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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夫:狱中求学记(四至十四)

火烧 2008-02-1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8
文章讲述在看守所内获得免费医疗的经历,反映羁押人员看病现状,揭示医疗资源分配不均问题,展现看守所医疗制度与社会医疗困境的对比。

牢中求学记之四——看守所里看病不要钱

纤夫


我住的看守所里有一个医务室,有四位民警医生,其中一位是女医生,便于女号人员就医。另有两位因“非法行医”弄出人命的医生在医务室服刑。别看他们二位在外头行医是非法的,如今在看守所里行医可是合法的。二位日夜吃住在医务室,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很是辛苦,所以很受在押人员的尊重,也享受着所里的“特别津贴待遇”——免费吃小伙。
我从一进看守所就天天和医务室打交道。先是做例行入所体检时,医生发现我的血压高达250/120毫米,心率也不齐,坚决不收,这使送我入所的法官很为难。法官去找所领导交涉,所领导也不收。正当我被重新安排上了汽车,准备退回的时候,法官终于用手机找到了“市领导”。经这位市领导对所领导的一番电话指示,估计无非是如果我死了,所里可以不负责任之类的许诺吧,我才被接受下来。从此,我给医务室的医生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直到我离开看守所,没有一天不接受医生的巡诊,或是到医务室测血压。
病号监里不止我如此,其他的在押人员,也与医务室的关系很密切。在病号监里,每天早饭后,有一个专人负责登记什么人、什么病、要什么药。写好后,将单子放在风洞口,由医生来取。医生给每个病号包好一天量的药以后,再把这些药集中送到风洞,由号里的专人唱名分给服药人。
有的病人长期服药,医务室就长期给药。有的人长期服一种药疗效不好,医务室还给调剂换药。我的血压久高不降,医生认为我已经服了多年的药需要换一换,便给我买了“倍他洛克”和“心痛定缓释片”,这些药比我自备药的价格要高出几倍到十倍之多。
有一个因偷盗被判刑的小青年,饭不少吃却很消瘦,我问他有什么病,他告诉我得的是甲状腺亢进,并且还告诉我,全看守所就他一个人得这种病,医务室就给他一个人买来治这种病的药。我问他什么时候发现得了这种病?他说:“在外边就这样,不知道是病,也没有钱去医院检查,是进了看守所以后医生发现的。”他说他判了半年,如果半年后他的病治不好,他不愿意出去。“出去了,吃饭还困难哩,哪有钱看病?”他低着头,喃喃地说着。
有的重病号,需要抢救,医务室没有抢救设备和条件,就把病人送到市医院住院抢救。我在204号监室的时候,有两个人先后送到市医院治疗,不久,一个死了,一个跑了,两个人都没有再回来。有一次,我长时间心率不齐,吃药也无效,医生说要把我送出去“外诊”,负责我的民警也来劝说我,但是我都谢绝了。原因是我享受不了外诊住院的规定“待遇”——要把一只脚用脚镣铐在病床上,并且,还要有民警日夜二十四小时在病房值班看守着。这个样子住院,或许能治病,但是精神上舒服得了吗?恐怕更难受。
总之,在我住的看守所,对人的生命还是重视的,有病可以得到起码的、免费的治疗,这在今天的中国,当八、九亿农民中70%的人生病后只能死在家里而无钱就医,城乡的绝大多数劳动大众和低收入家庭人口,已经被看不起病这座大山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多么奢华的享受。那位情愿在看守所治病也不向往“自由”的青年,正是代表了中国一切看不起病的患者对于治疗的渴求,以及他们对“自由”的冷漠与麻木!(待续)
 
 

 
 
  牢中求学记之五——看守所里规矩多


纤夫
看守所里有很多国家专门机关制定的要求在押人员严格遵守的法规、制度和守则,这些规矩都很明确,虽然严厉,但是只要处处当心,做到也不难。难以做到的是牢头狱霸们制定的种种“土政策”,简直毫无人性可言。这里先谈谈官方的规矩,“土政策”留到后面再谈。
官方的规矩里,有的是成文张贴的,有的是民警口头宣布的。我一进看守所便在号里的墙上,看到公安部的一份关于严管牢头狱霸的规定,全文如下:

公安部对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
严管对象的规定

牢头、狱霸是指在看守所内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恃强凌弱,寻衅滋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在押人员。
应当进行严管的对象:
(一)、恃强凌弱,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体罚、虐待、侮辱其他在押人员或者强迫、唆使他人殴打、体罚、虐待、侮辱其他在押人员的;
(二)、组织、策划在押人员对抗监管、暴狱、脱逃、集体绝食的,或者故意在监室内制造事端,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拉帮结伙,组织打架斗殴的;
(四)、称王称霸,操纵监室事物的;
(五)、强拿强要,强买强卖,勒索、占有或者变相勒索、占有其他在押人员个人财物,侵占他人伙食、铺位,经教育不改的;
(六)、侵犯其他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
(七)、有其他牢头、狱霸行为的。但对于未成年、老年、身体残疾或患有严重疾病的在押人员,不得关入严管监室。
在押人员严管期间,限制其室外活动时间,限制通信和家属会见,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停止参加劳动,停止节日伙食调剂,禁止个人购买食品等严管措施。在押人员初次关入严管监室期限为一个月,再次发生牢头、狱霸行为的,严管期限为两个月,第三次发生牢头、狱霸行为的,严管期限为直至离所。在押人员关入严管监室后,仍不悔改,继续破坏、扰乱监管秩序的,该加刑的报有关部门加刑,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调动决大多数在押人员服从管理的积极性,同时,认真总结打击牢头、狱霸的工作经验,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尽快建立预防、惩治牢头、狱霸的长效机制,以此全面带动看守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管教大队2005年4月20日

还有些规定,是负责管教的民警口头宣布的,如:
在押人员对管教民警要称呼“干部”(据说八十年代以前,称呼管教民警为“政府”,以示没有任何个人关系)。与干部谈话,要站在一米以外处,或者蹲在干部面前,不得靠近干部身体,干部未离开时,不得站立起来。干部进入监室巡视时,监室的门要完全敞开,不得关闭。在回答民警问话的时候,要有一段规范的报告词,如:
“报告干部:我叫×××,今年××岁,因涉嫌××罪,于××年×月×日被××机关刑拘或逮捕,现关押在×××号,报告完毕。”
监室内建立有值日员制度,干部进入监室时,值日员要起立报告,报告词是这样的:
“报告干部:我叫×××,今天我是×××号值日员。我号现有××人,正在组织学习或生产。”
在病号监,对于在押人员的日常管理,制定有《日常行为规范》,内容是:
日常行为规范
一、 每天早上6:00起床,中午12:00——14:00午休,晚上19:00打铺,
22:00以后关闭电视机。周六、周日自由活动,不安排学习,但必须保持室内卫生。
二、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学习,10:00以后自由活动,下午14:00学习,
16:00以后自由活动。学习时间禁止高声喧哗、打闹、娱乐。
三、专人负责以下卫生事务:
大铺2人,风场2人,前柜1人,后柜1人。打地:室内2人,室外2人。打
饭1人,管马甲(号衣)1人,洗打地布1人。每周日下午洗地。
四、从8:00至18:00,由1人值班。夜间值班,每班4——6人,每班2小时。值
班时间不准坐靠、睡觉或看书、写信。
五、每天早晚听到播音后,集合站队听候干部点名,5人一排,禁止打闹,或做其他
无关的事情。
六、为方便大家吃药,上午10:00,下午16:00,各供应开水一次,由专人负责。
七、需要用药,必须提前登记。需要到医务室就诊,必须经干部同意后,统一安排
就诊。
八、经常保持室内卫生,禁止乱扔乱倒烟头、烟灰、杂物、饭菜。
九、每周五下午16:00以后至星期天,为洗衣时间。平日在自由活动时可以洗袜子
和裤头之类的小件物品。
十、电视机由专人管理,按时开关。
十一、严禁串号或与外号在押人员谈话、接触,发现有此情节的,号长或值班员要立
即报告干部。”

号里除白天有值班员之外,晚上全体人员要轮流站岗,每班两小时、四个人(监室
二人,风场二人)。设岗的目的不是防备监室之外的侵入,监室之外自有荷枪实弹的武警
看守,而是监视着在押人员中,有没有人趁人们熟睡之机图谋不轨。
无论白天、黑夜,风场里必须有四人以上,方能停留或就寝(可以睡在风场)。不准
单独一人或二人停留。这是因为风场与监室连接的外控铁门,由风场一侧关上后,风场
和监室两侧都无法打开,要打开它,必须由民警上到高空走廊,搬动相应把手才行。据
老犯说,就是因为某年,有一个判了死刑的女犯,一天,她一个人走进了风场,悄悄关
上铁门后,利用事先撕好的布条和风场的铁栅栏,上吊自杀了。等同号的人发现,报告
民警,民警再上到高空走廊打开铁门,人已经气绝身亡了。此后,便有了这条严格的监
规。
此外,为了防止在押人员行凶或自杀,一切可利用的利器和钝器,如木棍(包括筷
子)、任何铁器(包括钉子、纽扣、拉练环和钢针)、任何玻璃制品(包括药瓶、杯子、
镜子和非批准的眼镜)任何绳索(包括裤腰带、皮带和鞋带儿)一律不准带进监室。
在押人员在关押期间可以与家属、亲友通信,但是,不准打电话。寄来的和发出的
任何邮件都必须经过管教民警检查。
案件未经判决,或者虽已判决,本人正在上诉而未经上级法院最后裁定的,不得接
受家属探监。
家属探监时,或非探监时,给在押人员送进的一切物品,都必须经过民警的检查。
在押人员离开监室,会见律师、接受提审或到法院出庭时,必须穿好马甲(号衣),
戴上刑具,即手铐。死刑犯还要戴着脚镣。经过民警值班室时,必须按照报告词的规范向值班民警报告,经验明无误,准许通过时才能通过。
在押人员因病外诊时,不但要戴上手铐,也要戴上脚镣。
判处死刑的犯人,不但要终日戴着手铐和脚镣,而且要戴重镣。所谓重镣,我所见
到的,是用一厘米厚的钢板和二十毫米粗的钢条经洪炉打制而成的,其重量约在十五至
二十市斤左右。这种镣铐没有锁具,戴的时候是用铁栓铆上的,直到行刑前才砸开铆栓,
取下脚镣。
严重违犯监规的人,除被关进严管监室之外,有的也被戴上刑具,以示惩戒。
这一些,在刑具使用规定上都有明确条文。
不要小瞧了戴手铐、脚镣这件事,其中有大学问,戴得不好,不仅会增加行动的痛
苦,而且可能会留下长期的病痛或终身的残疾。
我初戴手铐时,时间都很短,事先没有向老犯们请教,事后也没什么不好。但是,
对于手铐的无知,终于惩罚了我。
2005年3月2日清晨六点多,我和另外十一名“投劳”人员被押上囚车,解往西华
监狱。囚车开动前,民警递过来手铐,嚷着:“你们自己都戴上吧,两个人一付”。我和
一位开车后知道被判了十三年的诈骗犯挨着坐,他右手接过手铐,熟练地把他的左手腕
和我的右手腕铐到了一起。
一路上,驾驶室里的两位民警高谈阔论着他们各自对卖淫嫖娼的“狗男女”,是怎么
“修理”的;隔着驾驶室铁栏杆的这一头,几位绿林好汉,也毫无顾忌地彼此介绍着自己的姓名、哪厢人氏、犯的什么案子,一拍即合地骂着“共产党@!#$太黑了”!……我的大脑紧张地忙碌着,一会指挥着听力去收听驾驶室里的“警言”,一会又收回听力,接受这耳边的“匪语”。我被他们警匪两家的“报料”完全吸引了。我的“铐伴”一路睡着,我被铐着的右手也动弹不得,将近五个小时的行程中,我竟完全没有感觉到光滑锃亮的手铐原来是多么地冰凉!当晚我从西华监狱又被退回看守所以后,并没有立即感到有什么异常。可是不久,我感觉我的右手腕,在大拇指的后方,有一个硬币面积大小的痛点,虽非剧痛,但却终日不断。一个老犯指点我,这是冬天叫手铐长时间冷压的结果。他说:“戴铐的时候,你怎么不把内衣的袖口拉出来垫上呢?再说了,怎么不常常活动活动血脉呢?”至今已经过去两年多了,这个痛点依然四季伴随着我,有时为了保暖减痛,我不得不戴上针织弹力护腕。这个痛点已经成了我的一个无形的坐牢纪念物。
而我戴脚镣的经历却幸运多了。
我第一次戴脚镣,是在第一次“外诊”那一天。在医务室,我被戴上脚镣以后,大夫让我等一等。他去找了一根细绳子来,然后蹲在我面前,将绳子的一头系在了脚镣的铁链上,站起身,将这根绳子递给了我。我说:“不用,不用,铁链不重,我拉得动。”他说:“你拿着吧!你不懂。”然后,他告诉我:两脚趟镣走,镣环在脚腕处左右转动,时间长了,会磨破脚踝骨,很疼的。用绳子提起链子来,就没事了。我照着他的嘱咐做了,果然没问题。
后来,204号监室背进一个双脚残疾的青年,他不能行动,连站立也不能,每次大小便,都要别人背着、扶着,艰难得很。我看了他的双脚,围着踝骨一圈都长着高高的疙里疙瘩的疤瘌肉,脚腕和脚掌都已经僵硬、变形,不能活动。我问他怎么弄成这个样子?他忿忿地小声对我说:“@!#$!戴镣戴的!”原来,他受处罚戴过脚镣,日子长了磨破了脚腕,没有及时给他去镣治疗,结果出现了严重感染,后来经过治疗,伤口虽然愈合了,但是双脚已经残废。他说医生告诉他,至少要做七次手术,他才能下地。他难过地说:“到刑期满了,我人已经残废了!Ⅹ@!#$!我就在这看守所里住一辈子吗?!”一个青年,戴了一次脚镣,竟毁了他的一生,谁该来对他负责呢?……
注:
“打铺”——就是每早和每晚由专人来统一铺床叠被。
“打地”——就是清洁地面。
“洗地”——就是用洗衣粉水把监室和风场的地面全部清洗一次。
“打饭”——就是开饭时,用大塑盆在监室内隔着铁栏门,接住走廊上送饭工用白铁漏槽倒进来的馍、菜、水。
“马甲”——就是印有监室编号的坎肩。穿着后,便于民警识别穿着人是哪个监室的。
(待续)
 


解剖麻雀
纤夫
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毛主席一辈子倡导调查研究,方法之一,就是“解剖麻雀”——解剖一雀,而五脏了然。
中国自从改变了原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社会以后,国家政权的专政与镇压职能指向了哪里?全中国的监狱和看守所里都关着些什么人?全河南省、全郑州市的监狱和看守所里都关着些什么人?我被关押的郑州市第一看守所里都关着些什么人?这些,我都不得而知;我只知道郑州市第一看守所第204监室,在我拘于其中服刑的那一段时间里,都关押了一些什么人。
就是这样一只小小的小麻雀,我们解剖开来,就大致可以看到现时中国监狱和看守所的“五脏”是一副什么模样了。
我在204监室服刑的日子里,进进出出有在押者七十二人,我只对其中六十六人作了调查或登记,另外六人属于临时寄押和短期拘留,未及交谈便已离去,因此没有留下任何资料。
对这六十六人先分成“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两大类,然后再将这两类人中各自所犯罪名、年龄和文化程度加以统计,分别列表如下:
表1——1 在押人员所犯罪名统计
序 号 1 2 3 4 5 6
所犯罪名 故意杀人 斗殴杀人 斗殴伤人 包庇杀人 绑 架 诈 骗
城市户口 2 2 1 2
农村户口 3 1 2 1 3
合 计 5 1 4 1 1 5

