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中国“最具危机意识的人”
这个话题是因为上个月的一次群聊想到的。
在现而今的中国,有学问,有为国分忧良知的左派学者们是极具危机意识的人群,但是某家以为,他们还不是“最”具危机意识的;象戴旭先生那样的军中鹰派也是很具危机意识的人群,但是某家还以为,他们还不是这个国家“最”有危机意识的人群……至于某家这路恩格尔系数在50以上的草民,天天也在发愁,愁什么时候也许又要下岗失业了。当然,某家这路人的愁是算不上什么危机感,乃至于危机意识的。所有的担心和愁苦,都只是挣扎感,挣命感,求生感,和危机意识不搭界的。某以为,中国现在“最具危机意识的人”应该是,身家与薪资严重不匹配的一伙子“民主父母”。当然,绝大多数国人,把这伙子“父母”们呼之曰“贪官”。反正呢,就是它们一伙子人,某以为,是中国现阶段“最具危机意识的人”。
既然是贪官,那么,它们那些超出薪资总和之外的身家,就只能用些作奸犯科的手段得来了。然而,这些个手段和作为,在无论哪一国,哪一时期都是被严禁的,都是在被法律严惩的范围之内的,那么,它们的勾当,一旦东窗事发,免不了锒铛入狱,甚至于饮弹身亡,这个下场不算个危机么?它们怎能没有应对这个下场的那种“危机意识”呢?为了应对这个下场,我们都已经看到了所谓的“裸官”现象,和携巨资外逃的现象。“裸官”么,自家在国内做官,捞、贪,把婆子和小鬼们都打发到外国,在它们名下转移绝大部分财产,省的到时候出了事,打鱼捎带了鳖,作孽呦!携巨资外逃更不需多说了。贪官挖墙脚,一个人挖安全,还是一百个人挖安全?应该是一个人挖比较好,一个人拼命挖,挖“够”了,这堵墙也不见得会蹋,但是一百个人齐挖墙脚,只怕谁也没觉得挖“够”,这堵墙也就塌了,砸死多少不好说。所以,所有的贪官;理想的贪腐环境应该是所有的人都清廉,只有它一个人在贪,无论贪多少,这个国家也不会跨,那么,它贪来的民脂民膏可以有个良好的挥霍大环境。然而,贪官们知道,现在的中国,有多少贪官是数不清的,而且,也只有贪官才真正知道,我们这个国家的贪腐到了一个什么样惊人的程度,照这个程度发展下去,这个国家能撑多久,贪官们是不看好的,到这个国家被它们挖跨的时候,也许它们还来不及挥霍享用贪来的“美食”!这算不算一种危机感?从这个方面来说,“裸官”和携脏钱外逃也是可以想见的。也是应对未来危机的一个办法。
是不是贪官们的危机意识只催生出了“裸官”和外逃现象?不可能,如果以为贪官们只有这个能耐,那可太小看它们了!在“年轻化,知识化”的择吏标准下,绝大多数的“民之父母”都能掏出至少一个“硬本本”——文凭,名牌学府的文凭。但从这个上看,这伙子“父母”们的智商至少是不低于普通人的。这伙子“父母”们,一边“为人民服务”,一边还能用子民们搞不清楚的法子,弄到夜草和外财,也算是极有能力的了,而它们的这个能力也是一种高智商的能力。这伙子高智商的人应对危机的能耐除了“裸官”或者叛逃之外,再无他法了?不可能!不过,它们能想出什么高明的法子,这可是某家这个低智商的草民想不出的,不过,一些似乎是巧合的事情,倒觉得挺有些意思的:
先说一下废除死刑这个话题。 起码在05年时,就知道有“业内人士呼吁”,在我国废除死刑。而且,这个动议的寿命还出奇的长,在05年就被批过驳过,但是在年初,还有这样的胡说八道。那么,这个动议真的就像推测的那么“人性”、“人道”么?是不是这样,先看活生生的例子:某家注意到,在所有能看到的电视台的法制类节目中,出现过的恶性犯罪案件里,绝大部分的受害者都是百姓,平民。也就是说,在这些恶性案件中喋血殒命的,都是在各种媒体上毫无话语权的边缘人——老百姓。