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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京办”曾被全面撤销过

火烧 2010-05-11 00:00:00 历史视野 1025
文章回顾驻京办的历史,包括内蒙古驻京办的设立与撤销过程,以及文革后恢复的情况,揭示驻京办的职能与演变。
前阵子新闻报道说,各地政府驻京办公室要撤销。那么,最早的“驻京办”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北京晚报去年4月的报道《"驻京办"生态链调查》给出的说法:“最早在首都设立办事处的是内蒙古,该办事处设立于1949年3月,当初被称为“内蒙古自治政府驻北平办事处”。”

这个最早的“驻京办”,当年是做什么的呢?

内蒙古驻京办自己的介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历史沿革》是这样说的:“驻京办事处的主要任务是,北平和平解放后,协助北平军事管制委员会处理有关内蒙古方面的各项事宜,从而确保和平解放战略方针实施后的军务、政务、财务的接交以及和平建设工作。同时,对在北平居住或在北平有房地产的蒙古族上层人员进行登记;在他们中间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进行统战工作;对少数敌特分子和他们的居所进行监控,并对其中一部分藏匿枪支弹药和电台者进行收缴;接待并负责内蒙自治政府赴北平办事的公务人员的食宿及保卫工作等。”

介绍还说:“绥远省驻北京办事处的历史可上溯至绥远会馆。民国7年(1918),在北平的绥远籍各界人士发起成立绥远会馆,设于北京市宣武门外椿树上二条6号,为联络事情,敦厚乡谊,发展本省,促进文化,共谋地方公益。同年10月,成立绥远旅京同学会,民国9年(1920)1月又成立绥远旅京同乡会,二会均设在绥远会馆内。”

实际上,很多地方政府的驻京办,都可上溯到这一类“会馆”。

从内蒙古驻京办的自我介绍里大家还可以知道:国务院这次下令全面撤销驻京办,其实并不是第一次,而是第二次。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同年12月27日,国务院[1966]国秘字290号发电:“国务院决定撤销各省、市、自治区人民委员会驻北京办事处。各办事处原有的必要的业务,由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同中央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各办事处工作人员应尽快撤回本省区。各办事处遗留的房产、物资和其他问题,原则上由各办事处自行处理,如有困难,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协助解决。”根据这一精神,驻京办事处撤销,房产及大部分固定资产移交北京市第二服务局,办事处干部返回自治区人委办公厅、物资科干部返回内蒙古物资局,服务人员均留京,调至北京市第二服务局工作。”

“文革”结束之后,“1978年8月12日,内蒙古党委领导王逸伦致函北京市委领导,商请协助内蒙古驻京筹备小组恢复驻北京办事处的有关事宜,同年9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向国务院请示恢复驻京办事处,同时请北京市归还原驻京办事处房地产。在北京市不能归还原驻京办事处房地产的情况下,北京市政府同意暂借东城区崇内旅馆,1978年11月10日,由齐振荣代表驻京办事处筹备小组,与代表北京市旅店公司的李秋德签订暂借协议书,作为驻京办事处的办公用房。同年11月27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驻北京办事处,同时批准驻京办事处人员编制为40人。”

不知这次的全面撤销,能够维持多久?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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