表1——2
序 号 7 8 9 10 11 12 13
所犯罪名 吸毒盗窃 医死人命 强 奸 抢 劫 贩 毒 盗 窃 黑社会
城市人口 8 2 3 2
农村人口 1 2 1 4 13 1
合 计 9 2 3 4 3 15 1

表1——3
序 号 14 15 16 17 18 19
所犯罪名 纵 火 介绍卖淫 贪污受贿 非法拘禁 聚众闹事 交通肇事
城市人口 1 1
农村人口 2 1 1 1 1 3
合 计 2 2 1 1 1 4
注:1、在逃一人,所犯罪名不明。 2、“聚众闹事”,即集体上访。


表2 在押人员年龄统计

类 别 29岁以下 30岁——39岁 40岁——59岁 60岁以上 合 计
人 数 27 21 15 3 66


表3 在押人员文化程度统计

类 别 大学(专) 高中(中专) 初 中 小 学 文 盲 合 计
人 数 2 4 34 15 11 66

从以上三项统计,我们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
第一、在看守所里被关押的犯罪人员,农村人口比城市人口高得多。来自农村的为42人,占63•7%,来自城市的为24人,占36•3%。这当然与大量的农民流入城市有极大关系。
我曾向14位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的来自农村的在押人员,询问过他们各自来到城市的原因,综合他们的回答,只有一条:挣钱。而具体原因,又有如下的不同:
1、分田单干以后,没有了社、队集体作依托,家中发生了意外困难,欠下了债,要靠外出打工,增加收入还债;
2、在家种地,粮食吃不完,但是现金收入太少,老人看病,孩子上学,或是攒钱盖房,给孩子成亲,需要钱的地方太多了,只好进城打工;
3、随着农用物资连年涨价,种地成本越来越高,自己种地不划算,不如转包(转租)出去,自己进城打工;
4、自己种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已经无地可种;
5、种庄稼太苦太累,还赔钱,不如土地撂荒,进城打工挣钱吃饭;
6、在家读不起书,也不想再读书了,想到城里学点儿技术,将来有个发展。
应该说,由以上这六种原因而进城的农民,他们最初并没有任何犯罪的动机;带着犯罪的计划进城“淘金”的,是这样一类人:
7、农村的二流子、“能人”。
204号就关着这么几个人。其中最典型的一个43岁,小学没毕业,因参加团伙诈骗分得30万,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这个人外貌憨厚,说话幽默,头脑灵活,口才极好。他讲给我听:“我这个人从小就好干‘偏业’(他把歪门邪道叫‘偏业’),好偷个鸡摸个狗的,不想上学,也不爱干活,家里大人打,也改不了,小学没上完,就跟着邻村的一个人到火车上掏包了。……我偷自行车最得门儿,只要进城转一圈,准能推一、两辆车子回来……”。别看他没什么文化,搞经济诈骗,那么复杂的转账手续,他无一不通。据他说,二十几年来,靠盗窃和诈骗,他盖起了三层楼房,并且按照“宾馆的样式”装修,房里“有抽水马桶卫生间”,有彩电、冰箱、洗衣机,娶了媳妇,还买了一辆“桑塔纳”,“在十里八乡还有几个女朋友”,是当地的“致富能人”。有时晚上他睡不着觉,说想他的两个孩子,我便问他:“你说是现在好?还是公社那时候,在家好好劳动,一家人团团圆圆地过日子好?”。他毫不犹豫地说:“那当然还是现在的政策好。现在就是叫人们随便富,不管你怎么糊弄,只要有钱,别人就高看你,就没有办不了的事。过去村里人背后都说我孬,瞧不起我,现在连乡里干部有事都找我……”“那你这十一年可怎么过啊?”我问他。“我坐不了十一年,这又不是一回两回了,我老婆都知道该怎么办。我坐个两、三年,花上几个钱,弄个保外就医,不就出去了?那钱(指骗来的30万)够花些日子的了。对这里的事你不在行,门道多着哩!嘿嘿嘿!……”他满脸堆着笑说。我相信,这个人对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绝不比他们的县委书记差。
第二、年龄越小,犯罪的人数就越多。二十九岁以下的为27人;30岁至39岁的为21人;40岁至59岁的为15人;60岁以上的为3人。如果按照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关于人口年龄段的划分以39岁为青年段的上限,那么,在204号,青少年在押人员合计为48人,竟占了总人数的72•7%。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痛心的比例!本来正是“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年龄,却一个个沦为了南监囚徒!
第三、文化程度越低,犯罪的概率越高。在204监室的66名在押人员中,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竟多达60人,占了在押总人数的 91 %。
我曾向7个学龄段的青少年询问过他们辍学的原因,尽管说法各有多少,但是最根本的一条是上不起学。我问一个不足16周岁的孩子:“你既然已经上到初中二年级了,为什么不把初中读完呢?”他说:“读完有什么用?家里又没有钱叫我上高中。就是上了高中也不中,我们县高中的教学质量怎么能和人家城里学校比?到时候考不上大学,还不是白搭功夫;再说了,高中都没钱上,大学更上不起了。咳!现在大学毕了业,找不到工作的有的是,我们村里有个孩子大学毕业一年了,到现在也没找到工作,还不如我哩,我已经在城里打两年工了。……”可见,单单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不过是降低了文盲的人口比例,教育产业化的方向不变,工农大众及其子女就没有受教育的权利,以往几千年世代相传的文化与劳动相脱离的状态就会重新出现,中国人口的低教育水平状态也就不会改变,社会的进步、稳定与和谐都不过是一句空谈。
此外,所谓“依法治国”,如果不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只是把各种行为,用烦琐的法律条文钉成框子,凡是“框”上的就是犯“法”;框子不够用了,就再“钉框子”——再立法。立法成了流水线,玩儿法成了少数人的专业,绝大多数人没有接受过高等专业教育,就不懂什么“法言法语”,也弄不明白罪与非罪的界限,处于理直气壮犯法,糊里糊涂获罪的“法盲”状态。这也是突显低文化人群犯罪率高的一个原因。
第四、以谋财为目的的抢劫和盗窃案件共28起,占204监室案件总数的42•4%,高居第一位。其中全部4起抢劫案、15起单纯盗窃案件中的13起和1起(来自贵州的彝族青年)吸毒兼盗窃案,共18起案件为农民所为,占此类案件总数的64•3%。这就说明,贫穷是进城农民走向犯罪的主要原因。一个来自农村的19岁的青年向我讲述了他的遭遇,是很有代表性的。
他是河南周口人,初中毕业。在家听人说,到郑州打工,赚钱多,日子好过,便带着自己攒的五十块钱到了郑州,跑了一天,找到一家饭店打工,两个月下来,老板不给工钱。老板说:想要工钱,好好干,等店里赚钱了,一次结清;不想干了,可以走人。他离开了饭店,想找一家可以拿到工钱的地方干干。他满以为花上一天、两天的功夫,就会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结果三天下来,也没有找到工作,却已经身无分文,两顿没有吃饭了。他坐在路边休息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和他的情况差不多的孩子。两个人说的话,被一个四十多岁的人听见了,这人便说:“你们真笨!两个大小伙子会找不到饭吃?”这个人指着一辆出租车对他们说:“你们找辆车,叫他拉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找他借几个钱吃饭,他会不给你们?”两个人思想斗争了半天,饥饿终于迫使他们走出了这悔恨终生的一步。他俩抢了一位出租车司机的一部手机和几十块钱现金,跳下车没有跑多远,他就被这位司机开车撞断了腿。后来,他父亲借了钱到郑州给他接上了腿骨,却留下了残疾。由于是结伙作案,他们被从重各判了两年半徒刑。由此,中国的监狱又多了两名饥肠辘辘的黄毛劫匪,他们的被捕和重判,彰显着“依法治国”的伟绩!这难道不正是我们当今随处可见的两极分化所带来的一件件人间悲剧吗?!
第五、在204监室关押的24名城市人中,有50%,即12人,犯有吸毒、贩毒及介绍卖淫这种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的寄生罪恶。这类犯罪的高比例,充分反映出城市社会风气的败坏和人们生存环境的险恶。这些犯罪分子既是糜烂生活方式的受害者,又是社会的腐蚀剂。
第六、在204监室,属于杀人、斗殴伤人和纵火、绑架这类暴力案件有12起,居第三位。这类案件的多发,表明社会凝聚力的丧失和人际关系的恶化。市场经济社会激烈的竞争性,不仅使人们承受着极大的生活压力,也处处灌输给人们与人交往的利己观念。人们常常处于精神紧张,心理失调的状态,因此往往会因为一些小事而酿成大祸。204监室的一个由斗殴而误杀他人者,仅仅因为邻居常常在他家的庄稼地里通行,二人发生口角,结果对方刺破了他的胸腔,他刺破了对方的心脏。他虽然保全了一条性命,但是恐怕全部的青春年华,都要在监狱中度过了。可见,在一个日益鼓吹竞争,日益强化个人利益观念的社会,要求得和谐,谈何容易!
204监室这只“麻雀”,实在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一个缩影。(待续)

