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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党中央不搞私有化的政令畅通无阻?

火烧 2014-10-14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围绕如何保障党中央不搞私有化政令畅通,提出从理论、宪法修改及文字游戏三方面入手,强调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反对私有化倾向,呼吁彻底纠正宪法偏差,确保政策落实。

  9月12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都同时说到这样一件事: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强调改革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不能搞私有化。

  这里的“不能搞私有化” ,应该是前人大委员长吴邦国曾经所提出的“五不搞”里面的“不搞私有化”的继续。

  我觉得,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强调改革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不能搞私有化】,应该是对三十多年来某些人没有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搞了私有化的否定。

  那么,究竟怎样才能保障党中央不搞私有化的政令畅通无阻呢?对此,我有如下建议:

  ①认真从共产党的理论上去保障党中央不搞私有化的政令畅通无阻:

  众所周知,《共产党宣言》中有这样一句非常著名的话:【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倘若能够认真地用共产党的这个理论去武装党政官员的头脑,恐怕连有私有化想法的官员都很少了,自然就不会再去搞私有化了。

  ②认真从共产党的理论上去比较我国屡次宪法的修改过程,才能真正保障党中央不搞私有化的政令畅通无阻:

  在我国1982年的宪法中,还有着这样的条款: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请注意,截止1982年的宪法,除了全民所有制的经济之外,国家保护、鼓励、指导和帮助的,一直都是集体经济的发展。但是,在以后的各次宪法修改中,却公然把国家保护、鼓励、指导和帮助的集体经济,故意修改成了对民营经济(实际上就是私人经济)的保护和鼓励。

  两相对比,究竟什么时候的宪法符合共产党“消灭私有制”的理论?这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了。

  似1982年以后的宪法,怎么能够不搞私有化?

  由此可见,倘若不对1982年以后的宪法进行彻底纠正,就不可能不搞私有化。

  ③中央应该严令禁止当代一些所谓的精英们再搞文字游戏,才能真正保障党中央不搞私有化的政令畅通无阻:

  谁都明白,个体经济与民营经济,或者说是非公有制经济,是没有任何实质的区别的。谁都明白,量变才会产生质变。基于这两个道理,让我们来看看9月12日,人民日报《否定公有制主体将催生垄断资本和金融寡头的统治》一文中所玩的文字游戏:

  这篇文章有这样两个小标题:【二、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搞私有化】【三、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看了这两个并列着的小标题,恐怕连小学生都明白这是在搞文字游戏。谁都明白,这样的文字游戏绝不是在娱乐,而是在明目张胆地进行愚弄、欺骗党和群众!谁都明白,【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其结果,必然会产生量变所引起质变,使私有制最终取代社会主义的公有制。

  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在2008年的两会上,政协委员杨志福向温家宝转述的这样一则顺口溜:【村骗乡,乡骗县,一级一级往上骗,一直骗到国务院;国务院,下文件,一级一级往下念,念完文件进饭店,文件根本不兑现】。这难道还不是搞文字游戏的恶果?

  由此可见,倘若再不严令禁止那些所谓的精英们搞文字游戏,则恐怕党中央不搞私有化的政令是很难畅通的。

  ④应该看到:某些人三十多年来所搞的私有化的改革,严重地败坏了共产党名声,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地坑害了工农群众,神奇地造成了既得利益集团和两极分化。这一切,尤其是以上所说的三个方面,都是由于修正主义猖獗的结果。

  由此看来,不坚决地反对修正主义,则党中央不搞私有化的政令也是很难畅通的。如今是到了必须让党中央不搞私有化的政令畅通无阻的时候了,但可惜的是,上层社会似乎并没有提出反对修正主义。

  

  我的上述建议对不对?我很希望在当前所大力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得到工农群众的批评和纠正。

  

  

  秦川牛

  2014-10-14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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