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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社会发展问题的几点思考

火烧 2011-09-19 00:00:00 三农关注 1025
本文围绕农村社会发展问题展开分析,探讨农村改革政策、新农村建设及农业税取消等措施的影响,重点分析当前农村土地制度与乡村治理面临的挑战,提出发展建议。

关于农村社会发展问题的几点思考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农村的包产到户开始的。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农业生产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改革成效显著,解决了十多亿人口的吃饭穿衣问题,改善了人民生活,为中国的经济腾飞,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但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中国逐渐把改革的重点放到了城市,而农村的社会发展则被放到了次一等的地位,农村中生产以及其它方面的矛盾和关系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和理顺,并且还有发展之势,这样的直接结果是使得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严重受挫,乡村中农民弃农经商、弃农务工的日渐增多,这样,不仅农业生产遭遇了连续七年的徘徊(自1997年到2003年),而且农村社会发展也在一个长时期内停滞不前,使得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日渐突出,这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中较为紧迫的严重问题。  

农村地区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为了解决农村地区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了加快农村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5年12月31日发表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分析了当时农村面临的严峻形势,规定了一系列政策,为以后的农村工作指明了方向,并于2006年取消了农业税,使多项政策向农村倾斜,以此来推动农业生产和农村地区的发展。不仅如此,中共中央更是于2008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推进农村发展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与前相比,这项决定更加深入,在这项决议中,进一步地肯定了农业生产的基础地位,并且对农村的土地制度、生产发展以及其它各项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这些政策的推动下,农村地区较以前有了较快发展,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提高,农业生产得到了稳定,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但是发展当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果不把这些问题和矛盾解决,不把各方面的关系理顺,农村地区是不会持久地健康地快速地发展的,本文拟就农村地区存在的一些问题作一分析,并提出个人见解,不足之处,敬请有识之士予以批评指正。  

一   关于农村政权问题  

在我国现时的农村,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村民委员会制度,乡村的基层政权机关是村民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负有最直接领导和指导责任的则是县、乡(镇)两级政权机关,在县、乡(镇)、村这三级政权机关中,乡(镇)、村政权机关肩负着对乡村最直接的领导责任,从而也和农村地区的各项事业的发展关系最大,特别是乡村政权,其责任更是关乎农村地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大计。  

由于我国的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而除去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各民主党派在乡村都没有基层的组织,所以实际上我国的乡村政权是掌握在乡村的党的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手中,而村民委员会要接受同级的党组织的领导,这样,每个乡村的党的支部书记实际上就成了乡村中最基层的行政权力的代表。在乡村政权机关产生的过程中,虽然按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及其主任由村民共同选举产生,但由于民主生活的缺乏,实际上却多由任命产生,即使有的地方经过了选举,但由于村民的封建家族意识严重,民主观念淡薄,选举产生的结果往往是家族人数众多的人员当选,至于人选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等则似乎是忽略的。至于乡村党的支部书记一职,却往往由上级党组织任命,根本不经过乡村党员的选举,甚至更有恶劣者有先代行支部书记职权而后再行入党的情况,而在农村的党的基层组织中党员的组织生活极其贫乏,有很多党员根本就是挂名党员,更不用说发挥党员的影响力了。以上所述情形虽然不普遍,但也占了相当一部分。这样产生的乡村政权组织其代表村民利益、为人民服务、执行党的政策的结果可想而知。  

由于民主生活缺乏而产生的乡村政权组织在建立后其运行同样由于民主生活的缺失而缺乏对权力的监督,使得权力滥用、贪污腐败等现象得以滋生,而有些乡村基层政权机关中的个别干部由于权力缺乏制约和缺乏教育逐渐脱离群众,甚至走到群众的反面,引起广大农民不满,致使干部和群众关系紧张,甚至产生激烈的矛盾冲突,近年来由于取消农业税等原因,乡村政权机关的管理权限缩小,这种情况有所改善,但是也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乡村政权机关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降低,除了应对上级检查时候,乡村的公共事业很少有人过问,这是应该引起注意的。  

另外,不仅农村政权组织的产生及其权力行使有着这样的缺陷,而且农村政权机关的机构设置同样地存在着不完善的缺陷。在乡村政权组织中,除了支部书记、村主任、会计和妇联主任等几个职务外,余者几乎没有,他们负责的工作除了上级交代的任务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外,其余的如对农民较为大型的的生产、生活、教育文化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几乎没有,而农民的事情除了耕种自己承包的土地之外就是从事个人的工商业或其它个人事业,所以农村在一定程度上是处于一个自行其是的状态。农民的组织程度低,这也就成了造成农村社会发展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样的乡村政权组织严重地迟滞了农村社会的发展,必须对这样的乡村政权进行极大程度的改造和提高以使它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才能使乡村基层政权机关正确地领导农民群众。  