牢里是奴隶社会
纤夫
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了监狱,它就不是一个好地方。古今中外,几千年来,无论是浩瀚的史籍,还是无边无际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乏讴歌乞丐与妓女、侠匪与义盗的名篇佳作,却没有任何哪怕是寥寥可数的赞美监狱的文字;一部《水浒传》,一部《基督山伯爵》,倒是写尽了监狱的龌龊与罪恶。
我被关押的看守所,尽管建筑质量、内部设施、医疗条件和管理方式已经大大改善,但是其有形和无形的秩序、规则与氛围,却依然固守着几千年来的传统,充满了暴力与邪恶、专横与霸道、冷漠与残忍、无耻与贪婪!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一座看守所有多少个监室,就有多少个奴隶社会;看守所就是收藏、传承和展览奴隶社会的博物馆。
我所住的204监室是一个病号监,从“劳动号”、“过度号”转过来的在押人员把它说成是“看守所里的天堂”,可见,其他监室就是“看守所里的地狱”了。
那么,我们就从这个“天堂”说起吧。
看守所里每个号(监室)都由管教民警指定一名号长。能当号长的往往是那些:1、担任过公职,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和一定的管理能力,比如官员、老板、教师等,基本上是城里人;2、罪行重,刑期长,长期上诉,暂不“投劳”的人员;3、性格强悍,举止粗俗,犯有暴力罪行,具有进攻性的人;4、精明伶俐,能说会道,阅历丰富,很有眼色的人。
一个号里,在号长的周围总有那么三、四个穆仁智式的人物,充当号长的“精英”、“幕僚”和帮凶。这种人物的扮演者,在204号里基本上是由那些吸毒者和诈骗犯担当的。他们共同的特点是性格凶狠又诡计多端。据从劳动号转过来的人告诉我,在别的号里,同号长一样享受“特权”的,还有已经判了死刑而等待执行的死囚。他自知日子不多了,整天无事生非,蛮横撒野,没人敢惹。就是这一小撮人构成了号里的奴隶主阶级。
这些处于奴隶主地位的人,在被捕前,一般都身份体面,腰缠万贯,长于作恶,耽于酒色之徒,一旦东窗事发,锒铛入狱,强制的囚禁生活所带来的落差,使他们本已扭曲的心理更加失去了平衡。因此,他们普遍具有一种反社会心理,用倒行逆施,藐视公理的行动来发泄莫名的仇恨;通过折磨一切可以被他们折磨的人,去唤回对往昔的追恋,慰藉他们那颗自卑和空虚的心。
在204号,奴隶主阶级中有两个权力中心,一个中心是号长X和依附于他的一个被判刑11年的诈骗犯D;另一个中心是被叫做“管纪律的”、被判了15年徒刑的黑社会打手C。依附于他的是四、五个吸毒惯偷(民警叫他们“老贼”)。X和D都是诈骗犯,奸猾狡诈有余,混横粗野不足,而C那里正好是几个虎狼之辈,缺少的是正经面孔。民警看中的可能正是X、C结合,可以“优势”互补,所以分别给了他们“号长”和“管纪律的”头衔。
而那种智力不足,性格懦弱,或是行动笨拙,邋里邋遢的人,就沦为了奴隶。这种人基本上都是农民。号里一切最脏最累最没人愿意干的活,都由他们“终身”来干,并且终日像老鼠一样蜷缩在某处角落里,而奴隶主们又时时要使役他们,于是,一时见不到他们,奴隶主们便高声叫骂着,呼唤着他们到跟前来,他们战战兢兢地走了过来,听到的是更加难听的一顿臭骂。完全是无缘无故,不过就是奴隶主们想骂骂人,解解闷。在号里,有一个约定俗成的潜规则:谁最后进来,谁就干最脏的活,比如擦地、洗便池之类,而后,一辈一辈往上升,混得好的,后来可以混上个“打铺”,“管水”,甚至“打饭”的差事。而奴隶们不行。最苦的奴隶,会一直干着擦地、洗便池这种活儿。
其余介乎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多数人,是自由民。自由民中那种年青、利索、嘴甜、勤快的孩子,就被奴隶主们选作自己的“马仔”。小马仔们虽然达不到“精英”、“幕僚”那样高的地位,但是也有类似今天“白领”的“体面”和实惠——比如吃一点奴隶主们剩下的小伙菜汤之类。
奴隶主们,在号里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第一、他们私立“监规”,强制别人无条件服从。
尽管看守所内有政府制定和颁布的各项正式的规则、制度和纪律,奴隶主们却还要按照他们的兴趣、爱好、习惯和意愿,任意宣布他们的“规定”。他们这些口头“规定”常常就是心血来潮,信口开河,可是他们的话一落地,就是王法。即使这王法完全与看守所的正式规定相违背,奴隶们也要执行,并且不准报告干部。当然,他们自己可以逍遥“法”外。
在他们所立的“监规”里,最能表明这些人渣们毫无人性的,是对人们大小便的管制。俗话说:“管天管地,管不了拉屎放屁”。什么时间大小便,有时恐怕连自己都当不了家,可是他们却规定每天的哪一、两个小时为大便时间,其余时间一律不准大便;学习时间或是他们吃饭、训话的时候,一律不准小便。一个号里三、四十个人,每天只有一、两个小时可以大便,分秒必争,平均每个人也只有两、三分钟,可以想见,每天这个解大便的战斗,该是怎样地一番冲锋陷阵!迫于他们的淫威而拉在裤里、尿在裤里的事情时有发生。
为了减少人们的大小便,他们控制号里的暖水瓶,不准人们喝水。他们吩咐号里打饭的人,不能叫饭量大的吃饱,甚至立下“停饭一顿、两顿”的“处罚”项目。最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宁可将伙上多发的馒头,掰碎扔到便池里,用水冲走,也不给人们吃。
第二、他们骂人、打人,拿折磨人取乐。
奴隶主们没有一个不是满嘴脏活,张口就骂人的。骂人而对方不敢还口,这正是一种地位,一种威风,一种权力。
而打人,在劳动号里,简直就是一种管理方式:完不成生产定额,打;连续完不成,就连续打;干活质量不合格,打;出了差错,打;犯了号长规矩,打;有的时候就是看着你不顺眼,也打。打人有专门的工具:用生产使用的塑皮铜芯线拧成一根粗粗的软鞭,外面再包上一层塑料薄膜。这就是刑具。也有非专门的工具,就是皮鞋后跟,抓住皮鞋前掌,用后跟专敲人的两块踝骨。一个从劳动号转到204号的16岁的孩子,因为几次完不成定额,双脚的踝骨被打得红肿竟不能行走。他白天呲着牙咧着嘴,摇晃着两只胳臂,一寸一寸地挪动。到了晚上,一进被窝,他就再也起不来了——双脚解了冻,疼痛难忍,到便池小便,他只好在地上爬。
除去打和骂,他们整人的手段还有不给饭吃。还有罚夜里站岗,叫“罚班”。夜里站岗每班两小时,罚班,可以罚一、二、三班,也可以罚“通班”,就是罚通宵站四个班,不准睡觉;还可以罚双通班,让你两天两夜不能睡觉。在劳动号,不完成当日生产定额,不能睡觉。据老贼们说,在女号,还有用其本人的牙刷刷阴道的惩罚。总之,怎么让人受罪,他们就怎么干。
这些奴隶主们最残忍的表现,是他们拿折磨人、侮辱人,寻欢取乐。
2005年的春节除夕之夜,送进204号一个哑人。这个人身材瘦小,面貌丑陋,却哑而不聋,据说是一个常出常进的惯偷,许多在押犯都认识他。C和他的一伙吸毒者,见到这个哑人,就像坐山雕和他的八大金钢见到了小炉匠一样,兴奋地围了上来。他们狎笑着、骂着、盘问着:“哑巴,这回又弄了多少钱?”“又×了几个卖×的?”“在哪逮住你的呀?”……问着问着,C来了主意:“我闻着这家伙太臭了!来,给他脱光衣裳,洗个澡,叫他过年讲讲卫生!”说着,他指定几个人,叫喊着:“你们几个帮他洗!”时冬腊月天,这几个人按住哑巴,把他脱得赤条条,而后两个人各抓住他的一只胳臂,其余的人拿来洗衣盆,一盆一盆地接满自来水,从头到脚往哑巴身上浇,冻得这个可怜的残疾人,拼命挣扎着,跳着,闹着,嘴里发出呜呜地吼叫,而C等人坐在大铺上,竟笑得前仰后合……!
我在一部资料影片中曾经看到过,几个冬浴的日本鬼子,把一桶凉水浇向一个中国孩子,他们看着那个孩子哇哇大哭的样子,在一旁叽里咕噜地喊叫着、大笑着,活像一群恶狼。我没有想到,在今天这个和谐中国的牢房里,竟又重新看到了这个叫人心颤的一幕……!
我进看守所的第一天,发现风场的地上,一条花被盖着一个长条物。我想这不会是个人吧?这么冷的天谁会睡在这露天地里。可是很快我就看到了,那里果然躺着一个人。据后来一位因非法行医,致死人命的老“医生”告诉我,这是一个郊区农村青年,因为C嫌他脏,不让他住进监室。后来又因为他拉肚,弄脏了被子,C就发下话:谁也不准给他饭吃,也不准给他水喝。谁如果给了,就去跟他睡一个被窝。
我住了好多天,从来不见这个青年起来。民警发现后,叫把他抬到大铺上,医务室的医生也给他挂上了吊瓶,日夜输葡萄糖水,可是一切都晚了。当把他送到市里医院抢救时,我看到的竟是一个皮包着的骷髅,一具没有断气的木乃伊。住院时间不长,他就因多脏器衰竭而死亡。那位“医生”恨恨地说:“他活活是叫那个坏蛋给害死的!”这坏蛋,就是C。
第三、他们是吸血鬼。
所有的号长们都是赤裸裸的剥削者。他们的财源很广,主要的有三项:
1、他们“保管”着全号在押人员家里送来的购物券和食品。谁要吃小伙了,由号长统一给买。号长用二十元,买两份小伙,然后分给四个人或五个人吃。这样,号长一次就赚二十或三十元。如果号长为你“保管”了一百元,那么,你最多能吃上四次小伙,连五次也吃不上,号长就会告诉你:“你的钱已经都花完了!你快找家里要钱吧!”这样,号长就又赚了你六十元。如果你不向家里再要钱,奴隶主们就会对你横挑鼻子竖挑眼,你就没有好日子过了,直到你家里再送钱来。如此循环往复,号长们驴打滚地赚钱。
家里送来的东西,简单一点说,就是给奴隶主们的贡品。从406号转到204号一位什么“洗浴中心”的炊事员,他替老板承担“组织卖淫”罪,老板在狱外“疏通”,结果只给他判了六个月的徒刑。老板当然奖赏他的忠诚,就不停地给他往看守所送食品。据他告诉我,仅2005年春节期间一次,老板就托民警给他送进来烧鸡、牛肉丸子、油炸藕合、茶鸡蛋等等一大包,号长收下后,只给了他一个鸡头,四个牛肉丸子和两个藕合,其余都替他“保管”了。一年四季,一个号里不管多少人、收到多少家里送进来的东西,都由号长一一挑选,他实在不要的了,才能到你手里。
2、号长和他的“精英”垄断经营着号内“小卖部”,大发其财。看守所购物券的面额是十元,所里售货车卖的日用小百货,如牙膏、毛巾、洗衣粉、卫生纸等,每一件的价格又不到十元,而购物券又不能破整找零。于是,售货车就只对号里批发销售这类日用品,由各号自行去零售。这样一来,号长们就来了商机。几乎所有被捕后立即送进看守所的人,都不会带着餐具、牙具等物,可人们又离不开这些东西。售货车不是天天都来,来了也不零售,人们就只能向奴隶主们买。于是,奴隶主们专卖“套餐”:一个小塑杯、一把牙刷和一只牙膏,要十元;两只直径15公分的小塑盆和一只小塑勺,十元;一条毛巾加一块香皂、一卷卫生纸,十元,诸如此类。每一个十元里,他们平均要赚五元左右。在204号,这个肥买卖,就由X和D这两个诈骗犯来干。他们如鱼得水,喜不胜收。他们明着说,赚的钱都交给了干部,由干部给号里添置打饭的大盆、暖水瓶、邮票、信封、信纸以及书籍等等公用品了,其实,相当的数目,他们拿着自己买香烟、吃小伙了。我在看守所期间,就从来没有见过这两个人的家里给他们送钱来。我进看守所的第一天,他们看到民警一次给了我五百元购物券,X便拉着我同他们搭伙吃饭,就是为了通过我“洗钱”——可以公开地用他们剥削来的购物券吃小伙了。
在劳动号里,号长还托民警买来香烟,再以高价卖给在押人员。市场上两元五角一包的“红旗渠”牌香烟,他们卖一元一支。民警是不是从中分利?不得而知。
有的号长为所里的生产出了大力,还可以公开自己起火作饭,所用的液化气罐、刀铲案板、锅碗瓢盆、油醋酱盐,以及菜蔬米面,全是民警采购、带入的。每到饭时,他们煎炒烹炸,香飘缕缕,使牢房这种弥漫着无穷煞气的地方,立刻充满了以人为本的和谐氛围,叫人不由得不赞叹,权力和金钱一旦变成了魔鬼,它们就会为所欲为,无法无天!
3、出售“权力”和“待遇”。比如,号长指定你负责打饭,你有了打饭的权力,你就可以顿顿吃得很饱。如果号长指定你看管水龙头,那么,别人用一点水就得向你说好话,你就有了做人上人的感觉。当然,这些“官职”,都是需要向号长“跑”,向号长买的。据前面提到的那位炊事员告诉我,在他关过的406号,要想睡大铺,要给号长送两千块!一对卖家具的农民夫妻,因为把小偷关了几个小时才报案,便以“非法拘禁”罪,双双关进了看守所。进来后,他想答应派出所提出的“罚款”条件,叫他兄弟去联系派出所交钱,号长说:“看你哭的怪可怜,拿我的手机给你兄弟打个电话吧!可是,用完电话,你要叫你弟弟送一千块钱来。”他给他弟弟打了电话,一千块钱却给不起,结果他被号长狠狠打了一顿,骂他是个骗子!他流着泪问我:“大爷,你说说这年头到底谁是骗子?还有好人的活路没有?”我紧紧拉着他的手,不知说什么才好……。
注:劳动号——就是关押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服刑人员的监室,有劳动生产任务。
过度号——关押初进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对他们进行入所教育及生产训练。
(待续)

牢里是犯罪教习所
纤夫
不知是为了利用电视节目代替枯燥的政治教育,寓教于乐?还是出于心理学方面的考虑,松弛在押人员们的神经,消除对抗情绪?总之,看守所里的电视机是全天候、无假日、昼夜不关,直到电视机里出现了“再见”,才算“销声匿迹”。
在204号牢房,收视率最高的是两类节目:一类是《同一首歌》这类歌舞节目,另一类就是宣传法制类节目,包括“警匪片”。对不少在押人员喜欢前一类节目,好理解;对相当一部分人喜欢后一类节目,就有些费解:俗话说:“秃子怕说亮”。犯了罪的人,怎么会爱看抓捕罪犯的节目呢?
我进牢不久,郑州电视台全程直播庭审一起黑社会案件的实况,每到这个节目快开播了,C等人就嚷嚷着赶快从别的频道转过来,急不可耐的样子。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知道了C原来是另一个黑社会的重要成员,被判了15年有期重刑。
C和他的一伙,一边看着庭审,一边大声议论着,他们的情绪和电视里的被告一同起伏着。有时,他们高声地重复着、强调着、赞赏着被告辩护律师的某一句话精彩,有时又讥笑着骂被告:“笨蛋!你说这些干什么?”他们是完全站在被告一边的。他们同情被告的命运。
这是他们爱看这类节目的一种心理。他们还有另一种心理,就是总结教训。他们时常为电视台的《法制在线》、《今日说法》之类里讲的某一个案件而发生争论。所争论的内容,大多就是罪犯哪一点疏忽了,哪一点犯了错误,哪一点叫“公安”利用了,以及他应该如何如何做,等等。在这种“讨论”中,他们有时也联系自己的案件,找出“坏了事”的原因。D就总结出,他们这次坏事就坏在一个同伙心太急,“如果再等一等,看一看,不马上去银行提款,就不会出事”。
几个吸毒的“老贼”,是号里的义务咨询律师,每进来一个人,他们总要打听:“你是什么事?”如果对方有过前科,他们就会越说越近乎;如果对方是初犯,他们就会提出一连串的问题:“你承认了吗?”“他们抓到证据了吗?”“检察院介入了吗?”“你打算怎么办?”“法院有人吗?”“没跑跑(指找关系、行贿)吗?”有时,他们还主动出主意:“这一点很重要。”“那你不能说。”“关键是证据,只要没有证据在他们手里,什么也不要怕。”他们对因吸毒贩毒被捕的人,有一种格外的关心,常常悄悄凑在一起秘密地交谈,不吸毒的人进不到他们的小圈子里去。
更可恶的是,几个惯犯常常对接近他们的人公开传授犯罪技巧。
D就兴致勃勃地讲解,在火车上怎么观察、判断别人有钱没钱,怎么掏包、掂行李?也告诉别人,在制作假支票之前,如何弄到对方的帐号、印模。
一个经营过小饭馆的惯偷,兴致一来,就给他的听众讲说,他是怎样一个一个玩弄了到他的饭馆里打工的女孩子们的。他如何给她们在饮料里放性药,如何骗着她们看黄色光盘,如何用小恩小惠拉拢她们,如何把各种可能成为证据的东西、痕迹销毁,都讲得不厌其烦。
一个专门承包某银行系统装修工程的承包商,一到晚上,围坐在大铺的一角,就陶醉着向人们津津有味地宣讲他是怎么嫖娼的,嫖了多少,各个怎样嫖法。最无耻地是,他象讲故事一样,把几年来,都用了些什么手段把这个银行系统的大小领导干部们,一个一个拉下水的。介绍他的经验是,女人最有效,有的干部是不要金钱,要女人。他还总结出干部被腐蚀过程中的心理变化:“第一次提心吊胆,第二次从早到晚,第三次挑挑拣拣,第四次死不要脸”。
看守所里的这种状态,说是惩罚罪犯,似乎也可以,但是,这些被惩罚的罪犯非但没有任何的悔罪表现,反而把看守所当作了他们回味犯罪的快乐、传授犯罪方法和总结、提高下一次作案水平的场所。这同毛泽东时代劳改监管机关的那种杜绝犯罪,改造罪犯的功能、作法与环境建设相比,相差已经不止十万八千里了。(待续)


