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山西某县两万余人民为“杀人犯”求情报道的深思…
读山西某县两万余人民为“杀人犯”求情报道的深思…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篇“中青报”记者报道山西某县两万余人民为“杀人犯”求情的调查报道,心中久久不能平情。事情经过很简单,被杀者是一位“村支书”,年年先进,五好支部。“杀人犯”是一名18岁青年人、一名35岁中年人。他们的家属与这位“村支书”十年前就结下梁子,他们母亲为争取合法权益时而被判刑一年,随后在村中长达十年的时间中,他们应有的权益被剥夺,他们曾向这位“村支书”求情、讨饶,希望能放过他们给一条出路。但“村支书”不但不放过他们,而且还给他带来更多欺压…。可能是长期受压,又多次申诉无效,在绝望的情况下,购买尖刀、了解人体解剖,趁“村支书”不备之时突然出手一刀致命。
根据记者调查“村支书”在担任村领导十多年时间内,在本村及周边村和“村支书”意见不合遭受派出所、乡政府处理判刑、拘留、罚款有据可查27人,根据村民反映有60多人。该村四任村委会主任,有三任被吓跑了,一任被打伤后被迫退任。该村在县城附近,城市发展,土地征用的赔偿费用很多村民无法拿到,或只能拿了一点点钱,有些村民到目前还住破窑洞中,不能分到应得房屋,村中的帐目亏了几百万,但是“村支书”自己的房平房变成了豪华的,有电梯的五层楼房。村民通过各种方式多次上访、诉求都不能获得解决,反而给他们带来的是,“违反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稳定”等罪名而被判刑、拘留、罚款等。…
由于普通百姓上告无门,造成这位“村支书”在这县中成为一时的“大佬”,说一不二,名声名狼藉。因为有乡、派出所等地方政府的支持,导之他最后成为死者,别人成为罪犯!…
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而是目前农村和一些乡村普遍存在的一些矛盾演译过程,所以应该引起有良心的共产党人注意与深思…
1、 中国有数十万个这样的村委会,像这位“村支书”那样的村委会有多少?如果按一般常规的说法,好的与比较好是大多数,那么还有一小部份这样的村委会这个“数”也不能忽视!因为社会稳定是中华民族复兴与发展的基础。尤其基层组织的稳定是重中之重。
2、 造成这些基层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责任,是由一些巧取豪夺“先富起来”人,和利用手中权力掠取社会财而造成贫富差距的人来承担?还是由那些应该获得自己应有利益而被剥夺的人,为了争取自己生存权益的弱势群体来承担?
3、 一个村的“支书”长达十年,一手遮天,鱼肉乡里,普通村民百姓敢怒而不敢言,不断上告、上访,乡、县一级政府又为什么不作为呢?是被有钱人买通了呢?还是自己也是在一起巧取豪夺?还有我们监督机构们又在做什么呢?
4、 这样的“村支书”经过十年经营,自己的平房变成了豪华有电梯的五层楼房,村委会亏空数百万,他是属于“先富先来”的榜样?还是他已经脱变成六十年前“黄世仁”,“刘文彩”“周剥皮”“南霸天”等,变成了共产党人的败类?
5、 一位母亲在不长的时间,征集到两万余的签名为“杀人犯”求情,这又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
6、 遗憾的是,如果这两名(18岁、35岁)的“罪犯”早生六、七十年,他们的行为可能成为革命者的榜样…。但是现在是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在走向法制社会的今天,他们的行为也为自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然而在法律无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时,他们在死亡与求生之间,他们又该走向那条道路呢?…
如果“中青报”记者的调查基本属实,该案的最好结局是:法不容疏,罪不该死。
澳洲娄伟
2009-12-9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