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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电”、“禁摩”为那般?

火烧 2006-11-2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分析广州禁电禁摩政策背后的社会不平等现象,指出弱势群体在交通政策中被边缘化,探讨其生存困境与权益维护的艰难。

“禁电”、“禁摩”为哪般?

康新贵

广州最近很“热闹”,先是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马路,又要禁止摩托车。其理由是广州的交通很拥挤,道路不畅通,只能禁止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上路行驶。

从表面看,车多路窄,影响交通,禁止一部分车辆的运行是很正常的事。然而仔细想想,好像有些不对劲。为什么被禁止的是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而不是别的什么车?市区道路上行驶的除了公交车外,大多为小轿车,很明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车主比小轿车车主的社会地位要低很多,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给小轿车让路就成了天经地义的事,这实际上是一个人给人让路的事。在这个问题上,达尔文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演绎的淋漓尽致,世界总是由强者主宰。然而我们人类社会毕竟不是动物界、不是植物界,不能简单的搞什么物竞天择。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高呼的天赋人权、人人平等,在今天看来也有十分的必要。那些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车主们也有选择适合自己交通方式的权利。他们或者以此作为代步工具、或者作为运输工具,为了生存而奔波着,现在被禁止上路,他们将如何面对?想必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是买不起、用不起小轿车的,他们今后将以什么车作为交通工具?尤其是那些以此作为运输工具的车主们,他们将如何生存?在禁电、禁摩政策出台的同时,有没有考虑如何解决这些人的生存困难?

人分三六九等,绝对的平等是不现实的乌托邦,然而在这种不平等中,是否应当给弱势群体留有一息生存的机会?中国社会目前已分化为四个阶层:国家管理人、资本家、中产阶级、劳动者,很明显,在四个阶层中劳动者属弱势群体。在大至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小至劳动合同的签订中,劳动者阶级都不能与强势集团相抗衡,当发生利益冲突时,总是劳动者阶层败下阵来,其合法权利被无情的剥夺。设想一下,如果在禁电、禁摩后,交通依然很拥挤,又需要禁止一部分车辆的运行,将会禁止什么车上路?是大排量的、还是小排量的小轿车?答案是明确的,被剥夺权利的一定是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的车主。

存在就是真理,萨特的存在主义再一次显示了它的“合理性”。然而、然而,太多的然而就没有再说的意义了。

弱势群体要维护自己的权利,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社会地位低,说话就没有力量,要形成强有力的声音,就必须团结起来。然而团结起来更不容易。温岭市的农民申请成立“温岭农会”,奔波了几年,至今没有结果,看来最近不大可能获得批准;广州市的业主们要成立“业联会”,好像也没什么希望;据说北京、上海的业联会也是如此。看来弱势群体要成立维护自己权益的组织,其命运是差不多的。强势集团是很怕弱势群体团结起来的。

最近报纸上说十七大明年要召开,现在要选十七大代表。弱势群体的布尔什维克们,应当认真的考虑一下该怎么办,如何从选举制度上保证本阶层的代言人当选,这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命运,也关系到你自己。当前苏联人民上街高呼“要苏联、不要苏共”时,苏共,确切的说是掌握苏共的领导、决策权的高层领导人已不代表前苏联人民的利益,已不再是前苏联人民的代言人了,其结局自然也就只能是党将不党,国将不国了。

康新贵,职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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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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