牢房是反共训练基地
纤夫
腐败是同共产主义理想格格不入的,是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共产党的宗旨背道而驰的,所以哪里把共产主义说成“是很遥远的事情”,放弃共产主义理想;哪里完全背叛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共产党的宗旨,搞什么新思维、新理论,哪里就一定滋生腐败。腐败的本质就是反共。哪里存在着腐败,哪里就一定诱发、催生反社会主义思潮和反共势力的生成,最后,导致党倒旗、国变色,亡党亡国。看看前苏联的结局,洞若观火。
在腐败的温床上,一定长出反共的苗子来,这一点蹲在牢房里比生活在牢房外,看得更真切,体会得更深刻,这大约是由于牢房里集中了、浓缩了腐败,看到的是一个个被腐败撕咬过的鲜血淋淋的新鲜伤口的缘故吧。
在204监室里,和我交谈过的人,不管是老奸巨滑的惯犯,还是初陷缧绁的少年;不管是精于世故的老板,还是少言寡语的农民,没有一个不喊冤叫屈的,没有一个不痛骂腐败的。由于行贿而沾了便宜的,骂腐败;因为行不起贿而坐牢的,更骂腐败。我不相信所有人讲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可靠的;但是,我也不认为所有人讲的所有的话,都是他们编造的谎言。在204监室的每一个人都能给你讲上一段他所经历的腐败故事,而每一个故事,就是一件司法腐败。
一个青年,他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他丢了一辆摩托车,很心疼,便也去偷别人的,被本主发现了,他和本主打了起来,造成本主轻伤。听警察说,他这是盗窃、行凶伤人,情节严重,不属于斗殴,依法他要被判三年以上。他听警察的话,花了三万,结果法院认定他犯盗窃罪,判刑十个月。他认为花这三万块钱,还划算,但是“他妈×的,警察们挣钱也太容易了!”他不忿地说。
一个副乡长,忽发奇想,“成立”了一个××报社驻郑新闻采编站,向全省各地税务局发出征稿通知及收费标准。事发后,家里有“关系”,“使上劲儿了”。审讯时,他如实交代收了多少个局的多少钱,后来却只认定他“骗得4300元”,他自己也弄不明白,警察告诉他:“你说那么多局,我们没那么多经费跑去落实,只落实了这么多。”他这才明白,必须按照警察的口径出庭。以后他只咬定4300。2005年4月6日法院开庭,判他四个月,两天后他被释放了。
一个贩毒的回民,非法携带毒品3.5克多。他是2004年12月31日到204号的。他不吃看守所里的饭,三天两头,看守所一位女警官给他送食品。她每次来,都要把他叫到走廊里说一会话。我问他,这位女警官怎么对他这么好?跑这么勤,也不烦?他说,他和她老头是老朋友了,“这次出了事,从省厅、法院、检察院,到派出所,都给咱托了人……”。2005年2月2日,他去法院出庭,回来对我说了他出庭的“奇怪”经过。
在押人员到法院出庭,看守所总是将到同一法院的一批人,用同一辆囚车拉到法院。法院设有候审羁押室,在押人员押进羁押室后,要分先后出庭。先出厅的退厅后,要再回到羁押室,等全体出庭人员都退厅了,再一车拉回看守所。这位回民出庭时被宣判处以六个月徒刑。他说,他回到羁押室工夫不大,法官来了,向他要他的判决书,他递了过去,法官一边撕着判决书,一边对他说:“我给你改判四个月了。这份判决书没用了,明天再打(印)一份,给你送到看守所去。”说完,法官走了。他告诉我:203号一个哥们,只查出来0.3克,就判了四个月。他问我:“你说法官这是什么意思?会不会再给我加点(刑)?”隔了一天。4日早晨,值班民警在走廊喊道:“204的×××,你释放了,快走吧!”他一脸的莫名其妙。这真是妙不可言,连判决书都无须有,一个案件蒸发了!能打通公、检、法一条龙的关节,可见“关系”的神通广大,可见解决得多么彻底,可见效果的不同凡响,可见 “有法必依”、 “依法治国”、“权为民所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首一首,是多么地动听!
最让号里人们当作“骂料”的,是这么一个案件的戏剧性变化。
一个小青年和他的两个朋友商量,约出他在网上认识的一个女孩子“玩一玩”。他先约这个女孩子在一家洗浴中心包了房间。他和这个女孩子发生性关系后,他的两个朋友进入了房间,把这个女孩子轮奸了。这个女孩子发现上了当,翻了脸,打手机把她的姐姐叫来了。她姐姐报了案。他们三个轮奸犯被逮捕了。公安局当即取了证据,他们也写了笔供。他们犯的是重罪,依法应该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可是,不到一个月,一男一女两位检察官来提审他。中途,女检察官出去了,另一位检察官对他说:“×××(指女方)说,她被他们(指那两个男孩子)两个强暴的时候,你睡着了,不知道,是这么回事不是?如果确实是这样的,你就重新写一份笔供……”说着,把女方重新写的证词拿给了他,对他说:“你看看,×××是怎么写的。”后来,等那位女检察官又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把一份新的笔供写好了。提审结束了,他的十年刑期可望就这样变成“无罪释放”。这孩子跟我讲他的这段经历的时候,异常激动的两只眼睛亮亮的,不知是喜,还是惊?
前面提到的“一对卖家具的农民夫妻”的故事是这样的:
他们住的地方几次被盗,这一天上午,他们在自己的家里堵住了别人告诉他们的那个“小偷”。他们不叫他走,叫他说说他偷的东西放在了什么地方。如果他把东西还给他们,他们就不报告警察;如果不说,他们就把他送到派出所。中午,他们还给他买了饭吃。到了下午,“小偷”还是不说,他们就把他送到了派出所。这“小偷”到了派出所说自己走错了地方,并不是偷他们的东西,却被他们缠了几个小时。警察听出名堂来了,检查“小偷”没有任何赃物,叫他写一写从上午到下午被他们两口“纠缠”的经过,然后,留下“小偷”住址,放他走了。“小偷”走后,警察留下了他们夫妻,说他们犯了“非法拘禁罪”,罚他们每人一万五,共计三万。他俩不服,结果升级逮捕,送进了看守所。中国现行法律中,确有“非法拘禁”的罪名,问题是能这么形而上学地执法吗?既不深入调查,又不从实际出发,有盗窃嫌疑的没事,无做案动机的坐牢。写法、立法的人可能觉得这很正当、很合理,可是人民不这样评理。一个刚刚退伍回到家的战士,为了一笔部队发的治疗费由谁来保管,同哥哥打起架来,他用一件铁器砸破了哥哥的头,嫂子打110报了案,他被当场抓获,他喊叫着要砸死哥哥,结果,他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关进了看守所。一个农民和继子生气,点着了继子的塑料大棚,以“纵火罪”也被关进了看守所。表面看,这样的罪名似乎都成立,可是,实质上是驴唇不对马嘴。这样的法律符合国情民意吗?老百姓喜欢这样的法律吗?用这样的法律、这样执行法律的办法,惩治了什么人?能不伤害老百姓吗?
还有一个案件,也透露出一个我们现行的法律究竟保护什么人、打击什么人的问题。
十七岁的小L是商丘人,腼腆得像一个小姑娘。他来郑州给一个装修队打工,讲好的待遇是,队里管吃住,每月工资480元。小L干了一年,到2004年年底要回家过年了,老板说没钱,不给开工资。老板欠小L工资5760元,扣除小L平时借的零花钱400元,老板应付小L5360元。小L不知找了老板多少次,刁钻的老板就是不给钱。一天,他又到老板屋里找老板讨工资。一看老板睡熟了,老板的手机放在桌子上,小L想:你不给我工钱,我就卖了你的手机,拿钱先回家,反正你欠我五千多哩,俺已经一年没看见爹妈了。小L拿老板手机的事恰好让保安看到了,老板报了案。在公安局,小L把事情的前前后后都讲了。警察对他说:老板欠你的钱不对,但是他不犯法,我们不管;现在你是盗窃,你犯法了。就这样小L被逮捕了。老板的手机估价一千多块钱后老板领走了,小L却被判了四个月有期徒刑。一个十七岁孩子的心上从此无情地被烙上了一个永远不会平复的伤疤!
还有一个关于罚款的故事:
2002年,农民老F骑摩托车撞倒了一位老年病人,送医院治疗后,不久死亡。老人的家属与老F协商“私了”,老F付了治疗费、丧葬费,又给了一些抚恤金,双方了结。但是,老F不懂得双方了结后,应该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结果2004年,交警传讯了老F,说清理积案,发现还有这么一起大案没有结案。老F说,经双方协商,我同对方已经了结一年多了。交警一听,知道已经没有麻烦了,便说,你们了结是你们的事情,政府跟你还没有了结,你犯了交通肇事罪,要罚款五万元,不交钱,就判刑。老F说他老婆已经死了,他唯一的14岁的儿子也可以打工挣钱吃饭了,他实在没有这么多钱交罚款,情愿来坐牢。他被判了二年有期徒刑。
像这种故事,太多太多了。而每一件腐败的故事中,受伤害的就不止一个人,而每伤害一个人,就会引起无数人的思考与疑虑。在一个人身上失去了执法原则,也就在千万人中失去了法律的说服力。腐败的事情越多,伤害的人就越多,得罪的人就越多,失去的民心就越多。不能不看到的是,如今社会上很多的人都把对腐败的怨恨记到了共产党的账上,认为共产党坏。不要再拿歌舞升平,“空前盛世”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了。得罪了那么多的老百姓,团结了少数的贪官、污吏、资本家和“精英”,一旦国内外出现了风吹草动,国难当头之时,有钱的人纷纷跑到了国外,国内的老百姓会相信党和政府吗?会站在党和政府的一边吗?会用他们的鲜血和生命来保卫党和政府吗?会象当年毛主席领导下那样,百姓宁可断粮,也保卫粮仓,勒紧裤腰带,饿着肚皮跟着共产党度灾荒吗?直升飞机、装甲车,高压电棒、防弹衣,对付零星事件有效,对付排山倒海般的人民起义,是不管用的。共产党是靠干革命起家的,翻翻历史,看看先辈们走过的路,该出一身汗了。当年,崇祯到了煤山之时,一切都为时已晚,只能悲凉地哀叹“群臣误朕”,而后引颈自缢。其实三十五岁以下的年轻人,他们并没有见过真正的共产党是个什么样子,更没有见过国民党是个什么样子,可是2005年3月2日,在开往西华县监狱的囚车上,我亲耳听到一个小青年狠狠地骂着:“快他妈×的打仗吧!国民党打回来了,我帮着国民党打共产党!妈×的,共产党太黑了!”好几个人居然呼应着他,赞同着他。这些在共产党领导下出生、长大的孩子,为什么如此仇恨共产党?原因可能很复杂,但是腐败、特别是司法腐败的存在,恐怕是把他们训练成反共分子的基本原因。腐败不除,训练就会继续,牢房就会名副其实地成为训练反共分子的基地。
(待续)


盗窃——一个残疾人的“职业”
纤夫
2005年春节的除夕之夜,204监室关进来一个残疾人,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矮小的身材,佝偻着后背。他的左臂弯曲在腹部,小臂不能下垂,手指蜷在一起不能屈伸。他面型瘦长,舌头不是扁的,而呈圆柱体,嘴不能闭合,口水不住地流淌。他还是一个哑人,但是听力却很好。我一见他这副丑陋的外表,立刻想起了雨果笔下《巴黎圣母院》的那个善良的敲钟人卡西莫多。
他是一个文盲,却有一个非常好的名字,可惜,要尊重他,我不能告诉大家,我们就用W来代表吧。其实,他的这个名字也未必是真的,你想,他既不能说,又不能写,即使有名字,别人怎么能知道?
老犯们说他是这里的长客,还说他偷盗时有一个搭档。他的搭档是个瘸子,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负责接应他和销赃。每次W得手后,瘸子立刻开车跑过来,拉着他就跑。据说,瘸子比他精明,每次销了赃,只给W少数几个钱,多数他自己留下了。这次人们就问他:“你还跟你那个老伙计一块干啊?”他摇摇手,然后,用他的手语说,他和那个瘸子分开了。
号里的奴隶主们嫌W赃,让他白天、夜里都呆在风场。风场里不知怎么会有一个很好的布墩。它高有四十公分,直径也有四十公分,还有一个绿色的细条绒布罩,坐着舒服极了。我只要一到风场,人们就和气地把它让给我坐。我一坐下来,W就来到我的面前,坐在地上用他的手语和我“聊天”。如果我在监室里说事,风场里的人都会进来,而惟有他,用他那右臂和残疾的左臂,吃力地把布墩抱到我的脚前,让我坐下讲,然后他坐在布墩的旁边。我喜欢他。每当家里给我送来肉食,我总要先挑一些碎小的给他,因为舌头畸形,块大的他咬不了。同我一起吃饭的D反对我这样做。这个二流子总是奸笑着对我说:“你给他吃是害了他。他平时吃不到这东西,消化不了,一吃就会拉肚子……”其实他是自己想多吃一些。和X、D合伙买的小伙(其实大部分也是我的钱),我不给W,我不愿意看到D这个坏家伙会骂W,说吃了他的东西,伤害了这孩子。我就另外拿出购物券来,叫另两个孩子和W买一份小伙,三个人吃。每隔几天给他们改善一次伙食,W不变,另外的两个孩子要轮流换。
(有几个孩子,总是争着给我洗头、洗脚、洗衣服。因为血压太高的缘故,我整天感到天旋地转,他们就搀扶着我,拥偎着我。他们都是“小烟鬼”,自己没钱,就可怜巴巴地拣烟头吸。起初,我买烟,定量发给他们吸。后来,我觉得这样做不好。他们没有烟吸,正是环境强迫他们戒烟,我不能再纵容他们吸烟。与其给他们买烟,不如让他们吃小伙。我劝他们戒烟,一个孩子还给我写了戒烟保证。这张保证书我至今留作纪念,那上面撒满了我坐牢日子的点点记忆。)
W说他二十八岁,这是我用数数的办法知道的。我先说他二十岁,他摆摆手,我就一岁一岁增加,直猜到二十八,他点头笑了。W很正直,很善良,很倔强。有这样三个小例子:
一天,204号关进来一个父子生气,点着了继子塑料大棚的老农民。这个人似乎精神不大正常。他有一百元的购物卷,一次就买了四袋茶鸡蛋。别人讥笑他缺心眼,他顺手给了W一袋。因为这个人总是不停地唠叨,有人心烦就骂他,W在一旁看着可笑,这个人不敢骂别人,就骂W“没良心,你还吃我买的鸡蛋哩!”W不吭不响,抓起那一袋鸡蛋仍到了垃圾盆里。鸡蛋在牢房里可是好东西啊,何况W自己一分钱没有。可是,他宁可扔了鸡蛋不吃,也要维护自己的尊严。
一次,在风场,我夸奖他是一个好孩子,他使劲地摇头,摆手,说自己是坏人。我说:“你不是坏人”。他伸直右手的中指和食指插向自己的胸兜,表示他是一个掏包的贼。可见,他判断好人与坏人的界限,正是遵循着人类公认的道德标准。他是我在牢房中所见到的唯一一个敢于承认自己是坏人的好人。这是那些无耻的老贼、老犯和全无人性的奴隶主们所不能相比的!
每当我和W在风场“聊天”,人们就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和他开玩笑。有人指着我问他:“他是什么人?”他涨红了脸,很费力地发出两个近似“大——爷”的音节,人们说:“是大爷不是?”他赶忙连连点头,开心地笑着。又有人问他:“大爷好不好?”他认真地竖起右手的拇指,从喉咙里使劲地喊“好!好!”有人逗他:“大爷跟你好,你怎么办?”他就用手、用脚、用身体比画着他请我吃饭,请我吃鸡,吃猪蹄,还要喝酒。人们问他:“吃这么多东西,谁拿钱?大爷拿钱是不是?”他瞪着眼,着急地指着他自己,表示他拿钱。我说:“等咱们出去了,咱就去饭店吃饭,我拿钱,不用你拿钱……”他着急地打断我的话,说他有钱。人们问他:“你的钱在哪啦?”他伸出两个手指作出掏包的动作,大家哈哈大笑,他自己也乐得喘着粗气,口水流得也更多了……。
这个残疾孩子的正直、善良和乐观,给了我许多的安慰和感动,从他的身上我深深感到了生命的可贵与顽强。为了活着、仅仅为了活着,他每天要克服多少障碍?忍受多少痛苦?付出多大的努力?经受多少屈辱?我们每一个健全的人,难到不应该感到庆幸,感到幸福吗?我们应该怎样地去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努力奋斗,努力为社会多一点贡献,才不辜负我们的健全,才有资格同不幸的他比肩?!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多部位多器官高度残疾的人,唯一活命的办法,居然是偷!我们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难道只会一次又一次逮捕他,一次又一次地起诉他,一次又一次地审判他吗?难道就从来没有一位人民的公仆、人民的警察、人民的检察官、人民的法官想一想:除去了偷,这个人、这个要吃饭的人,他还有什么活命的能力吗?公仆们明明知道他丧失了劳动能力,不可能有正当的生活来源,却任凭他流浪在社会上,任凭他自己去靠偷盗来求生存!有人仅仅数了数W头顶上已不再长出头发的条型亮疤,就有二十八处,可见他平素遭受过多少次的殴打!然而,没有一只公仆的手帮帮他,给他找一个可以略有温饱的去处。我们的“太平盛世”难道就没有他的一口饭吗?每年数以几十亿计的社会福利彩票收入,都到哪里去了呢?
作为一个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战士,面对着这个不向命运屈服的孩子,我总有一种内疚。他今天的处境,不是我的责任。但是,良知告诉我,我献出了青春献终生,却奋斗到走资派终于得逞。我们没有干好,没能使像他这样被上帝抛弃的生命活得有尊严,我以此为辱!
(待续)