怎样来改造乡村政权呢?应从以下几方面来着手。  

1.                对农民进行民主思想的教育,打破封建思想的束缚,在乡村政权机关的选举中发扬民主,把一些公道、正直、正派、有创新意识、工作能力强的人选举到乡村政权机关里来,使之能够代表群众的利益,能够正确地领导群众。  

2.                对农民进行政策法规等的宣传,让农民了解党和国家的政策,发动农民群众对乡村的基层政权机关要进行经常的定期的民主的监督,使权力的运行不偏离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各项工作符合党、国家、人民的利益,保证政权机关成员的廉洁性,消除乡村基层政权的腐败现象。  

3.                可由党的上级机关选派有能力、党性修养高、熟悉党的农村政策的党员到乡村中担任支部书记(经过乡村党员的选举并接受监督),这样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乡村中由于封建思想而导致的派系斗争对工作及各种政策执行的影响力,又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党的基层政权机关的廉洁性,还可以降低上级政权机关的人员臃肿程度。同时在党的基层组织中发扬民主,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提高党组织在农村工作中的影响力,使农村中的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4.                对基层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加强政治教育,提高这些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培养德才兼备的乡村工作领导者,这是使乡村工作健康运行的一个重要因素,应该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  

5.                发挥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组织的作用,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发挥组织在农业生产以及各项农村活动中的作用,加强党的领导作用,保证党的政策的实施。  

二   关于农业生产  

农业生产的基本的物质条件是土地。我国在建国后完成了全国范围内的土地革命,消灭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然后又逐步引导农民走上合作化、集体化的道路,使农业生产摆脱了几千年来小生产的格局,这样的集体化的生产方式在当时曾极大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进步,但是由于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滞后(缺乏现代化的农业生产资料)以及农业生产集体化的上层建筑还不牢固(指维护农业集体化生产方式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不完善、思想意识等的薄弱等等),也由于缺乏建设社会主义大农业生产的经验,更加上“文化大革命”中“左”倾思想的干扰,使得农村的集体经济发展逐渐失去了生机。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始于安徽省小岗村的分田到户运动,使得农村的集体经济一下子陷于解体的境地,较低形式的社会化农业生产又回到了分散的个体的小农业生产的格局。  

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稳定了农业生产形势,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当时曾极大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解决了十亿人口的吃饭穿衣问题。这个成就使得人们以为找到了组织农业生产的“灵丹妙药”,但是这个“灵丹妙药”虽然取得了一时的很大的成就,但却从一开始就不是现代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当时之所以能够取得农业生产上的那样大的成就,主要原因就在于消除了在农业生产中“左”的思想的干扰并且迎合了农民的个体主义的小生产思想,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为生产总比不生产要好,稳定的生产总比混乱的生产要好。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到今天,“联产”已经消失殆尽,农民的生产形式基本上是以单个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生产。建立在农民的分散的、个体的生产基础之上的农业生产只能是小生产,不仅与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农业生产相去甚远,甚至与资本主义的大农业生产也不能相提并论。这种生产格局的局限性上世纪九十年代就表现了出来,这种表现不仅表现在农业生产发展的停滞方面,还表现在它限制了农村社会其它各项事业的发展,造成了农村社会发展的缓慢,所以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不仅严重地制约着农业生产的发展,还严重地制约着农村社会的发展。  

那么,在现时情况下,应该怎样使我国的农业生产迈进到现代化的大农业生产从而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的各项事业进而缩小城乡差别乃至消除城乡差别,将农村社会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呢?  

首先,实现农业生产的社会化。经过宣传、教育,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引导农民走上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大农业生产之路。马克思主义认为:建立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实行社会化的生产,不仅在工业方面,而且在农业方面实现社会化的大生产,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任何的生产劳动都是社会化的大生产或要实行社会化大生产的趋势。在当前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已大为提高的今天,以自然单位作为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化大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了,所以应逐步使农业生产走上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道路,这也是未来消除城乡矛盾和对立的必由之路。  

在这里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在中国要建立的社会主义的大农业生产,应该是农业集体化的生产方式,而不能走资本主义的大农场的发展道路,因为在我国,农村地区人口还占着相当的比重,如果走资本主义大农场的农业生产道路,就将会有很多农民陷于破产的危险境地,引起农村地区的严重的两极分化,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靠农村土地转包、转租等流转办法集中土地来发展大农业生产在我国来讲也是不现实的,如果那样,就会使很多农民步入产业大军,加重城市的就业、住房以及公共设施等的负担,同时易产生贫富分化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可以使农民在农业生产提高的基础上组织引导农民发展一些副业、手工业、养殖业以及轻工业等产业,这样一则可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二则可丰富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三则可缓轻城市就业、住房以及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压力,四则可综合规划农村社会的发展,使农民可以过上城市人民生活一样的生活,缩小城乡差距。  

