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下降真的不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吗?--评董德刚《新》文
公有制与社会主义的内在统一
经昭光
2010-06-22
来信
《中华魂》编辑部老师:你们好!
最近,我看了2010年1月12日《文摘报》以《公有制比重下降不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为题,报道董德刚教授发表在《社会科学报》(2009年12月31日)上的一篇文章的基本观点,因为我对他的这个观点感到困惑,又找来该文原文《研究所有制问题的新观念》(附上这两份剪报)。我读后觉得,这位教授为了说明自己的新观点,竟然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消灭私有制,“只是小业主式的私有制,它确实在消亡,它在当代世界已经不占主要地位,这是客观的大趋势”;而消灭私有制到现在都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因而“这个论断比较激进并含有空想因素”。他还说我们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基本上是私有制经济,却有很高威信;而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党虽然掌握了巨大的经济权力,但由于“这些公有制经济效率低、效益差,不能发展生产力,不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因此它不是巩固,而是削弱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他用诸如此类的不符合历史实际的歪道理,来否定公有制和社会主义的内在联系。这位教授这样辛苦论证意欲何为?《文摘报》的报道为他点出了问题的实质:“历史发展到今天,对经济领域的思想解放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如何突破落后于新形势、新任务的观念束缚,推动我国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是当前改革的重大任务。”这就是说,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已经成为落后于新形势、新任务的观念束缚,必须加以突破了。应当说,如今这一类反对公有制、鼓吹私有化的言论已经见怪不怪了,但这样一位教授“有理有据”地为否定公有制对社会主义的决定意义,我作为一个在读的大学生还是感到惊讶不已。我的这些看法是否对头,希望能够得到你们的指点。十分感谢。
青年读者 马如斯
复信
马如斯同学:你好!
《中华魂》编辑部转来你的来信,要我谈谈对《研究所有制问题的新观念》一文(以下简称《新》文)的意见。我原来看过《文摘报》上对《新》文的介绍,觉得观点欠妥,及至看了你寄来的剪报全文,我的这种感觉更加强烈。该文为了强调“公有制不等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比重下降不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一类的“新观念”,竟然采用歪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抹煞公有制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和成就等手法来加以论证,企图从理论和实际两个方面来否定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他们究竟要求人们树立一种什么样的“新观念”呢?确实值得商榷。当然,要对这样一位名校教授讲点马克思主义的ABC,还真有点不好意思,但为了避免谬种流传,贻害青年,本着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我想还是坦率地谈点自己的看法,供你参考。
( 一 )
《新》文从根本上歪曲《共产党宣言》中关于“消灭私有制”的论断,为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作用提供理论依据。我们知道,在科学社会主义奠基之作的《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6页)这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精髓和历史使命的精辟概括,同时也包含着对未来社会的科学设想。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未来社会的若干重要原则设想,是严格依据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的,是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的。他们深刻揭露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社会化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发展必然导致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和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对立。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解决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只有通过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政治革命,进而把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因此,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这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毫无疑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最主要、最基本的特征。而《新》文竟然说:“马恩当年所指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小业主式的私有制,确实在消亡,它在当代世界已经不占主要地位,这是客观的大趋势”。这完全歪曲了马恩的原意,歪曲了历史事实。马恩所说的消灭私有制,显然是指人类社会最后的一个私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也就是存在着与生俱来的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矛盾的、最终会成为生产力发展桎梏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请问:马恩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说过,他们的学说所主张的只是要消灭小业主式的私有制?恰恰相反,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蒸汽和机器引起了工业生产的革命。现代大工业代替了工场手工业;工业中的百万富翁,一支一支产业大军的首领,现代资产者,代替了工业的中间等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3页)这生动地描绘了由于生产力的发展而引发的生产关系的变革,难道马恩反对的只是已被生产力发展的洪涛所淹没了的小业主式的私有制,而不是以大工业为标志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吗?《新》文这种说法,是对马恩时代生产力发展的历史状况无知到了极点。很难相信这位教授没有读过《共产党宣言》,但他忘记了马恩在《宣言》中就对当时世界,特别是欧洲生产力发展的图景作了精彩的描述:“大工业建立了由美洲的发现所准备好的世界市场。世界市场使商业、航海业和陆路交通得到了巨大的发展。这种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了工业的扩展,同时,随着工业、商业、航海业和铁路的扩展,资产阶级也在同一程度上得到发展,增加自己的资本,把中世纪遗留下来的一切阶级排挤到后面去。”(《马思克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3—274页)显而易见,发生在19世纪的这种生产力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已经不是小业主式的私有制所能承载得了的。