吸毒者
纤夫
在牢里,在204这样的病号监里,吸毒者很惹人注意。我一进号就发现,有那么几个人,没伤没残、没灾没病,整天唱唱咧咧,吆五喝六,活跃得很。一打听,才知道他们没病,都是吸毒者。
204号关押着吸毒者十人,其中一人吸毒兼贩毒,被称做“以贩养吸”;九人吸毒兼偷盗,自然就是“以偷养吸”了。另外还有两个人只贩不吸,民警们说,这种人更缺德,他专门靠害人发财,自己一口不吸。
对这十二个宝贝仔仔细细地观察、交谈,就会发现,在他们的身上具有市场经济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文化特征、精神特征和道德观念。
他们十分重视“网络”建设,编织和运作着一个严密的关系网。
在204监室,这十二个人是一个小圈子,外人进不去。对一个人的案件,他们共同出主意,当参谋。即使以往素不相识,进了号里也会很快接上“关系”,像找到了组织一般。毒品似乎成了他们共同的“阶级”纽带,那些混上奴隶主地位的,会得力地保护那些后进来的、甚或已经落魄的同道,决不让他们沦为奴隶。他们之所以如此重视维护关系,是因为对他们来说,这关系中潜存着巨大的商机。据说,他们戒毒后的复吸率都在98%以上,保持和扩大关系网,就是为日后复吸,建立和开辟传递、购买和销售毒品的渠道与市场。
他们多数人都具有相当的财力,而财能通天。
他们中有的人就是老板,或者是富家子弟,有的人以往贩毒,获得暴利,已经颇有积蓄。他们进了号来,就像房地产开发商收买政府官员一样,用小伙、香烟、衣物和生活用品等等,结交奴隶主,于是,他们很快就进入了奴隶主阶级。而后,他们又利用这种地位,把号里有实惠的“岗位”,比如“打饭”,控制在他们人的手里,使所有的吸毒者都能吃饱。204号里的“打饭”,就是一个外号叫“无敌”的吸毒者,这个活儿,他一直干到被释放。真是“一荣俱荣,一损皆损”,所有的吸毒者,在号里都有他们的保护伞。
他们嫌贫爱富,无赖成性,多数将是“终身罪犯”。
他们基本上都是城里人,有一种不值钱的、没有出息的“城市优越感”。他们自己社会地位不高,甚至低下,却瞧不起劳动人民,瞧不起农民,尤其瞧不起贫寒的农村人。他们好逸恶劳,懒得生蛆。每当全号洗地,他们就坐在大铺上对干活的农民指手划脚:“这,这,还没擦哩。”“那,那,再冲冲!”有时,非要干不可了,就找一个不脱鞋、不下水、不弯腰的表面活儿。他们全部的兴趣和心思,都用在打点好、服务好奴隶主中的头目上。对头目唯唯诺诺,对民警满脸陪笑,为了不去劳动号受罪,他们当众给干部下跪求饶。
一个吸毒者,如果不彻底戒除毒瘾,他迟早会成为一个罪犯。一个勘称“牢房字典”的吸毒者,据说他过去做生意,曾有过百万家业,吸毒几年,倾家荡产,只有43岁,已经沦为一名“老贼”。
另一个吸毒者,曾经经营一个小饭馆,已经是先富者队伍中的一员了,因为吸毒,家贫如洗,只能靠偷盗为生。我问他每天要多少钱,才能维持他吸毒和吃饭?他说要五百元。我吃了一惊:“你怎么弄来这些钱?”他笑着说:“这还用问吗?”可见,社会上只要多了一名吸毒者,也就多了一名罪犯。犯罪伴随着吸毒,吸毒通往犯罪。
他们没有人格,不讲道德,一般都能说会道,却是鬼话连篇。
一个浑身满是娇骄二气的小少爷,半夜酒后开车撞死了人,被关了进来。他上身穿着一件价值一、两千元的外套被滴上了他自己的几滴头皮血。一个吸毒者看中了这件衣服,就整天围着这个少爷奉承他,说他长得漂亮,长得帅,长的模样人人爱;说他富人自有富人相,将来一定能发财;还吓唬他,带血的衣服不能穿,穿了一定遭血灾。这个小青年本来就处处摆阔,极其虚荣,被他捧得晕头转向,从风场摘下那件名牌衣服就送给了他。
一个十分老到的吸毒者,38岁,初中文化,是204号所有吸毒者中的“秀才”和“军师”,也是他们几个人写情书的枪手。他们每天一吃过早饭和午睡起了床以后,就坐到一起传阅他们各自收到的情书。密语着,狎笑着,叽叽咕咕。“军师”看了各自的情书,就替他们每一个人轮流写回信。不知道他们都联系着多少女人,只见他们整天写啊写啊写不完。
吸毒者B,32岁,身高一米五左右,初小文化,长相猥琐,满嘴脏活。有一次,他们几个人又在看电视的时候说脏活,我问他:“你结婚了吗?”他说结过了。一天,他拿着一封信到我跟前,非让我看一看他“老婆”的来信。我说:“这是你的隐私,我从来不看人家夫妻之间的私房话。”他嬉皮笑脸地说:“爷们儿!你一定看看,你不看就是瞧不起我……”我不看则已,一看却看了两遍。看完以后我问他:“她怎么也给关起来了?”他尴尬地笑着说:“她是我老婆,不过我们还没正式办结婚手续……我这回出事,她非要替我担着,结果一块叫弄起来了……现在关在××看守所”。“她也吸吗?”我问他。“她不吸。她反对我吸。”他说。我看着他的脸对他说:“你看她多爱你,你怎么见了女演员还能说出那么难听的话来呢?你想想,你对得起她吗?”他不好意思地:“嘿嘿嘿!就是,就是,以后不说了,不说了。…… ”她怎么替他担着?担着什么?我没有问。我的心情很沉重……。
这个女孩子来信的大意,我印象很深的地方是这样写的:
老公:好想你,你想我吗?今天我完成的活很快,我不想睡……我还有一个多月就可以自由了,我先回家等你,反正你也快到期了……以后咱们好好待爹妈,不要再叫咱爹咱妈为咱难过了……咱们两个好好上班挣钱,我们一定能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你说是不是?最近有一首好歌不知你听过没有?我唱给你听好吗?我爱你,我爱你,就象老鼠(写个错字)爱大米,多好听呀!老公,这歌里唱的就是我心里的话。……看了你的信我流泪了,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不排除这信里有故意写给检查信的民警看的,但是她的“我流泪了,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却极可能是真实的。从B说的:“她不吸”、“她非要替我担着”的话来判断,这个女孩子是个正经人,并且真心地爱他,所以她对他会有这样热烈而深重的情感。也就是她的这句话,让我想到了这个痴情的女子是不是一个受骗者?因为他给她的信并不是他自己写的,那些令他“流泪”,让她感到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的话,全是他们的那个枪手写的,全是鬼话。而且,这个女孩子竟然不知道B基本上就是一个文盲,他怎么能写出那样的信来呢?他们只是同居,并未结婚,可能相恋不久。可见她并不了解他……。那一夜我总是在想:酿成这姑娘心头这杯爱情烈酒的,是葡萄?还是砒霜?这个世界上会不会又多了一件人间悲剧?!“寄言痴小良家女,切莫将身轻许人”的诗句里凝结着多少葬身悲情痴女的泪和血!
民警告诉我:“大烟鬼们的话可不能信,他们就没有实话。”果然如此,连他们的爱情都是骗来的。
他们有的人,像B这样的几个,是极其下流的。
他们最爱看的电视节目是流行歌舞,每周五央视播出的《同一首歌》场场必看。他们喜欢音乐吗?美声的、民族的,他们一首不听。其实说他们听音乐,不如说他们是耍流氓。只要舞台上一出现穿的少的,满台跑的,玩儿命跳的,乱扭腰的女歌手,他们就象又吸了白粉一样,兴奋得嗷嗷乱叫!B和另外的两个,则淫荡地笑着、骂着、喊着:“腿再抬高点,再抬高点!”“跟哥哥来一回真格的吧!”当有的女演员向观众飞吻的时候,他们就嚷嚷着:“下来呗,下来呗,下来咱俩来个真的,嘻嘻嘻!”这是在坐牢吗?这是在服刑吗?这是在接受改造吗?在牢房里尚且这副流氓相,出去了以后,他们能干什么好事情!
B不久刑满获释了,果然不到二十天,他和另一个他在204号结识的吸毒者,在去焦作的长途汽车上做案,B逃脱了,另一个被抓捕,仍关进了二监区。用不了多长时间,B肯定也会再一次被抓进“宫”。
他们的这种精神状态,说明他们只要出了狱,依然会走向毒品。这个社会没有为他们提供一个必须和能够彻底戒除毒瘾的条件。相反,这个社会不能根绝贩毒,倒是给了他们复吸的方便。
我问一个吸毒者:“假如有这么三样东西:第一、当市委书记,但是一定要当清官;第二、你可以在全国挑一个你最喜欢的女歌手做你的老婆,但是不能再和别的女人好;第三、让你随便吸毒。这三件,你只能要一件,你要什么?”他几乎毫不思索地对我说:“我要第三件。”我问:“为什么?”他回答得真是实实在在。他说:“你说当市委书记要当清官,当清官还有什么干头?我要它没用。要个女歌手吧,还只能跟她一个,过些年,她一老,就没意思了;还是叫我吸好。”你看,他的价值取向,完全与我们今天倡导“利益最大化”的主流舆论同步、同调、同一首歌!
人们普遍承认这样的事实:一个好的社会不仅可以造就好人,还可以把坏人改造成为好人。毛泽东时代,中国就是这样的社会,就没有这样的吸毒者。其实这些人也并非生下来就如此。那么,他们怎么会变成现在这种人渣了呢?这只要认真地看一看从这些人的身上所折射出来的我们现今社会的运作方式和风气、面貌,这个问题也就一目了然了。
需要说明一点,戒毒后的复吸率既然有98%以上,那么总还是有1%以上的吸毒者能够彻底戒除毒瘾吧?我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写了沦为罪犯的吸毒者们的这些他们自以为得意的丑行,并没有鄙视一切失足吸毒的人们的意思。相反,我衷心地希望所有的吸毒者,能够彻底戒除毒瘾,找回自己做人的尊严,象人那样生活,负起为人应该对父母、对妻子、对子女、对亲人、对社会、对祖国和对民族所肩负的那一份责任。这是我的真诚的愿望!(待续)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纤夫
谁会想到,在一个戒备森严,岗哨林立,警力强悍,设备严密的看守所,一名23岁的罪犯居然逃跑了。他是怎么跑的呢?情节很简单,然而却是一场名副其实的智斗,不幸的是强大的警方,竟然败下阵来。
2005年2月4日,204号送进来一个身高有一米七、八的青年人。他面带微笑,头向左右轻轻摆动,口里不停地咀嚼着什么,像一头反刍的牛。他进了牢门,一直朝前走,就不知道停下来,一看就是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我问民警,这样的人怎么会犯罪?他告诉我说:“这小子,一下车就跑,送他来的几个人,收拾了他一顿,起来,就成这个样子了,估计脑袋有毛病了。……”为了说起来方便,以下我们就叫他Q吧。
于是,安排Q睡在大铺的最南头,指定一位年纪稍大的老实农民专门照顾他,无非是喂他吃喝,扶着他大小便,他有什么情况了,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等等。医务室的大夫也忙碌起来,一天几次到号里来,给他测体温、查脉搏、量血压,给他输液,扎针、拔针,进进出出,牢房成了病房。
不过Q的饮食、排泄都很正常,一到开饭时间,他看着别人吃饭,就张着嘴要吃的,也从来没有在被窝里拉过屎、撒过尿,不像别的病号。
全号里,就是C和“无敌”对Q的态度最坏,他们两个,不知什么时候就到他的跟前骂他两句:“妈×的,你小子就装吧,看你装到什么时候?!”有时候,C和“无敌”就嬉皮笑脸地取笑他:“你小子装的还挺像,别你妈的跟我来这一套,老子见的多了。嘻嘻!”
看着这个黑社会的打手和吸毒的老贼,这么可恶地对待这个病孩子,我很生气。我总记着老“医生”告诉我的,C虐待死一个病号这件事。所以,我总是嘱咐那个老农:“不要听他们胡说,要照护好这孩子,他跟你的孩子差不离大小,你就当侍侯自己的孩子吧!”
有一天,老农发现Q浑身哆嗦,赶紧报告了医生。医生来了以后,查他的眼睛、耳朵,量血压,听心脏,忙了一通;又把他扶下大铺,叫他站在地上,似乎是查他的平衡能力。后来,警医、医务所长都来会诊,不知他们检查的结论是什么。
2月28日,他被送到精神病院检查。他去了就留下住院了。
犯人住医院可是一件麻烦事。据说,病房里要24小时有警察看守,病人的一只脚还要铐在病床上。全所除去几个领导,所有的民警都排了班去日夜值岗。
过了几天,大约是3月初,我向民警打听Q怎么样了?查出病来没有?民警说,什么病也查不出来,这一、两天就拉他回来了。
真是鬼使神差,就是这“一、两天”的时间差,Q竟然逃跑了!
跑的过程那么简单,那么突然,却又那么蹊跷……。
据说,那晚像往常一样,Q服过药就“睡”了。后来,值班的民警先生也睡了,居然他脱了衣服,像住在宾馆一样酣然大睡。等到急忙跑来的护士把他叫醒,他发现Q已经无影无踪;非但Q无影无踪,连他自己的保暖衣裤、警服警帽,袜子皮鞋,全都无影无踪了;并且警服的口袋里,还有四千元现金,一笔足够Q跑到乌鲁木齐或是雷州半岛的路费了。
这真是不可思议:Q的一只脚被铐在病床上,他的活动幅度是有限的,他是怎么拿到这位警察的全部衣服的?他是怎么找到打开脚镣的钥匙的?据另一位民警告诉我,他值班的时候,是把脚镣的钥匙压在自己休息的枕头底下的,那么,这位民警把钥匙放在了哪里呢?Q找到钥匙,打开脚镣,然后穿好衣服、袜子、皮鞋……这需要多么长的时间,多么轻巧、准确的动作,多么冷静的头脑和多么沉着的心态?这么年轻的人,他为何如此老到?他不会是初犯吧?他不会仅仅是小偷小摸吧?如果是初犯,如果是小偷小摸,他懂得或者有必要如此有计划地行动吗?事后来看,他进了看守所,跳下汽车就往外跑,并非是他以为自己就真的能够跑得出去,而是他准确地判断出,他的行为一定会招来警察的一顿暴打,而这暴打就正是他装傻的陷阱。不幸的是,警察们从一开始和他交手,就先掉进了他的陷阱。
同样不可思议的是,这位警察怎么上班时,身上还带着如此大额的现金?是刚领的工资、奖金?还是新收的“红包”?躺下来休息一下,怎么就可以脱衣解带,酣然大睡?是不是接班前从饭局走来,肚子里已经灌满了酒精?发现在押人员逃跑,为什么不立即打电话报告领导,组织警力,守住全市大小出口,进行搜捕?为什么直等到天亮才向领导报告?
我是事后才回忆起一些可疑的破绽,比如:他吃喝拉撒为什么那么正常?当C和“无敌”讥笑他这些的时候,我还以为他大脑虽然受伤了,但是生命的本能还存在。再比如,他既然丧失智力了,为什么他可以抬腿曲腿,上下那么高的大铺?为什么每次他都可以无误地迈到便池的台阶上,并且等着别人给他擦完屁股才站起来?如此等等吧,我当时都没有看作不正常。
看守所就不同了,它可是个专门对付罪犯的强力机关;警察们的专业就是常年累月地同各种各样的犯人和案件、同各种各样的犯罪行为和犯罪手段打交道,虽然不能说,他们个个都象押我去西华监狱的那两位警察所具有的收拾“狗男女”们的种种本领,但是也都道法在身,非同等闲之辈吧?他们怎么就这样被这个小小的魔障,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骗得如此令人哭笑不得,而终于让他一举得逞了呢?
Q究竟是怎么逃脱的?我至今没有弄明白。难道真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待续)