其次,要使农业生产实现水利化。水是农业生产的命脉,只有有了良好的水利设施,才能合理地利用水源,农业生产才能抵御旱涝等自然灾害,才能有稳定的农业生产。良好的水利条件不仅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发展,还关乎农村地区其它产业的发展以及农村地区的人民生活,水对生产生活的重要性人所尽知,这里不再多说。现在我国已在许多江河上修建了一些大型的水利枢纽工程,更在积极地实施南水北调工程,这些水利工程的修建,驯服了江河,为我国合理分配使用水资源奠定了基础。但是,从农业生产来看,还应该修建一些大、中、小型的农田水利设施。但前我国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我国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还不相称,应该使农田水利设施与农业生产结合得更紧密一些,建成合理的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水利系统,彻底摆脱水对农业生产的束缚。此外,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在农业生产上的独立性分散性也对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着一定的消极影响,这是值得注意的。  

第三,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的水平,实现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只有实现了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农业生产的生产力水平才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才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劳动者的劳动强度,才会使一批劳动者彻底摆脱农业生产的束缚去从事其它生产行业,才会使现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由目前的“季节性剩余”达到彻底的解脱,才会在社会上纠正对于农业生产的偏见,才会缩小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在生产上的差别,为消除城乡对立奠定物质基础。  

当前,在我国的农业生产领域,农业机械的使用日渐增多,农业机械化水平有了大幅的提高,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是:一,农业机械多是小型,大型机械不多,这是因为一方面农业机械购置者财力有限,要购置大型的农业机械须得多户农民合作才能实现,自实行农机补贴以来这种状况得到了缓解;另一方面是因为受农村土地制度限制的缘故,因为农村土地条块分割严重且种植作物不一,使得大型农业机械不能“大显身手”,所以即使有大型机械,在生产中其效率也打了折扣。二是由于农村的土地制度是家庭联产承包制,生产单位基本上是一家一户的个体,所以在农业机械的购置上,重复率较高造成农业机械很大程度上的闲置,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生产资料的浪费。从以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农村现行的土地制度对农业生产机械化的推行也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  

第四,要实现农业生产的科学化。科学技术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生产力,它对生产发展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其重要性不必多说。当下在我国农村,从种子的选育、土地的利用到种植管理等的农业各个生产过程各项技术不断进步,科学技术的应用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增产效益非常明显。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生产技术的研发主要受市场机制的利益驱动,覆盖范围还不够广泛和深入,各研发机构还缺乏协同,这样既延缓了科学技术的研发速度,又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科技资源,应该对农业科学技术的研发加以整合(对其它各项科学技术也一样)给予整体规划,加快其研发速度,增加其覆盖范围;二是由于农业生产体制的问题,农业生产较为分散,农民在生产上组织性较低,且由于农民在科学文化修养上的个体差异性,其对农业科技应用的自觉性主动性较差,致使农业科技还不能大量地应用到农业生产中;三是农村地区缺乏统一的农业生产科技的应用推广机构,以致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联系不够密切,应该在农村地区建立农业科技的应用推广机构并加强领导,使农业科技应用到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中去,以发挥农业科技的增产效力。  

以上所说的在农业生产方面实现社会化、水利化、机械化、科学化是农业生产实现现代化的必由途径,这四个方面是互相联系的,它们之间互相约束又互相支持,其中生产形式的社会化是基础,是主要的,它制约着农业生产水利化、机械化、科学化的发展,反之,农业生产水利化、机械化、科学化的发展趋势又要求实现农业生产形式的社会化。上述四点如果得以实现,农业生产力水平必然会有大的发展,农村地区的发展速度也一定会加快。  