《新》文经过上述杜撰之后,进而提出马恩关于消灭私有制的“这个论断比较激进并含有空想因素,恩格斯后来对此作过自我批评”。这完全是信口开河,极不负责。当然,消灭私有制需要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特别是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还主要是发生在原来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这个历史过程会更加漫长,但是,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纲领和旗帜,亮明自己的目标,具有充分的历史的和理论的依据,又怎么能说是“激进并含有空想因素”呢?恕我孤陋寡闻,不知道恩格斯作过放弃这一原则的“自我批评”,我只知道恩格斯在1888年为《共产党宣言》英文版写的序言中,还特别重申了他和马克思在1872年为德文版写的序言中的一段话:“不管最近25年来的情况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个宣言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我还知道恩格斯在1887年为《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美国版写的序言中指出过:“美国无产阶级的纲领在最终目的上,归根到底一定会完全符合那个经过65年的分歧和争论才成为战斗的欧洲无产阶级广大群众公认的纲领。这个纲领将宣布,最终目的是工人阶级夺取政权,使整个社会直接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土地、铁路、矿山、机器等等,让它们供全体和为了全体的利益而共同使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90页)不知这位教授对恩格斯这些话作何感想?其实,他所以如此公开地歪曲经典著作,目的就是要对消灭私有制的纲领加以篡改,即:只是为了消灭早已被淘汰的小业主式的私有制,而不是针对当时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而这后者则是论者需要加以维护和紧跟的“客观的大趋势”。这样一来,社会主义公有制就失去了历史和理论的依据而成为多余之物了。
( 二 )
《新》文为证明公有制比重下降不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所提出的两个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都是出于对历史的无知。下面就这两个理由作一些分析。
其理由之一,他说,在民主革命时期,共产党无论在根据地还是国统区都有很高的威信和影响力,当时的经济基本是私有制经济,所以这些威信和影响力不是靠公有制,而是靠党的先进性。这种似是而非的命题,完全离开了当时的历史实际,离开了党的基本纲领来谈问题,这是帮不了他的忙的。我们知道,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反帝反封建(后来加上反对官僚资本主义),对民族资本主义则采取保护政策,这一正确的政治方向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这里所说的政治方向,就是坚定不移地代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地反映近现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使自己的政治主张成为团结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目标。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任务。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革命根据地不可能也不要求建立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那样做,就混淆了革命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任务。但即使这样,在整个民主革命时期,也要正确处理党的最高纲领同最低纲领的辩证统一关系,既立足于现阶段的革命任务,又要为向更高阶段的发展准备条件。以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经济政策为例,毛泽东说过,因为中国经济还是落后的缘故,所以必须实行“节制资本”和“耕者有其田”的方针。在革命根据地,要建立必要的公营经济,以支持革命战争,改善人民生活,支持根据地建设;与此同时,“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计民生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6页)这就是说,在尽可能地利用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成分的同时,要在活动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和劳动条件等方面加以引导和规范,使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方面得到限制。这样,既是从当时的社会实际出发,又为将来向社会主义转变准备条件。由此可见,《新》文完全脱离了当时的历史实际和党的基本政策,把不能类比的两个问题混为一谈,同时又把他所需要的东西绝对化,用它来证明社会主义时期“公有制比重下降不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其前提就是不科学的,结论自然也是错误的。
其理由之二,说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公有制的比重极高,“它虽然使党掌握了巨大的经济权力,但是这些公有制经济效率低、收益差,不能发展生产力,不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因此它不是巩固,而是削弱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这同样是违背历史事实的不负责任的说法。这是关系到如何评价新中国前30年的经济建设成就的原则问题。我们并不否认当时建立的单一的公有制形式脱离了我国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得到了纠正),也不否认在经济建设中犯过重大错误,但能否因此而武断地说:“公有制经济效率低、收益差,不能发展生产力,不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并轻易地否定新中国前30年经济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这要让历史事实来说话。在新中国建立之初,就是主要依靠建立起来的国有经济和一系列正确的措施,仅仅用三年时间,使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大多数超过新中国成立前的最高年份(1936年),创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医治长期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一个奇迹。也正是依靠这样的经济基础,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取得了以“两弹一星”为标志的高新科技成就。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新中国前30年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74%,尽管其间遭受“大跃进”乃至“文化大革命”这样的严重挫折,仍有这么高的平均速度,这在世界历史上也是少有的。怎么能够说公有制就是“效率低、收益差,不能发展生产力”呢?当然,我们并不否认有一部分公有经济效益不好,但主要原因是企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而不是公有制本身的问题。我们也不否认人民生活提高不快,这除了工作中的问题以外,主要还由于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失当造成的。这位教授为了加重渲染公有制不能发展生产力、不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还以自己担任过一个人民公社领导的现身说法,来说明农民都吃不饱。我也有过农村工作的经历,也和公社社员一起经受过三年困难的考验。依我的观察,除了政策失误等原因外,农村有没有好的带头人对于改变农村面貌关系极大。这位据称曾经是公社领导干部的人,面对农民吃不饱,却不作一点自我批评,而一味指责公有制,似乎也不太公平和公正。至于说毛泽东领导时期“不是巩固,而是削弱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则是一个弥天大谎。毛泽东时期新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对共产党的拥护和爱戴,即使遭遇“文化大革命”那样的严重内乱也不能动摇共和国的根基,这难道不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吗?历史证明,正是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不断巩固和壮大,支撑了人民共和国的大厦,为国家的发展、人民的幸福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基础,这是任何人不能否定的。