至于那些大富大贵者们,够层次的知识精英们,几乎看不到它们在这些恶性案件里暴死横夭的例子。那么,废除死刑的后果之一,就是老百姓死了白死,犯罪分子不会受到什么公正的惩处!而后果之二,就是那些大贪,巨贪们在事发之后,无论它们对国家和社会的危害多么巨大,在废除死刑之后,也不会因为它们的罪行搭上性命!无论做恶多大都是不该死的!某以为,废除死刑,最广大最普通的百姓是极不满意的,但是,那些身家与薪资严重不匹配的“民之父母”倒是可能应该是会高兴的。13亿中国人啊,保不齐有些和人民不是一个心眼的,不奇怪,那些“业内人士”也好,或者那些“民之父母”,有可能。
再说一个“投机倒把”。 三十五、六往上的人,恐怕还记得我国当年的《刑法》上有一个叫“投机倒把”的罪名,可是最近这十几年里,似乎所有的人都淡忘了这个罪名。更不要说依照这个罪名惩处过什么人了。投机倒把罪,顾名思义即是以买空卖空、囤积居奇、套购转卖等手段谋取暴利的犯罪。这个罪名在1979年的《刑法》里出现,但是在1997年却被废止了。某家觉的,废止这像罪名象是个预谋。03年,闹“非典”的时候,广东传言白醋能治“非典”,所以有人用50元低价批发回一箱,而后,又以2000元一箱的价钱转手倒卖。这个勾当,和发国难财是一回事啊。虽说这个缺德的主被查处了,不过,也只是狠罚了一笔了事,但是按照“投机倒把”的罪名“框一下”,那么这个发国难财的缺德玩意儿,该蹲大狱,这辈子也不会忘了那一箱子白醋。可是,没了那个罪名,,没受到严惩,这个缺德玩意儿会长多少记性?当然,这个是小鱼小虾。那么现在有大龟大鳖——眼前的“糖高宗”“蒜你狠”“豆你玩”,用当年的“投机倒把”罪来框一下,不大不小也是正合适。认真一下,再加上舆论对药家鑫式的高压监督,这伙子杂种有什么下场,可以想见;老百姓有多高兴,也可以想见;老百姓吃饭的“成本”也可以下降不少,挺好啊。可是现在这个罪名被废止了,怎么惩处那些杂种?!在和讯财经上,有馨月先生的博客,http://xinyue.blog.hexun.com/,在那里,清清楚楚的写着,国家级的大国企——中粮公司在期货市场上对糖价的恶性操纵案例。大家有兴趣看看?当年的“投机倒把”没治住“官倒”,但是总还有个法条在,遇上薄熙来,这个法条在重庆是会宰杀更多一些蛀虫的,但是这个法条在1997年被废止了,那些个丑恶勾当更是披上了“市场行为”的马甲,堂堂皇皇的坑害老百姓,要治理这些杂种,依据什么法条?这个事情,老百姓肯定是很不高兴地,但是,总会有人很高兴的,13亿中国人啊,保不住有几个和百姓不是一条心的,难道就让它们一直高兴下去?反正呢,废止这个法条的都是些百姓轻易见不到本人的大官,很大的官。怎么看,这个“投机倒把”被废止,实际后果,和废除死刑差不太多。
搭依法治国的顺风车,借修改法律之机,为自己营造一个安全的生存环境,避免危机出现,或者推迟危机出现的时间表,正是这个极富危机意识的群体——贪官群体现在要做的,和正在做的,以及早已做到的现实。时下里,对废除死刑的不断论争,正如一句话所讲:“树根子不动树梢再晃也没用”然而参照“投机倒把”罪的被废止,某以为,也许还真是个套套,而这正是那伙子“民之父母”们热切期盼的,贪多少,不丢命,谁个不高兴?也许甚至于就是它们悄悄推动的?废止死刑就对现行法律惩恶扬善最低底线的突破。这条底线的突破,意义太重大了。也正是这个意义太过于重大,所以,贪官群体对于这个废止死刑底线的突破,手段才花样繁多,不拘一格。某些貌似与废止死刑无干的事件,其实也是在为这个意义重大的“突破”在造势。