三  关于种植结构、布局调整以及农村地区的其它产业  

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除了提高农业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而外,还有一个种植布局和种植结构的问题。在目前的我国农村,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的结构和布局都受到市场的影响,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农产品的种植结构和布局都受到价值规律的限制和调节,由于分散的农民商品信息渠道不畅通,而市场又处于一个不断变动的状态,使农民的种植预期与市场的供需常常不相吻合,这样一来就出现了农产品种植上的“扎堆”现象,以致某些农产品供给过剩或供不应求,使一部分农民或因种植对路而收入丰厚或因种植不对路而遭受损失,而经过此次波折后又往往会出现相反的情况。即使现今时代由于信息手段的进步,但信息多反映的是即时的市场讯息,其调整的多是今后市场资源配置,虽然农民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产理性在增强,但面对市场利益的诱惑,农民的个人投机心理还是促使他要去试一试。利益的驱动增强了农民种植的随意性,农民基于个人对市场预期的自由生产必不可免地要引起某些农产品的过剩或减少,这种现象,如2008年南方出现的柑橘生产过剩、2009年两广地区的香蕉生产过剩和2010年我国大豆及甘蔗的减产等就是如此。虽然在商品经济社会中,由于价值规律的作用,商品的市场价格的波动在一个较长的平均时期内始终围绕其价值,但是“市场价格的变动达到互相补偿所要经历的平均时期,对于不同种类的商品来说是不相同的,因为供给适合于需求这一点对某种商品来说比较容易,而对另一种商品则比较困难”(马克思语),而农产品的种植调整不比工业,多是以几个月或半年、一年为周期的,即使是在信息发达的今天,对处于市场低端的农业生产行业来讲,它对市场信息的感应能力与工业生产对市场信息的感应能力相比较是比较迟钝的,市场对其种植调整的反映也是远比不上市场终端对商品的需求反应迅疾。所以如果完全依价值规律对农业生产进行调整,则不仅会引起农民收入的波动,使农民在农产品市场需求受阻时由于损失而造成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挫,而且会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  

再则,每一次这样的农产品供需危机,都会使那些处于市场中端或高端的投资者获益,农民辛辛苦苦生产出来的产品却往往成为投机者用来牟利的工具,而处于市场低端的生产者则往往获利微薄或遭受损失。此外,那些大宗的非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在价值规律的制约下,在市场需求的影响下,不断流通,不仅加重交通运输行业的负担,造成交通资源或能源的消耗增加,还会在流通中不断增加价格,加重人民生活的负担。  

对于农村地区的其它产业诸如传统手工业、养殖业、林果业,蔬菜生产行业等来讲,农业生产的发展是其发展的基础,自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也由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求的拉动,农村地区的其它产业也发展起来了,这一方面繁荣了农村经济,增加了农民收入,另一方面也改善了人民生活。但是这些产业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方面由于生产者受资金、管理、技术等的限制,致使这些产业的发展还不够稳定;另一方面则由于市场需求的影响使得这些产业或有时快速发展或有时遭受挫折,这方面和农业生产受市场因素影响一样,二者只有程度上的差别,而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这样的情况往往会给从事这些产业的农民带来两种结果:或者受益或者受损失。  

通过以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业生产及农村地区的其它产业如果完全听凭价值规律的调节,给农民带来的结果只能是一部分农民受益另一部分农民受损,或者是农民的收益或受损随着时间的推移呈波浪形发展,甚至还会出现极端的情况,这样就会出现严重的供求失衡或市场动荡,无论怎样,这种情况对我国农村的整个生产来讲都是不利的,这不仅会浪费土地资源,还会浪费人力资源,所以,对待市场需求调节调节市场来讲,完全听凭它的“调节”是不正确的,我们对待经济规律应该象对待其它领域的规律一样,当我们能够认识它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使用我们的手段来限制它发生的范围和程度,否则我们人类也太怯懦了。  

所以,对待农业生产和其它产业应该加以一定程度的统筹规划,通过组织和引导,区别生产的地域和种类,保持生产的稳定发展,保证市场供给,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加,通过适当的市场调节使产品合理流通,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而要达到这样,农业生产必须要实行社会化的大生产才能实现,社会化大生产是现代社会生产发展的要求。  