( 三 )
公有制比重下降真的不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吗?不必讳言,当前在我国国民经济的比重中,国有经济下降到不足1/3,私有经济和外资经济已上升到2/3,这势必造成社会财富逐渐向少数人集中。这不能不说是邓小平晚年直面现实坦言两极分化自然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邓小平退休之后仍然关注党和国家的前途,思考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其中,分配问题是他晚年思考和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他谈得最多的一个问题。1990年7月,他在视察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场馆时曾尖锐指出:“我们实行改革开放,这是怎样搞社会主义的问题。作为制度来说,没有社会主义这个前提,改革开放就会走向资本主义,比如说两极分化。中国有十一亿人口,如果十分之一富裕,就是一亿多人富裕,相应地有九亿多人摆脱不了贫困,就不能不革命啊!九亿多人就要革命。所以,中国只能搞社会主义,不能搞两极分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册第1317页)。这个警示是十分深刻而有现实意义的。在邓小平看来,两极分化必然导致社会矛盾尖锐化,势必首先冲击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所必需的社会稳定局面。由于两极分化的存在和发展,社会上弥漫着嫌贫爱富的不良社会风气,一些地方政府的公共政策天平势必发生倾斜,使得弱势群体的发言权越来越小,声音越来越弱,促使政府、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对立情绪升温。吉林通钢7。 24事件的发生,就是一个典型的表现。由私企建龙重组通钢,让有30年工龄的老工人全部下岗回家,每月领取无法养家糊口的三四百元工资。这样重大的措施,广大职工连知情权都被剥夺,私企派来大量人员占据了通钢很多重要领导岗位,并扬言要把原来的通钢工人通通炒了鱿鱼,这种连工人的饭碗都要砸掉的威胁性说法,又怎么能不激化矛盾?事件发生后,一位政府部门负责人把它归结为工人的“国企情结”。这恰恰说明这位负责守护社会主义国企的负责人只有代表私企说话的私企情结,而漠视工人的起码权益。这种社会矛盾的严重激化,不能不使我们面临非常严峻的局面。面对这种情况,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一种是全党全国人民按照邓小平提出的“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册第1364页);一种是继续要求“国退民进”,来达到他们变向改制的要求。所谓“公有制比重下降不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的说法,在客观上就是为后者张目,是解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消蚀剂。
( 四 )
究竟思想要解放到哪里去?这位教授如此辛苦论证“公有制不能和社会主义划等号”、“公有制比重下降不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意欲何为?如你来信所说,《文摘报》的报道为他点出了问题的实质:“历史发展到今天,对经济领域的思想解放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如何突破落后于新形势、新任务的观念束缚,推动我国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是当前改革的重大任务”。这就是说,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已经成为“落后于新形势、新任务的观念束缚”,必须加以“突破”了。这就是当下一些人要求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实际内容。这里首先要弄清公有制同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前面实际上已经谈过,这里还要强调指出,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这是因为,所有制问题是涉及到判断一个社会性质的标准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常识告诉我们,一个社会的基础是生产关系,占有主体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的性质,人类历史正是按照这样的标准,区分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主义社会同样也是按照这样的标准来确定和表明它的社会性质的。之所以要坚持这样的标准,是因为生产资料由谁占有,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的不同地位和在劳动产品中所占的不同份额,进而决定人们在整个社会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和阶级势力。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确立,意味着社会主体部分的生产资料不再成为剥削和压迫人的工具,而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拥有,这就为社会成员的地位平等、根本利益的一致提供了保证,也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如果这种占有形式发生了质的变化,公有制被私有制所代替,这也就不能不使社会性质发生相反方向的变化。而分配作为生产关系的一个重要内容,共同富裕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重要内涵,如果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发生两极分化而不加以有效制止,这种两极分化势必危害到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所以,邓小平在指导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一再强调:“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8页)。如果按照《新》文的要求和论证,《文摘报》编者的点睛之笔,那么,邓小平为改革开放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中央“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统统成了落后于形势的观念束缚。由此可见,这种离开社会主义方向的“思想解放”和“改革要求”,实际上就是邓小平早已指出的“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7页)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但愿对你有参考价值。
祝你不断进步!
以心相通的老年朋友 经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