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企工伤职工的血泪控告
人大监督机制不力是对渎职侵权的直接纵容
------个国企工伤职工的血泪控告
“权力”违宪谁来纠正?久拖不决迫害百姓?
我叫刘晓杰,是吉林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工伤内退职工。女、49岁,电话;15843214001我是 2002年10月16日 在顺人行道步行下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负伤的。全身骨折多处,险些丧命(鉴定表明我的身体大部分器官损伤畸形,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伤残多处,无法根治,而只能维持,就像一架破损的机器,勉强运转,随时都有可能出现致命的故障。单位无法安排适当工作,规定五至六级工伤职工按内退处理。但应按月领取的伤残抚恤金却一直没有发放过,日子勉强维持。2005年,企业利用改制之机,逼我们买断,我们不同意买断和不合理的待遇,企业就在2005年9月停止了我们一切待遇。自2005年2月至今所有应由企业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住房公积金缴费)都未给缴,工伤医疗也给停了,更不用提工资及伤残抚恤金待遇了。这就是我们辛辛苦苦在企业工作近三十年的待遇——工资及工伤待遇分文不给开,我现在靠要饭为生《劳动法》第73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规定(工伤伤残等级证明规定持本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企业无视法律,不执行法律,其行为与《宪法》背道而驰。
为此不合理的对待,我拿着文件,拿着证据开始走上逐级信访、维权之路,在企业及市政府找了好几个月,在无果的情况下,我们到省里并且要求解决问题,省信访局要求我们走信访程序并开了函让找市信访局。我们于 2006年3月6日 开始走信访渠道,近4个月的信访程序还是没有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我无奈进京30多次,又一次次被接访人员骗回或用警车将我绑架回吉林,至今已近四年了无任何部门依法办理,更不用提依法落实了。有的只是恐吓和诽谤,有的只是将我这个以厂为家,为国家辛苦工作一生,因工致残的六级伤残人员被非法强行拘禁9次,共计170多天之久。我不明白,又为了什么?这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力”吗?投诉,无人依法办理已经是错误的了,为什么还要错上加错捏造事实来制裁我这受苦受难的工伤伤残人员、弱势群体、维权人呢?说我到天安门举横幅闹访了,到北京无理上访了,企业和地方政府违法行政,我到北京上访,地方黑手伸向北京,又将我非法绑架回吉林进行 报复陷害,违法者绑架维权者,违法者却逍遥法外。天理何在?昌邑地区维权人被派出所非法送进拘留所的、被非法拘禁在宾馆的、被非法送进养老院的、被非法送进看守所的、被打伤致残的,总之他们利用各种手段非法拘禁维权人,(我单位跟我一样被非法拘禁过的工伤人员和家属还有三人)妄想使维权人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先后两次以割腕和绝食抗议,用生命与腐败抗挣。可企业及地方政府仍然拒不纠正自己的错误。
上访人起初是为了维权上访,在久拖不决,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情况下,都不自主的上升到反腐的觉悟。维权人反腐的决心所遭遇的非人对待,是前无古人、空前绝后的。面对拘留、教养都是无所畏惧的,真的很值得深思。上访——反腐谁之过?非正常访谁之过?现成的公章一盖就是所谓的“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吗?公权力都疯掉了,维权人还能正常得了吗?我要向全国人民呼吁:“权力”违宪谁来纠正,久托不决逼死老百姓,恳请你们“权力”机关醒醒吧!不要再“追杀”我们这些可怜的人了,罢手吧!我们已经遍体鳞伤了。
我们百姓期盼着社会的进步、法制、和谐,可政府部门不按国家法律办事就是掠夺,不是吗?把百姓逼上绝路,这社会能和谐得了吗?我们是为了制止政府部门道德秩序混乱和相信党中央领导才进京上访的,为什么党中央听不到维权人的呼声?扭曲的政纪观与公权力为什么能凌驾于《宪法》之上?我希望我们维权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权益得到国家的保护,我要说:政府部门及公、检、法等部门不是行尸走肉们的寄生之地。我还要说:人大监督机制无力是对渎职侵权的间接纵容。我仍然要说:党在哪里?请帮我找党!
希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希望人大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监督权、质询权、罢免权。快救救这些弱势群体吧!
维权人:刘晓杰
2009年1月18日
此材料已交到国家有关部门和向国家有关部门投递无数次。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