四   关于农村地区的文化建设和教育  

农民的需求是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当农业生产的生产力水平提高,农民的物质生活得到保障提高后,农民对于精神生活的需求也会相应地提高。长期以来,一是因为农业生产力水平还没有达到适合生产发展需求应有的高度,二是因为农民作为分散的生产者,其作为小生产的特性就规定了农民文化多是个体的无组织的特点,三是因为我们农村的政权机关以及文化管理部门多是注重于经济发展和政策性事务以及城市人民的文化需求(这是因为城市人口较为集中的缘故)而很少关注农民的精神需求的,这样一方面是使得农村的原有文化不能满足农民不断提高的需求而逐渐趋向消亡,这其中也包含了一些优秀的传统文化在内,另一方面是包含现代文化元素的适合我国广大农民需求的新文化还没有建立起来。农民在劳作之余的文化生活是落后和贫乏的,许多低级的、封建迷信的所谓“文化”充斥在广大农村地区,他们享受现代文化气息的途径除了收音机、电视以外(电脑虽有但不普遍),几乎没有其它,有很多农民有相当多的时间是在麻将桌上,农村文化的内容是贫乏的,形式是单调的,符合农民时代需求的新的文化无论内容和形式都不能满足都不能满足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求,这也成为年轻一代农民不愿呆在乡村而大量涌入城市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应该在农村地区扫除那些落后的、迷信的甚至迎合农民低级趣味的所谓“文化”,用先进的、科学的、高尚的文化去占领农村的文化阵地,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破除不合时代要求的陈规陋习,并由此影响和教育农民,使农民摒弃和扫除落后文化,摆脱落后文化的影响,接受先进的健康的文化,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造就既掌握了农业生产知识和技能又有较高道德和文化修养的新一代农民。这项工作应该是有组织有目的的主动来进行而不能全依农民的自发需求,如果农村地区的文化建设完全依从农民的自发需求则未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那就是要听任农民不得不接受那些落后的、迷信的、反科学的甚至腐朽的文化的影响,所以必须要经过积极的组织和教育使农民自觉自愿地接受先进文化而摒弃落后文化的影响。  

农村地区的教育不仅包括学校教育,还应该包括对农民的教育。对农村地区的学校教育,人们关注得比较多,我不来多说,我们主要来探讨一下对农民的教育问题。对农民的教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项工作是一项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对农民的教育,不仅应该包括对农民进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还应该包括对农民进行思想道德的教育、进行方针政策的教育、进行社会主义的法制教育、进行民主思想的教育等等。对农民进行有组织、有目的教育工作,是使农民在文化知识上、思想道德观念上、政治上、组织程度上不断提高,造就新一代社会主义农民的必由途径。当前在我国农村地区,对这项工作还不够重视,做得还不够,甚至在有些地区还是一个“盲区”,在我国的封建时代各封建王朝都重视对农民的宣传教化工作,封建朝廷都有专门掌管宣传教化的官员,有的地方上还设有“三老”等人员专门负责此事,封建时代尚且如此,在现代的中国就更应该重视这项工作,当然,由于时代不同,社会性质不同,这种教育的目的和内容也会有不同。如果把对农民的教育工作工作做好了,就一定能够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促进农村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文化和教育在社会领域内,是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的,其内容和形式不能不受到一定形态的经济基础的深刻影响。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在整个的人类历史长河中,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总是起着主要的决定作用,不承认这一点就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但是马克思主义者也不否认另外一点,那就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起着重要的反作用,这种作用有时甚至是起主要决定因素的作用,不承认这一点就只能是一个机械的唯物主义者。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决定资本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资本主义的上层建筑服务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的稳定和发展,而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决定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服务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稳定和发展。比如我们提倡引导农民树立集体主义思想,而农民的生产是分散的个体的小生产,没有集体的分工协作的生产形式,在生产中也就没有对于集体主义思想的需求,反之,即使农民有集体主义思想但其没有服务的对象,集体主义思想也会消亡,提倡集体主义思想而不建立集体组织只能是“南其辕而北其辙”,可以这样说:只有集体的劳动和生产,才能促进集体主义思想的产生和发展;只有有了集体主义思想才能使集体的劳动和生产稳定发展。“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在某种形态的社会发展阶段中,只有二者之间的关系不处于激烈的矛盾对抗状态,并且经常调整二者之间的矛盾关系,使矛盾着的双方彼此适应,此种形态的社会发展才会较为稳定,我国要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也要注意经常地调整二者之间的关系,从矛盾着的两方面入手,使它们互相适应对方,这样我们的新农村建设才会健康稳定。  

五  关于农村地区的人口问题  

众所周知,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现在已达十四亿多,人口数量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一个突出的矛盾,为此,我国政府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就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三十多年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减缓了我国人口数量增长的速度,这项工作成效是显著的,但是人口形势依然是严峻的。  

