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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教育与规范的实现

火烧 2014-11-07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从社会管理角度探讨道德教育与规范实现,分析有效制度与无效制度对道德规范的影响,强调制度合理性与威慑力的重要性,提出道德规范实现的关键在于制度设计与执行。

  道德教育与规范的实现

  ———社会管理的视角

  道德的问题是一个社会行为规范问题,是社会的存在与发展的需要。在对人们行为规范的社会因素中,社会所实行的制度对人的行为规范具有强制的作用。因此,社会制度是实现社会道德目标的最大的社会力量,是最主要的承载道德的社会实体,是对人们道德教育作用最大的社会因素。

  任何社会的制度,特别是公示的制度中,都存在有效制度与无效制度。所谓有效制度就是能够体现公示宗旨的规范作用的制度;所谓无效制度就是与公示宗旨相背的规范,或没有规范作用的公示制度。对应有效制度与无效制度的道德规范是有效道德规范与无效道德规范。如果社会的公示的道德准则不在公示的有效制度中体现,那么这种公示的道德规范只是无效道德规范而已。

  无效制度的存在来源于多方面的原因。

  一种是公示的制度没有明确界定,概念模糊,没有实际具体的规范细则,无法落实。譬如,在证券市场中对于普遍存在的欺诈行为,如果在证券法中对欺诈行为没有具体的界定,执法者就无法执行,长期下去,证券市场欺诈罪行必然肆意横行。法的界定模糊破坏了法的可执行性,使法名存实亡。

  二是人治大于法治,权力大于制度,存在法外特权。在中国几千年封建制度下的皇权是法的一部分,不属于法外特权。如果在废除皇权帝制的情况下,制度的执行仍然常常被权力所干扰和扭曲。同一个制度对不同人具有不同的效力,不能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甚至有些制度对某些人是无效的。这种人就是社会的特权阶层。不同的权力阶层享受不同的法外特权。法外特权的存在破坏了法的平等性或普遍性。

  三是潜规则的存在。潜规则对应的是公示规则。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常常碰到的是按照公示的规章制度办不成事,而必须进行一番调查研究后发现其特有的路径,于是所谓托人找门道,颇费一番周折或代价才能办成。有了第一次成功,第二次就顺当了。有这种经验的人成为所谓熟悉社会的人。而那些按照公示的规章制度的人被称为书呆子。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地区都存在特定的潜规则。潜规则的存在,破坏了制度权威的适用的普遍性。公示制度权威的适用普遍性是社会大规模生产方式中标准化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成本提高效率的生产需要在人际关系中的反映,潜规则是生产方式中人际关系非标准化的现象,是与大规模标准化生产方式相背的人际关系。

  四是制度缺乏足够的威慑力。如果社会的制度对于一些人失去足够的威慑力,即失去权威性,那么社会的制度对这些人的规范作用实际就不再存在。制度威慑力的丧失在制度实施范围的内在原因主要是两方面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制度的合理性的破坏。所谓制度的合理性指的是制度必须具备在其实施范围的公认性与科学性。如果制度缺乏合理性,就会导致在实施范围内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矛盾的积累、激化,出现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社会的强制力量再强大,也会出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制度权威的全面崩溃。第二是制度规范作用的损益效应发生颠倒。如果制度的实施结果导致遵守制度人们获得的利益不如违规者获得的利益,或者说,如果违法者获得的利益远大于受到的惩罚,即违规成本不足以对违规者产生震慑作用,那么这种制度的社会引导作用就是对制度公示的宗旨的背离。这种制度本身存在着自我否定的规范效应。

  我们应当重视校园的教育,但是我们发现,校园的学生带着美好的理想一旦走出校园进入社会常常感到一种迷惘和失落,学校所讲的一套都不适用,他需要从新了解社会与适应社会。我们应当重视舆论的导向,但是如果报纸与电台宣传的与人们观察的实际相差甚远,难道人们还会相信这些舆论与宣传吗?任何人对社会的认识的最根本来源是他自己亲历的社会实践。当我们发现社会普遍的风气与道德观问题时,首先应考虑的是社会的道德最主要的载体——制度上的问题。我们的道德教育与宣传的导向应当与我们的制度道德导向一致才能实现社会的道德意识与规范。

  武 岩   2006年3月20日

  再论道德教育与规范的实现

  ——社会学的视角

  从管理的角度,社会的道德教育(包括宣传)与有效制度实施的宗旨必须一致,即精神管理与实践管理一致时才能使道德成为社会行为的准则。当两者相脱离时,教育与宣传所表达的道德就会自行崩溃。

  正如任何社会都存在弱势群体一样,任何社会也都存在强势群体。社会的强势群体,也称之为社会主流群体,主要是指对社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群体。譬如掌管各级公权力群体,较富裕群体,名人、学者、公众人物等等。对于发展中国家,当对多数人来说物质利益仍然是一个最为突出的问题时,社会提供给人们谋利的路径决定了人们的行为方式,也就决定了人们的道德。在这方面,掌握社会各级公权力的群体与拥有较多财富的群体的影响力最大。

  掌握各级公权的群体最具有机会获得社会财富,也最影响其他人获得财富的机会。他们如何获得自己的财富,他们又是如何给与社会其他人获得财富的机会,影响与决定着社会其他人谋利的社会行为方式。拥有较多财富的群体以自己的财富向社会其他人展示着现实社会中的成功经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社会普遍的道德需要社会的强势力量来支撑。社会的强势群体是主导社会道德的强势力,既是道德教育的社会力量,也是规范社会道德的社会势力。因此,社会的道德管理主要体现在对社会强势群体道德管理上。任何社会道德实现的实质就是强势群体的道德实现。在强势群体中不能实现的道德在社会中其它群体中也难以实现。

  武 岩

  200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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