我同一个死囚的忘年交
纤夫
204监室关着一个一审被判处死刑的青年,他叫尚航(化名),只有十九岁,家在河南周口农村,是郑州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因为同女友发生争吵,盛怒之下,用水果刀划破了女友的颈动脉,造成女友死亡。报警后,他守在女友遗体的旁边等待警察的到来。一审判决后,他在看守所等待河南省高级法院的复核。
他身高一米八,发育得体态匀称,举止稳重,五官端正,神态安详,很像个文静的大学生。
他最初引起我注意的,是他日夜戴着手铐和一副粗重的脚镣。他的棉袄的两只袖子和棉裤的两条裤腿,都被剪成片子,在片子的两边都缝上些布条,以便穿起来以后结扎。
观察了些日子以后,我发现这个孩子镇定得不像一个判了死刑的人。
我在看守所的日子,看见和听说了三个死刑犯人的不同表现。
406关着的那个死囚,是恶魔型的。他恶吃恶打,号里在押人员家里送来的食品,必须先尽着他吃,否则,他就要骂人、打人、闹事。他当然是不参加劳动的,但是,他看着别人干活,稍不顺他的眼,就大喊大叫:“老子打死你们一个,可以多活半年!”按照中国现行司法程序,打死一个人,从公安局侦破到检察院复审、起诉,再到法院一审,再上诉高法,差不多确实需要这么长的时间。看来,他是动过这个念头,算过这笔账的。
204号的隔壁,205号监室也关着一个死囚,这是个孬种型的。他常常哭哭啼啼,寻死觅活,搅得一个号里的人都不得安生。他犯罪的情节就透出他是个孬种:他见对门邻居家男人不在家,夜里便到人家家里偷东西。正在睡觉的女主人被惊醒,彼此是邻居,当然相识,他便凶恶地把这个妇女掐死了。一审判了死刑后,他的精神完全崩溃了。他可能常有幻觉,经常声嘶力竭地呼叫着:“爸,你快回家吧!下雨了,别在那儿站着了!”这同一句话,他能凄历地叫上一、两个小时。
而尚航则与这两个死囚完全不同。他和号里所有的人都相处得很好。我和他第一次说话,是由于我画的一张电脑键盘图上的错误。
一次,我劝一个青年学文化,学技术,他说想出狱后学电脑,叫我给他讲一讲键盘是怎么打字的?于是,我给他画了一张简单的键盘图,标上英文26个字母的位置,让他熟记,练习用汉语拼音打字。这张图被尚航看到了。他告诉我,我把E和R的位置左右画颠倒了。我赶忙改正过来。这是我们第一次交谈。
平日,他同人们下象棋,打扑克,更多的时间是自己看书。号里有几十本杂书,他看了不少。民警给我买的《历史的顿挫》人物卷、事变卷,《神奇的宇宙》,唐、宋人的《怀古诗集》等等,他也都借去看了。我真是惊奇,他这么小小的年纪,怎么会不被死刑吓倒呢?他怎么还能吃睡正常,谈笑如旧,怎么还能同别人一起娱乐、还能看得下去书呢?在史书和小说里,有那种不怕死的豪杰、侠客;在革命烈士们的传记中,先烈们那种心红胆壮,视死如归的无产阶级英雄气概令人无限敬仰。然而,如今这个孩子,是靠了一种什么精神力量,竟如此从容自若的呢?
一天,吃过晚饭之后,打完了铺,一个孩子来跟我说:“爷爷,尚航说他想和你谈谈,问你行不行?”我立刻高声唤着他过来。我们两个人坐在我的铺位上聊起来。
那天,他简单向我讲了他的案情。我听得出来这是他最不愿意讲的话题,所以他讲多少,我就听多少,不多问。我最关心的是他现在的认识、想法和打算。他告诉我,从“她”一死,他就做了死的准备。他说:“活着已经没有意义,没有趣味了。”他说这样话的时候,依然平静地微笑着。经验告诉我,用这样的表情述说着自己痛苦的人,多半是认真的,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我首先肯定了他的想法是合乎情理的,是有责任心的,他是一个有尊严的人。然后,我提醒他,其实他实际上是为自己选择了一个最少痛苦、最少惩罚自己、完全不必去做那些补偿过错、替双方的亲人们着想的种种很艰苦的工作了。一死百了。所以,我认为他只是一个比较勇敢的人,还不是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他问我真正勇敢的人应该怎么做?我告诉他,那是很苦很苦的。要活下来,要负起责任,要用自己一辈子的光阴,牢牢记住这个教训,用一个人力量,去做两个人的——你的和她的——的工作,争取最大的人生成就,报答所有被你伤害的亲人,使他们所有的人都从你的努力、成就和真诚中得到安慰。这才是最难最难的,最能考验自己的毅力,最能报答她,因此也才是最勇敢的。
此前,民警曾告诉过我,他有两个从宽条件:一个是他的女友有过失,搞三角恋;另一个,他属于激情杀人,不是蓄谋作案。如果辩护得好,他可以活下来,问题是“他请不起一个有名气的好律师。”另外,他杀了女友后,总觉得对不起她,因此她的错处他不讲,他把一切责任都自己兜下来。
他又问我,他现在应该怎么做?
我说,“你应该向法庭如实讲清案情,讲清你那天到底为什么震怒,你们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隐情?干部说,你有从宽的条件,你应该争取从宽,先活下来。”我不能直接向他提醒她女友的过错,我知道他还在保护她的名声。我希望他自己去向法庭讲述。
他又问我,如果他能活下来,他要在监狱住上十几年,什么都耽误了,这辈子还能有什么成就。
我告诉他,一个人有没有成就,主要取决于自己的努力,他可以把监狱变成自己的学校,变成成功的摇篮。
他的情绪明显兴奋起来。他说他喜欢文学。我们就讨论了一些如何自学文学知识的问题。最后,我向他承诺,只要他在狱中走自学成材的路,他所需要的一切书籍、费用,都由我来承担。我尽力去监狱探望他。尽量在经济上支援他。一旦过几年我不在了,我会嘱咐我的孙辈继续和他保持联系,继续履行我许下的诺言。这一切,我只要他答应我一个条件:努力一生,献身人民。他很激动地握着我的手,轻轻地说:“谢谢您!您是我的好老师!”看来,我们谈妥了。
那天晚上,我们从不到七点开始,一直谈到十点多,我们谈的很契合。把一个一心想死的孩子,劝说得又有了活下去的念头,我的心里是很高兴的。
从此,我认为我应该首先履行对他的承诺了。我开始关心他的生活,凡是家里送来的食品,我总要分一些给他,这比让X和D这样的人分吃,有价值得多。我很珍惜大蒜,它是牢房里的杀菌药、消毒剂和最好的调味品。家里每送进食品来,所里工作人员一叫名字,都是X跑到牢门口接过来,并由他保管。他和D往往藏起一些,在我睡觉的时候他们吃。别的东西,我都不在意,唯独大蒜,我一定自己动手,立即分给包括X、D在内的我要分给的人,以免被X或D搞鬼,其中尚航是重点供应的对象。我希望保护好他的身体。
为了防止一旦突然分开,我们会失去联系,我就把家中的地址、电话号码,写在一个小纸条上,悄悄给了尚航,叫他收藏好,不要外传。
(关于在牢中对自家的住址、电话和家庭成员姓名要保密这件事,我原来没有经验,是民警告诉我的。一次,老伴来探监,我告诉她,如果有人拿着我写的字条去家里找她,她就给来人一百元作路费,那都是没钱回家的农民。这话被站在我身后的民警听到了,他急忙拦住说:“可不能!可不能!你太相信别人了,这里住的能有好人?!”他隔着玻墙,指着我老伴说:“家里就她一个人,别说去几个人了,就是去一个人,都能把你家抢光!……”可是,我知道,牢里确实有释放后连一分钱都没有的人。他这一说,我就把这件事托付给他了:牢里哪个孩子出狱没钱回家,我就告诉他,请他从我存在他那里的现金中给他们路费。那个偷老板手机被判四个月的孩子,出狱时,这位民警就是从我的钱中给了他五十元路费。从此,我知道了家里的住址、电话号码要保密,以防土匪。)
不久,我获准监外执行,我们分手了。回到家不久,我就收到了尚航的信。我和老伴都非常高兴。然而,正在我和尚航彼此都陶醉在书信往来的愉快之中时,我万万没有想到,他的死刑复核下来了,竟是“维持原判”!
我们的通信只往来了三次——他给我写了三封,我给他写了三封。难能可贵的是,他写给我的第三封信,竟是在他接到死刑复核之后写给我的诀别信!一个将去赴死的孩子,竟然如此信守着同一个萍水相逢的老人的友情,竟然还有心情向他写一封告别的信,这需要何等地坚强,何等地镇静,何等地从容不迫,何等地不失尊严?!想起他,想起我和他同牢相处的那些日子,想起我和他的一切,我总是禁不住泪如泉涌……
我有时很内疚,对我的老伴说,我对不起这孩子。我不该在他已经为自己选择了死的时候,去劝说他争取活下来,并且与他共同做着五彩缤纷的梦。这梦带给他的不过是一缕飘忽不定的青烟般的快意,而他实际忍受的却是告别这个世界时的更大的痛苦!
我真是不该啊,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在如今这种“法制”下,这个孩子是不能够活下来的。
至今我十分珍惜地保存着他写给我的三封信。我是在保存着一颗青年的心!
我是不赞成死刑的。因为一切当死的罪行的发生,都是疯狂的结果,而一切死刑的执行,都是理智的行动。
但是,我是一个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坚定信仰者,我拥护无产阶级专政。因此,我不反对死刑。我的信仰和我的社会实践告诉我,在私有制、在剥削和压迫、在阶级和阶级斗争存在的条件下,废除死刑是愚蠢的。
所以我热烈地赞同着伟大的革命导师毛泽东主席针对死刑所提出的一系列方针。比如:对人的处理应取慎重态度;比如:可杀可不杀的坚决不杀;比如:以杀人越少越好;比如: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等等,等等。他老人家肯定并倡导的对犯有死罪的人,可以“缓期执行,以观后效”的政策,给多少人带来了新的人生啊!
由尚航这样的青年的死,更加证明了毛泽东关于死刑的方针、政策,是唯一正确的。
乌呼!尚航生不逢时……。

附:我同尚航往来的六封信
与尚航的三次通信

尊敬的张老师:
您好!
转眼之间,天气已然变得燥热异常,无法忍受,殊不知您老已离去有多久?恍若不知几何,有时候想起来,真有点不知所措,但若似已有好长时间,想起曾答应要与您互相通信联系,有很多时日竟不曾与您写信,真是悔矣!今日执笔要与您互诉衷肠,亦不知是否晚矣?
我在这里面算算已经快一年了,心绪一直比较平静,这是有目共睹的,您也是知道的。其实不然,只是我不善于将内心感觉外露,而亦不曾对人言罢了。只因我是因“桃色事件”而被囚禁,我就失去了对人言的资格,更没有脸面向人提起这件事,一提起这件事,我就无地自容。所以我也就绝口不提,而在表面上也是让人看不出我有什么想法,很平静。积累经历这么大的事,又怎么能够平静呢?在我的内心里,还是思绪难平的。每当想起以前的旧事,总是想痛哭一场。但那是无益之举,我是不会做的,徒增烦恼,又让人耻笑。我也知道,谁之过,谁承担,做事情是要负责任的。更何况,我所犯的错,更是不可饶恕。我要承担后果。因为我很早就把这个道理想透,弄通了。我失去自由以后,心里面也就很坦然,所以能够平静地面对扑面而来的重罚。想想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总怪是自己处事不慎,偏激冲动,我对此无怨亦无恨!
每当我无事可做,无书可读,总是一个人在发呆,总会想起那个女孩,想起她对我的好,和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心中就有一种惆怅之感,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感受在我心头激荡。和她在一起我真的无忧无虑,从来不去想那些有碍我和她在一起的烦恼。她和我的感受完全一样,对我也很好,让我心头如沐春风,快意无比。我们相识在01年,之后,因由各分东西。我对她一直念念不忘,思念不断。03年底她对我也是情缘不尽,常思心中,复又与我联系上。因有前缘,我又不能忘情于她,所以我很珍惜这次情缘再续,对她满怀期望之情,以盼能结秦晋之好。她对我也是一样,电话、书信几乎天天不断,情话绵绵,情丝缕缕,一切尽在不言中。谁知,时日愈久,我对她的依赖之感愈深,竟至无力自拔,深陷其中,时况愈下,越来越糟,只因她双亲从中阻挠,终是我百般努力亦无用,……以至我精神恍惚,终日所思所想俱是此事,情绪失控,犯下弥天大错。唉!这一切究竟是缘?是孽?我自己也搞不清。
直到现在,我依然深深的想念她,怀念她,看来这一生我都难以对她说恨。我想如果我胜诉的话,我会思念着她,想着和她在一起的时光度过我在狱中的漫长岁月。如果我不能胜诉的话,我也一定会带着微笑,回忆着她的甜甜的笑容,从容的走上刑场的。但愿您不要笑我。
这些事情,我是无法告诉别人的。告诉我的父母,只会勾起对她更多的恨和内心的痛苦。只有向您略做一点倾诉。只此一次,我再也不会向人提起这段伤心的往事了。
您老现在在家好吗?您的身体怎么样?是否比在这里调养的更好一点?有没有想起过我?现在天气很热,望您在家里,多注意身体,以及避暑,盼您早日恢复健康!闲暇之余,请为我写封信,为我指定(点)迷津,给我鼓励和勇气。

