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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人民网[ 今日关注 ]将“依法治国”进行到底!国务院发文规范行政权力 防止“以权压法”

火烧 2010-11-10 00:00:00 网友时评 1031
文章评论国务院发文规范行政权力,防止以权压法,强调依法治国,质疑政府文件的法律效力与执行力度,关注公众参与及法律落实问题。

简评人民网[ 今日关注 ]将“依法治国”进行到底!国务院发文规范行政权力 防止“以权压法”    

   

评:  

这个题目就有点怪异,如果有“法”,一切依法办事。让那个把群众示众的狗官尝尝法律的滋味。普通的拆迁都能动用警察,为何公仆违法就不能动用警察?  

法律要靠政府下文来规范防止“以权压法” ,这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难道没有政府文件规范,这法就没有人执行了吗?  

 政府这个文件太有才了!  

   

原文:  

[ 今日关注 ] 于2010-11-09 09:21:06 上贴  

标签: 国务院  行政权力  以权压法   

   国务院发文规范行政权力 防止“以权压法”  

    2010年11月09日 05:40汉网-长江日报  

   

评:  

这个“标签:”就是显示权力,而不是显示“法”的权威。   

   

原文:  

  [导读]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部分地区和领域矛盾增加,必须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意识能力,防止“以权压法”“以言代法”。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评:  

政府要把“。。。。。。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首先这个“公众参与”就没有办法定义。网上意见算不算“公众参与”?网民写了那么多的帖子反对退休双轨,政府是如何采纳的呢?  

那个“夺笔”事件,还有信访门前暴打老妇是用哪一条法律解决的?怎么公众没有看到法官依照法律哪一条公判?  

如果首先由法官能够依照哪一条法律让暴打老妇的凶手及主权责任人按照法律判刑,又何劳你政府领导出面干涉?  

   

   

“这是近年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一个非常具体的很有见地的进步。”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指出,公开、参与是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的基本程序要求。如果能够按照意见规定的“五大程序”进行,政府决策就能做到基本正确、避免失误。  

   

评:  

这政府规定的所谓“五大程序”有没有法律依据?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指出:。。。。。。[如果]能够按照意见规定的“五大程序”进行。。。。。最大的问题是,如果不“如果”怎么办呢?看来,这个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的讲话也是非常的没有底气哦,呵呵。既然没有底气,说这些废话干啥呢? 

 

原文:  

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当前,一些行政机关违法决策、随意决策、拍脑袋决策问题仍然存在。针对此,意见在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方面提出了新要求。  

   

评:  

口头上要求“依法科学民主”,文件却又强调由政府提出“新要求”,这新的要求符合法律精神吗?如果符合法律精神,那一切按“法”不就得了?这分明是强调政府的“权大”嘛。  

   

原文;  

意见指出,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重大决策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评:“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这个“广泛”有什么科学定义?“广泛”到哪些人?哪些阶层?怎么来操作这个“广泛”?这个“广泛”的本身就没有科学性。  

   

原文:  

意见要求,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评:  

这个“风险评估”中的“风险”有具体法律条文规定吗?污染环境算不算“风险”?拆迁死人算不算“风险”,死了人应该由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只是由具体操作人员承担法律责任,集体研究没有责任,政府主要领导没有责任,那么这个“风险评估”又有何意义?  

   

原文:  

意见强调,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评:  

文章说“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这是政府文件,还是法律文件?  

目前在中国“造成重大损失”多了去了,何止百件千件。要是真的想“严格追究责任”,先“追究”以前已经造成的重大损失的责任人法律责任吧。如果真的能够清算以前那些“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公仆,这比一百个文件都要有用。  

   

原文;  

   

  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法行政案件将问责至行政首长  

  意见指出,“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  

  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增加公民义务  

  意见指出,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意见指出,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曝光  

  意见强调要强化行政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意见指出,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行政机关要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意见指出,行政机关要“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针对有的行政机关用行政不作为来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现象,意见指出,要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评:左一个 “意见指出”,右一个“ 意见指出”,这是当前政府机关文件最喜欢最常用的八股格式,没有这几个“意见指出”好象就不能显示权力权威。  

然而,政府的权威有是有了,法律的权威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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