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实施面临的困难主要的来自农村地区。那么影响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推行的因素有哪些呢?首先在于中国传统文化及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主要是封建的个体的生产占重要地位,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封建文化在中国社会中有着深远的影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多子多福”以及重男轻女等思想在广大群众的思想中仍然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这个因素在计划生育政策推行的初期曾经起过很大的阻碍作用,但近年来,随着宣传和管理的深入及各种有组织的配套设施的逐步完善,还由于抚育子女的经济负担增大等因素的影响,传统的生育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其对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抵制作用也在逐步削弱,这已经不是起主要作用的因素了。其次,由于我国的农业生产体制是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劳动主要由家庭内成员来承担的缘故。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最初的形式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联产早已名存实亡,农业生产形式基本上是一家一户的独立生产,这种状况不仅使得大型的农业机械难以推广,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较低,同时也使得农业生产中缺乏互助、合作等的生产组织形式,每个家庭的农业生产任务多由自己家庭来承担,农村家庭多一个子女就多一份劳动力,尤其在农村中一些重体力活是要由男子来承担的,一个家庭如果没有男劳力,不能给别人以生产和生活上的帮助也就面临着得不到别人给予自己生产和生活上帮助的困难境地,这就是一些农村家庭要多生孩子特别是想方设法要生男孩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三,农民家庭要多生孩子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出于养老的考虑。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的独生子女面临着养老的巨大负担,这不仅在农村,在城市也是这样。在农村由于生产的独立和分散,农民缺乏必要的组织,农民的生活基本上是以家庭为单位独立的,自从农村的集体解散以后,原来的“五保”政策已很难见到,即使有政府民政部门的一些关心和帮助,但这主要是经济上的,而非精神上的,农民的老年奉养主要地还是依靠自己的子女。在农村家庭,老年农民承担重要的农业劳动的情况还比较普遍。农民的老年奉养需求不仅有经济上的还有精神上的,含饴弄孙,安享天伦之乐,这是中国老年人安度晚年的一个共同愿望,这也是各地虽然建有一些优劣不等的养老院而入住的却多是一些无子女老人的重要原因。而那些有子女的老人的家庭,一来是子女不愿负上“不孝”的“罪名”,宁肯自己生产生活压力大也不肯把老人送到养老院去,二来是老人也由于家庭亲情的心理需要,一般不愿不愿离开自己的子女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去,所以一些农村家庭为了分担以后自己老年奉养的压力也要想方设法甚至冒重罚的风险多生子女。西方社会推行的社会养老模式既割裂了亲情,又不符合中国几千年来传统的家庭文化观念,如果照西方的模式全面推行,一方面将给今后的社会发展带来更大的压力,另一方面也使今后农村的家庭关系产生新的变数——农村家庭关系会变得越来越不稳定,在这方面我们应该提倡家庭养老,兼以提倡社会互助养老。第四,农村人口组织程度低,并且流动性大,这些都给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带来了难度。虽然近年来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跟踪服务等管理措施越来越完善,但当农民离开家乡混入人海茫茫如沧海一粟,在计生管理人员视线中消失的时候,计生管理人员也无计奈何,唯一的办法就是等到外出农民生了孩子以后收取社会抚养费。第五,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有效实施的一个困难来自于管理者本身。从2000年开始,我国农村地区实行机构改革,一批乡镇撤并,财政制度也由原来的乡镇包干转变为乡征县管,随之而来的是农业税的免除,再加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在一些落后地区,乡镇一级财政非常困难,除了上级拨款外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经济支出捉襟见肘,作为计划生育基层管理机构的乡镇一级机关,计划生育罚款就成为了其“创收”的主要来源,某些乡镇机关为了财政创收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时就出现了时松时紧的现象,“松”是为超生放行,“紧”是为收取社会抚养费,这导致这些地区的计划生育形势非常严峻。这种情况当然不普遍,但是如果不制止这种以罚钱为目的作法,将是十分危险的。  

在人口与发展的问题上,历来有两种不同的人口论观点,一种是以马尔萨斯为代表的资产阶级人口论,一种是马克思主义的人口论。恩格斯说:“人口过剩或劳动力过剩是始终同财富过剩、资本过剩和地产过剩联系着的。”马克思更是尖锐地指出:“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有不同的人口增长规律和过剩人口增长规律。”并科学地预见到:“人口数量增多到必须为其增长规定一个限度的这种抽象可能性当然是存在的。但是如果说共产主义社会在将来某个时候不得不象已经对生产进行调整那样同时也对人的生产进行调整,那么正是那个社会,而且只有那个社会才能毫无困难地做到这一点”。在马克思看来,人口的增长规律是和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相联系着的,这是十分正确的。  

目前,我国农村的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还面临着一定的困难,推行的手段除了宣传教育以外就是就是强制和罚款,还缺乏广大群众自觉的响应。怎样改变这种困境呢?首先,要使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生产以联合劳动取代分散的个体劳动,以社会化的大农业生产取代目前的小生产。我这样说,有人也许会问,这会不会回到以前的生产队状况,存在这种担心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当时的农村集体生产之所以走到尽头,除了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这个原因以外,还有分配管理制度、“左”倾思想干扰、民主生活缺乏以及其它维护农业集体生产方式的各种上层建筑不完善的因素。现在的社会发展形势较那个时代已大有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已大为提高,没有了“左”倾思想的干扰,如果能在农业集体生产的基础上,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各种上层建筑设施,是能够使集体的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的,现在尚存在于我国个别地区的农村集体在生产生活上的优势就是一个证明。只有在社会主义的社会化大农业生产的基础上,才能消除农民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使农民摆脱各种旧思想的束缚,才能促进人们建立良好的道德观念,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其次,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增强人们的社会公德意识,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移风易俗,引导农民抛弃落后的思想意识,提倡互帮互助,使团结互助蔚然成风。这样使农民群众有可能在集体生产的基础上消除生产生活方面的后顾之忧,使农民生产上无困难,生活上有保障,晚景上不凄凉,这样让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地响应党和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就不是一件难事了。  