身体安康
事事顺心
晚生:小航 05、6、1

尚航——可爱的小朋友:
昨天傍晚,我收到了你写自6月1日的来信。我真高兴!谢谢你对于我的疾病和治疗的关心。回家后,我滴注了一个疗程(半个月)的针剂,效果不错。如今早搏、心悸都有所缓解,血压也在降低,目前仍在积极治疗中。总之,情况不错,再一次谢谢你的挂念。
我当然不会忘记你。你的音容笑貌,我依然历历在目。遗憾的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只怪我的身体不济,我常常观察你,却没有更多地同你谈心。这个遗憾我们就通过此后多多通信来解决吧,你说呢?
你的信写得很好。你用不多的文字,就把你痛苦而复杂的心情写得清清楚楚。我的老伴(她从我这里早就知道了你)看过你的信后,说她心里很不好受。她说你是一个情感丰富的孩子,你的不幸,不该降临在你的身上……。可见,你的“无地自容”是多虑了。
看过你的信后,我觉得我们需要交流的内容很多,今天只能谈一点点。因为我不能在电脑前坐得太久,否则血压会升高。其余的,我们可以在以后慢慢谈。
我想先和你谈一谈你与这个女孩的情感问题。
招致你深深陷入逆境的不是什么“桃色事件”,而是一场真正的爱情危机。爱情与“桃色”是有区别的。其中,最重要的界限之一在于:爱情是严肃的、忠实的;而“桃色”则相反,它是放荡的、利己的。
记得有一天晚饭后,我们谈心谈得很晚,当时我们就谈到了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在青年们中间热唱的一首流行歌曲中的“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这句歌词。老鼠爱大米是一种发自生理需要的冲动,一种满足器官功能的本能,这怎么能比喻为人类伟大的爱情呢?人类的爱情之所以是伟大的,就是因为其本质是利他的;它是一种至诚的奉献,一种醉心的呵护,一种心甘情愿的给予,而不是对“大米”的垂涎和占有。
从你的悲剧发生以后,你只求一死,而并不逃避责任的思路来判断,乃至从你的来信中,至今“想起她对我的好,和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心中就有一种惆怅之感,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感受在我心头激荡”的倾诉来看,你实在是一个深陷于爱情而又为这场失败的爱情所折磨的真正的恋人。
我不是一个爱情至上主义者。我认为世界上还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比如阶级苦,民族恨,集体利益,祖国命运,以及真理和正义,等等,它们是比个人的爱情更神圣的。但我赞美爱情。不知你可记得,匈牙利的伟大诗人裴多菲就有这样脍炙人口的诗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在诗人看来,爱情的价值是比生命更高的。
我国有着悠悠五千年的文化积淀。尽管其中有四千九百多年是处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劳动人民世代挣扎于种种苦难之中,但是,讴歌爱情的文学艺术(包括音乐和绘画)作品,却浩如烟海。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诗歌集——《诗经》的第一首诗:“关关雎鸠”,就是一首优美的情诗。今天,我国文艺界的一些玩世不恭的文人,从他们的世界观出发,打着娱乐和“幽默”的幌子,利用文艺潜移默化的作用,向天真纯洁的青年们灌输“老鼠爱大米”的价值观和爱情观,这不仅是对爱情的亵渎,更是对青年,对社会的误导和腐蚀。
人是社会动物。我们每一个人,自来到人间那一刻,就必定要与他人结成某种关系。比如,同父母、兄弟、姐妹和子女,以及各方面的亲戚,结成亲情关系;同师长、朋友、同志、乡邻等等,结成友情关系;同婚前恋人和妻子,结成爱情关系。等等,等等。可见,爱情,是我们须与他人结成的诸般关系中的一种,并且是很重要的一种,它是人类得以延续的保证。人人都应该有自己正当的爱情生活,你当然也不例外。你和这位女孩之间,就是一种爱情关系。我能感觉得到,至今你对她依然爱得很深沉,很执著,很专一,很忠贞。这当然是正当的,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如果没有这场悲剧的发生,谁能说你不是一个情感高尚的青年!
但是,同世间任何事物都处于运动之中一样,爱情作为人的一种精神思维活动,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同样受着各种各样条件的作用而处于不停的运动之中。运动即变化。而任何的变化并非总是正数,它也可能是负数——向坏处变。于是,这就需要人们在面对着爱情的时候,必须看到它的可变性,并根据它的变化,来调整自己的行为和心态。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这种可能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而造成的变数,人们想把握它,并非总是得心应手的,总是成功的。古今中外,来自恋人之间的,或者恋人之外的因素而酿成的爱情悲剧,搬上舞台的就不止万千!比如,我国的《孔雀东南飞》、《杜十娘》、《梁山伯与祝英台》、《秦香莲》、《钗头凤》(宋代大诗人陆游和唐婉儿的故事)等等;国外最著名的,如:《罗米欧与朱利叶》、《奥赛罗》、《欧也尼•葛郎台》和《安娜•卡列琳娜》等等,都为我们展示了美好、纯洁的爱情并不都是美酒,它常常也会成为杀死恋人们自己的利刃!
真正的爱情并不总是成功的。失败的爱情也不因为其失败而不称其为爱情。
我认为你是经历了一次真正的爱情,一次真正失败的爱情。而你失败的原因正在于,当你面对着情感变数的时候,你依然那么执著,而丝毫不去调整自己的行为和心态。
今天,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你对“自己处事不慎,偏激冲动,无怨亦无恨”,我是赞成的。因为怨和恨都是无济于事的。但是,我不会赞成你自暴自弃,以求一死,或酬偿死者,或由此解脱。因为,你的任何只求解脱的行为,都是懦弱和缺乏责任心的表现。
你必须有耐心和勇气讲清事实,这个事实就是你和她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以至于使你一时失去了理智?这不是你对她的指责和背叛,这是严肃地面对法律和一切与你有利害牵连的人。
我理解、也赞美你至今“仍然深深的想念她、怀念她”这种坚贞的爱情。但是,如果你仅仅为了“想念她、怀念她”而只求一死,而不去努力澄清案情,以便得到公正的判决,那么,你的这种态度对于你的父母来说,就是非常不公正的,因为他们同样深深爱着你。你的任何不幸,不仅仅是你的,也是他们的,而且这种不幸所给予他们的痛苦绝不小于你自己。我是做父亲、做祖父的人,我深知这一点。所以,我希望你为了他们,也要努力珍重自己。况且,你只有勇敢地活着,你才能以你和她的名义去努力回报国家。你们是有自己的祖国的。你们对自己的祖国是肩负着不能推卸的一份责任的。你或许已经这样做了,或许正在这样做,那么,我的这些话,就是对你“这样做”的一种支持。
先写到这里吧。请代我向
张ⅩⅩ、俞ⅩⅩ、肖ⅩⅩ、陈 Ⅹ、燕ⅩⅩ、崔ⅩⅩ、吴ⅩⅩ、张Ⅹ、冯ⅩⅩ、金ⅩⅩ、范ⅩⅩ、宁 Ⅹ、王 Ⅹ,以及其他认识我的各位问好,祝各位身体健康!
祝你
上诉胜利!
张倩夫 2005-6-8

尊敬的张老师:
您好!
您的回信我已收到,让我心中愧喜交加。愧的是,出了事情以后,没有想更多,只求解脱。喜的是,能够得到您的称赞和欣赏,让我心中很高兴。谢谢您的指点和教导,我会好好善待自己的。
知道了您的病情有所好转,让我心中的担忧稍微减轻。衷心祝愿您的身体早日恢复健康。请代我向袁老师问好。从她的片言只语中,我知道她是一位善良的人,祝她身体安康。
您说的没错,我会常常给您写信的。以后的日子里,我还要向您多多学习和求教的。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谢谢您对我的照顾和欣赏,很大程度上,因为您的欣赏,让我有勇气始终如一的保持平和的心态,来对待压在我身上的千钧压力。我是经历了一场失败的爱情,它也许会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沉稳和谨慎地对待发生在我身上的每一件事。“同样的错误不要犯二次”是我的人生格言。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尽量按照这个要求去做。尽量不犯错,或者少犯错,更加谨慎地处置事情。
您的一句“物质处于运动,运动即变化”,让我顿开茅塞,如梦初醒。您的关怀的话语和分析的原因,都恰倒好处,又让我感觉如沐春风。我以前也听过这句话,也明白它的意思,只是没有把它加以运用,运用到日常生活当中,来处理自己面对的事情。是啊!“变化”,当事情有变的时候,我也没有考虑过怎样来处置,仍然一如既往,以至于终生遗憾,既毁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同时也深深伤害了自己的双亲,给了他们无法弥补的痛苦。这是偶然的,也可以说是必然的。怎么说是必然的呢?因为我是孤身一人来到郑州的,什么人都不认识,除了这个女孩,也是冲着她在郑州工作,想和她在一起,才来到郑州的。事情有变的时候,没有人可以倾诉,也没有人给我指点,自己又是一如既往的执着(著)。所以,我说是必然的,应该是不过分的。
如果,我能胜诉的话,我一定会好好的利用这段时光,努力的学习。为自己的将来打算,还有很多的事需要我去做。自己的父母和祖国,我都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会好好的活下去的,不会再去想那些已经过去的不可逆转的,同时也是不可挽回的事了。
您让问好的人,我都一一对他们说了,他们都说谢谢您,并祝愿早日恢复健康。燕××说,他的问题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感谢您对他的教导,相信他的问题很快就会得到解决。
愿您早日恢复健康,幸福欢度晚年
05-6-13 晚生 尚 航

小航:
你写自6月13日的来信,收到了。
你这封信写得很振作,有朝气。当年毛主席在莫斯科对中国留苏学生们说:“你们朝气蓬勃,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世界是属于你们的……”。这些“太阳”们,多数是已经大学毕了业才去留学的,年龄想必都在二十三、四岁以上了,何况其中还有不少在职人员(干部、军官等)是出国深造的,他们的年龄会更大。因此,同这些“八、九点钟的太阳”相比,你只能算作六、七点钟的太阳,还很小呢,更应该富有朝气。
“小”也是一种优势。有优势,就有主动权。不过什么事情又都是一分为二的,“小”也有小的不利处。因为小,往往就缺乏经验,容易犯错误,像小孩子学走路,容易跌跤。跌了跤,爬起来也就是了,跌了几次跤,也就学会走路了。想不跌跤就学会走路,想得是好,可惜根本做不到。
我也是从年轻时走过来的,现在时时回想起来,就觉得当年许多事情是做错了的;就是到了中年、晚年,也仍然常常犯错误。孔子说:“吾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毛主席说孔子是在吹牛。人只要活着,不要说七十岁不能“从心所欲”,就是一百岁、二百岁也不能“从心所欲”。因为人的认识是一个主观世界,而人身之外的一切事物都属于客观世界,这个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永远是一对矛盾,而且它们双方永远都处于不停顿的运动之中,要求得它们事事、时时的统一,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而它们任何的不统一,对于人们来说就是犯错误——主观与客观相背离。人的一生,小到穿衣、吃饭,大到做人、处世,需要求得多少“统一”,才能平安、顺利地走到终点?所以,老实地说,还是活到老,学到老,才是科学的态度。
你把“同样的错误不要犯二次”做为自己的人生格言,我觉得这个格言太极端化了。标准太高。不要给自己提这么高的要求。不要说一个人,就是一个政党、一个团体、一个单位,相同的错误也是犯了一次又一次。所以,毛主席说“扫地,一天到晚扫二十四个钟头,还是有尘土。”他的办法就是每隔几年来一次整风,大家集体扫一扫。人生几十年,不犯同样的错误是很难做到的。标准太高,做不到或是做起来很费劲,久了,就会失去信心。与其如此,不如把标准定得合理些,只要努力、老实去做,就会作到。而后,一步一步要求自己。这样,自己就会看到进步,就会总是对生活充满信心。
此外,不要把“犯错误”看得太严重。当然,像你这次犯这么大的错误,实在是太严重了,一生不要说犯两次,就是犯一次,也是不得了的。然而,即使如此,我仍然认为对错误也要一分为二,这就是毛主席教导我们的:坏事和好事是对立的统一,它们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好事可以变成坏事,坏事也可以变成好事。坏事变成好事的基本条件,就是正确地吸取教训,并从教训中得到前进的方向和动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错误、失败、挫折、逆境……并不都是坏东西,如果能够正确地认识它们、对待它们,利用它们而磨练自己,那么,它们就会成为你获得成功的酵母。毛主席非常重视反面教员的作用,他认为人类“总是要反复地经受正反两个方面的教育,经过比较和对照,才能锻炼得成熟起来”。他说:“轻视反面教员的作用,就不是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主义者”。错误也是一个反面教员。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就是正确地指出了错误(失败)这个反面教员的伟大作用。
司马迁说:“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司马迁在这里说的是,周文王、孔子、屈原、左丘、孙膑、吕不韦、韩非子等各位,就是因为他们都遭了难——有的坐牢,有的被流放,有的受了酷刑(割去了膝盖骨),有的生了大病瞎了眼睛,等等,他们才发愤写出了《周易》、《春秋》、《离骚》、《国语》、《孙子兵法》和《吕氏春秋》等等这样不朽的名篇。一部《诗经》也大多是集中了圣贤们不如意时的作品。
司马迁所举出的这些名人的例子,都是为了说明,人遭遇了逆境,只要发愤,就可以成就一番事业。其实,他本人也是一个活例。他正是被汉武帝施了腐刑(割去了生殖器官),痛苦地忍受着这种奇耻大辱和肉体的折磨,才拼死写出了《史记》这部至今享誉海内外的千古杰作!
所有这些实例都证明了一个道理:不幸和逆境只能摧毁弱者,而对于强者说来,越是艰难困苦,越是一种挑战,一种激励,一种可以证明自我价值的机遇。前些年,在贫穷的大学生们中间流传着一句话,说是“眼泪是金”,也有说“贫穷是金”的。那意思就是说,真正的苦难才是真正的财富。
北京广渠门中学自95年以来,办了一个“宏志班”,专门招收学习成绩优秀而家贫如洗、上不起学的穷孩子。几年来,这个班的孩子们高中毕业后,100%的考上了大学,其中85%的孩子考上了我国的重点大学。这些孩子们在2002年集体写了一本书,书名叫《我们没有富爸爸、富妈妈》。单看这书名,就感到他们有一股以贫穷自豪的逼人豪气。书中的每一篇文章,读起来都是那么感人肺腑,叫人不得不承认“志气”,其实是最容易在苦难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
能不能把失败变成成功之母?把逆境转化为成功的动力?关键是要正确地找出教训是什么,并且坚决改正,持之以恒,锲而不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去冬,Ⅹ干部(一位警官——张注)有一次在号里对大家说:“人在得意时,不要张扬;失意时,要振作。”不知你还记得他说的这话吗?他讲的“要振作”,我理解就是不要被“失意”击倒,在总结出失意的原因,吸取了教训之后,把失意当动力,重新去为成功而努力。这是很好、很深刻的话,细心体味,认真去实行,你会从中受益的。
你在信中谈到造成你这次的“终生遗憾”的原因时,你说:“这是偶然的,也可以说是必然的。”是的。辩证法告诉我们:必然性寓于偶然性之间,也就是说,任何看起来似乎是偶然发生的事,究其根源一定有其必然的原因。你找到了一些,比如,你“是孤身一人来到郑州的”,当“事情有变的时候,没有人可以倾诉”,“也没有人给”你“指点”,而你自己又是一个性格很执著的人,等等。这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找得还不够,还没有把真正的必然性找出来。是不是没有人可以倾诉,没有人给予必要的指点,人就一定会做出这样使自己“终生遗憾”的事来?我想不会“必然”是这样的。因此,你还需要认真地、仔细地反省,你只有真正找到了酿成此次大错的主观(自身)上的必然原因,你才能抓住它,改掉它,从而使自己走向通往成功的道路。你说是不是?
今天就谈到这里好吗?请转告小燕,他要注意身体的锻炼。他是一个有事业心的青年,身陷囹圄,依然天天坚持专业知识学习,不灰心,不气馁,这是难能可贵的。但是,他每天坐的时间太长,体力活动很少。这样时间长了,体质就要下降,将来恢复自由了,怕是身体也垮了。我曾经跟他说过这一点,希望他能重视起来。代问各位相识好!
祝你
天天进步!
张倩夫 2005-6-19
注:信中的加重线,是原信中的。

尊敬的张老师:
您好!
我的刑事裁定书已经下来了,是维持原判。这个结果似乎是早已知晓的了。我接到的时候,并无什么感觉,内心很平静。这一次是成了既定的事实,不可挽回了。
和您在一起的几个月里,承蒙您的照顾、安慰和鼓励,让我的心灵得以升华,很感谢您。您对我的激励和期待,在这张裁定书送达我手中的那一刻,都以(已)成为虚空,真是辜负了您殷切的期待和厚望。法律无情,别无他法。对您的期许与欣赏的落空,您也许会很感可悲与惋惜吧!这一切都是我自己惹下的祸事,所以我必须要面对,而您也知道,我肯定是有勇气来面对这死亡之路的。我的心态和精神,您都是知道的,我会平静的走上刑场,结束这短暂的人生之旅。您的身体不好,不要太对这件事放在心上,就当是您人生之路的一段小插曲吧!
祝您和袁老师身体健康,身心愉快!
晚生:尚 航
2005-7-4

