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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青”们不高兴,我们“愤老”也不高兴

火烧 2010-09-21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以‘愤青’不高兴为引,表达‘愤老’同样不满的情绪,反映社会不同群体的焦虑与情绪,内容创作于2009年9月,作者三明通过文字探讨时代情绪变化。

,                                       我们“愤老”也不高兴  

                                               (本文草于2009年9月)  

                                                                                     文/三明  

   

    对于“愤青”一词,不少国人已耳熟能详。至于“愤老”一说,也许我老朽孤陋寡闻,它是我的原创、首发。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物质生活不断改善,国人的平均寿命也在与时俱增。在此情况下,社会上对青年人年龄的界定,已突破了18——30岁这一原有的范畴。至于进入老龄,当在60岁以上。  

老朽工作四十余年,多数时间从事组织或参与全国的一些相关行业的学术和信息交流工作,虽已退休,仍有着较多的人际联系,此外,从人们的日常的街头巷议中,从新的民主渠道网络(此为一些中央高层领导语)民意表达上,我觉得,由于老者们阅历多,“愤老”之数当不在“愤青”之下。  

就城镇而言,多数老者过着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颐养天年的生活。然,老者中不少人深受古训“匹夫有责”之影响,他们居安思危,也不时发出“老有所愤”的不高兴之声。  

愤老们不高兴的是,一些人在对待国际问题上的持剑经商、除暴安良、主导世界资源管理与分配上的一派逞能、好斗之言。  

愤老们更不高兴的是,有些人言必称西方一些国家,唯人家的马首是瞻。面对人家对我的不时挑衅,一当“愤青”与“愤老”们发出些愤怒之声,他们就斥之为狭隘的爱国主义!极端的民族主义!他们摆出一副精英治国的架势,说什么平民大众只需搞好学习、打好工就行,要国人跟着他们还要“韬光养晦”100年,埋头上GDP,这才是大智慧之举。我们认为,在对待国际问题上,应按毛泽东主席指出的原则处理: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愤老们不高兴的是,有些人出于种种目的,他们把过去年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工作说得一无是处、一团漆黑:什么天怨人怒、经济崩溃、饿殍遍地,而其根据竟然来自“伤痕文学”,真是荒唐、可笑!他们中有些人,在一些门户网站的名家博客上,公然打出“要关注现当代史的常识重建”的旗号”(注:什么“重建”?说白了,就是要篡改历史。)有些吃着皇粮的历史研究人员公然宣称,他们不修正史,喜修野史。于是乎,在此股歪风邪气之下,他们把中国人民百多年来的爱国斗争史、把中国人民的土改史、抗日战争史、解放战争史……几乎都要颠倒一个个儿!他们说什么:林则徐发起的禁毒运动侵犯了英商的贸易权;大汉奸丁默村是被冤枉了的;抗美援朝是毛泽东的最大败笔;等等。在一些颇有影响的公开出版物上,他们还不时肆无忌惮地对开国领袖毛泽东大泼脏水,对此,只要有颗“中国心”的国人,都会发出一个共同的声音:是可忍,孰不可忍!他们的这些所作所为,在国外,赢得了一些敌对势力的拍手叫好;在国内,激起了无数尊重事实、有良知的人们的愤怒和反击!他们的此种作为给当今社会制造了一个极不和谐的局面。  

愤老们更不高兴的是,我们各级有关部门的一些官员,对上述现象麻木不仁、无所作为、任意放纵。当然,民主、自由了,但对那种公然宣称大汉奸丁默村是被冤枉了的此种挑战了我们底线的言论,至少要在舆论上应加以公开的批驳,以肃其流毒!众所周知,在一些精英们津津乐道的西方国家之一的德国,谁要为法西斯头目翻案,当即会遭到严厉制裁、坚决打击!时至今日,我们的东邻韩国还在深查日本统治该国时期的“韩奸” ,以没收这些人的财产。发生在国内的上述情况,对多数上了年纪的国人来说,是可以辨其真伪的。然,对我们下一代人来说,就会深受其害!不少有识之士惊叹,如我们如此下去,将是极其危险的!这决非是杞人忧天之说!我们认为,在对待过去年代的一些问题上,应按1981年6月27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的精神办:  

忽视、不承认过去年代的一些错误,是不对的。把过去年代说得一团漆黑、一无是处,则是更严重的错误。  

愤老们不高兴的是,“三公”消费,权、色、钱交易屡禁不止。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还在日益扩大。由退休金“双轨制”引发的社会不和谐之声,在人们的茶余饭后、街头巷议中,在中央的一些大型门户网站上经年累月地不绝于耳。诸如:不合理解决退休金“双轨制”社会就无和谐可言!退休金“双轨制”的产生和继续存在,有违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其言辞之激烈和尖锐,由此可窥一斑!有些中央媒体记者在评述退休金“双轨制”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时,也曾深刻指出:其结果是恶劣的!其后果是严重的!我老朽始见此评论,觉得两位记者过于直白了些。后细细想来,觉得这正是一些正直媒体人的良知和责任所在。  

愤老们更不高兴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虽作出了一系列的诸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八荣八耻” 、科学发展以及近期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大培训、全国组工干部下基层等等一系列的良策和举措,然,由于一些地方和一些部门的阳奉阴违、只说不练或说多练少,故我行我素、目空一切、顶风违纪违法之事仍不断发生。如:公安局政委之女儿冒名顶替她人上大学,烈女邓玉姣刺死色胆包天之官。再如,郑州市一局官对前来调查违规用地问题的中央媒体记者所说的“你们管这闲事干什么?你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的言论成了百姓们茶余饭后的笑料!而该市组织部门的一干部认为该局座上述言行,纯属言论自由的个人行为,组织部门管不着的这番高见,更是大失水准!又如,武汉市为应对经济适用房摇号发生6连号一事,召开了一个可称创世界吉尼斯纪录的忽悠民众的55秒钟新闻发布会(此为央视早新闻语)……所有这一切,给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于是乎,什么道德塌方,信任危机之辞常出现在诸多媒体之上。我们认为,对党纪国法的执行,亦应按过去的精神办:  

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  

老朽是个改革开放的受益者。就个人的恩怨而言,我的伯父和姨夫都是个不大不小的资本家,家父在四清运动中遭受一些不学无术或心术不正之人的批斗,差一点轻生。在过去年代,我被人看作是个喜搞调和折衷、斗争性不强之人,现如今早已年逾古稀,也理应颐养天年了。但,由于“爱我中华” 、尊重事实、仗义执言的秉性难改,故对当今社会上一些不正常现象,却好较起真来。尽管我杂事缠身,还是断断续续地写了《我们“愤老”也不高兴》一文,以尽匹夫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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