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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一下陕西省政法委书记宋洪武的“稳定”论点

火烧 2011-07-05 00:00:00 网友时评 1032
文章探讨陕西政法委书记宋洪武关于稳定论点,分析其对社会矛盾、司法公正及西方民主渗透的看法,质疑其观点逻辑与现实问题的关联。
探讨一下陕西政法委书记宋洪武的“稳定”论点

文/大漠鱼


6月21日,陕西省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前往西安交大授课,与交大师生一起探讨司法领域的热点问题。虽说是“授课”,听其言观其文,倒更像是一场领导讲话。“讲话”以“稳定”为中心论点,引据当今出现的一些社会现象,阐述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遏制西方所谓“民主、自由、人权”的思潮,认清敌我,大力弘扬主旋律的迫切性、重要性和必要性。洋洋洒洒的讲话,据说博得了师生们的阵阵掌声。

宋书记说,稳定的大局十分重要,首先我们内部不能乱。为了表明自己观点的正确,他援引了“文景之治、开元盛世、贞观之治、以及康乾盛世”等史典加以说明。大家知道,无论汉唐还是明清,都属于封建帝制,即使在那个年代出现了一时的稳定格局,也是在封建专制制度下形成的,面对极为低下的生产力,人民对物质和精神需求都很薄弱。这相对于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商品极大丰富的今天,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宋书记以此印证稳定的重要性,如果不是自身文化的浅薄,那就是有意识地给同学们灌输封建专权思想,让青年学子从一开始就领悟,只有王道才是正道这样的理念。

宋书记在理论说明“稳定是国家之福、人民之福、司法之福”后,又总结归纳出当今社会存在的“四个基本特征”: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三个基本态势”:社会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在这我要说的是,宋书记的归纳基本比较客观。唯一叫我不能认同的是“对敌斗争复杂”。谁是“敌人”,谁是“朋友”,这个必须搞清楚。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国内政治不再搞阶级斗争,不再搞反帝反霸,提倡一心一意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过去单一地向工人阶级靠拢也演变为团结所有的社会力量,在国际交往中,也保持着执政党政府之间的平等对话,求同存异。今天宋书记有意识地强调“敌对势力”,很明显是要让阶级斗争这把弓,再度拉弦续箭,这不但是国内和谐之大忌,也是导致国际关系加重恶化的危险信号。宋书记强调,当前社会之所以出现一股逆反思潮,完全来自西方所谓民主意识在各领域的渗透,他们打着维护“人权”的幌子,目的就是要挑起国内人民内部矛盾,行“祸乱之实”,所以我们要高度警惕,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事实是不是如宋书记所说,权且不论。国内居高不下的物价、医疗费用、就学费用、以及严重失衡的就业失业率却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而这个事实才是直接导致民生维艰,民心不稳的根本因素。2010年,我国被冠以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也许从国民生产总值上计算没错,但我们更关心的是14亿人用于生活的实际收支是多少?一个整体的拳头数字,只能说明劳动人民为社会创造财富的辛勤付出,而这些带着血汗的财富却最终被一少部分财团、个人以及贪官污吏所垄断。邓小平曾说过,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让全体人民共同享受到改革的成果,一旦出现分配不公,贫富悬殊,则意味着改革失败。现实是,一部分人年薪可达上千万,奢华糜烂地潇洒着,而更多的人却在为几百元的活命钱四处奔波,过得猪狗不如。不仅如此,一些手握重权的官员领导动辄贪污数亿,上千万,事发之后或外逃,或轻判,而百姓就为了捍卫自己的居所,却要常常命丧在强拆的刀斧之下。试问宋书记,哪一起强拆夺命的罪魁祸首偿命伏法了?这就是您主张的司法公正?这也是西方“民主”的祸乱所致?恰恰相反,这一系列的罪恶,正是在我D高度集中的领导下发生的。这与宋书记所说的“依法治国”理论,不但不符,更是背道而驰。所以我以为,集中强化政治体制改革,才是改变这一现实的唯一出路和有力保证。

“讲话”中,宋书记着重强调,中国社会只有在GCD的领导下,才能完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此,他引用了吴邦国在十一届四次人大会议上指出的“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理论。在这,我要说的是, 人民从来不反对来自任何方面,任何形式,任何认知的主张,也不反对一个国家由什么样的政党来执政,只要这个政党是善良的,诚信的,是为人民谋利的,我们就拥护。毕竟党和国不属于同一个概念,任何政党不可代替国家,更不能取代这个民族。民族的复兴更不像宋书记说的那样,是在“胸怀全局、心系国家”的前提下完成的。没有家哪来国,没有小我哪来大我,没有布局哪来格局?所以,只有人民在精神上得到充分民主,生活中得到足够的尊重,才可能提升人民顾全大局的素质和意识,反之虽令不从。这也是检验一个执政党能力和受拥戴程度的唯一标尺。就像宋书记说的那样,毛ZD等老一辈之所以揭竿起义闹革命,是国民党政府腐败堕落逼迫的,是在国家命悬一线,亡国灭种的关头爆发的。即使是在那样的境况下,国民党政府又何尝不想社会大局稳定?在他们眼中,共党不也是一帮祸患之徒?因此,真正能夯实一个政党领导基础的,不是在国家机器前面附加“人民”两字那么简单,而是用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为大众谋利的行动来换取的。就如四季更替一样,没有春的滋润,夏的勤劳,就不会有秋的果实。所以,我十分不赞成宋书记对一个执政党能力无限放大,更不赞同对信仰追加强制性手段。

国家要进步,民族要发展,都离不开稳定的社会格局,但我们首先必须厘清造成这种格局的前因后果,任何无视现实的制度化做法只能带来适得其反的结果。宋书记在论述维护国家稳定时强调要依靠司法原则,依法治国。没错,公正的司法是国家向前迈进的有力保障。让人难以容忍的是,在中国,公然亵渎践踏法律,给国家造成极大伤害的正是那些知法犯法的权利集团,譬如久被诟病的城管、土地等执法机关。正是因为他们无视法理人情才导致了一次次恶性事件在民众中滋生和爆发,而最终的恶果无一例外地由弱势百姓吞食下去。这个恐怕不必再举例说明了吧?

还有一点我不能理解,宋书记在论证司法的重要性时,拿药家鑫做例子,反问为什么药会被判死刑?“是从法律、政治、社会三个效果考虑的”。法律、社会效果或可理解,“政治效果”又作何解释?一个如此浅白的交通加刑事案件,政治因素体现在哪?药家鑫杀人了,而且是故意杀人,情节后果特别恶劣,按律当斩。就这么简单,几乎不用附加任何说明,何至于上升到政治范畴?如果执意生拉硬套把他和政治挂上关系,反而影响了法律的客观,造成更加恶劣的社会效果。

我愿意相信宋洪武书记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可能因为立场和角度不同以至于其观点的表达出现了颇显混乱的逻辑,就像我的这篇文章毫无逻辑可循一样,不但不够严谨,或许还可能失之偏颇。但不管怎样,都应该有商榷的余地,就像书记竭力反对“西方民主”渗透一样,我也从来不迷信“民主”之前的各种定语,我只认可“民主”,而不是“伪民主”。

2011.7.5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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