小航:
你写自7月4日的信,我是在昨天傍晚见到的。打开信,一见那“维持原判”四个字,我便惊愕地呆住了,老伴紧张地问我:“你怎么了?”我喃喃地说:“坏了,维持原判。”老伴就全明白了。之后,我们都沉默着、沉默着……。
夜晚我失眠了,壁上的挂钟敲过两点了,我还毫无睡意。我想了很多、很多……。
直到此刻,我的心情依然很沉重。我喜欢孩子,尤其喜欢像你这样严肃的、追求向上的孩子。但是,我却无法、也不能解救你。这就是我的痛苦所在。
人,是生活在社会中间的,而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游戏规则”,违犯了规则,就要受到惩罚,否则,“游戏”就无法进行下去了。规则应该对所有参加的人都是公平的。你终止了她继续参加游戏的权利,那么,你也就必须退出游戏,否则,对她来说,就是不公平的。
我自认为我是懂得了你的。给我深深的印象,你是一个很坚强的孩子。我相信你会很平静地走向那一刻的。
你有着成就一番事业的最可宝贵的品质——不畏奋斗而又性格坚强。你是一块好料子。叫人无限惋惜的是,你的失足竟成为了千古遗恨!
这也许倒从另一面成全了你。你是深深地爱着她的。她既然由你而去,那么,你也就应该为了她而付出你的一切吧。你们做一对另类的徇情者。你们为爱而生,又为爱而死。你们牺牲了各自全部的人生所有,把一切的快乐与烦恼、成就与失意、幸福与苦难、亲情与友谊,都拿来祭奠了你们至死不逾的爱情。这可能在除你们之外的任何人看来,似乎都是不可理喻的,但是,这确实正是你们走着的路……。
其实,生命始终是一个过程——由起点到终点的运动。有生就有死。生,不是凝固的,它时时刻刻、一分一秒地在走向死亡。人每天都在迎接死亡,只不过人们或不明白、或不承认、或不理解、或不把这件事放在心头罢了。人生既然是一个过程,那么,这个过程就有长有短。人从离开母体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向死亡行进的人生之旅。最短的人生也许只有几十秒钟,甚至几秒钟吧。然而,即使人们活到一百岁,人们仍然慨叹:“人生苦短啊!”,依然没个满足。所以,人生无须论短长,只要死得无恨也就是了。如果从这个角度上说,你岂不是也有着自己无恨的人生。
人们对于生的留恋和感到死的可怖与痛苦,正是因为人还活着。人还活着,就有情感,就有喜、怒、哀、乐、愁、恐、惊,就有种种的思前想后。其实,人只要一死,一切的知觉都没有了,像任何的生物死亡一样。什么疼痛,什么思念,什么愧疚,什么悔恨,什么什么都没有了。也许正是由于死亡具有这样的“魅力”,据媒体报道,我国每年才有27万8千人自杀,有200万人自杀未遂;自杀已占我国青少年死亡原因的第一位。年龄最小的自杀者,只有6岁。其实,除去吞食氰化钾,多数的自杀手段都不是立即死亡的,是很痛苦的。然而,或许人们就是因为看中了死亡后可以彻底解脱,于是才宁愿接受那自杀过程的痛苦。
你说你“会平静地走向刑场”。是的,我相信你会是这个样子的。我说“我自认为是懂得了你的”,就是这个意思。此时,你的平静乃是一种敢于负责任的表现,就是俗话所说的“好汉做事好汉当”。
我们优秀的民族文化与西方文化比较起来,一个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西方文化只承认强者,主张优胜劣汰,弱肉强食。这是一种由丛林法则——强的捕食弱的——而演变成的资本竞争文化的特征——胜利者及他们拥有的财富永远受到讴歌和崇拜。
而我们的文化传统却不是这样的。我们自古以来就“不以成败论英雄”。我们的民族十分推崇道义二字,所谓“舍生取义”——为了成就道义,是可以不要性命的。历史上著名的楚汉之争,是以楚霸王的彻底失败而告终的,但是历代的史学家们讴歌的却是霸王而不是刘邦。他们甚至借用郦食其的嘴,对刘邦骂出这样的话来:“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竖”就是指男性的生殖器。“竖子”这个词,是比现代汉语中的“这小子”有更重的鄙夷色彩。可见,史家们对刘邦是何等地蔑视。
我国人民具有丰富的同情心,古往今来,人们同情弱者、贫者和失意者。他们赞美见义勇为、威武不屈、安贫乐道、不耻最后的优秀品德。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鲁迅先生说:“我每看运动会时,常常这样想:优胜者固然可敬,但那虽然落后而仍非跑至终点不止的竞技者,和见了这样竞技者而肃然不笑的看客,乃正是中国将来的脊梁。”你看,先生是主张着怎样的英雄观。
事实表明,你已经成为了一个失败者。但是,失败并不是可耻的。你不要耻于承认这一点。失败并不丧失人格,只有失去了个人的尊严,才会丧失人格;而一个没有了人格的人,才是可卑的。我认为你是一个很珍惜个人尊严的孩子。所以,我赞美你始终保持着你的尊严,从容地走完你的人生。当一个人面临着死亡的时候,任何地抱怨、泄愤、无理和畏缩,都是懦弱的行为,都是为人所鄙视的。
我是一个无神论者,我在号里向大家讲过一些宗教方面的问题,告诉大家所有的宗教都是人的创造。不过,我现在倒是愿意能真有那么一个由灵魂居住的世界,你赶到那里去见她,乞求她的原谅,而后,你们终成眷属。
……
在此后的日子里,你可能有时会感到些苦闷或烦躁,这是难免的。但是你不要愤怒,不要向别人发作,因为任何这种发作都是无益的。你仍然要像我们在一起时那样:认真遵守一切监规,平静有序地作息,友善谦和地待人,毫无奢求地度日。你知道,正是你所表现的这种善良品性——这就是我们民族崇尚的道义二字,你才给我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并与你结下了这份难以割舍的情谊。你相信,你的善良也必定会感动别人。
我不知道还有多少时间是属于你的?你有什么需要我帮你做的事?请你告诉我,只要是我能做到的,我会尽力为你去做。你心里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就给我写信来。写得乱一些,涂涂改改都无妨,只要我能看得明白就可以,不要太费事。
先把此信发来吧。
祝你
心境平和
张倩夫 2005-7-8

按:据不久获释以后来我家的一个孩子告诉我,小航是在7月12日走的。他走得太快了。不知他上路之前,可曾看到了我给他的这最后一封信……至今,每每想到这个孩子,我的心头便有一缕抹不去的悲凉……。

真情献给毛主席
纤夫
一天下午,我想去风场坐坐,刚一走进风场,便看见那个被指控犯有抢劫罪的32岁的文盲在那里“演讲”:“毛泽东建国前有功,建国后有过,文化大革命有罪……”我走了过去,他嘿嘿笑着不讲了。我问他:“毛泽东在世的时候,你还穿着开裆裤了,你怎么知道毛泽东有过、有罪?”他嬉皮笑脸地辩解:“这都是公家说的,公家说的,不是我说的……”。我说:“公家还说你抢劫呢,你为什么上诉,不承认?!”“老爷子,你别生气,以后不说了,不说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扶着我在布墩上坐了下来。
一个晚上我都在想:这里这么多年轻人,在毛泽东时代,他们都还不大,有的还没有出生,不了解毛主席是我们中国人民的怎样一位伟大的领袖。我是为了保卫毛主席开创的革命事业和宣传伟大的毛泽东思想才坐牢的,我有责任把真实的毛泽东告诉他们听。二〇〇一年十二月,我曾经写过一篇题为《毛泽东——被压迫人民的救星》的小文,赠送给当时参加郑州人民纪念毛泽东诞生一〇八周年集会的广大群众。现在,我可以把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再讲给他们听。
第二天,在“坐铺”的时候,我向大家讲起了毛泽东:
我从徐非光同志披露的那个有名的毛泽东“问苦救女囚”的故事讲起:一位农妇因为咒骂打雷为什么不劈死毛泽东而成为囚徒,毛泽东向她问真情,原来是边区人民的生活太困难,于是有了当年延安的大生产运动……。然后——
我告诉他们:解放前,世界上所有的帝国主义都欺负我们中国,是毛主席领导中国人民打败了日本、打败了美帝、打败了印度、打败了苏修,取消了所有外国在中国的一切特权,保卫了国家的每一寸土地,每一项主权,我们中国人打出了自己的国威!——
我告诉他们:解放前,我国连铁钉都靠进口,每年钢产量只有九十吨,粮食平均亩产只有八十斤。到了一九七〇年,我们不但有了导弹、氢弹、原子弹,我们还有了自己制造、自己发射的地球人造卫星;我们首颗卫星的重量,是美、苏、法三国第一颗卫星加起来的总和。——
我告诉他们:毛主席如何与人民心连心,三年自然灾害期间,他吃了灾民的野菜馍流了泪,自己几个月不吃肉。——
我告诉他们:解放前,中国人民的平均寿命只有35岁,到毛主席离开我们的时候,二十七年里,我国人民的平均寿命已经达到了70岁,翻了一番。而据2001年《每周文摘》报报道:到2001年5月,在毛主席逝世后的二十五年里,我国人口的平均寿命已经由原来的70岁下降为62岁。——
我告诉他们:毛泽东时代不仅英雄辈出,人人争当雷锋,而且可以把坏人改造成好人。如果在毛泽东时代,你们现在或许正在工厂上班,或许正在公社劳动,或许执行毛主席的教育方针,你们上大学,管大学,正在学校为革命读书,或许你们大学刚刚毕业,已经分配到了工作单位。这样,你们怎么会犯罪?怎么会在这里坐牢?——
我告诉他们:毛主席最看得起工农兵。在文革时代,他直接把工农兵的代表人物们,推向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岗位,叫人民自己掌权。卖白菜的李素文当了全国人大的副委员长,纺织女工吴桂贤当了副总理,农民陈永贵当了政治局委员,更多的工农兵当上了党中央的中央委员或候补中央委员,有的成了各省、市、县的领导成员。他们拿工人的工资,记农民的工分,没什么“以薪养廉”。——
我告诉他们:毛主席不但爱中国人民,也爱世界上一切被剥削、被压迫的人民。在毛主席的教育下,我们中国人民宁可自己过着艰苦的日子,无偿援助了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57个不发达国家,团结了第三世界绝大多数的穷朋友,毛主席和他领导的红色中国被全世界的人民歌颂!——
我告诉他们:1999年,美国一家大出版公司,组织了24位专家、学者评选出从1001年到2000年,这一千年中,对世界最有影响的一百位人和一百件事。我们的毛主席是唯一一位既当选上了“人”,他领导的二万五千里长征又当选为“事”的人;他说的“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句话,被选作这本书的唯一的一条语录。——
我告诉他们:毛主席的全家,为中国人民的彻底解放,献出了七位亲人的生命;其中就有他的妻子和儿子。他的夫人杨开慧被国民党逮捕后,坚不吐实,英勇不屈,敌人向她提出,只要她离开毛泽东,就释放她,而她却毅然选择了刑场。牺牲时,只有二十九岁。——
我告诉他们: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毛主席活了两万七千一百五十五天,可是他指挥中国工农红军、八路军、新四军和解放军几百万指战员,同中外敌人进行了不下几万场大小战斗,写了文章、电报、书信、批示,不下几万件,自己藏书有十万册,如果他只读了其中的三分之一,也有三万多册!请大家算一算,毛主席这一辈子,他每天要做多少工作、看多少书、批多少文件,写多少字?毛主席一生把自己的全部心血、智慧和情感都献给了全中国和全世界的人民。——
我告诉他们:毛主席九月九日逝世的消息传到联合国,那里正在进行有全体成员国的总统、总理、首相或政府代表参加的年度大会,大会主席立即宣布中断会议,为毛主席的逝世默哀。这是自1945年联合国成立以来31年中的唯一一次。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当时毛主席既不是政府首脑,也不担任国家元首职务。但是,巴基斯坦总理布托所说的话,代表了世界上的一种公认:毛主席是全世界千年才会出现的伟人。——
我附带告诉他们:邓小平1997年2月19日亡故后,联合国不认为他具有法定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地位,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经过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向联合国秘书处一再提出交涉,联合国才在第二天降了半旗。
我告诉他们:毛主席逝世的消息传开后,许多国家,如: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埃及、坦桑尼亚、塞拉利昂、朝鲜等国,都规定七到十天,为全国哀悼日;朝鲜政府决定:全国单位和居民家庭悬挂半旗;在北京举行追悼大会时,全国除不能停止工作的以外,城乡居民一律就地默哀三分钟。日本神户、大阪、京都等十个大城市举行了追悼大会。一位日本朋友,从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他十年坚持收听北京广播;每年回到家乡采摘、炮制新茶寄给毛主席,当他听到毛主席逝世的消息时,竟一下子瘫倒在了地上。刚果政府决定:以后每年九月九日由国家举行对毛主席的纪念活动。在我国驻坦桑尼亚大使馆,一支有400名大学生的队伍,集体在毛主席的遗像前宣读悼词,还没有读完,已经哭声一片。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的政府发来唁电,一百多个国家的领导人和政府代表,到我国大使馆吊唁,五十多个国家全国降半旗,十几个国家的工人和青年学生抬着毛主席的遗像,举行了盛大的游行。——
我告诉他们:对于毛主席的逝世,世界各国,包括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家,都发表了对毛主席的高度评价。——
日本副首相福田纠夫说:“无论对毛主席做多么高的评价,都是不过分的。”
日本藏相大平正芳说:“毛主席对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产生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
菲律宾总统马科斯说:“毛主席是人类的领袖,他是历史的推动者。”
塞内加儿总统桑戈尔说:“在世界两千多年的历史上,列宁和毛泽东最伟大。”
阿根廷一位教授说:“毛泽东逝世,使我们失去了精神之父和伟大领袖。”
巴基斯坦总理布托说:“像毛泽东这样伟大的人,也许一千年才能产生一位。”
最后,我告诉他们:毛主席为了我们,为了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他老人家艰苦奋斗了一辈子。根据护士长吴旭君同志的抢救记录,病危期间,他一再昏迷,已经多日不能吃饭,不能坐了,他依然坚持叫工作人员给他读文件、读书,一直到逝世前的七小时;七个小时后,他永远离开了我们!
由于我的心率不齐,我常常要停下来喘一喘气;有时讲得激动,我又常常哽咽,说不出话来。每当这时,整个监室安静得像没有一个人。没有人入厕,没有人走动,没有人出声,甚至没有人移动一下坐位。
最后结束时,我说:“先生们,这次,我就讲到这里。”话音一落,静静的牢房里,出我意外地突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在静谧无声的看守所里,这掌声显得是那么火爆,那么洪亮,又那么经久不息!我一再向大家致谢:“谢谢大家!谢谢大家!”掌声稍停,坐在最后排的一位青年高声问道:“那个妇女最后怎么样了?”啊,我竟忘记了说她。我赶紧高声地告诉大家:“她被释放回到家以后,逢人就讲毛主席有多好,成了毛主席的宣传员……”
我的话还没有讲完,一阵更热烈、更激越、更持久的掌声又响了起来。他们终究来自工农,他们这样关心着这位农妇的命运。这一次,被感动的不是他们,而是我自己。我看到了他们中的多数人,虽然失足成为了罪犯,被关进了监牢,但是,在他们灵魂的深处,在他们心田的尽头,依然有一片小小的与达官、富人和精英们完全不同的净土。只要有阳光照到,它就变成绿洲;只要播下种子,小苗就会破土而出。如今,这些人,真的被毛主席那烈火般的伟大革命情怀所温暖,他们用那做过工、种过田的双手,使着劲儿地拍呀、拍呀,似乎想用这掌声来驱散他们久淤心头的郁闷,来洗刷他们走向牢房的耻辱,来证明他们的身上依然有着工农的血脉,来表达他们对毛主席的那一份真情!
这掌声冲出牢房越过铁窗,在整个看守所回荡,它今天从人们的心头响起,也许明天就会化做枪炮声声,响彻革命的战场……!

注:“坐铺”,也叫“坐班”,就是号里全体在押人员,三人一排,朝一个方向坐在大铺上,很像和尚集体打坐。
(全文完•200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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