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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网:比较“党大”与“法大”毫无道理

火烧 2014-12-1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强调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不可比较,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保障国家稳定。指出比较‘党大’与‘法大’毫无道理,应坚持党的领导与法治统一,防止西方势力干扰。

  如果有人问一公里与一小时哪个更长,就会让人哑然失笑,因为二者不在同一维度;如果有人问一千焦能量与一千克物体哪个更多,就会让人忍俊不禁,因为二者没有同一单位;如果有人问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哪个更“大”,那更让人无言以对,因为二者同样是无法比较的。

  正如在2014年第22期《红旗文稿》中,谢春涛同志撰文指出的一样——当前社会上存在着这样的错误思想,“有人把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好像一讲党的领导就没有真正的法治,一讲法治就不能强调党的领导。”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我们党提出了“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主张,将依法治国的理念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也有一些西方势力代言人,刻意混淆概念、扰人耳目、颠倒是非,非要将“党”与“法”放在一起进行“谁大谁小”的比较,其目的十分明确:无论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哪个“大”、哪个“小”,只要最终说出个“一二三”来,其结果都必定是否定一方、偏废一方。

  “无规矩不成方圆。”大到国家、小到个人,都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则与制度去行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保障社会的良性运转,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法律制定出来,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触犯,作为共产党员,尤其应该带头学法、懂法、知法、守法。一个共产党员,既要受到党纪党章的约束,也要受到国家法律的管束;一个共产党员,无论是做到过政治局常委,还是普通的基层党员,只要是触犯了国家法律,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没有人能够超乎法律之上。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依法治国不应该是一句用来空喊的口号,法律的制定是要人来完成的,法律的完善是要人来修改的,法治的实施是要人来执行的,法治的结果是要人来评估的,这些事情的权利自然属于全体国民,但是必须有一个组织带领并引导民众来行使这样的权利。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共产党可以承担起这样的重任。改革开放30多年,是法治不断健全的30多年,是法律不断完善的30多年,是法制不断规范的30多年。让依法治国的行动落到实处,离不开共产党的领导作用;让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更离不开广大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

  在这世上,很多事物无法比较,很多事情难分高下。一个人需要吃饭,也需要睡觉,如果有人问吃饭与睡觉哪个更重要,那这个问题必然是无法回答的,因为无论是不吃饭还是不睡觉,一个人最终都会“死翘翘”。对于国家来讲亦是如此,同时强调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将二者都摆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非要比较大小,是一件毫无道理、毫无依据、毫无意义的事情,如果只单纯吹捧党的领导或者片面强调依法治国,其最终结果都必然是国家陷入动荡、社会陷入混乱、民众陷入迷茫。因此,我们必须认清此类文字游戏的本质,坚持正确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方向、坚持正确的思想,不被别有用心者“牵鼻子”,不跟居心不良者“绕弯子”,不和包藏祸心者“兜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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