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财新峰会主旨演讲的强烈质疑
对于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财新峰会主旨演讲的强烈质疑
根据财新网2011年11月13日的报道,新任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11财新峰会上做主旨演讲。郭树清的演讲中,有两个主张应当引起特别注意:一是关于“农民集体土地的长久使用权”,二是关于“农村和城市的资源要素双向流动”。
关于“农民集体土地的长久使用权”,他说:“先从政策上、然后再从法律上,明确农民对承包地和宅基地拥有长久的使用权”。他还解释到“所谓的长久使用权,我理解,除了重大的自然灾害和不可预测、不可抗拒的变化,就是拥有永久的使用权。这样的使用权,可以通过自愿、平等、有偿转让,使其他投资者可以比较放心地进行投入。”
请注意,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郭树清的观点,实际上就是在主张农民对承包地和宅基地拥有所有权,也就是说,此人是在公开主张农村土地的私有化!这是他在公然挑战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妄图用“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农民私有制取代“承包地和宅基地的集体所有制”。
郭树清还巧借十二五规划中“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提法,主张“实施土地自由流转”。请注意,其所谓的“土地自由流转”不过是土地兼并的等意语而已,因为,土地自由流转的最终结果必然导致严重的土地兼并。
郭树清的上述主张一旦付诸实施,农民集体所有的大量土地将会首先转变为实质上的土地私有制,再接下来,必将是资本势力登台出场,打着“土地自由流转”旗号,全面将农民私有的土地收购,即大规模的土地兼并重新在中国上演,而这种兼并恰恰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母体之内悄悄进行的,直至将社会主义公有制母体蚕食殆尽。于是,“富者田连阡陌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惨景将再度重现于中国大地。
联想到在温州大规模逃贷所引发的巨大危机是否真正平息尚不可知之际,央行负责人却于11月1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重弹“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补充”的老调(详见乌有之乡《对于央行负责人11月10日关于民间借贷答记者问的质疑!》,吊诡的是,新华社竟然是隐名报道!),我们不禁要大声责问,这两个金融业高官到底要干些什么?他们一先一后,一唱一和,到底要将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制度引向何方?
这两位金融业高官刚刚履职,就发表如此玄奥的言论,居心叵测,不得不让人深表质疑和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