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处理打人的民警是否在避重就轻?
题为《湖北省委要求依法严肃处理民警打人事件》一文道:对于湖北省一厅级干部妻子在省委大院门口被打事件,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罗清泉作出批示:“民警粗暴执勤,殴打群众,性质恶劣,必须依法严肃处理。要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警风警纪教育,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宗旨意识、法律意识、纪律观念。”(2010年7月23日《新华网》)由网友的“这几个民警如果没有人指使,借他们个胆也不可能在如此神圣的地方打人。如果只抓替罪羊,风气如何能正,民心如何能服。连省委书记都如此和稀泥、装糊涂,让人寒心,让人失望。”、“六男对一女,这绝非正常男人所为,必有内情。”、“这么一说,湖北省委政府把责任统统推到了公安机关,真聪明啊。”这些留言来看,只是处理打人的民警确有避重就轻之嫌。
由题为《网友曝教师到省政府上访遭殴打 自称感觉很幸运》的报道不难看出,“误会”是存在的,是否有法律意识、纪律观念,或还就在于“打错人”与“打对人”之间摇摆着。进而题为《陕西国土厅否了法院判决 导致矿权纠纷矛盾激化》、《房产副局长日记曝光强拆手段 上访按敌对势力办》、《紫金矿业“官方色彩”或比污染更可怕》等报道和题为《五年垃圾半天清除干净是一种讽刺》的评论,是不是不错的佐证呢?
题为《人民日报来论:“打错门”错在暴力维稳》的评论道:“信访专班”,理应是为信访人员服务,可是竟然以打人为“履职”。实际上,“保安脚踹农妇”、“长期上访被劳教”等事件,性质也一样。保安也好、警察也好,施暴的底气从何而来?正是把上访者当成了“不稳定”的因素,而把“维稳”当成了使用暴力的借口。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除了关注“打错门”,还需关注“打对门”。一个“打”字的“错”与“对”,这是不是才是问题的关键和本源所在呢?关键性的、本源性的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不就是在避重就轻吗?
而由“打错门”再来看题为《四川会理公务员需协助亲属拆迁 被批霸王硬上弓》的报道,我们是否应当问一问,为什么几年前的“谁影响嘉禾一阵子 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连坐迄今还阴魂不散?题为《江西公务员考试第一名被网上追逃案一审判决》的报道又在揭示着怎样的问题呢?当我们面对着题为《中科院力学所再遭毁坏 国有资产损失达1700余万》的报道,又将如何看待暴力拆迁的不止呢?
所以,“打错人”的本源性问题不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被暴力执法”也将很难杜绝,或许还会以更加隐蔽的方式出现。现实中,出问题、出事的总是“协”们所为,是不是很好的佐证呢?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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