农村人口问题除了一个计划生育问题外,还有一个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过剩多属于季节性过剩,这一部分人在农闲时进城务工,在农忙时又回家帮助秋收、秋种,还有一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是由于前些年把地退掉或把自己的承包地转租而专心在城市务工的人员,此外就是一些刚刚毕业的农村学生,他们成为了新一代的农民工,由于户籍等多方面条件的限制,真正能够在城市定居下来的农民工并不多。这些农民工的进城为城市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给城市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活力,为城市的建设作出了贡献,但是另一方面农民工的大量进城又增大了城市人口的就业压力,同时也给城市的住房、交通、教育以及其它公共设施带来了压力,只要看一看,每年春节期间交通部门面临的巨大压力,就可以想象这些进城的农民工给城市的综合设施带来的压力有多么大!农民工的进城还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留在农村的劳动者多是以老年人和妇女为主,他们在农业生产上较之于青壮年劳动力是有差距的,这也是造成我国农业生产徘徊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同时有些农民工,特别是年轻一代农民工,他们因农村社会发展落后,羡慕城市生活而不愿返乡务农,这样就为将来的农村劳动力资源带来了隐患,有些农民工即使日后返乡,也由于长期不从事农业生产,其农业生产的劳动技能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农民工进城务工这件事上应该理性地看待,不然将来我国的农业生产会面临巨大的压力,使农村地区的社会发展受到影响,应该加快农村地区的社会发展,提高农村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水平,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缩小城乡差别,使一定数量的劳动者愿意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并造就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较高劳动技能的新一代农民,这样我国的农业生产才会永远充满前进的动力,从而也使我国农业生产的基础地位更加牢固。  

六  关于农村的医疗卫生问题  

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问题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医疗卫生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的大事情。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持续扶持下,在政府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在农村地区推行的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等突出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农村的医疗卫生事业还应该改进一下。  

为了使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健康的发展,使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得到提高,我以为农村的医疗卫生工作今后应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去入手作好工作。第一,建立起适合农村地区特点的医疗体系。对于医疗卫生事业来讲,以下的几个特点是要注意的,这些特点是:农民的居住地比较分散;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农民居住环境不同,其发生疾病的种类及疾病特点也有不同;农民由于其劳动的特点,其劳动中遇到的伤害往往主要就是农业机械或农药造成的;农民由于其卫生条件以及生活观念等的原因,其疾病的发生常带有地域性;等等。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设就应该要照顾到这些特点,使医疗服务机构合理分布,使医疗服务设施以及管理等符合农民的劳动特点和生活特点,有针对性地、高效地做好为农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工作。第二,加强县乡(镇)村三级医疗机构的建设工作,尤其是乡(镇)村医疗机构的建设。这些医疗机构是服务于农民医疗需求的基层医疗机构,对于提高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需求至关重要,把这些基层的医疗机构建设好了,一方面可以使农村的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发展,方便人民群众,另一方面又可减轻城市医院的救护压力,应该增加这方面的资金投入,改善其基础设施,并通过教育、培训等手段提高医护人员的医疗水平和服务水平。第三,应该在农村地区着力发展公立服务性质的医疗机构,而不是发展以创收为目的的商业医疗机构。目前,服务于农村地区的医疗机构或是私营性质或是公立性质但其工作人员待遇以创收多少来作为衡量的标准,这样就导致这些机构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而非以服务群众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主要目的,这样一来虽然这些机构的服务态度令人满意,但是却存在着人为增加农民医疗费用的因素,且不能保证医疗的质量,有些医疗机构不是通过故意增加用药等手段来加重患者负担甚至套取医保资金吗?有很多医疗机构把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与卖药多少来挂钩,这样实行的结果是医疗机构或医务工作者都盼望群众多生病,这也是许多打着“为人民服务”招牌的商业医院成了“害民”医院的主要原因,这也是时下医务行业风气败坏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应加强公立服务性质的医疗机构建设,并且改革目前的薪酬管理办法,使医务人员的薪金报酬主要与工作量、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工作态度等相关联,从而扭转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使群众享受到满意的医疗服务。第四,在发展农村经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基础上,在农民群众中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疾病的发生,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  

