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强民不富”的症结何在?
“国强民不富”的症结何在?
作者:王志光
求是理论网 2010年11月10日
“改革开放”伊始,“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的口号深入百姓的心。三十年后的今天人们感叹于“国强民不富”的现状。有识之士们在焦虑、在思索: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改革措施,才能消除社会业已存在的这种严重的“两极分化”的局面呢?
2004年国家就制定了收入分配改革方案。2010年始,中央提出了要实行“提低、扩中、调高”的工资调整策略。但是,到目前也没有见到这样的一种现状有一个明显的改观。《人民日报》(2010年10月28日)发表崔鹏同志的《走出“国强民不富”的怪圈》文章。作者对目前“国强民不富”的现象进行了质疑,提出了许多让人深思的关于体制和机上的改革意见,明确“要继续发展,就需要破除长期积累下来的体制机制弊端,需要触动一些根深蒂固的既得利益。”文章读后自然让人共鸣。
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如果将计划经济体制的遗留都给统统地破除了,现在完全处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控制之下,那么,社会两极分化的局面能消除吗?人们的收入分配能出现公平合理的景象吗?在笔者看来,倘若如此,社会两极分化的现状也未必能得到根本的改观;并且,因为这样的一种原因,还有可能出现更大的两极分化的局面形成。
何以这样地猜测呢?恕笔者直言:这是因为人们忘记了造成社会贫富差距拉大,抑或是社会出现严重两极分化的真正原因。国家的那些占据优势地位的集团的市场垄断,民间巨大资本拥有者的肆意豪夺,各级不法官员的惊人贪占……在一个失去了可靠的宏观调控,失去了法制的强力保障和人民群众实质性监督的社会大背景下,社会财富的倾斜、地区和个人间在收入上的不平衡就在所难免。在没有明确“正当收入”和“不正当收入”的严格界限而只管放开,社会财富的流向就会混乱,亦或是始终倒向强力和既得利益集团一边。占有财富的个人或组织的实力越来越强,社会既得利益集团的势力日益强大,垄断组织的施展空间越来越来宽阔……社会财富已经在这样一种竞争博弈场上被分割着,并形成了在整个社会财富场上的“占有”与“被占有”的两极局面。
房地产业毫无疑问是目前中国最强力、最火爆的产业,也是聚敛社会财富的最猛烈的产业之一。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在从2000年—2009年10年的时间内,全国房地产企业一共购置占地面积近33亿平方米,而在这10年内全国房地产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仅有近21亿平方米,这意味着仅仅这十年出让的房产开发土地,就被房地产开发企业雪藏了近12亿平方米。①当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如火如荼,依靠房地产业拉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成为了一个默认的国策;但是,开发商们的如此囤地的龌龊行径还不足以引发人们的深思和惊醒吗?据中新社北京2010年11月02日的报道,中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约有8万亿约占GDP20%至25%。专家们分析说:“地方债的结构大量是决策分散,规范度低,透明程度不高的扭曲的负债。”②那么,显性债务又是多少呢?这些债务的实际用处又体现在哪些项目的建设呢?有多少是用在了关乎百姓根本利益满足方面的投入呢?是不是更多地体现在了房地产业的开发投入上呢?国家在借贷于地方政府的债务方面的失控是令人深思的。
眼下人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这个热点问题上。社会财富这块“大蛋糕”如何分割,关乎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关乎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专家、学者们都在议论社会财富这块“大蛋糕”的分配方法,都强调在进行社会财富再分配时要讲求“公平正义”这一原则。但是,时到如今,“公平与正义”这个原则已经变成了不过是学术争鸣式的“口水战”论题,其现实意义已经不具首要位置。
现在是财富的巨大拥有者们愿不愿意将自己的财富实行再分配的时候了。巨大的财富的拥有者们可以慷概地进行社会公益事业;但是,巨大的财富的拥有者们又是无法将生活在贫困线上的人们带到富裕的境界上的。倘若富人们能做到这样的一种境界,那么,像在美国这样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里岂不早就没有了失业层和赤贫层的人们了吗?有报道称,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孙立平教授针对“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的“收入倍增”的概念,认为:“没有好的机制保证,‘收入倍增’的幻想不过是变成‘支出倍增’的现实,比如物价上涨和税负增加。”③孙立平教授的见解可谓“一针见血”,正刺到了“病害处”。
笔者以为,问题的症结恰在为马克思经典作家所揭示的“剩余价值”处。可惜,当代的中国人早已忘记了这样的一种理论。更没有谁愿意用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去解释社会上存在的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
不相信目前工厂里的工人们的收入并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境界;不相信工厂里的工人们的劳动付出存在与其收入不相匹配的实际;不相信社会里的巨富阶层的致富手段存在不合法的部分;不相信社会上的垄断企业和行业存在违背社会公平道义原则地进行着自己的经营……由此而来,社会财富这块“大蛋糕”就无法合理地进行分割并让社会成员充分地享有。因此说,如果不能从国家利益和法律的角度维护好工人农民的正当权益,纵使现存的机制和体制再怎样地改革,那也是隔靴挠痒,是收不到实质性的效果的。正像孙立平教授所言及的那样,“‘收入倍增’的幻想不过是变成‘支出倍增’的现实”而已。
如果目前工人的工资待遇是合理的,就不会有关于工资问题的争议和抗争局面发生;如果目前企业分配给工人的工资是公平的,纵使工人再怎样地提出工资调涨的诉求,那企业也完全可以依法不予理睬。问题是:现实中的各种性质的企业确实存在着对工人工资发配上的不合理现象。
“国强民不富”。这不是一个奇怪的现象吗?说“改革已进入深水区”,那么这个“深水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深水区”呢?或许这“深水区”就是造成“国强民不富”的真正原因所在。
探一探造成贫富差距拉大的“真正动因”,摸一摸采取了不法的手段暴富起来的那些“大老虎”们的屁股,用一用马克思为我们揭示的关于工人贫困的真正原因的“理论”。笔者以为,在当前情况下,这些做法还是十分必要的。
注:
①见刘德柄在《中国经济周刊》(2010.11.02)发表的《全国房企10年内囤地近12亿平方米》一文
②见中新社2010年11月02日记者刘育英的报道《中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约有8万亿 约占GDP20%至25%》一文
③见2010年11月01日“凤凰网·财经资讯”发布的《中国存财富黑洞 9万亿不明不白分丢?》一文
(作者单位:大连广播电视大学金州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