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派被扣上了文革的帽子,挺有意思
文章质疑将自由派与文革挂钩的逻辑,指出多党制与文革无直接关联,强调中国法治问题与制度选择的复杂性。
新华网:中国照搬多党制将重蹈“文革”动荡史
这是近年来我见过的最离谱的文章了。多党制与文革有相通之处吗?不管从题目还是内容上,作者的逻辑是,多党制,文革所导致的结果是一样的——动荡。
文中说:“中国的主流民意担忧,在当今中国,如果照搬西方的多党竞争议会民主制度,仍然会重蹈辛亥革命后政党林立和“文化大革命”派别丛生的混乱动荡史,代表局部利益和无政府主义的势力以及代表分裂国家的势力等都将堂而皇之地登场。当代一些国家的政局动荡、经济倒退、社会失序也证明了这一点。这不仅会破坏经济增长,最终更是要损害人民的利益。”
那么 ,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多党制与文革有异曲同工之妙呢?我想这样的论点,自由派一定把脑袋摇晕了——我们自由派怎么会同文革一样呢?左派似乎也不能认同——我们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与多党制何干?
事实上,作者本意是要一石二鸟,是想对文革派和自由派各打五十大板——搞多党制从效果上就是搞文革!作者无意中,把文革与多党制的作用等同起来。侧面体现了文革与多党制在述求上的相近性。当然,文革与多党制在实现民主愿望的手段上是大相径庭的。
毛泽东解决社会问题,一向既重方式,又重效果。文革就体现了这一原则。这与多党制重程序,轻结果是有本质区别的。文革的作用及深远影响力都证明了这种方式的有效性。文革后,宣扬的以法治国的精神,从表现上看是一种进步,但从实际结果看,无论是程序正义还是结果看,都是不理想的。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也证明了一点——在中国,从来没有无法可依的问题,从来都是执法不严的问题。无论是一党还是多党,法治在中国的作用,都是有限的。多数时候都是只管得了民,管不了官。这难道不是事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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