近年来,国家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如果能够在上述四点的方向上再作进一步的努力,那么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一定会有更好的发展,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一定会得到很大的提高,农民生活也会更加美好,而做好这项工作同样地需要农民组织程度的提高。  

七  关于农村的社区建设问题  

社区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落实“村容整洁”的重要一环。把农民居住地加以集中规划,使村容整洁,既节省了土地,又便于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娱乐、农民生活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这对于满足农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加快农村社会的整体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是有着重要意义的。能够过上和城市人一样的生活,这是每一个农民的梦想,也是每一个农民的美好心愿,但是在任何美好的前景面前,他们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生产,现实的情况是农民的生产方式是建立在分散的个体的基础之上的小农业生产,农民的分散的个体的小农业生产不仅阻碍了农业生产向社会主义大农业生产方向的发展,而且增强了农民在社会生活中的独立性。就像一切上层建筑都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决定性影响一样,建立在个体的分散的基础之上的农业生产方式最终将要决定农民的生活以及农村地区的教育、卫生、文化等的性质和形式。社区建设的公共性与小农业生产造成的农民社会生活的独立性之间的矛盾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活动中已经暴露了它的影响力。前几年农村中的沼气建设就是这样一个例子。沼气建设本来是方便农民生活、减少农村污染、优化农村生活环境的大事业,可是由于农民在社会生活中很强的独立性所造成的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管理,所建成的沼气池往往是小型的,且分散的建设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这项工作经过一段时期的喧嚣就销声匿迹了。由此可见,农村地区的社区建设及其公共服务设施是不能建立在分散的个体的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它是应该建立在如同工人阶级生产方式的联合生产基础之上的,在农业生产上实现社会化的大农业生产是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必需前提。  

社区建设应立足于有益于农业生产发展,有益于农民生活方便且质量提高,有益于农村文明进步,有益于农村教育医疗事业的发展,有益于农村基础公共设施统筹规划的基础之上。农村的社区建设规划必须着眼于农村未来的发展方向,而不能是一时之务,城市建设规划中存在的短视行为不应在农村重演,那种把农村社区建设当做“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官僚主义的作法更应该大力纠正。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公共性很强的社会活动,它与农民社会生活的独立性之间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农民家庭作为一个较为独立的生产和生活单位,其居住地往往就是其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劳动产品的存放地,如果使农民的居住地成为完全同城市居民一样的居住地,则会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许多束缚。第二,农民家庭往往有家庭副业,如养殖、庭院经济等,如果使农民居住地成为同城镇居民一样的生活小区,则会既降低了农民的经济效益,又减少了市场供给。第三,目前各地推行的社区建设多以一定区域内的农民人口集中为原则,这对于以经商为主业的农民来讲影响有限,但对于以种植农业等为主业的农民来讲则有很大影响。由于农村的现行土地制度是土地承包制,如果集中则势必有农民离开原居住地,远离其承包的土地,因而不便于农民的农田劳作,并且有可能因此使搬离原居住地的农民改变其种植品种,而不得不种植自己所不擅长的种植品种。第四,在目前的条件下,农民生活中的燃料还有相当多的部分是使用农作物秸秆,如果使农民住上楼房又在生活中使用新能源,则在目前能源紧张的社会形势下未免会增加农民的生活支出,不这样,则在楼房中使用农作物秸秆生火做饭,又显得不伦不类。第五,在我国的北方地区,有相当多的农民冬季取暖是以燃烧木柴或农作物秸秆来取暖,如果使农民集中则取暖又成问题。第六,在农村地区,农民日常生活中的垃圾有些部分则是和小型家庭养殖业或积肥等活动相联系的,如果使这些生活垃圾象城市垃圾一样来处理,则会失去其一部分经济意义,若不集中处理,则农村的生活社区未免失去其一定的建设意义。  

农村社区建设需要高度的计划性和规划性,以目前农民现有生产和生活上的组织性程度之低是不能适应当下的新农村建设的,同时农村地区长期的经济发展落后,也限制了农村社区建设的进展。只有待农村经济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目前的分散的个体的小农业生产方式发展为社会主义的大农业生产,农民有了相当的觉悟,农村的社区建设才会得到健康地发展,在这个问题上犯急性病是不行的,操之过急,只会适得其反。2010年11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制止各地逼迫农民上楼的“新农村建设运动”是正确的,单纯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而撙节土地的“新农村建设”遭到农民的抵制是不足为奇的。  

   

                               于2010-11-20写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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