再比如早先,秦晖的在城市设立贫民区的动议,是为官府不顾民生,在民生问题上不作为立口实;再比如去年,李银河又在南京那个叫兽的流氓窝案上大放厥词,对这个案例,某家要多几句嘴:那个案子的定罪是什么“聚众淫乱罪”,这算个什么上台面的罪名?!对于这路案件的定罪,在1997年前,我国的《刑法》有着极为明确的定性:流氓罪!流氓罪么,就是惩治流氓的法条。那个南京叫兽和它组织的那伙子不做人事的杂种,就是一伙子流氓!就是个流氓团伙!“聚众淫乱”当年就是流氓罪里的一个表现形式,但是,在1997年,把“流氓罪”废止了以后,对那个叫兽定下的那个“聚众淫乱”的罪名,是不是有着等同于“流氓罪”那样的震慑力呢?某以为是没有的。我们知道,中国的文化里,“耻感”的分量是很重的,这个不等同于西方文化里的“罪感”。常在各个电视台的法律节目里,看到审讯小偷的场景,而小偷在交代犯罪经过时,不说他是去偷东西了,而是说“找点钱”。明摆着的偷东西,却不说是偷钱,只说“找钱”,这就是小偷的“耻感”在起作用,他先想到的是,这是个丢人的事,犯罪什么的倒在其次。那么,再来看一下“流氓罪”被废之后,对南京叫兽的定罪里,只是一个“聚众淫乱”,而这个“聚众淫乱”里,并没有出现“流氓”二字,那么“流氓”二字具有的“耻感”压力是不存在的,叫兽是不觉得有什么丢人的,更而且,没有了“流氓”二字,叫兽和它召集来的兽们的所做反倒是有愿打愿挨的意思,所有的参与者都出于自愿,似乎,我们的法律是在“干涉”什么了?!这么一来,轻轻地把这个罪行该有的流氓气一把抹净了!那些个参与者不光没有犯罪的恐惧,而且更没有羞耻感带来的心理压力了!也怪不得那个李银河敢跳出来喷粪:“人家没错”么,人家用的是自家的“身体”做些愿意做的事情么!但是,如果不废止“流氓罪”,有“流氓罪”这么个大网兜着,触犯到这个罪名里的所有不轨行为,以及奸尻们,一律都被目之为流氓,那么,敢在这个罪名上巧舌如簧的去为流氓们辩护者,也就是个流氓!可是,1997年,这个罪名被废止了,单另的“聚众淫乱”,聚集起来的奸尻们愿打愿挨,你情我愿,个人选择么……好斯文的名目,也怨不得那个李银河敢在这个案例中上下跳梁,既然有那个愿打愿挨,有你情我愿,这个李银河的跳梁也有了些许为别人争取某种“权利”的味道……如果这个“流氓罪”的罪名不废止,一个流氓罪定下之后,那个李银河一出来跳梁,就把它也坐实到了流氓板凳上了!它也是个流氓!某以为,它即便有那个跳梁的心思,也未必敢担这样的名声,它敢跳出来喷粪么?所谓纲举目张,一条大是大非的“纲”一拉,什么样的海归精英都不过是网中的乌龟王八蛋!都要现形!可是现在的“纲”在哪里呢?
这些个星星点点的个案,看上去和废止死刑不搭界,可是兵法上有“以迂为直”的战法,在一次次不相干的个案中,被贪官群体驱使的“精英”们在一个个的案例中的言论,实际上就是在传媒舆论上和社会公正,和公序良俗和普通百姓的善恶观抢夺话语权,进而让善良公众屈服于它们的话语权!传媒舆论上的话语权被抢夺了,最广大的善良国人成了“失语者”那么,利用这抢到的个话语权干预左右立法,也是可以想见的!法律惩恶扬善的所有底线被突破,制定出暴法,恶法也算不上什么难事。那么传媒舆论话语权被夺走了么?某以为,已经它们夺走了一半,因为,有媒体给它们吹喇叭么,它们有地方喷粪么,它们的言论还有媒体愿意发表么,而且,能臭到人么。不管那些臭大粪挨了多少砖,只要它们能有地方喷,就证明这个话语权的一半,被它们把持了!某以为,那些做媒体的人,也是人,它们不觉得那些大粪臭么,它们不知道发表那些大粪言论会降低自家的格调么?可是明知大粪臭,还要为喷粪的龟鳖之类开口子,背后没有人撑着,有权势、财势的人撑着,是不敢的!这伙子有力量“撑”的人,可就是咱国那伙子“最具危机意识的人”啊!
中国有这么一伙子“最具危机意识的人”,可真是中国的大劫难。在这个上面,它们,正在给我们上一堂生动的“大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