此,也就推演出了“交换力决定交换关系,交换关系对交换力具有反作用”的交换理论原理。  

   

三是消费力的定义和三个要素。所谓消费力:就是指在市场经济之商品消费过程中的能量、水平、手段、方式、品质和效率效果等因素综合效应所形成的能力。消费力包括三个要素:一是商品消费者、商品消费组织体。二是消费资料。如:饭店、旅店、旅游娱乐场所等的消费手段、工具、设施等。三是消费对象。如:衣食住行用娱乐等的商品和服务。  

   

 四是消费关系的定义和三个要素。所谓消费关系:就是指在市场经济之商品消费过程中通过解决人类“衣食住行用娱乐”等的生存、生活、享受等消费活动而形成的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等之间的社会消费关系。 消费关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消费者、商品消费的组织形式。其中,“家庭”是消费关系的最基本组织形式。 二是不同的商品消费者和商品消费组织体在消费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 三是商品的消费方式。 由此,也就推演出了“消费力决定消费关系,消费关系对消费力具有反作用”的消费理论原理。  

   

综合而言,听婵释禅从“经济基础:就是生产关系的总和”的传统“经济基础”的定义出发,也就推演出了更具有“准确合理地解释”市场经济运行实践广阔空间的“经济基础:就是生产关系、分配关系、交换关系、消费关系的总和”的关于“经济基础”的崭新定义。  

   

   

  总之,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虽然是推动“社会性质、社会形态”变革的“基础”力量,但不是决定力量。“分配力和分配关系”的矛盾运动,才是推动“社会性质、社会形态”变革的“决定力量”。由此也就发现了:“成也分配,败也分配”的最终可以导致“皇族或是执政党,朝廷或是政府”或是暴力革命式的,或是和平演变式更迭变换的千古周期规律性。 这就是那些不管是贫穷,还是富裕的想搞社会主义的国家的政党、政府和人民最重要的思想理念依据和根本的理论基础。  

   

 2010年8月25日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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